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麅子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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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誌拎著棍子貓著腰,緩緩向傻麅子們靠近過去。
正以為自己神不知鬼不覺的時候,一抬頭卻發現一隻傻麅子正目不轉睛地看著他。
侯誌尷尬地直起身:“那啥?你好啊……”
傻麅子直不楞登地看著侯誌,仿佛侯誌是個外星人。
而且沒一會兒,其它傻麅子也紛紛看過來,好奇地打量侯誌。
真是名不虛傳啊,這些傻不愣登的家夥,他們是怎麽在大自然中幸存下來的。
或許他們從來沒見過人類吧。
看來東北人說的“棒打麅子、瓢舀魚、野雞飛到鍋裏來。”還真不是瞎話啊。
那就別怪胖子俺心狠咯。
侯誌嘀咕著,笑眯眯地拎著棍子靠近過去。
這些傻麅子似乎對這個比他們還傻的胖子很好奇。
連水都不喝了,爭先恐後、目不轉睛地看著他。
到了近前侯誌才發現,這些傻麅子一個個長得還怪好看的。
眼睛毛烘烘的,四條小腿又細又長。
就像冬天穿著緊身褲的妹子。
他們的毛都是淺棕色的,唯獨屁股那塊兒炸開了,露出裏麵白色的毛。
看著他們翹起的屁屁,侯誌一陣心疼。
暗暗嘀咕著:剛子啊,剛子,你可別再掏人的肛了,給人一個痛快吧。
侯誌繼續笑眯眯地,瞅著一隻半大的傻麅子走過去。
胳膊也暗暗較勁,準備掄圓了來一家夥。
可眼看伸手就能摸到傻麅子的毛了。
傻麅子們卻不約而同,以零點零零一秒般的反應速度突然跳起來,轉身跑掉了。
就剩侯誌傻不愣登地站在原地。
我滴媽呀,這啟動速度布加迪威龍都不換啊。
誰說傻麅子傻?
人這是自信呐,妥妥地自信呐!
看著傻麅子們跑下去的方向,侯誌又來信心了。
或許剛子能抓到一隻呢。
連忙跑著追上去。
一邊跑著心裏卻有些矛盾。
他當然希望剛子抓到一隻傻麅子。
但同時又不希望剛子來一個杠上開花。
吭哧癟肚地追著。
老遠看到一陣煙塵,傻麅子們似乎都逃脫了。
可到了近前看到一隻傻麅子在地上撲騰。
頓時就明白了:剛子得手了!
侯誌加快步伐跑過去。
一邊跑還一邊喊:“剛子!你千萬不要杠上開花啊!”
到了近前一看,剛子哪有時間去杠上開花啊。
他咬住了一條傻麅子的腿,使出三條腿的力量使勁按著。
傻麅子也使勁撲騰著。
侯誌要不搭把手的話早晚能掙脫開。
侯誌不由分說,撲過去騎到傻麅子身上。
拿出瑞士軍刀正要割喉時突然想,這傻麅子也屬於鹿啊,鹿血是好東西啊。
平白無故放了不糟踐東西嗎?
立馬拿下肩頭的大繩,用豬蹄扣捆起傻麅子的四肢,然後拍一拍剛子。
剛子這才鬆開嘴。
一看地上的傻麅子,想撲騰也撲騰不動了。
這豬蹄扣就這樣,你越掙紮它捆的越緊。
傻麅子跟剛子的重量差不多,也有三四百斤。
單獨的話,侯誌和剛子都弄不動他,隻能抬著。
侯誌把棍子穿過捆住傻麅子的繩子,一頭搭在剛子頸背上,一頭用手抬著。
好在剛子肩高很高,有一米四多。
侯誌耷拉著胳膊正好能跟他協同用力。
隻是傻麅子的身體會時不時地拖到地上。
侯誌怕磨壞了皮毛,就不時抬一抬胳膊。
隻有一百二三十米的距離。
侯誌累的吭哧癟肚,剛子卻若無其事。
回到營地後,侯誌趕緊看一看爐火,加一加柴火。
正籌劃著該怎麽殺掉麅子時,突然想起沒東西裝血啊。
對哺乳動物來說,血液應該占體重的百分之八。
這隻傻麅子350斤的話,血液就應當有14公斤。
早上的時候最大的那個塑料袋扯碎了,給侯誌綁傷腿了
眼下手裏的這兩個打滿補丁的塑料袋滿打滿算也隻能裝六七斤的血。
剩下一大半都扔了太可惜了。
正在盤算著,就聽到一陣哼哼唧唧。
回頭一看,剛子眼巴巴地盯著麅子,直砸吧嘴呢。
“著急個屁!等會兒撐死你!”
侯誌看向爐子,突然就想起來了。
不是燒了兩個鍋子嗎?
這會兒燒成陶瓷狀肯定是不可能的。
但至少燒硬了,可以用來盛水了。
想到這裏,侯誌趕緊起身,打開烤鍋子的爐子,用濕的棍子挑出一隻質量差一點的。
放到一邊涼一會兒,又過來尋摸傻麅子。
這傻麅子被豬蹄扣捆住後已經無力掙紮,眨巴著眼睛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樣。
不好意思了,夥計,會給你個痛快的。
作為卑鄙的人類不光要殺死傻麅子,還得放光他每一滴血。
對了,還有皮毛啊!
這可是西伯利亞啊,沒有皮毛隻能等死。
侯誌竭力回憶在奶牛場看到別人殺牛時的情形。
奶牛場的奶牛活的很悲慘。
母奶牛會被侯誌這樣的配種員不停地授精,讓他們處於妊娠期,不斷地產奶。
公奶牛幸福多了,剛一出生百分之九十都會被殺掉,剩下的百分之十用來配種。
這所謂的配種其實都是侯誌這樣的配種員從中搗鬼,令公奶牛、母奶牛一輩子也見不上麵。
侯誌他們這些鬼東西把公奶牛體內那些類似牛奶的玩意擠出來,然後再用超級巨大的針筒注射到母奶牛體內。
說起來,侯誌跟公奶牛、母奶牛一樣悲慘。
他在公奶牛麵前假扮母奶牛,在母奶牛跟前扮演公奶牛。
見證了無數的潮起潮落,興衰榮辱。
結果,他自己到了28歲還是一個處長。
公奶牛那種類似牛奶的東西質量不行了以後。
或者母奶牛類似公奶牛那種東西的牛奶質量不行了以後。
他們都會被處死。
他們身上那美麗的皮毛肯定也難以幸免。
可侯誌膽子比較小。
從來沒近距離觀看過別人剝皮。
隻是遠遠地見過幾回。
剝皮用的是專門的刀。
刀刃略帶弧形,有點像抗日用的那種大刀。
之所以不用直刃尖頭的刀,估計是怕把皮捅破。
侯誌手裏的這把瑞士軍刀就是直刃的,頭也比較尖。
所以,他還得找個趁手的玩意兒。
侯誌又跑到溪邊尋摸一番。
找了幾塊材質結實,扁形的石頭砸了砸。
砸壞了幾個,但終於砸出一塊兒有鋒利圓刃的石頭片。
就它了,跟瑞士軍刀配合著使用應該沒問題。
這會兒鍋子也涼透了。
侯誌把鍋子端過來,先把第一個塑料袋鋪在鍋子裏。
然後掰起傻麅子的腦袋,舉起了瑞士軍刀。(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