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16萬元到底還了沒還(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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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完勝了麽
在一個月之後的一天,唐月芬和蘇麗娜的官司,第再次開庭了……
唐月芬和蘇麗娜,雙方都出示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共計五條:
第一條、在四家銀行的取款單,共計四張、和唐月芬寫給蘇麗娜四萬元的收據;
第二條、兩年前新換發的房產證;
第三條、過戶申請書;
第四條、水電費單據,物業費繳費單據,七年前,辦理水電繳費手續、物業費和使用人更名為蘇麗娜的手續。
第五條、唐月芬和陳建國的離婚協議書。
前四條都是蘇麗娜提供的,第五條是陳建國和唐月芬提供的。
楊法官仔細審查了雙方提供的證據,楊法官逐個證據進行了仔細的分析和推理……
七年前買的房子,為什麽七年後,唐月芬才提出,要十六萬元的房款?為什麽四萬元唐月芬,都給蘇麗娜寫收據,那為什麽十六萬元的房款,偏偏沒有收據呢?是唐月芬沒有給蘇麗娜寫收據,還是蘇麗娜根本就沒有還?
這事讓楊法官感到一頭霧水?看蘇麗娜是非常淑女型的美女,不可能說謊?楊法官從蘇麗娜的眼神中,已經看出蘇麗娜是非常虔誠的,一定沒有說謊!
因為唐月芬和蘇麗娜,兩人關係以前太貼了,蘇麗娜沒有向唐月芬,要十六萬元的收據,這也是常情?就因為她倆這種特殊的關係,也就因為有這個特殊的關係,這十六萬元的房款還了沒還,就更變得撲朔迷離了?
現在,對蘇麗娜最有力的證據有三條,一是:四張銀行的取款單;二是:兩年前換發的房產證;三是:兩年前蘇麗娜和唐月芬的房子過戶申請書。
唐月芬提供的證據是:唐月芬和陳建國的離婚協議書。
唐月芬提供這個證據的其目的:昭然若見,那就是為了體現,為什麽至今,才要蘇麗娜還款的原因,就因為和陳建國都離婚了,孤兒寡母的,所以,我唐月芬才要蘇麗娜還款的!
蘇麗娜提供的四張銀行取款單,的確是同一個時間的,正好是十六萬元,這與蘇麗娜所欠房款的數目是一致的,但是,這也不能就說明,蘇麗娜一定把這錢,就給了唐月芬了呀?
新房產證,為什麽仍然是陳建國和唐月芬的名字,蘇麗娜和提交的過戶申請書,隻說明她和唐月芬提交了過戶申請,並不能說明,房子就一定給了蘇麗娜了?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一個結論,那就是蘇麗娜沒有還十六萬元的房款,否則,新房子證上,怎麽還是唐月芬和陳建國的名字呢?
楊法官又仔細了,唐月芬和陳建國的離婚協議書,大到公司股份,小到日用家電的分割,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是,唯獨就沒有提及十六萬元的房款的事情,難道唐月芬是疏漏呢,還是根本就沒有十六萬元房款的事情?
楊法官疑惑了,若是蘇麗娜沒還十六萬元的房款,就算是唐月芬、陳建國她們再富有,這十六萬元也是夫妻的共有財產呀?十六萬元對唐月芬夫婦,不是什麽大數字,但也不算是小數目啊,屬於夫妻的共有財產呀?為什麽沒有進行,財產分割呢?而唐月芬卻偏偏,就這十六萬元的房款,起訴了蘇麗娜,這又是為什麽?難道還有其他隱情不成?
楊法官為了弄清事實真相,楊法官必須逐一的詢問……
於是,楊法官問蘇麗娜道:“蘇麗娜,為什麽唐月芬四萬元,都給你寫收據了?為什麽偏偏這十六萬元,卻沒有寫收據呢?為什麽新房產證,仍然是唐月芬和陳建國的名字呢?蘇麗娜,還有你和唐月芬的過戶申請書,隻說明你和唐月芬遞交過過戶申請,但並不能證明,房子就已經過戶給你了?現在,你提供的所有就指向了一種可能,那你就是沒有把十六萬元的房款,還給唐月芬?否則,新房產證上,為什麽還不是,你的名字呢?”
