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勸合?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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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天,小天給我打來diàn huà,用煩惱、糾結、痛苦的語氣和我說了很久。她說:姐姐,今天我去我們剛布置好的新房了。可是我隻拿走了我的一幅畫,因為那是我畫的。其他的,都不屬於我了。
我很吃驚,問她怎麽了?前幾天還看她高高興興的說馬上要結婚了,正在布置新房。那種對婚姻,對幸福,對未來的憧憬,已溢出了手機,都感染了我。
這怎麽一下子,就成為不屬於她了呢?
她接下來的話,讓我看到了一幅未來爭執吵鬧、互相指責、互相傷害的血淋淋的的畫麵。
小天是省會城市家庭的獨生乖乖女,從小被父母寵大的小公主,讀了不錯的大學,有著不錯的工作。就像很多的小姑娘一樣,一心向往著愛情的小天,在遇到了現在和她同一科室的未婚夫後,一頭就紮進了愛情的懷抱,其他所有的物質也好,經濟也好,統統都被她扔到了爪哇國。
未婚夫的情況呢,下邊市裏農村家庭,三姊妹,父母一直打工,父親因為受傷在家養著,就靠母親一人打工。小天從不認為這些有什麽是她不能接受的。她父母有退休金,不需要她負擔,還可以幫襯她不少。未婚夫那邊有姐妹三人,分攤下來,負擔也就沒有那麽大了。再說以後他們肯定在省會生活,不會回農村,所以其他的條件也不用去計較。
可就是這樣一個什麽都不計較的小公主,被未來的婆家左右都是個嫌棄。
“他家人不喜歡我卻不是因為我不好,他家人不喜歡我的家人卻不是因為我家人不好,他全家都在挑撥我們,他總說信我信我,卻什麽都聽家裏的。”
“一開始我知道好多,我以為我退讓就行了。可沒想到你退的越多別人越欺負。”
“他承認家裏種種的不是,卻隻讓我接受……”
“我有時候在想,他是好孩子,因為他孝順。可是我呢?大家都讓我接受他的孝順,那我的爸媽就不該平等的被孝順嗎?他孝順,我的幸福就要被犧牲嗎?”
“我不明白,沒錯啊,一個人不孝順父母更不會愛別人。可是他孝順了父母,我怎麽那麽難過呢?”
“我們剛因為他家裏大吵了一架,和好還沒半小時,他家裏就給他打了一個小時的diàn huà,他放下diàn huà就開始無端的指責我,說一些他家裏說出來的無中生有的事來指責我。前一個小時他還保證不會再相信根本沒有的事,一個diàn huà後,他就完全不是那個人了。”
“關鍵是,他家裏說的事,都是不存在的啊!”
我說,小天,如果你未來的婆家和丈夫在結婚前都這樣,那你根本不要指望結婚後會有任何的改善。孝順和愛妻子,是沒有任何衝突的。孝順雙方父母,是每對夫妻都應該履行的義務;夫妻互相相愛,保護對方,溫暖對方,是夫妻的責任。他們是平行存在、同時存在的,永不衝突的。你這種情況,基本上屬於死結。除了這份感情讓人不舍得,其他的,我認為這個婚,不結更好。結了,以後隻會更不愉快,更不順暢,更艱難。我們都是在尋找未來的幸福的,不是去找未來一生的磕絆的。
我有一個朋友,她是90後,比她丈夫小8歲,大學專科。從她結婚,婆家就沒有停止過對她的指責與挑撥。現在她女兒都三歲了,婆家還在不停的攛掇他們離婚。但是她有點好,她丈夫明事理,知道不是她的不對。所以她們一家三口自己在外麵租房子住。她說,我就想不通了,我一個省會本地人,一個小姑娘,一個大學生,嫁給了你兒子,我自己掙錢,做家務從來不躲懶,我花我的錢給你們買新衣服新鞋子,有好吃的都先給你們吃,你到底有什麽可挑剔的?
是啊,這也是我特別想不通的一種家長。孩子已經結婚,孩子的對象並無惡習,也沒有不尊敬長輩,更沒有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你們天天的巴望著孩子離婚,到底什麽意思呢?你真以為你家孩子是金不換,隻要離了婚,馬上大把的人來搶?
