十二章 再見了,火繩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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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年十二月日子如水一般流逝,一轉眼格羅寧根的冬天已經到來了,雪花紛紛揚揚地落在了窗前,而窗外,來自北方的寒風吹落了曾經掛滿
枝頭的綠葉,歌唱了一個夏天的蟈蟈也早已不知去了何方,城外的緩緩流淌著的河水也結上了厚厚的一層冰。
而此時的莫裏斯正圍坐在火爐旁,一邊喝著熱乎乎的可可,一邊聽著夏洛特吹奏起新學會的曲子,這個時代的荷蘭和他的前世相比,不知冷了多少倍,漫長的冬季,雪把他堵在了家中,他也隻好如此清閑度日了。
然而他注定不是一個甘於冬眠的懶人,他心血來潮地從書架上取下一本古羅馬時期希臘軍事學家阿裏安寫的的《亞曆山大遠征記》,攤開了書,靠在了床上品讀著這本略厚的作品.
他信手翻到了一頁,隻見那一頁上寫著有關於亞曆山大大帝的馬其頓方陣的內容,馬其頓方陣對於莫裏斯來說並不陌生,馬其頓方陣以長矛兵為主,與弓箭手等輕裝步兵以及騎兵相協同,它的優點諸兵種相互協調可有效的彌補重裝步兵方陣轉動不靈的缺點,能夠大大增加了方陣的靈活性。
而缺點在於重裝步兵在遭遇敵方迂回包抄之後,將變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而無論標槍還是弓箭,它們都需要一定的活動半徑。
火槍則沒有這種弊端,滑膛槍不僅價格低廉,而且威力很大,能夠在200碼外射穿鎧甲,這都使得火槍漸漸取代了弓箭成為主要的遠程火力輸出,並且不斷動搖著騎兵在戰爭中的地位。
然而,盡管16世紀火槍性能在逐步提高,但它仍然存在難以克服的缺陷。火繩槍隻能在氣候幹燥的時候使用,夜間作戰容易暴露目標,士兵攜帶的火藥有時會發生爆炸,火藥的運輸也十分危險。火繩必須在戰鬥之前就點燃,並時刻注意在戰鬥過程中保持不滅。
部隊遭到突然襲擊時,如果事先沒有點燃火繩,就來不及開槍還擊。火槍射速慢,到16世紀70年代,一流的火槍三分鍾也隻能發射兩發子彈。
所有的缺陷決定了它必須與長矛進行配合,才能夠阻擋住騎兵的進攻,西班牙大方陣便應時而生。
莫裏斯合上了書,他突然萌生了一個想法,既然火繩槍的缺陷如此嚴重,與其改進戰術來適應它,還不如發明新槍來取代它,而新的槍械又能夠催生新的戰術出現,這不是一舉兩得嗎?但是發明什麽槍好呢?
浮現在他腦中的便是後膛槍,後膛槍的子彈從槍膛後麵裝進去的,它的射擊速度要遠快於這個時代的前膛槍(彈藥都是由槍管前麵裝進去的),還能夠趴著開槍,而不需要暴露在敵人的槍口前站著開槍,而且彈丸可以存放多發槍彈,自然是發明的首選。
然而當他仔細分析之後便匆忙否決了這個想法,首先金屬定裝彈就是個問題,這個時代還沒有這種技術,直動式槍機更是麻煩的可以,更為關鍵的是,這種步槍的誕生造成了槍彈的大量消耗,19世紀下半葉的工業化發展足夠承擔起這樣的消耗。
可這個連蒸汽機都不知為何物的時代,手工工坊的彈藥產量根本承受不起,這種想法太過於超越時代了。
所以他隻剩下了一個選擇,燧發槍。燧發槍的擊發比火繩槍更加安全可靠,裝填彈藥的步驟簡化了三分之一,且基本不受天氣的影響,燧發槍兵裝填彈藥後,可以將扳機扣到半擊發位置,在需要的時候就可以隨時舉槍射擊。
再加上刺刀的裝備,這使得火槍兵能夠在實行多排齊射的情況下仍保持連貫的火力,還使火槍手獲得了有效的白刃戰的武器,而不必再依靠長矛兵的保護,而有關燧發槍的技術也基本上成熟。
早在16世紀初,燧石就開始用於槍支點火,1515年和1547年,分別發明了轉輪式和彈簧式燧發槍機,而自己所要做的便是發明撞擊式燧發槍和刺刀。
說做就做,不要再浪費時間了,他一把從床上跳起,坐到了桌前,拿起了鵝毛筆,沾了些墨水,在一張紙上畫起了草圖,自己雖然不會造槍,但對於燧發槍的印象卻很深,隻要有足夠的原料和熟料的工匠,燧發槍必能立刻問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