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踩腳便能搖動大戈壁(求訂閱、推薦、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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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鹿族懂漢語的人不多,但大多通曉烏孫語,所以在溝通上沒有問題。

    “嗬喲!一個人怎應付這麽多人嗬!”

    外圍處忽傳來年輕女子天真的話語,登時惹起一陣哄笑聲。

    常惠笑道:“姑娘不用擔心,我肯定死不了,否則就不能在這裏說故事。哈!”

    又是另一陣笑聲,人人情緒高漲。

    常惠特別留心其中一個叫擎天大佬的中年男子,此人坐在內圈,介紹後沒有說過話,其反應亦與其它人不同,會在一些關鍵的地方露出深思的神色。更重要是常惠看出他是白鹿族的第一高手。此人更說得一口流利漢語。

    大族長含笑道:“後來的事情是如何發展的呢?”

    常惠道:“簡單來說就是我宰掉他們近二十人。”

    說罷向擎天大佬道:“擎天大佬兄怎麽看?”

    擎天大佬微微一怔,用心審視常惠,道:“不論是參荒牙、霓虹,又或幽海飛舞,都是踩踩腳能搖動大戈壁的高手,何況還有數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這個險是否值得冒呢?”

    常惠道:“問得好!如在正常情況下,我是等於‘自投羅網’,但因著三個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險。首先,任我溜多遠,始終要走回頭路,那主動權將落入敵人手裏,所以長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論天時、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勞’,而對方已成疲軍。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便是我慣了‘以奇製勝’,亦是我今次敢憑一支不到千人部隊,到大戈壁來取呼延荒和壺衍鞮單於兩人首級的憑藉。”

    數百人全靜下來,隻餘篝火的木柴仍燒得“劈啪”作響。

    女祭司歎道:“難怪常惠的名聲在西域如此響亮,我服了你!”

    擎天大佬沉聲道:“參荒牙、霓虹和幽海飛舞三人有傷亡嗎?”

    常惠淡淡道:“尚未輪到他們,我的戰略是避強取弱,滅他們的誌氣威風。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驛,我才拿他們來開刀。”

    沒人說得出話來,隻呆瞪著他。

    另一長老道:“我曾到過山南驛,是座碉堡式的建築物。”

    女祭司不解道:“常爺因何須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常惠想起凱多族,雙目精芒大盛,道:“我是為找一個人,此人對我們今次的行動,能起決定性的作用。”

    又一長老皺眉道:“在如此複雜的形勢下,一個人能起多大作用?”

    常惠目光移往擎天大佬,道:“在某些情況下,這個人的識見和專長,勝過千軍萬馬。像本人目前的情況,隻要有人能領我避過敵人耳目,神鬼不曉的到約定處與我的兄弟會合,那到天山的行軍,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長義無反顧的道:“勿說一個人,要我們舉族為常兄弟而戰,我們絕不皺半下眉頭,山神可做見證。”

    常惠喜道:“那剩下來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內。我們會取道到這裏來,再沿孔雀河北上,呼延荒絕不容我們進入高昌和龜茲人的勢力範圍,所以必全力來攻,我們就在白鹿野進行反擊,將鮮卑族馬賊連根拔起。”

    女祭司微笑道:“原來常爺早有定計。”

    擎天大佬道:“我會為常兄弟當這個領路人,何時起程?”

    常惠道:“那就再好不過了,擇日不如撞日,不如立即起程!”

    擎天大佬慨然應允,眾皆愕然。

    常惠將雪兒留在白鹿野,與擎天大佬各乘一駝,於午夜時分離開草原,朝東南方急行。

    經過這次迷路後,常惠對任何能在荒漠區認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擎天大佬顯然在這方麵有特殊的本領,“識途老馬”般領著他爬高爬低地橫過草原西南麵廣闊的丘陵地帶,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後,臨天明前忽然勒停駱駝,還到地麵仔細檢查。

    常惠下駝來到他身邊,道:“不久前該有大隊商旅途經此處,趕在大風雪來臨前回南方去,這是經常有人走的路線嗎?”

    擎天大佬站起來,閉上眼睛,用力的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轉過來麵向常惠,道:“我嗅到一個陰謀。”

    常惠大訝道:“擎天大佬兄的鼻子真厲害,這樣都能被你聞到。”

    擎天大佬道:“一個駱駝隊在兩天前曾路經這裏,再朝東南走。他們表麵看該無異於一般駝商隊,事實上卻是由鮮卑人偽裝的。”

    常惠一怔道:“鮮卑人?”

