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收購洽談,一桶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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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林毅準時來到預約的茶樓,而喬詠蘭的爸爸已經先到了。他叼著一隻煙鬥,卻沒有煙噴出來,正獨自坐在窗前思考。
林毅覺得,對方氣質像個民國文人。如果再穿上長袍馬褂,那就更標準了。
雙方寒暄完畢,林毅知道對方叫喬安邦。
喬社長首先開口:“你們的事情,我聽蘭蘭說了不少。俠盜小說我也拜讀了,確實是天馬行空,從結構到元素,都很能吸引青少年!如果讓我的出版社來發行,一定能夠大賺一筆,可惜蘭蘭媽媽等不了那麽長時間。”
喬安邦是個專業人士,他對小說的肯定,讓林毅更具信心。喬詠蘭文筆那麽好,她的爸爸不可能差。要是能為己所用,一定能讓林毅如虎添翼。
林毅從電視劇裏,聽過情分一說。有心跟對方交好,幹脆的說道:“故事能寫得這麽棒,詠蘭的功勞很大。看來伯父的才情,果然是遺傳到了女兒身上。詠蘭是我的好朋友,伯父的癡情,也很讓我敬佩!收購出版社這件事,伯父提的條件,我絕無二話!”
喬安邦也不像個完全的生意人,好像覺得談錢太庸俗。他先就遺傳這個話題,跟林毅切磋了一會兒,然後才說道:“出版社大概值100萬港元,林先生隻要先付我40萬就可以了。剩下的錢,等俠盜小說大賣之後,再結清就行。”
昨天林毅已經了解到,喬氏出版社中等規模,不是個草台班子。旗下有一份銷量不錯的報紙,兩種期刊雜誌;不光有一批圖書的版權,還有一些美漫的代理權。
雖然現在經濟蕭條,報紙雜誌的廣告投放,數量和價格都下降了。在這種情況下,出版社仍能做到收支平衡,確實是份優質資產。
但是大環境不好,投資人都十分謹慎。低價質優的資產很多,買家們盡可以挑肥揀瘦。既然供大於求,喬安邦想要賣掉出版社,也沒那麽容易。
這時林毅的行為,就相當於雪中送炭。他頭點得很幹脆,但出了茶樓,卻有些撓頭。100萬港紙雖然不算什麽大數,但他租住的房子,估計也能買上兩棟了。
林毅的錢,都歸還到‘小新食品’的公賬上了。除了零花錢,手頭現在空空如也。先期那40萬,是治病救人用的,可不能施展空手套白狼。
林毅正想在文化界大展拳腳,就碰上了出版社收購的機會。這樣的好事,可不會常有,他當然想要抓住。
手頭沒錢,隨意貼專利就成了關鍵。林毅希望在談判桌上,費蘭能旗開得勝,幫自己撈到‘一桶真金’。這一步要是跨過去,前方就是海闊天空!
上次會談的時候,林毅11號接電話,13號才去會談。結果通過意向書,看出了對手的急迫。費蘭表揚他沉著冷靜,林毅汗顏,表示都是向陽花想家,回大澳省親的功勞!
根據費蘭的分析,林毅、rb人、美國公司,形成了一個互相生克的循環。我方要想獲得談判優勢,就決不能表現急切。所以雖然林毅心似貓撓,但又把談判往後拖了一天。
又過了一天,早上注冊總署打來電話,通知專利申請已經通過。隻要在公示期內,沒有人提出有效質疑,一切就ok。
林毅和費蘭會合後,奔向注冊總署,拿到了專利證書。林毅讚揚效率高,才一周時間,事情就辦完了。
費蘭解釋說:“這是個小發明,審查用不了多少天。要是重大發明,或者競爭性發明,可能要花幾個月。如果需要法庭裁決,說不定會拖上三五年。”
聽到競爭性發明,林毅想起一本小說——《重生之神級學霸》。裏麵寫的科研競賽,好像異曲同工。
林毅盯著這張薄薄的證書,上麵寄托了兒時的發明夢想。他激動了好一會,提出一個重要問題:“這專利,全世界都有效嗎?能擁有多少年?”