有時候,我們委屈了自己,去追隨一份愛情,以為自己足以感動世界,誰知道最後卻隻是真的委屈了自己。
我說,小天,沒有素質的家庭,不要進入;左右搖擺的男人,不會是依靠;是非不分的男人,無法給你幸福的。
小天說,姐姐,你還願意站在公正的角度勸分。可是我們單位同事都說即使他家有錯,你又不和他家過,一味的讓我理解。可是我理解了他,誰來理解我呢?他們都說我太較真,可是我隻想對我們的婚姻負責,畢竟他的家庭一直在做戳我們感情的事,甚至斷章取義的一再篡改事實。我不明白,為什麽我身邊所有人明知道他家裏做了那些事情還在教育我要接受。可是我的心就這麽小,我放不下這麽大的事情。我不明白為什麽大家可以接受汙蔑別人的他的父母,卻沒有想過我看著我的家人被誹謗被攻擊我是什麽感受?難道就因為他家是弱勢群體,就應該我去接受這些,就這麽評斷事理嗎?我爸媽一直對他很好,為了他的家庭考慮,我家連彩禮都不要了,難道還不夠嗎?
在感情的世界裏,我們可以為了愛而卑微,卻不能也不應該接受不平等的對待。這和優勢或者弱勢群體並沒有關係。這隻和人心有關係。你弱勢,我並沒有欺負你,沒有看不起你,反而對你很好。不說讓你感謝我,不要你回報我,至少應該得到你的認可,與公平的對待。這也是在未來的婚姻生活中,雙方想處的基本之道。
如果現在就這樣,以後隻會變本加厲。
小天很困惑:這到底是個怎樣的社會,沒有人看道理,隻告訴我喜歡他就要接受這樣的家庭,隻讓我理解他們的難處。
我說,是的,愛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所有優點與缺點,可這個缺點,不應該包括他對你不好,不相信你,不信任你。
如果自己深愛的人,連最基本的信任都不能給我,我要他何用?留著過年嗎?
既然明知前邊是一個火坑,進去會被燒得遍體鱗傷,為什麽大家還要她隱忍,退讓,接受,並義無反顧的往下跳呢?
婚姻,是愛情的升級,是要給相愛的兩個人一輩子的安穩,安全,舒適,快樂,幸福的代名詞。不管是什麽時候,都不應該用放棄一方幸福為條件來捆綁婚姻,來淩駕於婚姻。
我說,小天,他們說的話都是放屁!不合適就是不合適,明知不合適,為什麽不要及時懸崖勒馬呢?
我也不由得思考,為什麽大家在明知道這種情況的情況下,還在一味的勸合不勸分呢?他們還沒有結婚啊,一定要結了之後,大家互相傷害到體無完膚,再去離婚嗎?這樣做的目的何在?意義又何在呢?
(二)
月初,在朋友圈看到小弟發了一張證件照,zhào piàn上有鋼印,zhào piàn下有一行字:**市婚姻登記處。
我心裏知道怎麽回事,為了調節氣氛,我說:是耍帥麽?
他說:恢複單身。
他的這場不見硝煙的婚姻戰,終於結束了。
結果就是,給出軌的人自由,給對婚姻忠貞的人以責任。就是說,他終於同意和他出軌的妻子離婚,然後孩子的撫養權歸他所有。
而最開始當他麵臨他的妻子提出來的離婚要求時,他是怎麽樣也無法接受的。就像最後他給我看的一段話,他說,他要發在妻子的親戚圈裏的(因為他們是住在妻子的城市,所以和妻子家親戚的來往比較多),對他們的婚姻做一個解釋,也是概括。
“親人們,對不起!作為一個男人我沒能守護好一個家庭、保護好自己的女人。
今天我和**正式離婚了,她已經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自我”和“伴侶”,這段婚姻裏我有責任,最最對不起我的孩子、四位老人和所有的親人,辜負了所有人,包括我自己。
我個人堅持要孩子的撫養權。
在今後的生活裏我們可能見麵相處的機會會少很多,但我和小寶永遠是大家的親人,如果各位親人長輩不嫌棄、有機會一定多聯絡!
