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8章.粉紅的回憶(2.少年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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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紅的回憶(短篇小說) 2018.7.26

    我像中了邪一樣,夢遊一般地回到了屋裏。屋門關著,但沒有上鎖。我進到屋裏,見良寶出去了,單車也不在了,就知道良寶騎車去坡下的小店買燒紙去了。因為感覺心裏很亂,什麽也不想幹,就躺在床上。可是,一閉上眼睛,就發現滿腦子裏都是剛才遇見的那些情景和畫麵。那張清秀美麗的笑臉,那副芊芊柔美的身材,還有那清亮悅耳的歌聲,無不像一杯杯醇香的美酒在讓我心迷意醉。人在迷醉的時候什麽也幹不了,隻能迷迷瞪瞪地發呆。如果是喝酒喝醉了,睡上一覺也就清醒了。可是,我卻越是躺著,就越是感到迷醉。

    於是,我從床上起來,拿起書本看著,可是看了半天書竟不知都看了什麽內容。沒辦法,我就拿出試卷練習做題。可是,題還沒做出一兩道,思想就拋錨了。眼前又浮現起那個妹子的模樣和笑臉。想著她的模樣,看書和做題便一下變得枯燥乏味,毫無意義,隻得把書本和練習冊丟在一邊,心裏像丟了魂一樣,直想著要去找到那位可愛的妹子。

    可是,我又不能這樣去做,我才十七歲,還是個高二年級的學生,咋好看到個漂亮的鄉下妹子就要去追?因為我學習成績一直很好,人也長得英俊帥氣,所以,我一向不把別的女生和妹子放在眼裏。記得我上初三時,個頭就差不多有1.7米,同學們都叫我帥哥。坐在我前排的一位女生,還是副班長,不但人長得漂亮,學習成績也不錯,是許多男生的偶像。可是,她不喜歡別人,單單就喜歡上了我,上課時老是回過頭來朝我打眉眼,還給我寫過一封情書。可是,我嫌她有點胖,就對她說你還是先減減肥吧。結果,她生氣了,從那以後再也沒理過我。不過,中考之後她去了一所市重點,而我則考進了一所省重點,從此就再也沒有見過麵。

    在上高一時,班裏同時有兩位漂亮的女生都喜歡上了我。一位是學習委員,一位是縣長的女兒。其實那兩位女生都不錯,都對我很好,可是,我對她們卻沒有感覺。我知道女生在生理方麵總是比男生早熟,過去女孩子十四五歲就嫁人了。可是男生到了二十歲還傻虎虎的。所以,我覺得她們已經成熟了,可我還沒成熟,我得要等自己成熟後再找女朋友。至於我什麽時候才能成熟,我覺得至少在大學畢業之後,所以,我決定在我大學畢業之前,決不戀愛。

    大學畢業是什麽年齡?我算了一下,最早是22或23歲。可是,現在我才隻有十七歲,就讓一位偶然相遇的鄉下妹子給迷住了。我是不是也已經成熟了?我不知道,但我已深深地愛上了那個妹子。也許我已經成熟了,隻是一直沒有遇到讓我心愛的妹子。記得我在上小學四年級時,從甘肅蘭州那邊來了一個細妹子,人漂亮得沒法說,真是比畫中的美人還漂亮,人也極為聰明,凡是我們知道的她都知道,我們不知道的她也知道,有時,遇到了什麽問題,我們老師都沒聽說過,她卻能給大家講個頭頭是道。那時,別說鄉下的同學們把她當神一般地敬著,連我都是把頭揚得高高地仰視著她。我甚至都在想,這妹子不得了,要是在過去,長大了準會被選進皇宮。後來,那妹子在學校裏隻呆了半年,又回到了蘭州。從那之後,我常常會想起她,覺得她的離去像是讓我丟失了什麽寶貝。如果說我的情竇初開之時,就是我開始對那個蘭州妹子心懷依戀之際。今天能被那位漂亮的鄉下妹子所迷戀,也該算是我愛情的一次覺醒。

    其實,我也曾多次被一些漂亮的妹子迷戀過,但我從未跟任何妹子談過愛。我對談愛的印象幾乎全部來自於書本和大人們的談論。對我影響最深的是那本《初戀》的小說,是俄羅斯作家伊萬·屠格涅夫寫的。小說中的那種初戀的甜蜜感和神秘感讓我對愛情寄以無限的憧憬和向往。但是,現實中卻沒有一個女生能給我這樣的神奇與美妙,所以,我才對那些向我示好的女生沒有任何的感覺。可是,讓我意外的是就在今天早上,那個神秘而美麗的妹子突然出現了,就像一個石塊落在了深潭,在我平靜的心靈水麵上蕩起了一片片湧動的波瀾。

    良寶買燒紙回來了,把單車往門前一擲,拎著東西進到了屋裏,見我把書本亂糟糟地丟在小桌上,呆呆地坐在門前,朝著外麵出神地望著,就感到奇怪,問,“你發麽子呆呀?”因為他知道我對學習抓得很緊,從來不會在學習上浪費時間。

    我淡淡地一笑,歎了口氣,說,“沒啥。”他以為我是想遊覽外麵的風景,就說,“等天氣好了,我帶你出去轉轉。”我馬上擺手,說,“你忙你的。我要是想出去,自己認得路。”因為我知道他這幾天要出去走親戚。

    良寶是姨媽唯一的兒子,今年差不多有二十歲了,因為家窮,房屋破舊,現在還沒找到妹子。所以,整天形單影隻,衣裝不整。但良寶和姨媽一樣,非常地誠實善良。本來,我父親一直想讓他到單位裏當廚師,因為沒人幫著種田和看家,他才一直沒有離家。

    米飯做好了,又把過年剩下的一些菜一熱,就端在了小桌上。有鹹魚、熏肉、還有燒豆腐和炒青菜。每個菜都非常地好吃。所以,我一連吃了兩碗米飯。不隻是良寶做的菜好吃,這鄉下的婆婆和公公隨便拉上一個人,都能做得一手美味的湘菜。要不,那些考不上大學的年輕人差不多都出外給人家當廚師去了。

    我對良寶說,“我在西安吃什麽飯都覺得沒口味,頂多吃上一小碗,可是,你做的這飯我越吃越想吃。”良寶說,“城裏人做飯用的是煤氣。做飯自然不如我們鄉下用鬆枝和稻草做的飯好吃。”我說,“咱這裏的人本身就會燒菜做飯。我小時候就喜歡吃姨媽做的飯燒的菜。姨媽炒的冬瓜片、空心菜,特別是姨媽燒的雞和熏的魚,是我這一生中吃過的最美味的菜。”良寶聽著,就說,“你愛吃,我晚上早點回來,給你殺隻雞。”我馬上說,“不用,你才養了幾隻雞。還是留著下蛋吧。”(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