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同事的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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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雲乘坐公交車到公司需要十分鍾,下車之後,還要步行一百多米才能到廣源大廈。

    而他上班的公司,就在廣元大廈之內。

    廣元大廈是新南市最大的寫字樓,坐落於新南市的黃金地段,裏麵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公司。

    下了車之後,鍾雲在路邊的早點攤買了兩個肉包子,然後朝廣元大廈走去。

    距離廣元大廈還有二三十米時,他停了下來,將目光望向路邊的垃圾桶,輕輕喊了一聲:“小黃!”

    很快,一隻毛色暗淡,渾身汙垢,還未完全長大的黃色小狗,從垃圾桶後囁喏的探出頭來。

    這是一隻流浪狗!

    從外觀上看,很明顯是一隻最普通的土狗,不然也不會被人丟棄了。

    “小黃!”

    鍾雲再次喊了一聲小黃。

    嗚咦……

    小黃狗嘴裏這才發出歡快的聲音,搖晃著尾巴,快步向鍾雲跑來。

    來到鍾雲麵前後,小黃狗搖晃著尾巴圍著鍾雲團團轉,不斷用頭顱輕輕的摩擦鍾雲的褲腳,別提有多親熱。

    鍾雲蹲下身子,左手撫摸小黃狗的頭顱,右手將手中的兩個肉包子放在了地上。

    小黃狗沒有急著去吃地上的肉包子,而是用舌頭舔舐了幾下鍾雲的手掌,才低頭開始大口朵頤起來。

    鍾雲麵帶微笑,就這樣靜靜的看著小黃狗,沒有著急離開。

    反正現在距離上班時間還有二十分鍾,時間綽綽有餘。

    他很喜歡小動物,特比是對狗尤為喜愛。覺得他們除了看家護院,還是人類最好親密的朋友,無論前世今世這點從未改變。

    但前世今生,他隻養過一次狗。不是嫌它們髒,也不是嫌喂養它們麻煩,而是害怕見到它們死亡。

    那唯一的一次養狗,狗還在一歲多就死了。

    原因是他的狗舔舐了一個小孩的手掌,而被小孩的父親見到,說狗身上帶有細菌,會讓他的小孩生病,惱怒之下,一腳將狗踢死了。

    最主要還是那個小孩主動上前撫摸的狗,狗因為高興才會舔舐了小孩的手掌。

    那一次,他足足傷心了好幾個月。之後雖然好了一些,但每每想起來,心中依舊會不舒服。

    自此之後,他在未養狗!

    不過,對於這隻可憐的小黃狗,他動過養的念頭。但一想到母親對狗毛過敏,三思之下隻能作罷。

    鍾雲第一次見小黃狗的時候,也是在此地,那時小黃狗還是一隻剛出生隻有一個月的小狗。

    鍾雲見它可憐,就給它買了一個肉包子。

    讓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又在這裏碰見了小黃狗,他也再次為小狗買了個肉包子。

    自此之後,他上班下班都會為小黃狗買食物。

    小黃狗也是天天都在這裏,從未離開過。

    這樣已經持續了兩個月了。

    他還專門抽時間為小黃狗搭了一個窩,算是讓小黃狗有遮風擋雨的地方。

    狗窩就搭在垃圾桶後麵,一般行人難以看到,隻有環衛工人清理垃圾時才會看到。

    小窩一直都在,證明那些環衛工人也是非常有愛心,不忍拆掉小家夥的‘家’。

    …………

    小黃狗吃完之後,鍾雲這才站起身體。

    可能知道鍾雲離開了,小黃狗目視他的眸子浮現出了濃濃不舍,嘴裏更是發出了輕輕的‘嗯嗯’聲,仿佛在乞求鍾雲不要走,留下來陪它。

    鍾雲輕輕撫摸了幾下小黃狗的頭後,笑道:“小黃,下了班我在來看你。”說完,轉身走去。

    小黃狗目視著鍾雲的背影,沒有回到小窩。而是直到鍾雲的背影消失在眸子中,它才轉身邁著頹廢的步伐走向小窩。

    …………

    華雲廣告,一家規模不大的廣告公司,鍾雲工作的地方。

    剛進入公司,迎麵走過來幾位正在聊天的策劃部同事。

    鍾雲衝他們點了點頭,而他們仿若無視的直接從鍾雲身邊走過。

    目視著兩名‘睜眼瞎’的同事,鍾雲隻是微微搖了搖頭,苦笑了一下。

    兩名同事的不禮貌行為,他知道是什麽原因!

