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同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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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後,葉天為又去小黃狗處逗留了片刻才回去。順便也為小黃狗買了一袋兩塊錢的麵包,充當小黃狗的晚餐。
其實,鍾雲就算不為小黃狗買食物,小黃狗也不會餓死。
小黃狗所在的垃圾桶邊,有許多人扔棄的吃剩食物,不遠處又有幾家小餐館,餐館門口的垃圾桶裏,也有客人吃剩的食物,所以餓不死小黃狗。
他給小黃狗買包子與麵包,隻希望小黃狗能吃到幹淨一點的食物。畢竟髒東西吃多了,就算是狗也會生病。
一隻生病的流浪土狗,結果隻有一個,那就是慢慢死去。
…………
回家之前,鍾雲又去菜市場買了一些菜。
母親的下班時間比自己晚半個小時,而父親的下班時間更是比自己晚一個小時,所以買菜這個重擔隻能落在鍾雲身上了。
買過菜之後,鍾雲和母親幾乎是同時回到家裏。
回家後的鍾雲又幫母親擇了一會菜,就回到了自己房間。
不是他不幫母親做飯,而是母親不讓自己做。
回到房間後,有些疲憊的鍾雲躺在床上玩起了手機。
吃飯之前,他都會躺床上玩會手機。
看看論壇,看看微博,看看朋友圈。這個習慣自從他步入工作就一直延伸到如今,如同生物鍾一般。
這也算是一種放鬆解壓的方式。
滴滴……
手機聊天軟件連續傳來了幾個信息提示音。
鍾雲一看,發現是同學群裏發出的。
他點開了消息。
“這個月20號,又到了咱們三班一年一度的同學聚會了,到時大家可一定到場啊!別像去年,隻有四分之一的同學到場。今年說好,除了不在省內的同學,還有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到場外,其他一律到場。”
說話的是班長王學義。
每年的同學聚會,也是率先由他發動的。他不是新南本地人,但是是新西省人。畢業後,就留在了省城工作。
“是啊,兩年不見,我都怪想念大家的。”
“去年喝酒沒盡興,今年可說好,男生最少半斤白的,女生最少兩瓶啤酒。”
“前兩年因為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參加同學聚會,今年怎麽也得去。”
……
同學群裏的語音消息接連不斷。但活躍度高都是一些近年來事業小有成就的同學。
比如班長王學義。他在畢業之前,就與班上的富二代王天磊成了鐵哥們,畢業之後就去了對方父親的公司,據說現在已經是分公司部門主管,甚至年底很有機會提拔為分公司副總經理。
阿諛奉承,攀龍附鳳雖然能快速出人頭地,但這種行為讓鍾雲不齒。但他不得不承認,在如今的社會,這種人很是吃得開。
能做到部門主管,王學義並不是全靠關係,他也很有能力,這點鍾雲深知,不然也不可能成為他們班的班長,校學生會副主席。
…………
“告訴大家,今年的聚會上,會來一個你們意想不到的同學到來!”王學義聲音振奮道
“是蔣中軍嗎,據說他去米國斯坦福尼亞大學留學了?”
“是李小華嗎,他大學未畢業就投身主播行業,據傳,他如今已經是身價過千萬的主播了。”
“班長你說出來吧,我真猜不出來。”
……
王學義字裏行間透露的神秘,瞬間將同學們的好奇心吊起,許多人紛紛開口猜測。
“保密,到時你們去了就知道了。”王學義依舊保持神秘。
“那我今年必須去,我非得看看那位神秘人物到底是誰不可!”
“我也必須去!”
“我也必須去。”
……
許多同學的去意很堅定。
………………
鍾雲雖對那位神秘同學很好奇,但他可不打算去參加什麽同學聚會。
現在的同學聚會,已經變成了炫耀攀比的場合而已。去了也隻是被人當做抬高身份的墊腳石。
與其受辱,還不如待在家看看電視,玩玩手機來的舒服。
他還有一個不去的原因,是因為不想見到她。
她是誰?
