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白首烏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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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首烏雞?”安若施瞪大了眼睛。
“沒錯!”祝淩搖頭晃腦的道:“周老先生與我意氣相投,他老人家博古通今,無所不精對膳食更是見解極深。周老先生曾經與我說過,這白首烏雞頭頸雪白,身體烏黑,乃是天下奇珍,極其罕見,更為難得的是此雞還是天下一等一的食材,若是拿來燉湯,不需添加任何作料仍是香飄十裏,鮮美無比。”祝淩說到此處心神飄忽,滿麵饞色,口水也快掉了下來。
“胡說!師伯神仙也似的人物,超脫物外,有通天徹地之能,怎會似你一般貪念凡間俗物?”安若施話音剛落便暗罵自己一聲糊塗。果然不出自己所料,這小子哪會有什麽好法子,真是自找沒趣。
“此言差矣!”祝淩搖頭道:“吃喝拉撒,人之常情,美味當前,豈有不食之理?修道中人就不用拉屎放屁了?洛陵城商貿繁華,城中商會保不準有許多奇珍異種,怎樣,若是你能弄上一隻過來,保不準他老人家一高興,大發慈悲,就會指點指點你。”
安若施先前聽他說粗鄙,本不欲理睬他,但轉念又想,雖然十分荒唐,但終歸算個法子,也比沒有要強上許多。
安若施計議已定,素手一揮,祭起青色仙劍,正要禦劍而去。便聽祝淩叫道:“你幹嘛去?”
“自然是去尋那什麽烏雞。”安若施對這邋遢小子打心眼裏不耐煩,隻想快快離開。
“你可知去哪尋?怎麽尋?”
“……”安若施一怔,她自幼被師父養大,很少下山,平日裏與人交流極少,更勿用說同人交易買賣。
安若施瞧見祝淩眼角得色,怎會不知道他想什麽?無奈自己有求於他,隻好硬著頭皮道:“那你與我同去。”
祝淩渾身正沒力氣,聞言“哎”了一聲,不由分說便將上衣脫了,露出赤條條的膀子。
安若施見狀嚇了一跳,柳眉豎起,怒道:“你幹甚麽!”口中嬌斥,卻把頭扭在一邊,不敢再看。
祝淩愕然,道:“自然是在tuō yī服了,你愛幹淨,這衣服染了臭血,若是抹在你的仙劍上豈不是髒了你的寶貝?”
“噢,既然你不歡喜,那我就換上好了。”
“算……算了,你……你上來罷!”安若施恨恨咬牙道,心裏恨極了這小子,偏偏又拿他沒有辦法。
祝淩也不在乎,大大咧咧的站在安若施身後。
安若施自小與師父朝夕相處,從未靠近過男子,隻覺得身後一股陽剛的男子氣息,祝淩呼吸之間的熱氣正打在她白玉一般的後頸上,渾身的不自在。
她俏臉一紅,恨恨道:“坐穩了。”言罷衝天而起。
祝淩早先跟隨血魂老祖早已學會了掌握平衡的法子。此時從後麵瞧見她秀發紛飛,鼻尖飄過一陣清麗的香氣。耳根仿佛櫻花一般粉紅,大感有趣,心中起了促狹之意。
“啊呀!好駭人呀!”祝淩一聲大叫,雙腳不穩,一把環住安若施的纖腰,一副十分害怕的模樣。
安若施不待反應,便覺被人抱住,身後一股熱氣貼了上來,瞬間渾身酥麻,提不起一點力氣。低頭一看,祝淩一雙黑手正環在自己身前,原本潔白無暇的衣裳也被印出了兩個烏黑的手印。
安若施羞怒萬分,不由分說便轉身一掌狠狠打去,忽然想起這小子道行平平,可別打死了他,便將手上真氣收回,但後勁雖撤,前勁尤在,她是修道中人,力氣大的出氣,這一掌拍在祝淩臉上,直打的他頭暈目眩,眼冒金星。
“好狠的婆娘,恁地用這麽大力氣!”
安若施喝道道:“你這登徒子,再敢亂動就將你丟下去,讓你死個粉身碎骨!”