    昨天策劃部同事一起聚餐,而唯獨他缺席了,理由是加班做策劃案。

    按理說,這個理由很充沛,任何人都應該理解。

    但這不是鍾雲一次兩次拒絕策劃部的聚餐了。

    策劃部一般是半個月聚餐一次,多的時候會一月聚餐三四次。

    他們聚餐並不是公司拿錢,而是采用的AA製,也就是平攤費用。

    如果隻是簡單吃飯,最多一人一百塊錢足矣。

    但有些時候他們吃完飯,還會去酒吧或者KTV繼續消費。那樣下來,最少也是兩百以上,多的時候達到三百。

    也就是說,這種聚餐鍾雲如果每次都去,那一個月僅僅公司聚餐就要花費四百以上,一年下來就是好幾千。

    這筆費用對其他人而言算不了什麽,但如今的鍾雲可是債務壓身,哪裏會舍得一月拿出四百多用在吃喝玩上麵。

    更何況,他也不喜歡這種無聊的聚餐。

    他也不是一次不去,也去過一兩次。但對策劃部同事而言,這一兩次完全不夠。所以在他們眼中,鍾雲屬於異類的存在。

    這直接導致所有設計部同事都不太喜歡他。

    “鍾雲,你的策劃案快完成了沒有?”一名二十多歲,穿著時尚,相貌算得上漂亮的女子走到了鍾雲麵前,一臉的不悅。

    這名女子是策劃部經理,李雲,歲數比鍾雲還小一歲,與鍾雲是同姓不同名。

    李雲之所以進公司不足半年,就當上策劃部經理,並不是她能力有多強,而是因為這間廣告公司的副總經理是他堂哥。

    她依靠自己堂哥的關係,才坐上策劃部經理。

    “經理,還沒呢!”鍾雲說道。

    “這個星期還有兩天時間,如果兩天時間完不成,那公司就有可能失去這位老客戶。到時,你可別怪我無情。”李雲聲音冰冷。

    鍾雲點了點頭,道:“放心吧,這個星期我能完成。”

    李雲看了鍾雲一眼,冷哼一聲後,邁步離開了。

    她之所以對鍾雲如此刻薄,那是因為她曾經追求過鍾雲,但遭到了鍾雲的拒絕,讓她覺得自尊心受損,由愛轉恨,處處針對鍾雲。

    特別是她得知鍾雲家境很差,連房子都沒有,還租住在八十年代的老房子時,心中覺得更受侮辱,更加痛恨鍾雲了。

    在公司裏,不是隻有李雲一人追求過鍾雲,還有其他部門的女同事也追求過鍾雲,不過結局一樣,都被鍾雲拒絕了。

    鍾雲拒絕所有人,有一部分是因為自從與王思曼分手之後,他始終無法進入下一段感情。他不是那種能一見鍾情的人,他覺得感情需要慢慢培養。

    另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大部分女同事隻是想談朋友,並不想結婚。

    一句話,許多人追求他,隻是為了性而已,畢竟他外貌英俊,在公司男同事之中,絕對是翹楚的存在。

    步入工作的女人與上大學的女人截然不同,他們懂得工作的艱辛,生活的艱難,明白金錢的重要性。

    對待婚姻她們會很理性,不會因為一時激情,就會與他人結婚。

    她們結婚,第一條就會看家世,至於才華隻能排第二,畢竟現在有才華的人多了去了,誰能個個出人頭地。

    況且,鍾雲根本列入不到有才華的那一類人中。

    比如策劃部的同事周興華,他的能力就一直強過自己,這點鍾雲必須得承認。

    …………

    “瞧鍾雲那假裝清高的樣,這年頭長得帥有什麽用,沒錢隻能等於零。還不如找周興華呢,最起碼他業務能力比鍾雲強,而且家裏在新南還有一套房子。”

    “幸虧沒做他女朋友,不然就錯過我的阿東了。”

    “是啊,你現在男朋友阿東可是大公司部門主管,月薪三萬多,甩鍾雲十萬八千裏呢。”

    “帥有個屁用,又不能當飯吃。”

    ……

    距離鍾雲不遠處,兩名女同事正在竊竊私語,還時不時的用目光瞟一下鍾雲,眉目之中盡顯不屑。

    她們以為距離遠,聲音小鍾雲會聽不見,卻不知道如今的鍾雲因為修煉鴻蒙訣,擁有了內勁之後,聽力遠超普通人。

    他們自以為是的聽不見,卻被鍾雲聽了個清清楚楚。

    鍾雲本想重哼一聲,警告一下那兩位女同事,但是想了想還是算了,就算眼下阻止了她們的嘴巴,但是下班之後呢?。所以,隻能任之由之。(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