另外我想和我兒子感恩一下小寶的姥姥,她為我們曾經的這個家付出了太多太多,對不起!”
然後,他又發來一段文字:
“關於**婚內出軌的事我有問題和責任,但無論如何我個人強烈譴責和鄙視這種現象,社會在不斷的變化,但價值觀、道德觀、人生觀一定要回歸正道,我們每個人因為種種就對這樣的事情不表態、不譴責、不製止,那麽試問這社會將會怎樣?到時候這樣的事就會不斷的發生在每個人的身邊或者說自己身上……”
我說,這個你說它幹嘛?不要說了。當初好聚,現在好散。
他說,我要她把離婚的事情經過發布一下,她說,你說唄,我到時候來表態。所以我就忍不住要寫這些。
我說,做人留一線,再怎麽樣,她是你孩子的母親。你要為你的孩子的麵子想。
不出所料,一直讓他糾結的問題緊接著就上線了:“那這件事呢?事情的本身就不該重視了嗎?我最氣憤的是我現在和她一個表哥很相熟,他說你倆快離各自安生。我也接受,可她表哥就是四處勾引玩弄別人老婆,這世界就應該這樣???”接連三個疑問號,滿滿的都是質問與疑惑。他說:“身邊這樣的事就應該視而不見嗎?”
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評價身邊這樣的事,可能是我不太關心這些,也可能是我玩的圈子都太年輕,還沒有這些事的出現,所以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至少知道一點:“你可以譴責社會現象,但不要指名道姓的說你孩子的媽。以後對你孩子找對象都不好的。如果你未來的兒媳婦家對你們現在的這些事很熟悉,你覺得以後他們會同意自己女兒嫁給你兒子嗎?你想過嗎?”
以前我和一個客戶聊天,她家對她找對象的要求,第一就是不能是離婚家庭。離婚雖然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也是對於不幸福婚姻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可是如果是因為一方婚內出軌而導致的離婚,還是不顧丈夫孩子父母的挽留的離婚,這裏麵就關乎了道德、意識形態、人生觀、價值觀等諸多問題了。所以,對於這種他認為的前妻的醜事,其實也是自己和孩子的醜事。
他一直都沒有想明白一個問題:醜事就必須要隱藏?這就是傳說中的“生活智慧”???這是人性的醜陋!!!
可能我們都無法對他的這種深刻的關於人性醜陋的認識感同身受,我們隻知道,在對不正確、不道德、不正直的行為進行批判與指責時,還要考慮到下一代的成長問題。如果因為大人的大無畏的揭露,而導致別人對孩子的指指點點,說他媽是個不守婦道的人,說些下流的詞語來給他的母親定位,那麽他能健康的成長嗎?
他說,我想讓小寶成為耿直坦蕩的人,因為他父母的錯誤與他無關。
是啊,父母的錯誤與孩子無關,可是往往人們對別人家的這些事,並不會如你所願的加以區分去進行評價。
見他實在拗不過來,我說:這樣,如果有人說你的母親曾做過的傻事或者錯事(人都有犯傻和出錯的時候),當言語裏有譏諷與嘲笑的意味時,你心裏怎麽想?你會很坦然的麵對那些言語嗎?你兒子還小,他需要一個溫馨的環境長大,而不是別人的冷嘲熱諷,更不是指指點點。
他從事情發生,就一直在“對錯”這個問題上糾結,一直也沒有讓他自己找到dá àn。從道德的角度來說,對婚姻不忠本來就是應該受到譴責的行為,可是,事已至此,該算了就算了吧。我說他是在鑽牛角尖,因為我自己通常在某些事發展到已毫無辦法時,會對自己說一句:事已至此。
我說,你隻需要自己不做,讓你兒子有個正確的人生觀,就可以了,小弟。
可是,隻是自己不做,其他所有人都在做,孩子長大了會認可我的人生觀嗎?他問。
我說,其實也還好吧,並不像你說的那麽恐怖。這種現象是肯定存在,但也不是這個時代才存在,而是從古至今就一直存在的,不然潘金蓮的故事,咋人人都知道?
