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餓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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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久,方寧才從迷茫中醒來。
那個男人已經死掉了,也許他臨死之前還說了些什麽,甚至哀求過方寧什麽,但已經不重要了。
方寧低頭看著這具漸漸變得冰冷的屍體,竟沒有感覺到絲毫的恐懼,也沒有任何的悲意,在這一刻,他的感情像是被凝固了,有的隻是麻木。
人也變得麻木了。
在沒有得到答案之前,他努力的在這個陌生的世界裏行走著,拚命的想要活著,去尋找自己想要的結果。
在這個過程中,他身上所發生的詭異,周圍陌生的環境,都讓他產生了陣陣無措感,甚至他都在安慰自己——這已經不是自己熟悉的那個世界了。
這種心理安慰,讓他以為,無論自己得到的是種什麽結果,都是能夠接受的。
可是真的能夠接受嗎?
哪怕世界顛覆,哪怕一切都已經用近似事實的方式告訴了他,但方寧的心裏還是有一絲絲期望——
我以為還能回去的。
我以為這隻是個玩笑。
我以為一切終會變為原先的模樣的。
可是,現在,這絲希望破滅了。
“啊!”方寧心裏壓抑,很想仰頭大叫將這陣陣煩悶發泄出來。
嗬嗬。
武德九年。
大唐啊,這是大唐啊。
真的回不去了啊。
這個世界跟他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武德九年,他被扔到了一千三百多年前,徹底的離開了他所熟悉的那個世界。
陽光依舊那麽燦爛,毫無私心的照耀在這片土地的每一個地方,但是它又如何能消融方寧此刻心裏的那片黑暗?
心裏隱隱有些痛楚。
回不去了。
那些曾經相處、相愛過的人。
再也見不到了。
古龍曾在《天涯明月刀》中寫到:“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永遠陪著另一個人。人與人之間無論相聚多久,最後的結局都是別離。不是死別,就是生離。”
在很多人看來,死別是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畢竟世人都怕死,陰陽兩隔,一切皆休。
但又不然,事實上,生離才是人世間最大的痛苦,死別雖痛,但人死不能複生,終歸有個念想,不會再去有什麽別的想法。
而生離呢,你卻會永遠的掛念著她,盼著她好,盼她開心,盼她幸福,甚至那些曾經心心念念的人,你知道她在這個世界的某一端,卻再也沒有借口去靠近她了,這才是人世間最大的痛苦。
而方寧的痛苦,卻又在這之上了。
時間長河悠悠,波瀾壯闊,你在這端,我在這端,哪怕是穿千山,越萬海,也終不能再相見了。
一望可相見,一步如重城。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我們會再見到的吧。”方寧突然詭異的嘿嘿笑起來,“一千四百年之後,我們會再遇到的對不對?”
我們來做個約定好不好,先定個小目標吧,比如,先活上他個幾千年?
可誰能活上千年?
千年後,任何才華橫溢之人,也不過是累累白骨,到那時候,即使相見了,他們還能認出自己嗎?
認出自己的骨頭?
嗬嗬。
又何必自欺欺人!
“咳咳咳。。。”方寧捂著嘴大聲咳嗽起來,心很痛,像是有什麽堵在那裏。
“咳。。”方寧張開手,手心裏滿是通紅的血液。
悲傷逆流成河,原來真的會傷到肺,會吐出血啊。
一口血吐出來,方寧的神情才慢慢變得舒緩下來。
一切都已經無法改變了。
現在不是回憶過去的時候,應該往前看才行,哪怕是單純的為了活著。
“你不要死好不好。”突然傳來怯生生的聲音。
那個男人哪怕已經死了,兩個囡囡也緊緊拉著他的衣角,隻是這個時候,兩個娃娃並沒有因為男人的死去大哭,或許是因為眼淚早就已經流幹了吧。
也許她們並不是在關心方寧,隻是怕方寧會突然死去,那樣的話,就真的隻剩下她們兩個人了。
又或者,她們隻是單純的不想方寧死。
那又有何區別呢?
