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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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淩第三次踏入大學的大門, 唯一與前兩次不一樣的是,他現在住的是男生宿舍。
對一個曾經是女生的他來說,每天早晨一睜眼就能看到好多男生在自己麵前晃悠,說實話,這感覺真難以形容。
沈淩他們宿舍一共有六個男生,其中一個男生長得特別帥,比孟浩要帥的多,是當之無愧的校草。
這個校草不知是不是從小被女生追捧的原因,人呢,特別花心,但他又不喜歡太過花癡的女生,經常在宿舍裏抱怨那些對他太多熱情的女生。他的女朋友多是他自己主動追來的, 都是那種長得不錯,又有大長腿、小蠻腰之類的女生。
除開這個校草一個月換一個女朋友外, 他們宿舍的其他男生就比較不受人關注一些,他們私底下一邊吐槽班上的女生多麽矯情多麽世俗, 一邊又找各種機會在女生麵前刷存在感。
沈淩則遊離於兩者之外, 以他的條件,隻要他肯追, 還是能追上班裏的女生的。但他從沒動過心思, 也不和宿舍的其他男生聊班裏的女生哪個好看哪個長得一般。
沈淩現在不找什麽商機了,他覺得還是從自身的長處入手,這樣比較容易掙到錢。所以他現在就在張羅開一家古風店,不僅賣那種手工縫製的旗袍, 還賣漢服。
沈淩忙活古風店的時候,不忘叫上林芳。他一直覺得林芳有做財務總監的天賦,所以高考後等分數出來他便建議林芳考相關的會計專業。林芳聽了他的話,果真選擇了會計專業,學校就在他們大學附近。
沈淩為了林芳能專心念書,索性將租書店轉讓出去,隻留下電話亭。反正租書店再過一兩年就會被淘汰,還不如趁早轉讓出去,也能得一筆轉讓費。
他經常同林芳進進出出,宿舍裏的人便認為他們是一對,沈淩懶得辯解,隨他們說去吧!
這幾年,沈淩差不多攢了十幾萬,幹脆直接買了一個店鋪,將來就算是旗袍店開不下去,以後也能靠著地皮升值。
店鋪裝修的時候,沈淩就趁著這段時間縫製旗袍,他這次不敢再拿空間裏的珍珠在上麵做點綴了,萬一係統罰他的積分就慘了。
不過旗袍上麵雖沒有珍珠水鑽做點綴,但是單憑沈淩的手藝,旗袍看上去也很漂亮。沈淩縫製的旗袍幾乎都是屬於古雅風格的那種,上麵的圖案多是以花鳥為主。
而在漢服上,他花費的心思更多,比著空間內自己曾經穿過的衣裙,完全複製下來或稍微加以改變。
和他以往所開的店鋪一樣,沈淩走的仍是高檔路線。一件旗袍,他將價格定在五千塊錢以上。漢服則更貴,一身絲綢衣裙,他這裏要賣一萬塊錢以上。
為了招攬客人,沈淩也繡了一些小幅的屏風放在店裏。
而最開始賣的最好的便是這些小幅的屏風,那些有錢的人家喜歡買來擺在客廳裏,尤其是那些比較雅致的玉堂富貴之類的花樣賣的最好。
林芳沒有課的時候就來店裏幫忙,她看那些屏風繡的比較好,就勸沈淩可以讓師傅多繡一些。
沈淩覺得單靠他一個人也繡不過來,便想著培養一兩個手藝好的師傅,可是這個時候會刺繡的人不多,a市也不過隻有兩三個這樣的人,他們開出的薪水還特別高。
沈淩隻好用剩餘的積分調整空間的時間流速,在空間裏趕製店裏需要的繡品。
等沈淩抽出時間回宿舍時,就從舍友那裏聽到了一個消息。
他們宿舍的校草某天逛街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星探,那星探覺得他人長得帥,可以出來演電視劇。
沈淩回來的時候,校草已經答應了,並且簽了一家娛樂公司。
沈淩再見到校草時,已經是一個月後的事了。校草進娛樂公司以後,便被安排拍了一個mv,等過幾個月還要進一部電視劇演一個大學生。
舍友們便起哄說要校草請客,校草便帶他們去了一家有名的飯店,六個人好好吃了一頓飯。
沈淩吃飯吃到一半時,忽然福至心靈,想到校草既然進了娛樂公司,那麽以後肯定會認識不少娛樂圈的人,自己可以通過他結識不少女明星,到時自己的旗袍也就不愁銷路了。據他知道的,那些女明星都會參加一些大大小小的宴會,而旗袍也算是晚禮服的一種,受到不少人的親睞。
飯後,沈淩就找機會和校草談了談,並帶他到店裏看了看,承諾他隻要幫忙介紹生意,就會給他一部分提成。
校草給他介紹的第一個客人是他們公司裏的一個小明星,名叫溫雅。最近在公司裏和校草走的很近,聽校草介紹,便來這邊看了看。
她看完以後買了兩件旗袍,還給沈淩提了不少建議,比如可以將這些古典的旗袍加上一些現代元素,肯定不會愁銷路。
