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7.依稀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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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戀人(中篇小說)張寶同 2017.8.6
我媽和繼父就是這樣結合在一起的。我們家放銀行存折和放錢的抽屜裏,我不知翻過多少遍,從來就沒見過他們的結婚證。實際上,他們結婚的見證是單位的工會主席和工會裏的那些人,他們代表著整個單位的幹部職工。我不知道別人的父母是不是有結婚證,但是,在整個工程處的七個家屬區的近千戶人家中,卻沒有一戶人家離過婚。雖然時常會出現男女婚外**,甚至生下外麵情人的孩子,這種事即使在家屬區裏傳得紛紛揚揚,也沒有一戶人家離過婚。
對於當時發生的這一切,我除了莫名和新奇,其他都不怎麽注意。白天,我總是隨心所欲地一個人在河邊玩耍,當工地上空無一人時,我就像置身於空曠蠻荒的遠古時代,眼前除了緩緩的河流和高高的兩岸,常常一整天都看不到一個人。我常常地坐在河邊,看著太陽從東山上升起,驅散著河麵上的霧氣,然後,就可以看到河流的遠方。特別是傍晚時分,夕陽快要落山時,霞光會在河麵上映出一片片鮮紅晃動的波紋。它常常會攪動我柔弱的思緒,讓我莫名其妙地想著許多許多的事情。
早飯之後,數百名穿著工作服,穿著安全帽的工人們不知從什麽地方一下子湧來,分布在整個作業區,到處開始響起叮叮咣咣的施工聲。當工人們下班之後,那數百號工人就像變魔術一樣突然地沒了人影。河穀間也就安靜了下來。這時,媽媽就會站在家門口的黃土高坡上,朝著我喊著回來吃飯。
等我們家吃完飯,天也就慢慢地黑了起來。特別是當星星布滿天空,月亮升到了河穀之上,天色就完全黑了下來,就能聽到狼群此起彼落地在山穀和河穀間嚎叫。那聲音非常地淒慘,非常地絕望,它們肯定是非常地饑餓。因為在那個年代,人都吃不飽肚子,它們還哪有什麽東西可吃。
饑餓的狼群是要吃人的,常常聽說有孩子被狼吃了,所以,到了晚上,我們都不敢走出家門。即使大人走出家門,也得要帶上馬燈或是手電,因為狼害怕燈火。其實,在河邊玩了一整天了,我也早已經累了,所以,晚上發生的事情,我幾乎什麽也不知道。許多事情都是後來聽我媽和別人說的。
但是,自從我被那個穿紅衣服的女孩從河水裏救出來之後,我的心中就有了一份相思和期待。我整天呆在河邊玩,不住地看著那條小路從河岸的這一邊通往河岸的那一邊,期望著那個穿紅衣裳的女孩會突然出現。她的紅豔和綺美已經映入在我的心中,讓我在無憂無慮和朦朦朧朧的時光中有了一種無比美好的期待。那晚霞一般絢麗的紅豔注定會映入在我的心間,讓我感覺蠻荒一般的時空中有了美的靈動。我很想把她的那次出現跟我的生命聯係起來,可是,她隻出現過一次就再也沒了蹤影,就像我那可憐的妹妹在我的記憶中閃現之後,便隨風飄逝了。
我媽和老嚴頭結婚之後,老嚴頭就成了我的繼父。而我媽和我們都成了他的家屬,所以,工程處給我們家分了房子。我們就搬到了離工地約有四五公裏的平隆廟鐵路家屬大院裏。我們家從烏鞘嶺到寶蘭線,再到寶成線和洛河橋邊,多少年裏一直住著窯洞,現在終於住進了房屋裏。
當我們家搬家時,家裏人都興高采烈,可是,我卻感到了有些失落,因為我再也沒有見到那個女孩,而且,離開那裏之後,我恐怕永遠也見不到她了。這讓我感覺她將永遠地與我失去了關聯,所以我有著一種樹木被移栽時的眷戀與傷感。
我們在家屬大院裏住了差不多有兩年多,直到洛河大橋全部建成通車後,工程處才離開了陝西蒲城。1963年那年,繼父坐火車把我們帶到了福建南平市。這是個多麽大的世界,到處都是人,還有很多的街道和樓房。我從來沒見過這麽多的人。在洛河橋我最多隻見過那一百多號的修橋工人,後來,我們搬到了平隆廟鐵路家屬大院,那裏充其量也不過三四百人。大院的圍牆外麵是多遠多遠都看不到村子和人的荒野和土地。所以,我們晚上都不敢走出圍牆,因為大院的外麵到處都是群狼的哀嚎。
這裏呈現的是一片更大的驚喜,更為明朗的天地,更加優越舒適的環境。紅牆紅瓦的家屬大院早就蓋好了。所以,我們家一來到這裏就住進了寬敞的平房。媽媽那天送我去學校報到,學校非常地大,共有六個年級,每個年級有四個平行班。而且操場也非常地寬敞。這讓我感到非常地驚喜。我在洛河橋鐵路家屬大院上學時,學校隻有四個班,一三年級在一個教室,二四年級在另一個教室。教室裏的沒有課桌,也沒有凳子。學生們寫字時要趴在一條很長很窄的木板上,坐的是用磚塊壘起的垛子。我在一三班,就是一年級和三年級在一起的班。班裏總共隻有二三十人,兩個年級各坐在一邊。老師給我們講課時都是先給一年級講,講完後讓一年級的學生做作業,然後再給三年級的學生講課。因為全校隻有兩個老師,所以,我們隻上算術和語文兩門課,課一上完,老師就讓我們在教室門前自由活動。我們就在一起跳房,摔四角,打彈子。女孩們就在一起跳皮筋。下午,我們都不上課。
進到這所學校真是讓我有種劉姥姥進到了大觀園的那種無比的興奮和驚異。但最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見到了那位把我從洛河水裏救出的女孩。這簡直讓我喜出望外,我在洛河橋邊等了她那麽久,都沒有再見到她,可是,從今之後,我可以天天見到她了。她叫林玉清,這個名字非常地好聽,我隻聽到第一遍,就能永遠地把它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