費蘭仔細的解釋:“問道點子上了。你的專利,現在隻在本地生效。在其他國家,你擁有的是優先申請權。時間是12個月,範圍是《巴黎公約》締約國。”
“因為每個國家法律不同,所以你要在一年內,分別到各國登記專利。保護年限各國不一,大概15到30年不等。現在有人想要購買,可以先去談談看。”
一個小專利都這麽麻煩,林毅聽得頭大。真希望快些強大起來,有財力雇傭費蘭這樣的專家,不就什麽問題都解決了?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那都不是問題。關鍵是,他現在沒錢!
收購出版社的事情,林毅沒說。如果表現出著急用錢,他怕會影響費蘭發揮。
林毅心知自己是外行,像前世第一次找工作那樣,他做了番心理準備,不讓情緒泄露出來,然後才走向談判場。
費蘭在大學裏借了一個會客室,使這次談判顯得正規多了。雖然已經不用向陽花作翻譯,林毅還是把她叫了過來。
這樣的實戰機會,一定要好好利用,向專業人士多多學習。穿越以來的幾次曆練,讓林毅知道,不要小覷天下人。
我休院文太掐點趕來,好像是故意姍姍來遲,還帶來兩名談判助手。
林毅介紹道:“這位費蘭先生,就是隨意貼的發明人。此次談判,他是我的全權代表。”
介紹完雙方,林毅就坐到一旁,不語觀望。
費蘭開場不入正題,先對我休院提出疑問:“作為亞洲第一科技大國,很多論文發表之前,都要請rb專家審定。貴公司應該是從我的論文上,知道消息的吧?否則專利沒有進行公報,很難查得到。”
費蘭說的,雖然隻是一件小事,卻是出其不意,擾亂了對手的陣腳。談判桌上,他以一敵三,時而言辭銳利直指核心,時而天馬行空出人意料。
林毅覺得,費蘭可能出身商業世家,或受過這方麵的專業訓練。
我休院也是商場老手,邏輯條理上毫不遜色。隻是想象力好像不足,有時會被費蘭打個措手不及。
rb人有時會看向林毅,希望他能開口發言。
不過,林毅已經打定主意不說話。如果對方看過來,他僅僅舉起茶杯,輕輕微笑點頭致意。
最後時刻,費蘭首先指出,日方對美國3m公司有企圖。又拿出一疊照片,對我休院說:“隨意貼發明完成後,我找同事們試用,反響非常好。這是照片,就是證據。美歐日服務業都很發達,辦公用品需求旺盛。單一地區的銷售額,每年至少二三百萬美金。”
林毅看著照片,做了談判中唯一一次發言:“有圖有真相啊!”
費蘭知道林毅底線,最後也讓了一步,允許以美元結算。美日歐的專利權,賣出了90萬美金。其中首付30萬,簽完合約就給錢。
另外60萬,要等到各國專利登記都完成,日方才會付款。費蘭要求加上一條,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林毅三人跟著我休院,一起來到日商駐港辦事處。對方打印了合同,傳真到rb總部。不過一個小時,rb總部就回電,批準了合同。
林毅對費蘭豎起了大拇指,佩服他預判準確,行事堅決果敢。
條款核對時,林毅發現了意外,就問費蘭:“這條寫著,會同時轉讓某種環保技術,這麽回事?”
費蘭解釋說:“這技術是我發明的。各國的環保法令,越來越嚴厲。不搭配這種技術,隨意貼可能會被禁止生產。”
看來,這是費蘭的暗中相助了。林毅心中感謝,決定一會拿到錢後,得多給一些補償。
轉完賬,因為馬上要用錢,林毅直接把30萬美金,兌換成150萬港元。這比大方那20萬,可要多多了。他連續數了幾次,都沒有數清楚。
這是林毅穿越以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桶金,這是一桶真金啊!說不激動,那是假的!在這個陌生的時空裏,他終於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