然後我調侃他:“你要謝你前妻的不毒之恩!”
他表示我這個冷笑話好冷。他說,越說越覺得自己可憐,其實他想談論的是人間正道。如果他前妻有問題,但社會不允許的話,她不敢,慢慢的她就敢了;這就是大家漠視的結果之一。
其實他說的都是正確的。隻不過,做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大家可以討論討論。正經來聲討,似乎沒有什麽意思。隻要有人,就會有這個問題。我覺得這是人心與人性的問題,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現實,當現實發生了,置身其中的人就隻能夠接受。
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單純的對某一件事作一個正確的評價。就像他這件事,從他的角度來說,他是被遺棄的被害者,他本來有一個完整的家,然後一轉眼,他除了能爭取到兒子的撫養權,其他的,一切都不再完整了。他又要重新尋找愛情,而這份新的愛情,不止是需要他們之間的愛,對各自父母的愛與尊敬,還要有對他兒子的愛,不能讓他兒子因為多了個後媽而少了個爸爸。想想未來的路,確實好多的艱難。
但是從他前妻的角度來看,她遇到了自己的真愛,她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拋開道德與倫理和責任不說,人隻能活一次,能和自己真愛的人過一輩子,對她而言,還有更幸福的事嗎?
而且,就像他自己說的,在他們的這場婚姻裏,他自己也是有責任的。如果他給了他前妻足夠的愛與關心,她又怎麽能夠有機會去接受別人的愛?
所有的事物都是多方麵的,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單純的一個因素就能夠導致最後的結果出現。
所以從他突然麵對自己的婚姻問題,並開始向我傾訴、向我尋求幫助時,我就一直在告訴他:放手吧。她既然已經鐵了心要走,連孩子她都不要了,你還拖著她,還有意義嗎?早點放手,她好過她的幸福生活,你也好早點去尋到你的真愛。
要知道,ài rén能散的,那就不是愛,不是愛就不能稱為ài rén。夫妻能斷的那就不是真情,不是真情也就不值得惋惜。
或許你不放手,一直拖著她,是,她不能夠名正言順的和她的真愛在一起,她會因為還是你妻子的身份而過得痛苦,感覺受折磨。可是,你自己在這樣的狀態下,就會過得很好嗎?要知道,耗走的是時間,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你耗費了她的時間,同時你自己的時間也就這樣走了。等你再放手時,你們都年紀大了,你留住了一個不愛你的人在身邊,或許她還會因為你的不放手而恨你,而和你打鬧、爭吵,弄得家裏雞犬不寧。
那樣的話,你們是三方受損,知道嗎?你,你前妻,還有你的孩子。平和的成長環境,比爭執不休的父母更好。至少讓孩子能明白,當一切都不能夠再留下時,至少還能夠去尋找真正的幸福。人生永遠不止是一種選擇,而是會有很多很多種。能讓自己安心舒適的,那才是屬於自己的。
當他終於做出了最後的選擇,放各自一條生路時,我很為他高興。
或許我是一個最不地道的傾聽者,我沒有像他的父母、嶽父母、親戚那樣,勸他們不要選擇離婚,勸他們哪怕明智知婚姻已破碎,至少還保留一個外殼,給別人看,給孩子看……
合也好,分也好。我們不是當事人,永遠不能用當事人的心去分析事情的本身。可是,我隻是希望大家能在我們有限的生命長度內,過更有意義的生活。
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與擁有幸福的權力,有時候這個選擇會違背行為規則,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可如果這個選擇,對方已經做出了,並且很堅定,那麽,你能做的,就隻有成全。
不是所有的勸合才是唯一正確的做法,選擇正確的、對大家傷害更小的、能及時止損的,不管是分還是合,那才是正確的。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且行且珍惜!
勸合?勸分?
勸合還是勸分?這恐怕是一個千年難題吧?老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可是,不幸福的婚姻,或者是即將到來卻明知不幸福的婚姻,還有存續的必要嗎?
