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始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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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石碰撞產生的清脆聲響,在山村內悠悠傳響,四濺的火星,在昏黃的天氣裏,顯得格外顯目。

    隻是,點不著火是個問題。

    火塘裏麵,擺放著一些白色的絨棉,應該是一種野草產的草絮,被當做引火物。

    火星迸射在這些絨棉上,能夠以此引燃。

    這得需要野草絨棉格外幹燥才行。

    方寧臉色漸漸變凝,以他所想,在唐朝,不應該還使用這麽原始的燃火方式啊。

    雖然方寧不是什麽曆史達人,但他也知道,早在南北朝時期,就有了‘發燭’。

    南北朝時期,北齊有個宮女將硫磺沾在小木棒上,借助於火種或火刀火石,能很方便地把“陰火”引發為“陽火”。

    南北朝時期都已經發明出來的東西,怎麽到了唐朝這裏,就失傳了?

    方寧有些不明白。

    不過隨後他也想明白了,他所了解的事實,是後代無數史學家通過各個時期的流傳手記所翻閱記載下來的東西。

    史學家長年累月泡在曆史遺留書籍裏麵,像是大海淘沙,需要大量的精力,甚至一生都在研究各個時期的曆史,還不一定能搞的明白。

    大唐不像是後世,在後世那旮旯,隻要一有點新奇的東西,就能立刻通過網絡傳遍各地,畢竟吃瓜黨們閑的也就隻能吃瓜了。而在封建時期呢,疆域遼闊,交通通訊都不便利,哪怕發生了天災人禍、造反什麽的,信息傳遞即使八百裏加急,也得等個一兩天。

    所以出現點什麽新鮮玩意,還沒等人關注,就在曆史中消失,也是常有的事情。

    更何況南北朝那會,亂的很,說不定啥時候就滅國了,再加上是宮廷後事,被皇宮後院的記事記載下來,卻沒有流傳出去,或者是流傳出去了,但因為常年的戰爭失傳了,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

    說到底,史實這玩意,我們後來人通過各種典籍了解到那個時期所發生的事情,但在當時,那個時代的人,說不定自己都搞不明白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莊二叔,我們村子點火都這麽困難嗎?”方寧問道。

    莊二道:“其實還好,我們村子裏有個火塘,每天都會派專人來看著,防止火勢熄滅,如果用火的話,可以到火塘這裏來取火種。”

    方寧點點頭,算是明白了。

    唐朝這會的用火方式,可以用‘薪火相傳’來表示了。族居的話,會有一個專門的火塘,來用來傳火,而如果是在野外的話,就隻能用火石了。

    “點著了。”火塘那裏突然傳來陣陣歡呼聲。

    “多添點柴,把火生旺點。”

    “一會火燒大了,從火塘裏取根火種,回家也該做飯了。”莊二說道。

    方寧轉身看向兩個女娃娃,通過近一天的接觸,方寧也算了解了二人。

    兩個娃娃今年都剛剛五歲,是雙胞胎,但應是異卵雙胞胎,模樣不同,姐姐的叫花花,妹妹叫果果。

    姐妹二人從昨天就開始逃難,也許期間還吃過一些東西,但到了現在,估計也快餓壞了。

    “莊二叔,囡囡們都餓了,我先回去給他們做飯了。”方寧取了火種,往自己那方破茅草屋走去。

    回到草屋,燒起篝火,往陶罐裏加好水,又切了一塊熏肉放進去,方寧跟花花果果便坐在篝火邊,呆呆的坐著。

    等飯煮好,方寧先用木碗給兩個孩子盛上飯,然後才給自己添滿。

    吃過飯,方寧將木碗刷好,哄著兩個娃娃睡覺。

    連日的逃難,擔驚受怕過後,兩個娃娃此刻緊繃著的心情放鬆下來,又加上吃飽飯,勞累感一下子迎麵而來,不一會就睡著了。

    隻是睡著之後,小手還緊緊拉著方寧的衣角,怕他一不留意就走了。

    也許在兩個孩子心裏,方寧這個僅僅認識了一天的人,是她們最後的依靠了吧。

    而方寧呢,這一刻,是不是也將兩個娃娃當成了自己心靈的安慰?

    是個人都害怕孤獨,也許相依為伴,生存下去是個不錯的想法。

    更何況,方寧也沒有那麽狠的心扔下兩個孱弱的孩子。

    方寧替兩個娃娃夾好被子,這才起身,往村子裏的其他戶人家走去。

    他找到一個大嬸,想讓大嬸幫他重新裁剪一下衣服,現在的衣服,對他而言實在是太大了,不貼身。

    大嬸開始的時候還有些心疼針線,但等聽方寧說裁剪下來的布料就不要了之後,大嬸摸了摸方寧的衣服,感覺布料很結實,想必應該不便宜,就痛快的答應了。

    等方寧重新回到破茅草屋的時候,他身上的衣服已經變了模樣。

    原本套在身體上的麻袋,現在徹底變成了合身的麻袋,你不能過份的相信這些鄉下婆娘的針線手藝,在她們的認知裏,有衣服穿,就已經不錯了。

    方寧摸了摸頭,也隻能這樣了。

    不過接下來,需要留頭發了。

    在古代,有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說法,所以古代人都有蓄發的習慣,雖然大唐不像大清那般有不結辮就砍頭的律法,但總不能顯得太過另類。

    好在鄉野中人,對此也沒大多講究,現在還能說得過去。

    方寧坐在兩個娃娃身邊。

    生活已經趨於安穩,可是接下來,要怎樣去生活?

    大唐實行的均田令,年滿十五歲之後,就會分得田地。

    方寧想了想,搖搖頭,種田是不可能種田的,這輩子都不會種田。而且種田,就那點收成,實在是沒幾個大錢啊。

    既然不打算種田,那麽就需要做些本錢小的小買賣才行,不然就靠現在手裏的這點錢,實在是養活不了三個人。

    但是小本買賣,也不是那麽好做的。

    篝火燃燒產生的劈啪聲一下子令他驚醒。

    大唐燃火現在既然這麽困難,那麽自己是不是可以賣賣火柴?

    三百年後,北宋時期,有一名臣陶穀在《清異錄》一書中提到,有時候夜裏有急事,可是還得花不少時間做燈,很不方便,於是,有一位聰明人用鬆木條浸染了硫磺,貯存起來備用。需要時,把它與火一接觸,就會燃燒起來。

    及至後來,這種引火的東東進了店鋪,成了商品,大批量地生產、供應,便更名為“火寸條”。

    到了南宋時期,杭州的大小街道上,已經到處都有出售火柴的小販。陶宗儀《輟耕錄》載:“杭人削鬆木為小片,其薄如紙,熔磺塗木片頂分許,名曰發燭,又曰焠兒。蓋以發火及代燭也。”

    恩······這種原始火柴在三百年後的南北宋會被人當做商品售賣,那在唐朝這個時期,應該是還沒有‘火柴’這種商品的。

    完全可以搞一下嘛。

    三四百年後南北宋的商品,提前出現在唐朝,應該能很受歡迎吧,最起碼,也比種田賺的多吧。

    有了這個想法,方寧就安心下來。

    賺錢大計確定下來之後,方寧便有了一絲解脫,起碼能保證餓不死了。

    合衣躺在兩個娃娃身邊。

    天下之大,何處為家?

    心安處。

    皎潔的月光,篝火的劈啪聲,兩個娃娃輕微的呼吸聲。

    讓方寧有了一絲心安。

    或許便因此有了一絲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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