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帶血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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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不理會他的話,隻是問他小酒館旁邊巷子裏怎麽會出現孫妙英的血液和個人物品。賀懷遠一早就知道這事,因此還一臉鎮定,隻說不知道,自己是冤枉的。

    聽說賀懷遠被抓,很多人都來給他喊冤,就連孫妙英的家人都來了。

    有些報紙也開始連續報道,有含沙射影的,自然就有胡說八道的。

    這個當口,警察帶了一堆人,去搜賀懷遠的家,就在同一個位置,當著所有人的麵,又一次搜出了那個木箱子,當箱子打開,重見天日時,所有人都呆愣在了原地。

    箱子裏,全都是帶血的衣服。

    還有一些零碎的小東西,有首飾,也有紐扣腕表之類的,無一例外,全都沾染上了血跡。

    衣服最上麵,有一件女士繡了花的肚兜,孫家媽媽一眼就認出了,那是自己親手繡給女兒的肚兜。

    賀懷遠家搜出一箱帶血的衣服,這消息似瘋了一般瞬間就傳遍了全城。

    梁西木將所有的這些東西都帶去了北平,一星期以後,鑒定結果出來了,泥土之中的確是孫妙英的血跡,證明她曾經被藏屍於此;

    箱子中的男式衣服,也的確是賀懷遠的。

    那些沒有歸屬的私人物品,警察於報上公開詢問,不久,便有人來認領。

    那是自己失蹤許久的弟弟佩戴的玉佩;

    那是自己已經死去很久破不了案的妹妹衣服上的紐扣;

    還有一個中年男人,不知為何被殺,那塊半就不新的腕表,就是他妻子送給他的。

    賀懷遠,居然是個殺人狂魔。

    整個城市都轟動了。

    當報紙記者瘋一般的湧向賀家,企圖采訪他年輕的妻子時,他的妻子和那可愛的兒子,已經不知去向,好似人間蒸發。

    陸青司被無罪釋放。

    梁西木親自送他們回家。

    牢中數日,陸青司臉上的傷已經好的差不多了,隻留下淡淡的青紫。

    可是寶玥見了,還是心疼的不得了。

    安頓好陸青司,我下樓來送梁西木,問道,“怎麽樣,賀懷遠還是不肯招?”

    案件破了之後,案子就從魏成的手裏移交給了其他員警。

    梁西木點點頭,“縱然鐵證如山,可他還是不開口,大概想隻要自己不開口,警察就拿他沒辦法吧。”

    我臉色淡淡的,看不出什麽,好半天,道,“我想,見見他。”

    梁西木便有些不讚同。

    “不管他招不招認,這罪名是跑不了的,你不要擔心。”

    我搖搖頭,“不,我不是擔心,我隻是想知道,他為什麽殺了這麽多人。”

    賀懷遠如今,是真正的殺人重犯。

    他被單獨關押,手銬腳銬一應俱全。

    我去見他的時候,他顯然被打過,有些不成樣子。

    我沒有跟他在審訊室見麵,而是選在了一間普通的會客室。

    賀懷遠看著她,默不作聲。我身體放鬆,笑道,“我今天來,是想跟你聊聊天。”

    賀懷遠也笑,“小姐已經救了人出去,對我這個死囚,還有什麽好說的。我的利用價值已完,是生是死,不全在小姐手裏捏著嗎。”

    這話,便還是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我卻不管他,道,“你為什麽殺了孫妙英?”

    賀懷遠答,“我沒有殺過任何人,是你們栽贓。”

    我道,“讓我來猜一猜,你那日的行動路線。你那日下班約了同事喝酒,然後你找借口早走了半小時,將孫妙英的屍體藏在了小巷子裏。”

    “然後你依照

    計劃將自己和同事都喝多,借口嘔吐上廁所的時候將屍體挪到了七道口胡同,而後送同事回家。“

    “這之後你返回七道口胡同,等待合適的人到來,恰巧看見了陸青司。於是你設計讓他絆倒在屍體上,沾染了孫妙英的血跡,而後再報警。”

    “我之前就已經查到,你那日約的那名同事,是你平日裏最不喜歡的同事。你挑選他,是因為他不勝酒力,很容易就灌醉。而我猜,你挑中他,可能本來是想嫁禍給他,可是不知什麽原因,你放過了他,也許是他酒量比你想象中的差很多,完全差到了不省人事,你沒辦法嫁禍給他,因此才大費周章另選他人。”

    眯了眯眼,我道,“我隻是好奇,你是怎麽走到今天這一步的?你老婆知道事情真相之後嚇壞了,那麽多個日日夜夜,你沒對她動手,她要謝你不殺之恩。”

    “可是我看你的樣子,你是不準備跟我說什麽了對不對?”

    我歎口氣,慢慢站起身。

    “你不說就不說吧,反正如你所言,一個將死之人,隻要你死了,這世上就少一個殺人狂魔;隻要你死了,世間就少一個變態禍害。隻要你死了,就行了,誰要管你的心路曆程。”

    “隻要能定你的死罪,就好。”

    我最後看賀懷遠一眼,轉身走到門口,立即就有人打開房門,放她出去。

    長長的走廊,寂靜無聲,隻回蕩著我的高跟皮鞋,在地板上哢哢作響。

    她就要走到走廊盡頭,忽然聽見身後一陣嘈雜聲,隱約有人的怒吼聲。我若有似無的笑,很快走出了監獄。

    陸青司這場禍事,來的有些莫名其妙。

    好在結束的極快,總算是沒造成什麽損失。

    我回到家,陸青司沒出門,同寶玥在一起說著什麽,時不時笑笑,看起來是沒有受監獄的影響。

    我將自己扔進沙發裏雙眼無神盯著天花板發呆。

    她猛地想起元湘來。

    元湘在監視她。

    為什麽?是為了抓到把斌,好要挾自己?