那天,小天給我打來diàn huà,用煩惱、糾結、痛苦的語氣和我說了很久。她說:姐姐,今天我去我們剛布置好的新房了。可是我隻拿走了我的一幅畫,因為那是我畫的。其他的,都不屬於我了。
我很吃驚,問她怎麽了?前幾天還看她高高興興的說馬上要結婚了,正在布置新房。那種對婚姻,對幸福,對未來的憧憬,已溢出了手機,都感染了我。
這怎麽一下子,就成為不屬於她了呢?
她接下來的話,讓我看到了一幅未來爭執吵鬧、互相指責、互相傷害的血淋淋的的畫麵。
小天是省會城市家庭的獨生乖乖女,從小被父母寵大的小公主,讀了不錯的大學,有著不錯的工作。就像很多的小姑娘一樣,一心向往著愛情的小天,在遇到了現在和她同一科室的未婚夫後,一頭就紮進了愛情的懷抱,其他所有的物質也好,經濟也好,統統都被她扔到了爪哇國。
未婚夫的情況呢,下邊市裏農村家庭,三姊妹,父母一直打工,父親因為受傷在家養著,就靠母親一人打工。小天從不認為這些有什麽是她不能接受的。她父母有退休金,不需要她負擔,還可以幫襯她不少。未婚夫那邊有姐妹三人,分攤下來,負擔也就沒有那麽大了。再說以後他們肯定在省會生活,不會回農村,所以其他的條件也不用去計較。
可就是這樣一個什麽都不計較的小公主,被未來的婆家左右都是個嫌棄。
“他家人不喜歡我卻不是因為我不好,他家人不喜歡我的家人卻不是因為我家人不好,他全家都在挑撥我們,他總說信我信我,卻什麽都聽家裏的。”
“一開始我知道好多,我以為我退讓就行了。可沒想到你退的越多別人越欺負。”
“他承認家裏種種的不是,卻隻讓我接受……”
“我有時候在想,他是好孩子,因為他孝順。可是我呢?大家都讓我接受他的孝順,那我的爸媽就不該平等的被孝順嗎?他孝順,我的幸福就要被犧牲嗎?”
“我不明白,沒錯啊,一個人不孝順父母更不會愛別人。可是他孝順了父母,我怎麽那麽難過呢?”
“我們剛因為他家裏大吵了一架,和好還沒半小時,他家裏就給他打了一個小時的diàn huà,他放下diàn huà就開始無端的指責我,說一些他家裏說出來的無中生有的事來指責我。前一個小時他還保證不會再相信根本沒有的事,一個diàn huà後,他就完全不是那個人了。”
“關鍵是,他家裏說的事,都是不存在的啊!”
我說,小天,如果你未來的婆家和丈夫在結婚前都這樣,那你根本不要指望結婚後會有任何的改善。孝順和愛妻子,是沒有任何衝突的。孝順雙方父母,是每對夫妻都應該履行的義務;夫妻互相相愛,保護對方,溫暖對方,是夫妻的責任。他們是平行存在、同時存在的,永不衝突的。你這種情況,基本上屬於死結。除了這份感情讓人不舍得,其他的,我認為這個婚,不結更好。結了,以後隻會更不愉快,更不順暢,更艱難。我們都是在尋找未來的幸福的,不是去找未來一生的磕絆的。
我有一個朋友,她是90後,比她丈夫小8歲,大學專科。從她結婚,婆家就沒有停止過對她的指責與挑撥。現在她女兒都三歲了,婆家還在不停的攛掇他們離婚。但是她有點好,她丈夫明事理,知道不是她的不對。所以她們一家三口自己在外麵租房子住。她說,我就想不通了,我一個省會本地人,一個小姑娘,一個大學生,嫁給了你兒子,我自己掙錢,做家務從來不躲懶,我花我的錢給你們買新衣服新鞋子,有好吃的都先給你們吃,你到底有什麽可挑剔的?
是啊,這也是我特別想不通的一種家長。孩子已經結婚,孩子的對象並無惡習,也沒有不尊敬長輩,更沒有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你們天天的巴望著孩子離婚,到底什麽意思呢?你真以為你家孩子是金不換,隻要離了婚,馬上大把的人來搶?
