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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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時間,十二個季節,一千零九十六天,兩萬三千三百零四個小時,一百五十七萬八千二百四十分鍾,九千四百六十九萬四千七白秒,就如同無間道所說的三年三年又三年,如細水長流,足以改變很多事情。

    當然同樣也能夠深深改變一個人,當從前瘦的跟豆芽菜似得林子誠再次出現在繁華了千年的六朝古都金陵時,換而之的是結實的身體,長高了的個子,鋒利了的眼眸,還有他身後跟著的一大一小的哥倆兄弟。

    大的漢子跟林子誠一般高,同樣一臉風塵仆仆的模樣,身上穿著打著補丁的藏青色麻布衣服,比流浪漢好不了多少,但是腰杆卻是挺得筆直,好似一杆長槍,身旁是個瞧著八九歲大的小男孩,一雙靈動的大眼睛望著繁華的街市,不斷滴溜溜地轉動。

    “哇,這就是林哥念叨了三年的金陵啊,真的好大啊!”小屁孩瞪大眼睛,被來來往往的人群,熱鬧叫賣的商販所吸引住,興奮地拉扯著身旁沉默寡言的男人,喊道:“哥,你看,林哥說得都是真的。”

    不過那沉默的男人並沒有說話,而是牽住孩子的手,但那張麵無表情臉上的眸子深處,卻是能夠發現對於孩子的關切。

    “好了,走吧!”可惜那個糟老頭子,沒有機會來領略一下,金陵繁華的風采,林子誠揉了揉這興奮小子的腦袋,抬起頭,然後大步流星地往城中走去,身後的二人也緊緊跟上。

    熱鬧的人流,繁華的金陵,絲毫沒有人注意到,這三個仿佛流浪漢一般的人走了進去,便如同落入大潮之中的幾點水珠,還沒來得及泛起浪點,便被水波所吞噬,沒有些許地聲響。

    林子誠帶著三人,行走在三年以後對他來說已經有些陌生了的城市中,行人熙熙攘攘,自顧自地做著事情,與當年自己名滿金陵的時候截然不同,當然那隻是惡名,此刻這種感覺很奇妙,恍若隔世一般。

    林子誠的老家在金陵城的邊緣地界,靠近鄉下,周圍都是高低起伏的丘陵山地,蒼翠欲滴,時不時有鳥叫蟲鳴伴隨在耳邊,一路上三人時不時便瞧見幾間茅草房零星地落在上麵,便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不過住在這裏的人卻不會這麽想,若是有機會住到繁華的金陵城中去,誰還願意守著這幾畝歉收的薄田辛苦度日,還得交稅,剩下的糧食還不有養活自己一個人的呢!

    當林子誠走近老家的時候,本以為不會再變化了的心情再度波濤洶湧起來,隻覺得鼻子酸酸的,三年了,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足以令得林子誠變了一個人,不知道家中的那個老人是否還健朗,往前走著忽然耳邊傳來女人瘋瘋癲癲的聲音。

    這熟悉的聲音令得大步流星的林子誠身形一滯,很久了,已經很久再沒有聽見這聲音了,當他第一次聽見的時候,或許是自己莫名出現在這個時代裏,孤苦無依的時候吧,他還記得那是一個下著暴雨的深夜,麵容慈祥的她撐著一頂破傘,將一塊發幹的饅頭遞給自己。

    並且給了自己一個能夠遮風擋雨的家。

    而此刻,那個本該在自己承諾下頤養天年的老人家,仿佛一個瘋子老太婆一樣,手裏正揮舞著笤帚,瘋瘋癲癲地漫山遍野地跑著,口中大聲喊著:“殺千刀的,把老娘的公雞還給我,偷雞賊別跑。”

    實際上這個老太婆,頭發隨風飄揚,跟神經病似得滿山亂跑的畫麵還是滿喜感的,但是那個沉默寡言的男人卻發現,站在山頭上的林子誠,緊緊地握住雙拳,眼眶已經微微泛紅了。

    隻見那飛快奔跑的人除了老太婆之外,還有兩個抱著公雞飛快跑遠的年輕小子,過程中還不時發出嗬嗬的嘲笑聲,口中喊道:“瘋婆子,別跑了,不就是一隻雞嗎,用得著那麽拚嗎!”

    然後沉默寡言的男兒耳邊便響起了林子誠低沉的話語:“你去讓他們回來吧!”

    那男人沒有說話,而是點點頭,摸了摸筍頭的小腦袋,然後轉身沒入低矮的山林之中,朝著那兩個漸漸消失在林子誠視線中的兩個混混的方向奔去。

    而林子誠則是牽起筍頭的手,後者乖巧地跟著,朝著那或許是跑累了,坐在原地扔著石頭,一邊罵著娘:“還我的雞”的老婆子走去。

    “我回來了。”林子誠走到她麵前,半跪在地上,望著眼前這個將他帶到溫暖家中的女人。

    “回來啦,回來就好!”老太婆抬起頭,看見林子誠,但卻沒有露出半點慈祥的表情,依舊是那副傻笑的模樣,然後拍打著笤帚大聲喊道:“你不乖,你不乖,怎麽才回來啊,大牛,是不是給我帶禮物啊,我怎麽沒看見啊!”