她是鍾雲的初戀女友,王思曼,大學文藝部部長,一個能歌善舞,曾經讓他刻骨銘心的女孩。
父親生病那段時間,是鍾雲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是她鼓勵他,陪著他走了那段最黑暗的日子。
誰知道,即將畢業之時,在學校操場旁的林蔭道上,她決然的提出了分手,並且告訴鍾雲,她下定不了決心陪他過苦日子。就算她同意,她的父母也不同意。
在王思曼提出分手之前,鍾雲從對方閨蜜口中得知,有一位有著深厚背景的富二代正在追求她。
鍾雲當時笑了笑,並未當回事。
但當王思曼提出分手時,這件事重先浮現鍾雲腦海,在配合王思曼一臉的決然之色,他就知道那位閨蜜所言屬實,隻是自己如同傻子一樣被王思曼蒙在鼓裏。
他猶豫了片刻,就同意的分手。
這分手看似很灑脫,其實他的心當時在滴血,世界宛如也在那一刻崩塌。
至於說什麽給我三年時間,我一定會出人頭地之類的鏗鏘之言,他不會說。
這種話,在他看來極其幼稚。
他一無背景,又無大才,不會攀龍附鳳,還背負一身債,三年時間拿什麽出人頭地。如果三年之後不能出人頭地,隻能更顯得他是個笑話。
更何況,乞求得來的愛情他不需要。
再說,就算乞求,也難以留下一顆已經變質的心,他的自傲與尊嚴也不允許他這麽做。
…………
雖然已經過去了快三年時間,但一想起王思曼,鍾雲心中不由來的一陣絞痛。畢竟,他們戀愛三年多,他曾經真的將王思曼當成了妻子,當成了親人,當成了一生需要嗬護的人。
鍾雲起身打開抽屜,在裏麵翻找了片刻,翻出了一張女孩子的照片,認真凝視起來。
照片中的女孩子就是王思曼。
王思曼皮膚白皙,明目皓齒,瓊鼻小嘴,五官精致宛如畫中人,就算比起電視上的小花旦,也絕不遜色。
外貌上,與鍾雲可以說是金童玉女。隻不過在如今這個時代,愛情隻是附屬品,金錢才是存活於世的保障。
沒有經濟支撐的愛情充其量隻是空中樓閣,鏡花水月罷了。
“過去的就過去了,我還留著它做什麽!”鍾雲苦笑了一下,慢慢的撕碎了照片,扔進了垃圾桶。
雖然撕碎了照片,但沒有撕碎鍾雲心中對王思曼的感情。它依舊在,隻是現在的鍾雲不願意承認罷了。
………………
“鍾雲,你在嗎,如果在請消息!”王學義在聊天群裏,一邊文字艾特鍾雲,一邊發出語音,聲音洪亮的喊道。
鍾雲看了一眼手機,沒有回應。他知道對方是想讓自己去參加二十號的同學聚會。
“班長,你找鍾雲做什麽。他畢業之後,就宛如石沉大海,了無音訊,我可從未見他在群裏冒過頭。”一名同學疑惑道。
“我想讓他參加今年的同學聚會,他是新南本地人,聽說也在本地工作。前兩年的聚會他沒有來,今年的同學聚會可必須來。”王學義說道。
“班長,你還是別喊了,鍾雲他想去的話,早就回應了!”一名同學說道。
“班長,我曾經去過鍾雲家,如果你想讓他去的話,我可以將他家裏的地址發給你。”一名同學說道。
“那行,等下你記得發我。”王學義說道。
拿著手機,聽到群裏傳來的語音後,一萬頭草泥馬從鍾雲心中奔騰而過。
那位知道鍾雲家地址的同學叫孫濤,家裏是做衛浴生意的。當然,是做衛浴零售,不是生產,所以算不是特別有錢。
去年,鍾雲有一次恰好與妹妹從超市出來,碰見了正與女朋友從對麵商場出來的孫濤,兩人聊了會天之後,孫濤執意要送鍾雲二人回去。
拗不過孫濤的好意,鍾雲隻能同意。
孫濤一直將鍾雲二人送到了他家樓下。
在見到鍾雲所住的房子時,孫濤眼中露出了不經意的輕蔑。當然,這輕蔑隱藏很深,不善察言觀色之人是發覺不了的。恰好鍾雲不屬於那一類人。
沒想到,就是一次意外相遇,就為這次同學聚會埋下了伏筆。
“哎,早知道這樣,我就算是爬回去也不會讓他送。”鍾雲搖了搖頭,一臉的懊悔。
…………
過了大約十分鍾左右,鍾雲在同學群裏回複了一條文字消息:“謝謝大家還記得我,剛才我在洗澡,沒看到消息,十分抱歉。現在看到消息了,同學聚會我一定會去的,三年未見,我也想念你們。好了不說了,我有事情,就不與大家聊了。”
這條消息發出去,連鍾雲都覺得自己惡心。(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