有時候,我們委屈了自己,去追隨一份愛情,以為自己足以感動世界,誰知道最後卻隻是真的委屈了自己。
我說,小天,沒有素質的家庭,不要進入;左右搖擺的男人,不會是依靠;是非不分的男人,無法給你幸福的。
小天說,姐姐,你還願意站在公正的角度勸分。可是我們單位同事都說即使他家有錯,你又不和他家過,一味的讓我理解。可是我理解了他,誰來理解我呢?他們都說我太較真,可是我隻想對我們的婚姻負責,畢竟他的家庭一直在做戳我們感情的事,甚至斷章取義的一再篡改事實。我不明白,為什麽我身邊所有人明知道他家裏做了那些事情還在教育我要接受。可是我的心就這麽小,我放不下這麽大的事情。我不明白為什麽大家可以接受汙蔑別人的他的父母,卻沒有想過我看著我的家人被誹謗被攻擊我是什麽感受?難道就因為他家是弱勢群體,就應該我去接受這些,就這麽評斷事理嗎?我爸媽一直對他很好,為了他的家庭考慮,我家連彩禮都不要了,難道還不夠嗎?
在感情的世界裏,我們可以為了愛而卑微,卻不能也不應該接受不平等的對待。這和優勢或者弱勢群體並沒有關係。這隻和人心有關係。你弱勢,我並沒有欺負你,沒有看不起你,反而對你很好。不說讓你感謝我,不要你回報我,至少應該得到你的認可,與公平的對待。這也是在未來的婚姻生活中,雙方想處的基本之道。
如果現在就這樣,以後隻會變本加厲。
小天很困惑:這到底是個怎樣的社會,沒有人看道理,隻告訴我喜歡他就要接受這樣的家庭,隻讓我理解他們的難處。
我說,是的,愛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所有優點與缺點,可這個缺點,不應該包括他對你不好,不相信你,不信任你。
如果自己深愛的人,連最基本的信任都不能給我,我要他何用?留著過年嗎?
既然明知前邊是一個火坑,進去會被燒得遍體鱗傷,為什麽大家還要她隱忍,退讓,接受,並義無反顧的往下跳呢?
婚姻,是愛情的升級,是要給相愛的兩個人一輩子的安穩,安全,舒適,快樂,幸福的代名詞。不管是什麽時候,都不應該用放棄一方幸福為條件來捆綁婚姻,來淩駕於婚姻。
我說,小天,他們說的話都是放屁!不合適就是不合適,明知不合適,為什麽不要及時懸崖勒馬呢?
我也不由得思考,為什麽大家在明知道這種情況的情況下,還在一味的勸合不勸分呢?他們還沒有結婚啊,一定要結了之後,大家互相傷害到體無完膚,再去離婚嗎?這樣做的目的何在?意義又何在呢?
月初,在朋友圈看到小弟發了一張證件照,zhào piàn上有鋼印,zhào piàn下有一行字:**市婚姻登記處。
我心裏知道怎麽回事,為了調節氣氛,我說:是耍帥麽?
他說:恢複單身。
他的這場不見硝煙的婚姻戰,終於結束了。
結果就是,給出軌的人自由,給對婚姻忠貞的人以責任。就是說,他終於同意和他出軌的妻子離婚,然後孩子的撫養權歸他所有。
而最開始當他麵臨他的妻子提出來的離婚要求時,他是怎麽樣也無法接受的。就像最後他給我看的一段話,他說,他要發在妻子的親戚圈裏的(因為他們是住在妻子的城市,所以和妻子家親戚的來往比較多),對他們的婚姻做一個解釋,也是概括。
“親人們,對不起!作為一個男人我沒能守護好一個家庭、保護好自己的女人。
今天我和**正式離婚了,她已經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自我”和“伴侶”,這段婚姻裏我有責任,最最對不起我的孩子、四位老人和所有的親人,辜負了所有人,包括我自己。
我個人堅持要孩子的撫養權。
在今後的生活裏我們可能見麵相處的機會會少很多,但我和小寶永遠是大家的親人,如果各位親人長輩不嫌棄、有機會一定多聯絡!