蘇麗娜一聽楊法官如此說法,心裏有些急,但若是說不明白,那真的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了?於是,蘇麗娜詳細的向楊法官陳述道:“楊法官,聽我仔細解釋清楚?唐月芬是以二十萬的價格,把房子賣給了我?的確是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場價格的,這也我是十分感激唐月芬夫婦的原因。我付了唐月芬四萬元的預付款,當時付款時,就在唐月芬的家裏,所以,唐月芬就順手就給我,寫了一張收據,並把房產證也交給了我。我付給唐月芬十六萬元的時候,是在銀行裏,因為這天下午,我們跑了四家銀行,等十六萬元湊齊了,已經是下午五點了,我們都急著接孩子,真的沒有時間寫收據,我也沒有讓唐月芬寫收據,我和唐月芬好的,就像一個人似的,我們姐妹倆的友情,那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我想唐月芬根本,也不會在乎的有沒有寫收據,我也不在乎,所以以後,我也再也沒有向唐月芬,索要收據,唐月芬以後也沒有提及此事,所以,一直拖到現在,也沒有寫收據。我打心底裏,也就沒有想到,今天唐月芬,卻會反咬一口?楊法官,我好無奈、好無辜吆?”
楊法官繼續追問道:“蘇麗娜,那新房產證上,為什麽還是陳建國和唐月芬的名字呢?”
蘇麗娜繼續解釋道:“楊法官,事情是這樣的,在兩年前,小區居委通知我們換房產證,我就和唐月芬一起,去了房管局,過來辦理新房產證?我和唐月芬,就填寫了過戶申請書,並切都在過戶申請書上,簽了字!誰知過戶手續做不了,因為房產證上,仍然是唐月芬和陳建國兩個人的名字,陳建國沒有到現場,無法辦理過戶?反正我們來一次也不容易,那就先換上新房產證再說,以後再過來辦過戶手續也是一樣,所以,新房產證上仍然是唐月芬和陳建國的名字,辦好新房產證後,唐月芬立刻就把,新房產證給我了!以後,我也在沒有好意思提起此事,也沒有在催促,變更我的名字的事情。所以,房產證上一直,是唐月芬和陳建國的名字?楊法官,你想想,我若是沒有給唐月芬,十六萬元的房款,唐月芬不會第二次,再把房產證給我呀?”
楊法官覺得蘇麗娜,說得合情合理,不像在說謊?但這也是蘇麗娜一麵之詞,於是,楊法官詢問唐月芬說道:“唐月芬,蘇麗娜說得對嗎?”
唐月芬看了看楊法官,然後,用眼睛瞪了一下蘇麗娜,從鼻子裏“哼”了一聲,從牙縫裏擠出四個字:“一派胡言!”
楊法官驚訝的看著唐月芬,疑惑的問唐月芬說道:“唐月芬,為何這麽說?”
唐月芬進一步的向楊法官說道:“楊法官,請您為我做主,蘇麗娜太有心機了,我真的不是她的對手?蘇麗娜十六萬元的房款,不給我還不說,兩年前換新房產證時,蘇麗娜來到我家,拿出房產證給我,說什麽小區居委,通知換房產證了,讓我和她一起去辦理新房產證,並一同過戶?當時,我就有些不高興?蘇麗娜好像得了失憶症,提也沒提十六萬元房款的事情,把房產證留下,就匆匆的走了?我當時,我真不在乎十六萬元的房款,我在乎的是蘇麗娜的態度,對我來說,十六萬元不是什麽大錢,蘇麗娜提也不提?好像十六萬元的房款,對蘇麗娜毫無關係?楊法官,我總不能我們把十六萬元,當成水漂打了?就是打水漂,我們還能看到水花翻滾呢?我在蘇麗娜的臉上,沒有看到任何這方麵的信息,楊法官,你說我憋屈不憋屈?我們為了提示蘇麗娜,辦好新房產證之後,我親手把新房產證,遞給蘇麗娜。蘇麗娜接過新房產證後,隻是說了聲謝謝!好像十六萬元與蘇麗娜,沒有任何關係?你說,我鬱悶不鬱悶?楊法官,請您給我做主啊?”
哈哈!又是一種說法,又是一個版本,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蘇麗娜和唐月芬這兩個人,到底是誰在說謊?但是,畢竟有一個人,在說謊?
楊法官腦袋都大了,楊法官感到有些頭疼了,這兩個人都說得有鼻有眼,好像都跟真的似的?
但是,這兩個人,一定有一個人,說得是真話,有一個人,說得是假話?為什麽情同手足的姐妹,今天為了十六萬元,鬧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呢?這裏麵一定,有不為人知的事情,一定另有隱情!
楊法官在仔細分析:我們法院辦案是講究證據的,證據必須經得起論證的和推理的。
蘇麗娜所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蘇麗娜,把十六萬元的房款還給了唐月芬,唐月芬提供的證據,也不能證明,蘇麗娜還沒還十六萬元的房款?反而,倒給蘇麗娜提供了有力的證據,唐月芬和陳建國的離婚協議書,財產分割的非常詳細,唯獨就沒有提到十六萬元房款的事情,十六萬元不是大數目,但也不算是什麽小數目啊?這說明了什麽?那就是蘇麗娜,已經把十六萬元房款還了?所以,離婚協議書上,就沒有提到?