    我長長的出一口氣,整個人徹底放鬆下來,說到底,元湘也是個大麻煩,要怎麽才能安靜的送走這祖孫兩?

    我正頭疼,就有丫鬟來報,連朝派了小廝過來,請她過去洋行。

    最近忙陸青司的事,我已經有好幾日沒去連朝那裏。

    在沙發裏伸了個懶腰,我立時起身,出了門跟著小廝一道過去,卻見連朝已經換了打扮,隻是撇她一眼,就帶著她出了門。

    又是去打妖怪。

    隻不過這一次打的妖,位置離百鬼之國非常靠近。

    我有些不解,“你不怕朗烈知道你的存在??”

    連朝好看的眉眼微動,“朗烈找了我那麽久,作為他曾經的主人,我隻是想為他做點什麽。”

    我回過頭去看了看他,忍不住道,“你從以前就這麽說話??”

    太惡心了!

    連朝不說話,隻是盯著她看,我撇了撇嘴,道一聲“得得得,你說什麽就是什麽,可以了嘛”。

    這次的妖怪有點難打,他們再回華庭,已經是三天以後。

    那妖怪被虐的很狠,連朝特意留了他一口氣,貌似那妖怪是認得連朝的臉的,看見連朝的瞬間,驚恐的臉都變形了。

    回程的路上,我有些納悶。

    “你想做什麽?”

    連朝不說話,隻是隨手揮了揮,便有一個水晶球浮現起來,我已經許久不見孟橋軒,水晶球裏,他和很多人在一起,似乎是在說什麽事情。

    根據隻言片語推斷,連朝重新出現的消息,已經快速到達了朗烈身邊。

    連朝收了水晶球,道,“依照朗烈的性格,我們去過的地方,他一定會掘地三尺。下一次打怪,我們去無尾坡,我聽說那裏有一頭靈獸,你如果能打敗了它取了它的靈力,下一次再打怪,便不用再耗費如此長的時間了。”

    我撇他一眼,“師傅,您這是在嫌棄我打怪時間太長?”

    連朝挑了挑眉,不說話,我氣道,“你嫌我慢,你幹嘛不自己動手??”

    連朝看著她道,“帶你去打怪,是為了修煉你的靈力。”

    我不服氣,“難道不是為了要迷惑朗烈的視線??”

    我索性站住腳,仰頭瞪他,連朝看她許久,道,“我不知道人間界是怎麽定義的,在我們妖界,太過伶牙俐齒的女妖是不討人喜歡的。”

    我冷笑,“不好意思,我隻是實話實說,如果刺痛某個人敏感的小心思,那真是過意不去!”

    有風吹過。

    她有很多麵。

    正義的,邪惡的,單純的,胡攪蠻纏的。

    還有堅強。

    她是他見過最堅強,最懂的麵不改色的女子。

    連朝伸出手指,輕輕點在了我的額頭之上。她額頭上立時浮起淡淡的藍色光芒,有一小撮火焰,在強有力的跳動著。

    “你的靈力進步的很快,照這樣下去,不出一年,你應該就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了。”

    我一征。她想做的事情,不就是母親和梁西木。

    她忽然咧嘴笑了。

    如今正是盛夏,滿街花朵飄香,她一笑,卻絲毫不遜色於街頭的那一支玉蘭花。

    “還是師傅教導的好!下一次打怪,徒兒一定盡量縮短時間,不辜負您老人家教導!”

    連朝眼眸微軟,默不作聲取下了手指。

    隻是他忽的一頓,轉過身去,大約十米開外,梁西木就站在原地看著他們。

    而他們不知不覺,已經走到了我家門口。

    連朝道一聲“我先回去了”,轉身朝著梁西木的方向去。

    梁西木就那樣看著他朝自己走來,兩人擦身而過的時候,連朝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這個時候,已經是滿天星光。

    我也發現了梁西木,忙的跑了過來。

    “西木哥哥,你怎麽在這?”

    梁西木眸子微暗,溫和道,“我來找你,寶玥說你不在家,所以我便在外邊等,想看看運氣夠不夠好。現在看來,我運氣還不賴。”

    我咯咯笑起來,“你運氣是真的好,我有事離開了幾天,現在才回來呢。”

    說罷,她撫了撫梁西木的袖子,“你找我,有什麽事嗎??

    梁西木沒說話。

    他本來是來告別的,可是剛才連朝看他的眼神一直在他腦海裏打轉,他原來想說的話,倒是一句都記不得了。

    我奇怪的看他一眼,“你發什麽呆啊,是出了什麽事嗎?”

    梁西木頓了頓,道,“我們進去再說吧。”

    兩人相繼進了門,待她們一走,街拐角的黑暗裏,秦昭婆婆和元湘,一前一後走了出來。

    “瞧瞧,我發現了什麽?”

    秦昭婆婆幹枯的眼眸閃過一道光芒,“百鬼之國,連朝,居然,就藏在這裏!”

    進了門,我累壞了,直接將自己扔進了沙發裏。

    梁西木在她對麵坐了,道,“我,我今天來,是來跟你告別的。我有事,要出門些日子,我不在的日子裏,你多去官邸陪陪我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