另外我想和我兒子感恩一下小寶的姥姥,她為我們曾經的這個家付出了太多太多,對不起!”
然後,他又發來一段文字:
“關於**婚內出軌的事我有問題和責任,但無論如何我個人強烈譴責和鄙視這種現象,社會在不斷的變化,但價值觀、道德觀、人生觀一定要回歸正道,我們每個人因為種種就對這樣的事情不表態、不譴責、不製止,那麽試問這社會將會怎樣?到時候這樣的事就會不斷的發生在每個人的身邊或者說自己身上……”
我說,這個你說它幹嘛?不要說了。當初好聚,現在好散。
他說,我要她把離婚的事情經過發布一下,她說,你說唄,我到時候來表態。所以我就忍不住要寫這些。
我說,做人留一線,再怎麽樣,她是你孩子的母親。你要為你的孩子的麵子想。
不出所料,一直讓他糾結的問題緊接著就上線了:“那這件事呢?事情的本身就不該重視了嗎?我最氣憤的是我現在和她一個表哥很相熟,他說你倆快離各自安生。我也接受,可她表哥就是四處勾引玩弄別人老婆,這世界就應該這樣???”接連三個疑問號,滿滿的都是質問與疑惑。他說:“身邊這樣的事就應該視而不見嗎?”
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評價身邊這樣的事,可能是我不太關心這些,也可能是我玩的圈子都太年輕,還沒有這些事的出現,所以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至少知道一點:“你可以譴責社會現象,但不要指名道姓的說你孩子的媽。以後對你孩子找對象都不好的。如果你未來的兒媳婦家對你們現在的這些事很熟悉,你覺得以後他們會同意自己女兒嫁給你兒子嗎?你想過嗎?”
以前我和一個客戶聊天,她家對她找對象的要求,第一就是不能是離婚家庭。離婚雖然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也是對於不幸福婚姻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可是如果是因為一方婚內出軌而導致的離婚,還是不顧丈夫孩子父母的挽留的離婚,這裏麵就關乎了道德、意識形態、人生觀、價值觀等諸多問題了。所以,對於這種他認為的前妻的醜事,其實也是自己和孩子的醜事。
他一直都沒有想明白一個問題:醜事就必須要隱藏?這就是傳說中的“生活智慧”???這是人性的醜陋!!!
可能我們都無法對他的這種深刻的關於人性醜陋的認識感同身受,我們隻知道,在對不正確、不道德、不正直的行為進行批判與指責時,還要考慮到下一代的成長問題。如果因為大人的大無畏的揭露,而導致別人對孩子的指指點點,說他媽是個不守婦道的人,說些下流的詞語來給他的母親定位,那麽他能健康的成長嗎?
他說,我想讓小寶成為耿直坦蕩的人,因為他父母的錯誤與他無關。
是啊,父母的錯誤與孩子無關,可是往往人們對別人家的這些事,並不會如你所願的加以區分去進行評價。
見他實在拗不過來,我說:這樣,如果有人說你的母親曾做過的傻事或者錯事(人都有犯傻和出錯的時候),當言語裏有譏諷與嘲笑的意味時,你心裏怎麽想?你會很坦然的麵對那些言語嗎?你兒子還小,他需要一個溫馨的環境長大,而不是別人的冷嘲熱諷,更不是指指點點。
他從事情發生,就一直在“對錯”這個問題上糾結,一直也沒有讓他自己找到dá àn。從道德的角度來說,對婚姻不忠本來就是應該受到譴責的行為,可是,事已至此,該算了就算了吧。我說他是在鑽牛角尖,因為我自己通常在某些事發展到已毫無辦法時,會對自己說一句:事已至此。
我說,你隻需要自己不做,讓你兒子有個正確的人生觀,就可以了,小弟。
可是,隻是自己不做,其他所有人都在做,孩子長大了會認可我的人生觀嗎?他問。
我說,其實也還好吧,並不像你說的那麽恐怖。這種現象是肯定存在,但也不是這個時代才存在,而是從古至今就一直存在的,不然潘金蓮的故事,咋人人都知道?
