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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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媽媽的朋友很多,主要說,假外灘姐姐和東昌渡妹妹。

    之所以叫假外灘姐姐,源於去往他們家的路上有一些地標建築,長方形的,用深色肉粉色的瓷磚砌在外表,平麵上有不鏽鋼圓弧形的蓋子,一直不知道那是發電的還是照明的,還是說有其他用處,就是在老外灘也有這樣的建築,所以就這麽稱呼那個姐姐了。

    小時候我特別喜歡去他們家玩,每次都會給我準備玩具,有那種迷你的像家具一樣的玩具,還有塑料珠子像葡萄一樣的耳環,或者折紙船蠟燭漂浮在臉盆的水裏,還教我用兩種方式吃麵。

    最後一次去她家,電視上在播《沉默的羔羊》,中午吃的是肉絲青菜炒麵。

    在我家親戚裏,我是很少和女生玩的,一般都是和哥哥弟弟踢足球、玩那種摔炮什麽的,還有那種劃炮,現在想起來以前的小孩真是膽大,家長也是心大,皮起來把這些危險的玩具扔到水溝裏去炸,真有點狠了。

    說回來,我覺得有個這樣的姐姐陪我玩,是很開心的事,還送了我一罐子彩色的小星星,用塑料管折的星星風靡一時。

    而東昌渡妹妹呢,他們家住得離東昌渡擺渡口很近的,像筒子樓建築的大樓裏,從樓道的窗戶可以看到金茂大廈。

    這簡直很像港劇裏的一排有很多住戶的樓房。

    他們住的地方隻有六平米左右的樣子,廁所和廚房像是公用的,一進門可以看到左邊是床尾,右邊是窗戶和餐桌,餐桌上擺著電扇,窗台上有咖啡瓶,現在去超市買咖啡喝咖啡伴侶,那個瓶子都沒那麽厚實了,咖啡杯是用來裝白開水的。

    他們家的妹妹比我小兩歲,長得特別可愛,媽媽身體不太好,很少見到她爸爸,他們樓下有肯德基,那時候吃肯德基是很時髦的事,不像現在,隨便叫個外賣就到了,而且兒童套餐的玩具也特別有趣,最喜歡的是星星手表和海洋寶藏手表,應該是藍色和紫色的,手表外殼鼓起來圓形,裏邊有水,晃動一下彩色的亮片會滑動。

    有次肚子特別餓,阿姨炒了青菜飯、泡了醬油湯,給我們吃,那時候覺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東西了。

    阿姨抽煙,所以會叫我們去樓下幫著買,給我們一人五塊錢零花錢,然後就一人買了一本日記本,那本粉色格子的日記本現在還在儲物箱裏,貼了貼紙大頭貼、車票,寫了一些觀後感和日記。

    再說到買煙的事,我爸還會叫我去小賣部買酒,就有次出事了,到現在為止我的右腳腳背還有條毛毛蟲,就是縫針的疤痕,小時候我都會覺得很自卑,也不是自卑,就是不希望別人問我,怕和別人不一樣,被排擠孤立,現在我倒是希望與眾不同。

    那次,一如既往的我爸叫我去買酒,那時候對縫紉機特別著迷,那家老板就和別人說話,我在看縫紉機,他都沒有看到我有沒有拿到酒瓶子就放手了,我應該是五歲左右,一直覺得是不是我看縫紉機導致這件事,酒瓶砸在我腳背上,白色皮鞋都是血,我能清楚地記得不是他去找我爸媽的,是我自己跑回去,而且我沒有哭,隻是記得一直皮鞋飛到床底下了,爸爸媽媽抱著我衝到醫院去。

    腳背上冒著小血注,整件衣服被血染了一半,之所以沒有哭我也不知道為什麽,真心記得不疼,老媽站在醫院外不敢進來,她好像很害怕看到血,我爸帶著我處理傷口,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就是覺得問題很嚴重,因為爸媽很著急。

    長大之後我才知道那家單的老板連道歉都沒有,這件事我爸媽是有責任的,我也覺得我看縫紉機有責任,拆線的時候是最疼的,睡覺我都要把腳翹在牆壁上,爬傷口繃開,又怕掉落的頭發長到傷口裏去了,愈合的時候是癢的又不能抓撓。

    背我去醫院拆線的就是東昌渡妹妹的媽媽,而我們家親戚一個都不管,這是我媽媽生我一來的一個小災難。

    第二個災難應該是在這之前,我爸爸出工傷了,衣服被絞進機器,送去了醫院,幸好隻是輕傷。

    第三個災難就是下崗的事。

    隻有在你遇到困難的時候,才知道誰是真正關心你的人,平時話說得再漂亮,都是虛偽的。遇到事情不是推脫落井下石,就是馬後炮。

    有些人和事是教訓,需要遠離,但真正幫過你的人要記得,真會回報別人的人,話都不會多。回憶起來,那些不好的情緒都可以過濾掉,成為努力的動力。

    當時腳背流那麽多血,真把我媽嚇壞了,可小孩子懂什麽是死呢,況且整個腳都沒有知覺。

    好在我的腳僅僅是留了一個疤,還長到了四十碼。

    東昌渡妹妹家有帶我們去他們外婆家玩過。

    那天我們坐擺渡船、坐公交車,去了大超市,他們一家三口帶我們去的。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超市的購物車這種“交通工具”。然後我們倆一人一輛。

    還有一次妹妹過生日,我們去外灘玩,過生日的小朋友可以戴一個尖頂帽,一群小孩在阿姨家的床上跳,我的頭就撞到了鑲在牆壁上的櫃子底部。這個櫃子就像衛浴間那個櫃子,可以放很多東西。

    我還有一個朋友,我們認識了二十多年了,都往三十年奔了,是我的發小,幫過我兩次,小時候我最喜歡跟她一起玩,對於其他的讀私立學校的或者吃得起黑巧克力番茄糖,又看不起別的小朋友的人,理都不想理他們,跟他們在一起玩特別累,又嬌氣又攀比,從娘胎裏和三歲前的教育裏,人和人就有區分了。

    有些時候,其實你記得多一點有趣的回憶,會過得自在一點。

    還好我的右腳沒有因為失血過多而廢掉,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還要跟著我騎車、跳舞、跑不擅長的長跑比賽。

    有時候想要回到九四年的影院,那時的電影百看不厭,但我拿著鉛筆在硬紙板後麵亂塗亂畫,覺得自己畫出的符號一定是我學會的第一個字的時候,真沒這個意識,不過那九六年的奧特曼合集上,真的留著我的名字,原來我六歲就會寫字了,但我媽不會寫字,難道是我媽教的?

    是幼兒園大班才開始學拚音的,小學二年級才學到我的名字的,也不知道從哪裏看來的,那時候我家裏又沒有辭典,覺得很神奇,我的名字是我媽起的,還好沒有聽我爸的,不然日後我都要在考卷上簽上男孩子的名字了。

    還有很多幫過我媽的友人,想到再說罷。(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