沈淩等她走後仔細想了想,覺得自己可以嚐試改良一下,加上一些歐美元素。
一兩個月以後,店裏就多了幾件改良以後的旗袍。
溫雅再來的時候,便看中了一款白底青花的旗袍,下擺處微微撒開了一些,領口和袖口還用蕾絲裝飾了一下。
沈淩為了讓她幫忙介紹客人,那件旗袍給她打了五折,並承諾隻要她能給店裏介紹來客人,以後在這買衣服都打五折。
校草再怎麽說也是男生,介紹的客人有限,沈淩便將希望放在這位溫雅身上。她比校草早幾年進入公司,認識的人要多一些,正好可以宣傳一下店裏的旗袍和漢服。
溫雅買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是為的參加最近的一個晚宴。那是一個規模較小的慈善晚宴,溫雅為此準備了許久,那個晚宴有不少有頭有臉的人參加,若是能釣到一個金龜婿就好了。
到了舉行慈善晚宴的日子,溫雅早早就起來打扮,隻是穿上那件白底青花的旗袍以後,她對著鏡子照了半天,總覺得少了點什麽。看看時間還早,溫雅便坐車到了店裏,覺得是不是該換一身旗袍。
沈淩聽完她說的話,笑了笑:“不用換旗袍,隻要換了發型就行。”他征求了溫雅的意見後,就替她打散原來梳好的發型,盤了一個古雅的發髻,又讓她稍坐片刻,從空間裏取出了一支白玉花鳥紋梳給她插在右鬢上。
這樣一打扮,溫雅身上就多出了幾分嫻靜的氣質,她照著鏡子笑道:“想不到老板你還有這手藝。”又問那白玉花鳥紋梳價值多少。
沈淩道:“不值什麽錢,送給你好了。”
回頭溫雅參加宴會的時候,就憑身上那嫻靜的氣質吸引到了一個富二代,那富二代見多了爭奇鬥豔的小明星,如今溫雅這一身裝扮給他眼前一亮的感覺。
兩人接觸了幾天,溫雅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傍上富二代以後,溫雅的手麵也闊綽起來,參加宴會的時候多半會來店裏選衣服。有時候,也會叫上幾個好姐妹一起來。
在她們的建議下,沈淩改良的旗袍越改越新潮,他索性將店鋪重新裝修一番,改走時尚路線,去掉了原來那些漢服和小幅繡品,自己設計一些晚禮服出來放在店裏。
沈淩念大三的時候,這家專賣晚禮服的店鋪終於打出了名氣。
沈淩大學畢業的時候,靠著電話亭和這家店鋪提前幾年掙到了五十萬。
初級任務完成以後,沈淩就向著兩百萬的任務去努力。
在幾經權衡之後,沈淩決定開一家古玩店。好歹他也穿過幾次古代世界,空間裏更是有數不清的古玩珍寶,眼力已經練出來了。隻要不是那種做舊做的特別好的古玩,他還是能夠一眼認出來的。
a市的古玩市場這幾年正在發展期,古玩城的租費還不算太貴,沈淩便租了一家占地麵積比較大的店鋪,然後給店鋪起名珍寶軒。
店鋪裝修的時候,沈淩就去古玩城外麵的古玩街去淘貨,那個把那支鎏金簪子賣給他的攤主還在那裏擺攤,沈淩過去看了一眼,發現攤上擺著的都是贗品,看來那次撿漏隻是一次偶然。
古玩街上也沒有多少真品,沈淩為了收集一些精品,便準備南下去到外省轉轉。
他的第一站便定在了江西省的景德鎮,景德鎮自然也有古玩街,沈淩在附近的酒店住下來以後,就一頭紮進了地攤中。
幾天以後,沈淩終於在一個攤位前找到了一件真品。那是一件小巧的古銅香爐,看上去毫不起眼,但是沈淩一上手就覺得這隻古銅香爐手感比較重,加上做工精致大氣,還有落款斷定這應該是明朝宣德年間的香爐。沈淩租店鋪之前,也惡補了幾天古玩知識,其中就有關於宣德爐的知識。所以他才能這麽肯定。
他將香爐放在一邊,後麵又選了幾件仿的比較好的明代瓷器,便跟攤主討價還價起來。
攤主是一個髒兮兮的老頭,看了沈淩選的東西,要價五萬塊錢。
沈淩隻肯出五千塊,兩人你來我往了半個小時,老頭有些不耐煩了,“最低兩萬塊,不能再低了。”
沈淩正要說話,老頭道:“這樣吧,你花兩萬買下這幾件東西,我另外再告訴你一個門路怎麽樣?”
沈淩想了想,市麵上的宣德爐怎麽也得值幾十萬,兩萬塊的價格並不算太高,便開口道:“什麽門路?”
老頭道:“前年我在鄉下收古舊物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地主老財的後代。他家裏有不少祖傳的古物,就是出價太高。一對花瓶就要我好幾萬,我哪買得起。你要是肯出兩萬塊買下這些東西,我就告訴你那個人的地址。”
沈淩接下來便痛快的付了錢,老頭就說了一個地址,距離景德鎮這邊有幾百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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