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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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不是相當確定啊”審訊員似乎是朝著記錄員使了個眼色,繼續問:
“嗯……你剛才說是因為通訊器壞了才出去拿新的是嗎?”
“是啊。”
“那麽,你們的對講機是怎麽個壞法呢?”
“王智的聯係不上其他人,我的直接被壓碎了。”
“確認過嗎?”
“那都碎成好幾塊了還用怎麽確認?”
“我是說王智的那個對講機,你有確認過是否壞了嗎?”
“沒啊……他用著沒反應不就是壞了嘛,這還有什麽好確認的?”於江寧越來越迷糊了。
“也就是說你沒有檢查過王智的對講機是否有損壞是嗎?”
於江寧懵逼的點點頭,心下思索著,這難道是什麽重點嗎?
“從你離開現場到再次返回,大概用了多久?”
“不到二十分鍾。”
“那你回到現場的時候,王智當時在哪?”
“還在原來的位置,靠牆站著。”
“在那之後,王智有再開過槍嗎?”
“沒有。”於江寧回答很果斷。
“確定?”
“確定,在那之後我們沒有再遇到過其他需要開槍的情況。”
隨後,那位審訊員從桌上的資料裏抽出一張zhào piàn,遞給於江寧。
“這個人,你有見過嗎?”
於江寧接過zhào piàn看了看,搖搖頭。
“不止是昨天,其他時間有見過嗎?zhào piàn什麽的也算。”
“沒印象。”於江寧依舊是傻兮兮的搖頭。
審訊員盯著於江寧看了好一會兒,開口道:
“你能保證自己所說的都是事實嗎?”
“當然能!”於江寧的眼神突然顯得堅毅了許多。
“要知道王智可是涉嫌故意shā rén,你如果包庇……”
“等會兒等會兒!”於江寧出聲打斷,“你說涉嫌什麽?”
“故意shā rén。”
“誰?”
“王智。”
“涉嫌什麽?”
“涉嫌故意shā rén,沒聽錯。”看著於江寧一臉不敢相信的模樣,審訊員特意點了點頭。
“不是……”於江寧更懵逼了,“故意……你知道故意怎麽寫嗎?這他媽跟故意shā rén有個屁的關係?!”
審訊員就那麽盯著他看了一會兒,接著把身前的資料推給了於江寧。
“那張zhào piàn上的人,叫崔陽,昨天下午……昨天晚上被發現死於廣場二樓,死因是槍傷……”
“槍傷?”於江寧突然問。
“對,是槍傷。但是據調查所有的恐怖分子隻不過配備了類似bǐ shǒu、kǎn dāo之類的dāo jù,少量還在身上安置了土製炸彈,並沒有任何槍械,所以說凶器隻能是進場的某位jǐng chá所攜帶的配槍。於是相關部門連夜取出了崔陽顱內的子彈,提取了彈頭的膛線數據並與參加行動的所有jǐng chá配槍進行比對,結果發現,彈頭的膛線數據與王智的配槍完全吻合。”
“這結果肯定是在哪出問題了不會是他。”於江寧搖頭。
“比對結果已經充分確認過了,確定是他的槍沒問題。”
“不是,他沒有動機的啊!”
“嫌疑人和被害人關係我們還在排查,而且在我國刑法中,犯罪動機可不是犯罪構成的必要條件。”
“那他也沒作案時間啊,我全程都跟他”於江寧的話戛然而止。
“你離開的那二十分鍾,足夠。”
“不可能的”於江寧不停搖頭,手上胡亂翻動著桌上的資料。
“流彈!”於江寧突然抬起頭,“是爆炸把那顆子彈炸飛射中了那那個誰!”
審訊員伸手將資料翻到了倒數第二頁。
“根據檢驗結果來看,射擊距離在五米以內,而且是一槍爆頭,正中眉心,可以完全排除流彈的可能性。”
“那可能是別人,其他控恐怖分子拿了他的槍也說不定啊!”
審訊員一直暗自觀察著,在他看來,於江寧那驚慌失措甚至都有些語無倫次的樣,如果真的是演出來的,那就算請專業演員來,也不一定能到這種地步吧。
“嗯,你應該知道吧,《槍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配備、配置槍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槍支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立即報告公安機關。如丟失後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丟失槍支不報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昨天深夜行動結束後王智並沒有報告存在槍支丟失的情況,而且,直到現在為止,他依舊表示從始至終都沒有發生過配槍被搶或丟失的情況。”
“他在哪?你讓我當麵問他!”
“這個恐怕不行,他涉嫌違法犯罪已經由有關部門”
“有關部門?我是jǐng chá!jǐng chá不算有關部門嗎?為什麽不能見?”於江寧直接拍桌站了起來。
“jǐng chá是可以見”
“那就”
“但是!”審訊員終於也打斷於江寧一次
“但是你可不止屬於有關部門。”
“什麽意思?”於江寧頓時冷靜了大半。
“這樣,你先坐下,”審訊員再次伸手示意他坐下,“雖然現有證據足以證實王智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但是整個案件依然存在許多不合理的地方,我想聽聽你的看法。”
“你說。”
“好,首先,按照王智和你的供描述,王智在行動的整個過程中隻開了一槍,從行動結束後交槍時的剩餘彈量來看也確實隻少了一發。而在崔陽”說著審訊員敲了敲桌上那張zhào piàn,“在他顱內取出了與王智配槍膛線痕相符的彈頭,那麽,你們所說的,射擊女性恐怖分子手臂的子彈又是哪來的呢?”
“所以說不會是他啊!”
“我們不妨先推測一下,這無非就兩種可能,要麽,王智隻開了一槍,要麽,他從別處獲得了另一顆子彈。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在現有證據基礎上,顯然你幫他撒了謊”
說到這於江寧很明顯地的深吸了口氣,被人誣陷還真是超級不爽啊。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他從別人那拿到了子彈,那麽是從誰的手裏拿到的呢?”
“有話就說!什麽時候了還設個屁的問!”
“那個當然我們正在查他是否有從非法途徑購買彈藥,如果沒有的話負責其他區域以及把手在各個路口的同事們都可以互相作證,所有人都沒有離開過責任區域,也就是說。”
“也就是說同夥隻能還是我嘍?”
“可以說是這樣,”審訊員點點頭,“除非”
“除非什麽?”
“除非他能事先聯係好恐怖組織,事先確定好受害者的逃離路線,事先知道jǐng chá入場時間和分配,在一切發生之前就能安排好一切看似隨機的事件,製造虛假的槍聲,虛假的槍傷來迷惑你,然後再讓那個恐怖分子‘boom’地毀滅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