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好色的女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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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歡覺著做飯也是有節奏的,就像音樂一樣,節奏控製的好,做出來的飯才好吃。他切菜,熱油,放佐料,顛鍋,這一係列動作都是根據某個節奏而來。不幸的是,今天的節奏不好,因為今早被葛蕾咬了,更因為葛蕾咬了他,說明他不夠男人。
黃歡是矛盾的,一方麵他樂於做飯,一方麵又沉醉在大男人的夢想中。如今已經不存在大男人了(除了最高政府的管理者和軍隊的高層),第九區會做飯的男人比女人多。他想做好吃的給葛蕾吃,看著葛蕾吃的不亦樂乎,他也很快樂。
他深知葛蕾的脾氣,今晚她回來又要發火了;但葛蕾晚上沒回來。黃歡一直等到很晚,他已經習慣了,葛蕾工作一忙就把他忘到了腦後。
他三口兩口把飯吃了,然後洗了碗,躺在床上看小說。其實葛雷不回來也挺好,他可以幹自己想幹的事。她要是回來,首先是幹她,其次是幹她,再次還是幹她。黃歡一個月隻有幾晚可以輕鬆輕鬆;當然,這種勞累也是幸福快樂的,最起碼筆者這麽認為。
黃歡喜歡看描寫人族和神族間戰爭的小說。每每都看的不能自拔。神族那裏也有人類,不過他們是神族的奴隸。人類在和神族戰鬥的同時,還要和這部分人類戰鬥。這幫人還挺難搞,很多小說裏帝國艦隊都在他們那兒吃過虧。
黃歡看的小說是從第五區弄來的。第九區很少有人看小說,也很少有人寫小說。第九區的小說都幹巴巴的,與其說是小說,不如說是流水賬。
黃歡記得葛蕾很喜歡一本書,那本書是禁書,是一個退伍老兵寫的。描寫的是他在神族所掌控的人類大陸的見聞,語言很樸實(近乎笨拙),葛蕾曾帶他看過幾次。書裏麵的奴隸人類和小說裏的差別很大,小說裏的奴隸人類都茹毛飲血,吃人不吐骨頭;而書裏麵的奴隸人類則很樸實,過著一種黃歡無法描述卻無限向往的生活。
但黃歡覺著這是謊言,退伍老兵的腦子出問題了。後來黃歡被神族俘虜,想到老兵的那本書,才知道是自己腦子出問題了。
黃歡不能理解葛蕾為什麽那麽癡迷於那本禁書,正如葛蕾不能理解黃歡為什麽那麽癡迷於這些戰爭小說。
此時黃歡一邊讀戰爭小說,一邊想今天早晨看到的景象。巨星從天上劃過。那首兒歌“英雄老爸傻瓜兒,巨星落而群雄起。”黃歡發現自己的注意力無法集中在小說上。因為如果這首兒歌真有預言性質,以後就是人類自相殘殺了,盡管他不願意去想,但意識深處,他知道這很有可能發生。
讀著,讀著,黃歡就睡過去了。他抱著被子想到了葛蕾,完全是不自覺的,葛蕾在他處於睡眠狀態的大腦中漫遊,而被子上葛蕾留下的味道,讓葛蕾的形象更真實。
即使在睡夢中,黃歡也逃脫不了葛蕾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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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歡是子承父業。他的父親是第九區最大的飛艇生產廠的工程師,這個廠很靠近第九區中心的巨石,其廠區麵積非常嚇人,一個人走的話,即使速度夠快,差不多也要半天時間。無論是從南北還是從東西衡量(這個方向可能還要更長一點)。
每天它的上空都漂浮著很多飛艇,有的往別處飛去,有的剛從廠裏完工,飛到天上。反正每天它的上空都保有那麽多數量的飛艇。
這些飛艇有的是往其他區出口,有的是裝備第九區的艦隊。最近這些年它們裝備第九區的艦隊居多,以前主要是出口。不過,出口也不是對所有區的說法,第一區是雲霧帝國的核心,每年其他區都要向它繳納稅金,第九區就用飛艇代替了。
能去飛艇廠工作的人都不是一般人。飛艇廠的普通工人退休後,都會被其他軍工企業返聘。第九區是一個講究效率的地方,人情這東西在第九區是行不通的。飛艇廠廠長的兒子不可能因為他父親就能在廠裏搞一個好位置,要想搞好位置的唯一辦法就是能力足夠(當然,也存在某些特殊情況,但少之又少)。
所以黃歡的子承父業隻是他一不小心做了父親做過的工作。黃歡的父親是一位激進的改革派,黃歡的母親倒沒什麽主見,是“大男人”時代的標準女人:溫柔賢淑,話不多,一心隻想著如何照顧好丈夫和兒子。
黃歡的不幸是他繼承了父親的智慧,卻沒繼承父親的性格;繼承了母親的性格,卻不像母親那樣一心隻為家。這就讓他成了一個全方位多維度的矛盾綜合體,這在他的長相上也有所體現。黃歡看著就像抽了一夜煙在找靈感的詩人,但天亮了,一個靈感都沒找到。這位詩人長著半長的頭發,披到肩頭,遮住了臉。半長的頭發有一大半都白了,天亮了,他點燃了最後一根煙,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後緩緩吐出,露出半張臉,眼神很憂鬱。
黃歡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並且,他確實留著半長的頭發,隻是沒有那麽多白頭發,也沒有遮住臉,而是偏向了一邊。他長著一張長臉,臉色比較蒼白(和過多的性生活也有關),鼻子很挺,眼睛給人一種沒睡醒的感覺。
他經常甩頭,原因是頭發遮住了眼睛,他的這個動作對女人的殺傷力是百分之百的。廠裏有很多女人被他迷倒,不乏上級管理層,她們想用行政手段得到黃歡的肉體——注意是肉體,第九區自從頒布提高女性社會地位法案以來,女性的欲望就逐年攀升,現在有的女人比大男人時代的男人更好色。
不過,她們並沒有得逞,黃歡還是很有氣節的,盡管有幾個女高管很性感很豐滿黃歡很想和她們睡,而且據說她們的床技也很好(她們用行政手段得到過其他男工程師的肉體)。
黃歡對這份工作沒什麽興趣,卻做的很好。父親做到三十五歲才做到工程師,而黃歡二十六歲就做到了。即使是不喜歡的事,一旦做起來,黃歡就會非常認真,盡力把它做的最好。(m.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