    “娘!”林子誠緊緊握住她滿是老繭的手,在那麽多年的被照顧關心下,這本來陌生的女人已經變成了他最親的親人。

    這瘋癲的老太婆身體渾身震了一下,但很快就瘋瘋癲癲地跳了起來,摸摸孩子的小腦袋,傻笑道:“這是你的孩子,你有孩子了,你不是我的兒子,我的兒子是大牛,牛牛牛……”

    林子誠隻覺得心頭一陣劇痛,在周圍生活了那麽多年的當地人或許看不透眼前這個瘋婆子,但被流放了三年的林子誠如何看不明白,這瘋癲動作之間所表達出來的含義,是對他的愛,對他的關心。

    “娘,我回來了,你不用再受苦了。”林子誠緊緊抱住又瘋癲又亂跳的,但是那老人家還是努力地想要推開他,可那張滿是皺紋的臉上已經是淚流滿麵,不再瘋癲:“傻孩子啊,你回來幹什麽,被官府知道了,你又要被抓走了啊。”

    “不行,你快點走,快跑,為娘還有點錢,不多,但足夠了。”見自己如何再裝瘋癲,也騙不走孩子,趕緊站起身,就要回家裏拿錢,想讓孩子快點跑。

    “不用了。”林子誠阻止她笑道:“三年期滿,我被無罪釋放,已經沒事了。”

    “三年了?三年了!”林母怔怔的望著長高了,也結實了的兒子,沒想到一轉眼已經三年了,自從林子誠被抓後,被千夫所指的她也瘋癲了三年了,但是看著兒子回來,這三年值了。

    “這是你的孩子?媳婦兒呢?”得知自己的孩子已經無罪釋放,自己也不需要再擔驚受怕,看著眼前雖然有些髒兮兮的但卻掩飾不住靈動的孩子,趕緊問道。

    “你想到哪裏去了。”林子誠苦笑一聲,那麽多年了,林母還是沒有變化。

    “啊,那是你帶了綠帽子的孩子嗎?”果然,恢複正常的林母口無遮攔,語不驚人死不休。

    林子誠徹底無語了,半晌才道:“這是我兄弟的兒子……呸,弟弟,跟我一起回來的。”

    “大娘好!”這小屁孩很適時地甜甜喊道。

    “乖,咱們回家吃飯,大娘給你煮甜粥喝。”林母話音剛落,筍頭就是重重地咽了口口水。

    就在幾人準備回去的時候,忽然不遠處傳來腳步聲,隻見那兩個先前抱著公雞跑了的混混,此刻又跑了回來,但見兩者臉上鼻青臉腫,沒半點能看的地方,而身後也跟著一個男人,正是林子誠身後沉默寡言的男人。

    “好啊,你們偷了我的雞,還敢回來。”林母看見他們就氣不打一處來,年紀輕輕就知道欺負老人,想著便拿起笤帚掃到了他們身上,不過讓她詫異的是,他們竟然一點也沒有躲避的意思。

    “我們是來還公雞的,還有兩百文錢是用來修理雞窩的錢的。”兩個混混心中那叫一個心疼啊,兩百文都能買好幾隻母雞了,更別說雞窩了,不過形勢比人強,他們也不敢有所懷疑。

    “你們會那麽好心。”林母冷哼一聲,不過他是知道此刻有兒子在,所以他們才會這樣,不自覺的心裏暖暖的,這幾年受的苦仿佛都隨風而散。

    “好了,把東西放下,滾吧!”林子誠冷眼望著兩人,眸子中寒光一閃而過,三年時間令得母親瘋癲了三年,若是真有人傷害她,林子誠倒是真的不介意互相傷害一下。

    “你,你是林子誠。”那兩個混混正準備離開,其中一個抬起頭,看見林子誠的相貌,頓時下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後驚慌失措地往外跑遠了,看得出來,林子誠三年前的行為,影響著實不小啊。

    “娘,他們是我的兄弟,陳青禾,小屁孩是陳小稻,你叫他筍頭就行了。”林子誠給林母介紹著兩人,小屁孩筍頭又順時天天地喊了一聲:“大娘好,我叫陳小稻。”

    而沉默寡言的陳青禾也破天荒的對著老人家微微一笑,點了點頭。

    兒子回來了,還帶著好朋友回來,今個老人家高興,林母牽住筍頭的小手,笑著喊道:“回家,都回家再說。”

    “回家了!”林子誠望著不遠處低矮的老房子,鼻子一酸,三年了,長途跋涉幾千裏,終於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