比起自己,這兩個囡囡才是真正的可憐人吧,村子在昨晚被山賊屠殺,父親保護著她們逃了出來,而現在,這個唯一的依靠也死去了。
她們也許是那個村子僅幸存的兩個人了。
以那個男人的傷勢,恐怕早就應該死去了吧,之所以強撐著,不肯咽下最後那口氣,是不是就是在擔心這兩個娃娃,最後時刻遇到了方寧,男人覺得兩個娃娃不會再有危險了,所以才會甘心死去?
“我沒事。”方寧盡量讓聲音變得平和下來,臉上強露出一個笑容,哪怕心如死灰,他也希望這兩個娃娃能夠變得堅強起來。
“叫你一聲大叔吧。”方寧對著死去男人的屍體說道:“大叔,我沒法帶著你走了,你在這裏,會依然保佑這兩個孩子的,對吧。”
古代便有人死入土為安的風俗,但是現在,方寧沒法把這個男人下葬了,他的體力已經有些不支,而且手裏也沒有用來挖坑的工具,即使用木棍挖掘出一個坑,那樣也隻是加劇他體力的流失而已,而在這片危險的山林裏,無論任何形式的浪費體力,都是在自殺。
“大叔,保重。”方寧替這個男人整了整身體,讓他倚靠在樹幹上。
男人的身邊有一把柴刀,方寧取了過來,好歹也是把鐵質工具,有點防身的作用。
在男人的懷裏,有一個布袋,打開後發現裏麵裝了大約五六十枚銅錢,方寧也沒有細數,紮緊布袋,拿在了手裏。
除此之外,男人身上就沒有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了。
“我們走吧。”方寧對著兩個囡囡說道。
兩個丫頭有些怯怯的,看著方寧,又轉身看向那具早已死去的屍體。
過了許久,才抓緊方寧的衣角,一步一回頭的向著遠處走去。
方寧知道,他們不會再回來看望這個男人了,哪怕回來,也不會再見到他了。這片森林裏有太多食腐性的生物,用不了多久,這個男人就會徹底的消失在這片山林裏。
連衣冠塚都沒有。
“擦幹眼淚。”
“不要哭。”
“堅持下去。”
“我們很快就會離開這裏了。”
遠處的聲音越來越弱。
方寧漸漸接納了自己來到大唐的這個事實,他不知道自己因何而來,但隻需知道自己將往何處去就行了。
一手拄著木棍,一手拿著柴刀,那袋子錢幣被他放在了書包裏。
方寧莫名其妙的來到這個世界,當初他用來裝研究室植物種子的書包被他背著,也跟著他來到了大唐。
書包裏有二十多個大小不一的玻璃實驗瓶,其中最大的兩個玻璃瓶裏,一個裝著兩個拳頭大小的土豆,另一個裝著橢圓形的紅薯。
另外其他的種子,也基本是這個時期的大唐所未擁有的農作物。
如此看來,來到大唐,運氣也不算那麽遭。
在貧困潦倒,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有三百六十天都在鬧饑荒的時代,方寧或許可以靠著這個不起眼的書包,以此安身立命。
又或許,可以給大唐,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改變。
不知走了多久。
太陽已經偏移。
三個人的肚子開始咕咕叫了。
“餓了麽?”方寧問道。
“有點餓。”
“再堅持堅持好不好,晚上就有東西吃了。”
方寧的眼神漸漸變得凝重。
夜幕降臨後的森林,會是危險的地獄。
在太陽徹底消失之前,他們能走出去嗎?
沒人能夠確定。
方寧摸了摸肚子,他的身體已經到極限了,頂多還能堅持到晚上,如果在夜幕降臨前他還沒能夠走出這片森林,就必須得吃東西補充體力了,否則夜幕降臨後,身體乏力會讓危險加劇。
書包裏還有兩個土豆,一個紅薯。
這也許是個好消息。
從價值巨大化的方麵考慮,把土豆紅薯保留著,種植推廣出去,其高產的特效會真正讓大唐變得糧庫充足,讓百姓衣食無憂。
可那又如何。
方寧現在餓的腦子裏就隻有“烤紅薯”“烤土豆”的念頭了。
去他娘的以國為本!
去他娘的國之重器!
方寧隻想活下去!(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