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漆黑的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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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來到漠北死亡地坑時已經是三天後。

    我把自己的戰馬寄養在這裏的兵營放馬區。

    畢竟我的父親時戍邊的軍人,他們看到我的馬匹是軍隊的編號戰馬,也不敢有非分之想。

    何況我是自願來開礦的,我說了,挖到的黑鐵礦全部上繳,隻是換十斤銅礦石就可以。

    於是我得到了朝廷的官方許可,發給我一把鎬頭一個油燈,一個蔑竹筐子,我背著就和幾十個奴隸礦工下礦井了。

    奴隸們都是光著身子,僅僅在褲襠這裏騎著一條麻布挖礦的。

    我自己隨意。所以我穿著自己的麻布衣服下礦井,然後找一個估計有銅礦的位子我就猛力的揮動鎬頭。

    一天下來,我輪動鎬頭至少兩千多下。

    第一天爬出洞口時,我僅僅挖到了七塊很小的黑鐵,不過這也是很努力的結果了。

    後來我一邊吃著自帶的白麵饃,一邊問身邊的一個三十幾歲的胡子大叔。

    他告訴了我很多挖礦的經驗,並且說第二天帶著我下去挖。

    我拿七塊拳頭大的黑鐵礦換了七十個銅錢。

    然後就去兵營養馬區看我的馬王狄魯。

    這裏喂馬的是一個是十六歲的奴隸。我給了足夠的銅錢,他特別的照顧著我的馬。

    看著馬王狄魯吃著很好的飼料,我也放心了,給了馬奴兩個饅頭,我就回頭去找個地方睡覺。

    這裏有客棧,但是一晚上得十個銅錢還能洗澡。

    我就在馬廄裏提了兩桶水衝洗了身體,用自帶的麻布擦幹就倒在馬廄草房裏睡了。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出來混,賺到的錢不能亂花。

    後麵我鎬頭壞了還得二十文錢一個去購買的。

    雖然官方還是給了我一半的黑鐵收購價,也是看在我是孩子的份上。

    挖一半,得一半,還可以,畢竟自己勞動就有所得。

    胡子大叔果然在礦洞門口等我。

    我笑著跟著他,扛著短柄鎬頭就下了礦井。

    胡子大叔帶著我去了一個極少有人去的礦道。

    據說那裏麵以前塌方死了幾個人,但是疏通後很多人不敢再去了。

    那一條坑道裏,就出了很多銅礦。

    胡子大叔還真夠意思,所以我和他進入礦坑黑暗的最深處後,放下手裏的油燈,我把帶來我的白麵饃分給他兩個。

    母親給我準備了兩百個,一大麻包,我看著也是夠了,至少能吃20天。

    每天帶幾個下礦坑,背著一個大皮囊水袋。在黑暗的地下深處,挖礦石是需要足夠的心理平衡的。

    很多人就是挖了不久就出現精神恍惚,很多奴隸一年後回家都成了神經病。

    但是也有回不了家的。

    胡子大叔說:“要是能換一把镔鐵鎬頭來挖就更快,不過那種強硬的鎬頭得兩百銅錢一把,超級貴。”

    我聽到了亦是一喜,能早點挖到銅礦石回去豈不是更好,省得父母擔憂。

    至少我也能早點拿到自己的戰刀。

    在礦坑裏不能挖出水和氣體,否則就得調頭就跑。

    我雖然之前當過傳奇遊戲的真實礦工,但是挖礦的體會還是有了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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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地下水不塌方還好,一旦管湧,立刻人就被卷走了。

    氣體就不用說了,就是瓦斯爆炸也是夠叫人受的,何況礦工點的是油燈。

    瓦斯一旦碰到火星就爆炸。

    好在第二天我終於知道了銅礦是怎麽樣的,拿在手裏比鐵礦石重,而且表麵閃耀著黃色的輝光。

    這是雞蛋大的一塊,估計是0.5斤銅礦。

    每天能這樣一顆,不需要十天我的銅礦就足夠了。

    我出礦坑來的第三天,就帶著兩把镔鐵鎬下去。

    胡子大叔很高興和我一起挖,畢竟一大堆黑鐵我不需要,全部給了他去交差,他第三天就幫著我挖到了六顆銅礦石。

    接下來我就傻逼了,第四天我挖到了白玉礦石。

    這是拳頭大的一顆,我感覺很圓潤,事實上這就叫玉石的籽料。

    胡子大叔看到了說這不是銅礦石,是青玉礦石,至少能換三十斤熟銅。

    我立馬揣在懷裏,這不能說出去,否則官家一定拿走作為皇室雕刻用玉石籽料了。

    這裏出玉石還是頭一次聽說。

    在挖到真正的寶白後,胡子大叔決心和我暗中的幹半個月,把口袋塞滿玉石籽料後就能離開,後半輩子就不用過窮人的日子了。

    於是,我們一邊把黑鐵礦石全部賣掉,一邊把十幾顆黃酮礦石埋在我夜裏睡覺的馬廄草堆下的土坑裏。

    裏麵還有一包,大概十顆雞蛋大小,亦或者是拳頭大小的玉石籽料。

    胡子大叔是個沒有錢娶媳婦的老男人。

    所以我打算分一半錢給他,然後我也能給自己購買一套像樣的馬鞍和盔甲什麽的,我也希望我能有一把300斤的霸王強弓。

    或者有更多的錢,給自己打造另外一把霸王槍也是可以的。

    據說玄鐵打造好刀身還剩餘一塊,打造一個霸王槍頭是綽綽有餘。

    在半個月後,我們悄悄的已經挖到三十幾顆雞蛋大小的籽料和足夠三十斤的銅礦石。

    這是我出門來礦區的第十九天。

    我和胡子大叔騎著各自的馬,進入東南三百公裏外的金城去買石頭。

    而且據說那裏有書店,我打算去看看有沒有《葵花寶典》呃~!不,說錯了,有沒有《神龍訣》這樣的武功奇書賣,自己學點內功什麽的就能打遍天下武林高手,最後進入大漢皇庭當一個鎮殿將軍也是可以的。

    所以我們一路兵馬齊驅,走了三天,就到了。

    在金城我們找到一家玉器古玩店,把二十幾顆上好玉石籽料賣了七十五個金蹄子。

    這事實上已經係是一大筆錢了。換做一般的官家都是後院庫存無非如此。

    我還把最大的十顆沒有拿出來。我知道財大招賊,富貴逼人之後會有歹人惦記你的。

    於是我把五十個馬蹄金給了胡子叔叔。

    他感慨的說:“其實我知道你是個很不錯的孩子,這樣年少就懂得做人的俠義之道,你今後來天龍山就在我家做客。”

    我雖然不知道天龍山在哪裏,其實這是四川川滇的一個小山頭,那時候還是蠻荒之地。距離這裏估計三百裏。

    後來會叫什麽山我也不是很清楚。隻是我覺得,天涯路遙遠,勸君多珍重,路遙知馬力,日久見真心。

    我們就在金城的玉石鋪子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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