祝淩挨了一下,疼痛難當,再不敢胡作非為,隻得老老實實的不敢亂動。
二人飛了一陣,過不多時便來到洛陵城中,尋了個僻靜地方降落,安若施收了仙劍,眼角瞥見身前黑黑的五個手印,轉身瞧見祝淩正似笑非笑的望著她,更是憤懣。
安若施俏臉寒霜,不再看他,纖細的蔥白玉指一指遠處若隱若現的城頭,冷道:“再往前行三裏便是洛陵城,你我改用步行,莫要叨擾了尋常百姓。”言罷頭也不回的走了。
不怪世間百姓奉鬱堯山為人間正道,這女子雖說看似冰山一樣,卻比血魂老祖之流強上百倍了,我如此戲弄她,卻是不該。祝淩正想著,遙遙望見安若施身影去的遠了,聳聳肩跟了上去。
二人行至城前,已是日中時分。雖未進城,道上已人流湧至,擁堵不堪。祝淩奔波了一路。腹中早已是“咕咕”作響,饑餓難耐。隻想早日進城,尋個酒家大快朵頤。想到此處,酒肉仿佛已在眼前,不禁口沫橫流,哈喇子留了一嘴。
正自沉醉,忽聽前方人群一陣嘈雜響動,遙遙聽見一人尖聲道:“閃開啦!閃開啦!周大少爺出門巡獵,你們這些賤民還不快快讓路,沒得想吃鞭子嗎!”
隻見原本擁擠的官道閃出一條大路,一匹高頭大馬緩緩走來,周圍簇擁著一眾青衣小帽的家丁。馬上那人相貌奇醜,身材肥胖,圓鼓鼓的腦袋擠在矮胖的身體裏,身披綾羅綢緞,一看就是出身富貴人家,左手牽著一條獵狗,那狗神情凶惡,跟在主人身邊,老大的舌頭耷拉下來,“赫赫”的喘這粗氣。右手橫握這一條馬鞭,不住揮動。周圍群眾見到這個煞星,紛紛嚇的麵如土色,趕緊避開,不敢多看。那肥胖公子看見大夥對他懼若虎狼,臉上湧現出一抹得色,左顧右盼之間更是目中無人。
祝淩瞧見那rén miàn孔,頗覺好笑,隻覺得這人與血魂老祖倒有幾分相像。莫不是這才是那老烏龜的親生兒子?
原來這人名叫周仁寶,是洛陵城內首富周老爺的獨子,平日裏仗著家中有些財富,整日在洛陵城裏為非作歹,胡作非為。看中哪家的閨女生的標致,便招呼走狗們拉來糟蹋一番,城內的尋常百姓沒有哪個沒受過他的欺負。大夥均是恨他入骨,可窮苦人家人輕言微,又念及周家老爺子往日的恩情,恩威並持之下,便忍氣吞聲,由他去了。
那群人已行至二人身前,隻見當中原本讓開的大道上突兀地站著兩個人,不覺一愣,安若施素來在鬱堯山上清修,自然不將這些民間的紈絝子弟放在眼裏,祝淩打小四處漂泊,見慣了這些,也不放在心上,就這麽橫在道中間。
當先那尖嘴猴腮的小廝望見二人,眼珠子一轉,跳將上來,插腰叫道:“直娘賊!你們這兩個賤民,沒看見我家少爺打這過路嗎!”
“哎呦!李二狗這雜種!舔屁股的功夫竟然又精進了!”當先那小廝話音未落,便聽見那一眾家丁傳出一個聲音,眾人竟然紛紛麵露惋惜的神色,仿佛被這李二狗搶去了一個大拍馬屁的機會而後悔不已。
安若施望見這些人醜陋麵目,臉上頓時露出厭惡的神情。
那名叫李二狗的奴才聽了這話,不以為恥,反而更是得意了。李二狗正欲嗬斥,突然覺得眼前這邋裏邋遢的小子麵孔有些熟悉,祝淩回神來,望見李二狗,也好似覺得這人在哪見過,二人愣了半晌,突然異口同聲道“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