    擎天大佬道:“他們擅長偽裝以接近被搶掠的目標,然後驟然發難,呼延荒亦善於玩這類把戲。如此看,敵人不但清楚我們的兄弟正等待龍兄弟去會合,還猜到我們會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線,遂於路上等待我們去上當。”

    常惠道:“敵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際,先去會合的地點呢?”

    擎天大佬道:“那裏位於荒漠區,沒有商旅會到那裏去的。”

    常惠歎道:“擎天大佬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幾下,竟真的嗅出個陰謀來。”

    擎天大佬“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習慣,鮮卑人酷愛一種叫‘忘憂’的香草,不但愛曬幹後切絲卷煙來吸,還愛在生火時加入火堆裏,遺留下來的氣味,曆久不散。”

    東麵地平現出一線曙色,代表著炎熱的開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沒起風,且不算太寒冷,或許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風將溫暖和濕潤的氣流帶到這區域來。

    常惠道:“擎天大佬兄對鮮卑人肯定下過一番功夫。”

    擎天大佬捋起衣袖,讓他看手臂,從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著指甲般長的傷痕。擎天大佬沒表情道:“每殺一個鮮卑人,我用刀鋒劃一下來記著。”

    常惠愕然道:“原來擎天大佬兄殺了一百二十一個鮮卑人,那是驚人的成績。”

    今次輪到擎天大佬驚異的看他,難以相信的道:“連我自己都數不清楚劃下多少疤痕,隻是心中記著,現在仍是天色昏暗,常兄弟看一眼後竟數得‘一清二楚’,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該與他們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兩個兄長都是喪命於他們手上,隻要有一口氣在,我絕不放過他們。現在機會又來了,我們再趕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鳥坑,補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讓駱駝喂飽肚子。”

    沙漠極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願在高原上“變幻莫測”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會選擇在沙漠半個月。

    沙漠雖然有“突如其來”的沙暴,但大多數時間都沒有任何變化,重複單調至令人煩厭,最違反常惠愛創新愛出奇的個性。

    當你失去對時間的觀念,被炎熱和幹旱徹底打倒,會變得“麻木不仁”,失去對周遭環境的興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無盡和艱困的旅程恭候大駕,都要花大量所餘無幾的力氣,而逃離的希望會被無時無刻不在折磨著人的地域氣候,摧殘至一滴無存。

    當火毒的太陽升至頭頂,正午的惡魔又再出來作祟。那種感覺仿如將生命抵押了給荒漠,有水沒水,甚至所有駱駝都跌倒沙麵站不起來,都似不關自己的事,隻知顛簸起伏的坐在駝峰間不住深進。

    擎天大佬領他越過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終於出現變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狀石頭堆成的大小山丘。

    常惠跟著擎天大佬從一個山口穿過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處,擎天大佬停下來。

    常惠來到他旁,在駝背上俯瞰下方。

    他們腳下是大片廢棄了的鹽田,中間有個水井似的設置,上蓋石板,比起一路走過來荒蕪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圍起的區域算是生機盎然,零星地散布著各種沙漠植物,還有小片的草地。

    駝兒發出歡嘶。

    擎天大佬道:“這處曾是千鳥聚居之所,不過戈壁是變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變得你認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常惠道:“戈壁包括那些區域?”

    擎天大佬道:“‘戈壁’之名,源自凱多族,意即幹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爾泰山,東接大興安嶺西緣,南至阿爾金山,西達天山盡端的廣大地區,包括所有岩漠、礫漠、風蝕岩區、荒漠、半荒漠和幹草原區,等同你們漢人口中的大漠。”

    常惠大奇道:“擎天大佬兄識見過人,令人難以相信你是長期生活在大沙海邊緣一處草野區的人。”

    擎天大佬現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因避禍遷往白鹿野。駝兒等得不耐煩哩!記著,讓它們喝水前,先要裝滿羊皮水囊,否則休想有半滴剩下來。”

    常惠記起駝兒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樣,微笑著答道:“知道了。”

    常惠推醒擎天大佬,道:“有人來了!”

    黃昏後,人、駝在千鳥坑附近找了個避風處休息,準備小睡兩個時辰,再動身上路。

    擎天大佬掀開將他由頭包至腳的羊皮氈,雙目立即回複精神,細聽下奇道:“我聽不到任何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