然後我調侃他:“你要謝你前妻的不毒之恩!”
他表示我這個冷笑話好冷。他說,越說越覺得自己可憐,其實他想談論的是人間正道。如果他前妻有問題,但社會不允許的話,她不敢,慢慢的她就敢了;這就是大家漠視的結果之一。
其實他說的都是正確的。隻不過,做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大家可以討論討論。正經來聲討,似乎沒有什麽意思。隻要有人,就會有這個問題。我覺得這是人心與人性的問題,是與生俱來的。這就是現實,當現實發生了,置身其中的人就隻能夠接受。
很多時候,我們無法單純的對某一件事作一個正確的評價。就像他這件事,從他的角度來說,他是被遺棄的被害者,他本來有一個完整的家,然後一轉眼,他除了能爭取到兒子的撫養權,其他的,一切都不再完整了。他又要重新尋找愛情,而這份新的愛情,不止是需要他們之間的愛,對各自父母的愛與尊敬,還要有對他兒子的愛,不能讓他兒子因為多了個後媽而少了個爸爸。想想未來的路,確實好多的艱難。
但是從他前妻的角度來看,她遇到了自己的真愛,她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拋開道德與倫理和責任不說,人隻能活一次,能和自己真愛的人過一輩子,對她而言,還有更幸福的事嗎?
而且,就像他自己說的,在他們的這場婚姻裏,他自己也是有責任的。如果他給了他前妻足夠的愛與關心,她又怎麽能夠有機會去接受別人的愛?
所有的事物都是多方麵的,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單純的一個因素就能夠導致最後的結果出現。
所以從他突然麵對自己的婚姻問題,並開始向我傾訴、向我尋求幫助時,我就一直在告訴他:放手吧。她既然已經鐵了心要走,連孩子她都不要了,你還拖著她,還有意義嗎?早點放手,她好過她的幸福生活,你也好早點去尋到你的真愛。
要知道,ài rén能散的,那就不是愛,不是愛就不能稱為ài rén。夫妻能斷的那就不是真情,不是真情也就不值得惋惜。
或許你不放手,一直拖著她,是,她不能夠名正言順的和她的真愛在一起,她會因為還是你妻子的身份而過得痛苦,感覺受折磨。可是,你自己在這樣的狀態下,就會過得很好嗎?要知道,耗走的是時間,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你耗費了她的時間,同時你自己的時間也就這樣走了。等你再放手時,你們都年紀大了,你留住了一個不愛你的人在身邊,或許她還會因為你的不放手而恨你,而和你打鬧、爭吵,弄得家裏雞犬不寧。
那樣的話,你們是三方受損,知道嗎?你,你前妻,還有你的孩子。平和的成長環境,比爭執不休的父母更好。至少讓孩子能明白,當一切都不能夠再留下時,至少還能夠去尋找真正的幸福。人生永遠不止是一種選擇,而是會有很多很多種。能讓自己安心舒適的,那才是屬於自己的。
當他終於做出了最後的選擇,放各自一條生路時,我很為他高興。
或許我是一個最不地道的傾聽者,我沒有像他的父母、嶽父母、親戚那樣,勸他們不要選擇離婚,勸他們哪怕明智知婚姻已破碎,至少還保留一個外殼,給別人看,給孩子看……
合也好,分也好。我們不是當事人,永遠不能用當事人的心去分析事情的本身。可是,我隻是希望大家能在我們有限的生命長度內,過更有意義的生活。
每個人都有選擇幸福與擁有幸福的權力,有時候這個選擇會違背行為規則,會對他人造成傷害。可如果這個選擇,對方已經做出了,並且很堅定,那麽,你能做的,就隻有成全。
不是所有的勸合才是唯一正確的做法,選擇正確的、對大家傷害更小的、能及時止損的,不管是分還是合,那才是正確的。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且行且珍惜!
勸合還是勸分?這恐怕是一個千年難題吧?老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親。可是,不幸福的婚姻,或者是即將到來卻明知不幸福的婚姻,還有存續的必要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