想到這楊法官突然發問:“唐月芬,為什麽在你們的離婚協議書上,沒有提到十六萬元房款的事情?”
唐月芬聽楊法官突然提問,有些吃驚,顯然唐月芬,沒有這方麵的心裏準備,唐月芬不由得下意識的,“啊”了一聲,這是唐月芬沒有預想到的,所以,唐月芬感到有些不安和不妥,也有些稍微的恐慌?
但是,唐月芬也是控製能力非常強的人,於是,唐月芬鎮靜的說道:“這個房子在給蘇麗娜之前,陳建國就送給我了?這是我的私有財產,所以,就沒有必要,寫進離婚協議書裏?”
楊法官繼續追問道:“唐月芬,我看你聰明反被聰明誤,你不可能,連起碼的法律知識都沒有,陳建國給你的房子,你們公證了嗎?”
唐月芬不由得再次,“啊”了一聲,唐月芬喃喃的說道:“這還要公證啊?給我不就給我了,還需要公證嗎?”
楊法官非常認真的說道:“是的,你們沒有進行公證,也沒有贈與協議,隻憑口頭說說,是無效的!這種事情,陳建國是清楚的!”
此時的陳建國,什麽也沒有說,隻是點了點頭,默許了楊法官的說法。
唐月芬瞪了瞪陳建國,感到有些憤怒了,也有些無語了,陳建國還給我留了一手,我算計別人的同時,也害了自己,真是百密一疏啊?唐月芬感覺有些,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唐月芬無奈的搖搖頭……
楊法官繼續追問唐月芬道:“唐月芬,你做的一些事情,是不符合常理的,你第一次把房產證給蘇麗娜了,那是你們姐妹情誼,你賣給蘇麗娜的房子的時候,其實就變相的把房子,給了蘇麗娜,收一點錢,隻是走走過場而已,但是,第二次你又把新房產證,你又給了蘇麗娜房產證,這就不符合常理了?你想想,你已經開始糾結蘇麗娜,不給你十六萬元的房款了,若是蘇麗娜真沒有給你十六萬元,你絕對不會再把,新房產證送給蘇麗娜的,你正好借這次機會,和蘇麗娜討要十六萬元的房款啊?這也是合情合理,為什麽你又沒向蘇麗娜,要這十六萬元的房款呢?第二次你又把,新房產證給了蘇麗娜,這是不符合常理的?唐月芬,那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蘇麗娜已經,給你十六萬元房款了,但你就是沒有寫收據?這說明蘇麗娜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是你唐月芬,一直在說謊?唐月芬,你和蘇麗娜一定有,不為人知的的秘密,又不好公開發泄,所以,你就用這種方式,報複蘇麗娜?唐月芬你說,我說的對不?”
唐月芬被楊法官,說穿了事實真相,唐月芬啞言了?唐月芬有些反應癡呆的,喃喃的說道:“這……這……”
陳建國在一旁實在憋不住了,陳建國在一旁插言道:“月芬,你就實話實說了吧?楊法官,我也是被唐月芬逼迫的,才來法庭和蘇麗娜,打官司的!唐月芬要挾我,不和她一起,告蘇麗娜,她就找人做掉蘇麗娜,我怕蘇麗娜有危險,我為了保護蘇麗娜,才違心的和唐月芬一起,告蘇麗娜的!這一些,都不是我的本意,我若是不順著唐月芬,我辛辛苦苦打拚的公司,就完全屬於唐月芬和蔡麗麗的了,我不甘心,我的基業毀於一旦,是蔡麗麗背後和唐月芬,合夥算計我的,我什麽都出於無奈,才泯著良心,告蘇麗娜的?再一個,我也真的不想和唐月芬離婚,畢竟我們夫妻十多年,不是都說嗎?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我和月芬也是非常有感情的,我們離婚也是假的!我更不想讓我的孩子,沒有一個完整的家,我不想讓孩子,缺少親生父親?也不想讓孩子缺少父愛,單親家庭的孩子,人格不是健全的,所以,我為了我的家庭,為了我的孩子,隻能答應唐月芬的一切要求!所以,我請楊法官,寬恕我們所做的一切?希望楊法官,也能理解我的苦衷?”
楊法官聽了陳建國的訴說,終於弄清楚了事實真相,所以楊法官宣布,暫時休庭,等合議庭合議之後,馬上下達判決書……
半個小時之後,楊法官私下對,和唐月芬和陳建國,進行了批評教育,違背事實真相,誣陷別人,捏造事實假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負法律責任的,顧念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隻是對蘇麗娜的心裏,造成了一定的壓力。不再追究唐月芬和陳建國的法律責任了,對唐月芬和陳建國,實施了警告處分……(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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