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美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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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劉美蘭。”
“性別?”
“女。”聽到溫遠帆問性別,劉美蘭抬起頭看了溫遠帆與孫偉一眼,心說這兩人是不是瞎啊?難道這都看不出?還用問?是不是要上次床才能確認?但溫遠帆不為所動,對所有的嫌疑人,都必須經過這樣的程序,他對這種眼神也早已見怪不怪。
“籍貫?”
“hn省hh市芷江縣羅舊鎮。”
“出生年月?”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六號。”
“李梅你認識嗎?”
“認識。”
“你們怎麽認識的?是什麽時候認識的?”
“去年,九月底的樣子吧,具體哪天不記得了。那天快中午的時候,小琳和小靜去市裏玩了,我一個人懶得做飯,就去下麵餐館打了個快餐回來吃。她在路邊東張西望,我看她長得蠻漂亮的,想如果她能跟著我一起做,一定會吸引很多客人,就問她是不是想租房,她說是,我就帶她上樓看。我問她做什麽工作的,她說在一家工廠當文員。我們租的是個三房,原本是三人各住一間,我說我們可以騰出一間來租給她,隻要兩百元房租,她就答應了。她正準備去上班,來了個老客人,看到她眼睛就發亮了,跟我說要她。我說人家是正經上班的,那個客人是個小老板,說她隻要肯做,錢不是問題。我問他肯出多少錢,他說五千。我就去問李梅,說那個男人想和她做,給三千,問她做不做。她想了下,就答應了。做完後,我給了她三千塊錢,和她說了下我們這行的收入情況,她就留了下來,沒再去那家工廠上班了,cí zhí手續都沒去辦。”
“你知道她在深圳有朋友或者親戚嗎?”
“不知道,好像沒有。從沒聽她說過在深圳有什麽朋友親戚,除了很少幾次和我們一起去東門逛、買東西之外,也沒見她去過別的地方。”
“她有沒有說過她為什麽要做這個?”
“好像是說她爸身體不好,治病需要錢吧。我看她平時都很節儉,衣服都是買很一般的。有時候我勸她穿好一點,客人會多一些,她也還是舍不得買。”
如果是做xiǎo jiě的對客人說老爸治病需要錢,那可能是騙人的,但對同行的姐妹說應該是真的。而且從打撈上來時的穿著來看,一身行頭加起來估計不到五百元,這在深圳確實挺寒酸。至少,早上找到劉美蘭時,她那件毛衣就不隻五百元。”
“你認識這個人嗎?”溫遠帆打開幻燈機,將王勇斌的zhào piàn打在屏幕上。
“不認識。”劉美蘭仔細看了會,又側著頭思考了一下後答道。
“這個人呢?”溫遠帆接著打出王建國的zhào piàn。
“不認識。”這一次,劉美蘭回答得更幹脆。
“你們平時是怎麽尋找客人的?”
“一個是熟人介紹。有些酒店、ktv、熟悉的士多店啊,餐館啊,如果有客人想找xiǎo jiě,會聯係我們。包括我們以前的客人做回頭客,或者介紹朋友來,我們就會做。其它就是通過qq、微信加一些看上去比較有錢的男人,和他們聊天,向他們作一些這種暗示。”
“三月十號晚上,李梅的情況你大概說一下看。”
“那天晚上的情況我不是特別清楚。我和小琳、小靜三個人,被客人叫去沙灣一家餐館陪客人吃飯,吃完飯又與客人做了那個。回來的時候已經快十一點了,李梅不在房子裏,我們給她發信息,她也一直沒回,打diàn huà也沒有人接。我們以為她接了生意出去了,我們這行接了生意晚上不回來也是常有的事。但是我們第二天早上又給她打diàn huà還是打不通,我們就想她可能是出事了。後來下午,我們在村裏看到“認屍啟事”,確認她是出事了。我們知道jǐng chá肯定會找shàng mén來,就趕快退了房走了。小琳和小靜是gz老鄉,她們倆說回老家去躲一段時間。我不想回老家,就打車去了景田重新租了個房子。
“你做這個多久了?”
“我,就是在這租了房子之後才開始做啊。”劉美蘭遲疑了一下,緩緩的說,話語裏估計自己都沒底氣。
溫遠帆清楚她沒有說實話。做這行的永遠是這樣,但他不是治安警,所以明知她說謊也不想去拆穿她。又看了她一眼,因為戴了shǒu kào不方便整理頭發,幾縷頭發散到前麵遮住了一些臉,卻也更顯出一種成shú nǚ人的xìng gǎn與隨意。這樣的女人,有著姣好的容貌,端莊的氣質,xìng gǎn的身材,放在職場上很有魅力甚至殺傷力,不難找到一個條件不錯的男人,怎麽會來做這行呢?
“你是怎麽開始做這行的?”自己不是治安警,其實無需問這個問題。但終歸沒有忍住好奇心,還是問了。
劉美蘭卻並無唐突之感,或許他見過的男人太多,問什麽都習以為常。何況於溫遠帆而言,這個問題無論是出於案情的需要,還是一個男人的好奇心,都再正常不過。就是自己,有時候獨自一人,不也在拷問自己的內心嗎?甚至偶爾經過一些寫字樓時,還會有恍然若夢之感。自己也曾是那每天朝九晚五奔波在其中的一員啊,如今卻是再也回不去了。
是的,再也回不去了。劉美蘭看了一眼審訊室那白色的牆,那一排排的日光燈管,正麵牆上“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再看看兩邊牆上分別寫著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個字,不禁苦笑著搖搖頭。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我們這些底層老百姓來說,自然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了。但是對於那些有權有錢的人來說,他們多的是手段逃避法律的懲罰。如果真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自己又怎麽會落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