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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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誌正在傻麅子脖子上比劃著,一掉頭卻看見剛子眼巴巴地看著他,不時舔舔嘴。

    “你這個饞鬼。”

    放完血,就得趁著熱乎氣立刻開膛破肚剝皮。

    到時候就會弄得一身的血跡。

    就像個標準的屠夫一般。

    侯誌低頭看看自己這身行頭。

    這是他帶到這個世界唯一的行頭,無論如何要珍惜啊。

    他放下刀,從頭到腳脫了個一絲不掛。

    回頭一看,剛子正眼巴巴地盯著他。

    “你這個死變態!你敢打主意老子就弄死你!”

    說著,侯誌一手拎著衣服鞋子,一手捂著屁股走到草地上。

    把衣服整整齊齊地疊好。

    鞋子放到一旁。

    回來後,就立刻開幹了。

    傻麅子雖然四肢被捆,但割喉時,難免脖子亂動,到時候血就浪費了。

    其實,真正的屠夫殺牛殺羊是直接捅心髒的。

    血一點不浪費。

    但侯誌哪有那個準頭。

    再說這瑞士軍刀這麽短,而且是水果刀形狀的,根本不能捅。

    侯誌騎到傻麅子身上,抱起他的脖子,舉起瑞士軍刀,咬咬牙,用力一抹。

    傻麅子脖子一抖動,嗞到地上一點點血。

    侯誌立刻扔了到雙手抱住他的脖子。

    結果傻麅子已經不動了。

    任由血流進鍋子裏的塑料袋上。

    塑料袋裝的半滿是,侯誌連忙把它紮上放到一邊。

    又繼續讓血流進鍋子裏。

    沒想到鍋子還沒滿,血就沒有了。

    看來高估這個傻麅子了。

    侯誌正在解開傻麅子四肢的繩子的時候,剛子又開始哼哼唧唧了。

    侯誌拿起瑞士軍刀沿著關節處,飛快地切下了傻麅子的四條小腿,然後扔給了剛子。

    讓他在一邊安靜地啃一會兒。

    接著,侯誌就開始剝皮了。

    剝了一會兒他就發現,其實這剝皮也沒那麽複雜。

    就是不停地切斷筋膜。

    當然,最難的是把皮剝的完整。

    可侯誌要求也不高。

    隻要能剝下一塊兒能包裹住上半身的完整皮子就可以了。

    剩下的小點碎點也無所謂。

    侯誌一邊用瑞士軍刀,一邊用石頭片兒。

    有時幹脆就用手去推。

    到了屁股的位置,還是沒能完整地剝下來。

    隻能整齊地切割下來了,再往腦袋的方向推。

    剛推了一半兒的時候,剛子在旁邊又哼哼唧唧。

    侯誌一看,那四隻蹄子剛子吃掉了兩隻,剩下兩隻啃了一半兒放在一邊。

    估計啃著不過癮,還在再弄點別的肉吃。

    “去!去!一會兒有的是!”

    侯誌把剛子驅趕開了。

    剝到脖子的位置侯誌實在剝不下去了。

    隻好齊脖子割下整張皮。

    除了屁股、兩條腿、脖子以上沒能完整剝下來。

    其它都還算完整,裹住侯誌上半身已經綽綽有餘了。

    侯誌把皮子扔到一邊時,剛子立刻跳過來。

    或許他以為這是個他吃的。

    侯誌連忙把他趕開了:“滾!你要把老子皮子弄壞了,看怎麽收拾你。”

    剝完皮就得開始庖丁解牛了。

    無論如何先開膛破肚。

    侯誌舉著瑞士軍刀從傻麅子的胸口向下劃起。

    內髒紛紛骨碌出來。

    剛子在一旁更加興奮了。

    食肉動物都愛吃內髒,因為內髒更有營養價值,能量更豐富。

    侯誌先伸手到裏麵切下傻麅子的一片肺扔給狗子。

    狗子立刻到一邊歡快吃起來。

    其實隻要處理幹淨了,人也可以吃內髒。

    不僅可以吃,有些內髒還以當做盛具來使用。

    比如尿泡子。

    侯誌小心翼翼割下尿泡子放到一邊。

    這玩意彈性極好,用來裝水,水壺都不換。

    清理完內髒,又扔給剛子幾件,剩下的都掛到樹上晾曬起來。

    然後又到河邊把皮子洗了洗,洗掉刮幹淨表麵的油脂,也掛到樹杈上晾曬起來。

    接下來,就正式開始“庖丁解牛”了。

    瑞士軍刀太不給力,切腦袋時可費了勁了。

    剛子在一旁幫著撕扯,這才弄下來。

    本來這麅子頭也有很多肉的。

    侯誌感覺瘮得慌,又嫌太麻煩,幹脆就扔給剛子,讓他自己玩去了。

    剩下的肉,侯誌也隻能切成大塊兒的。

    四條腿切完了,軀幹再大卸八塊兒。

    忙完時,天已經黑下來了。

    侯誌趕緊把爐子上烤著的鍋子拿下來,

    雖然並沒有真正烤成陶瓷,但七八成的硬度還是有了。

    鍋放在一邊先涼著,侯誌趕緊到小溪裏洗澡。

    水有些凜冽。

    侯誌哆嗦著、吼叫著,洗完了。

    然後又看一看放在小溪中的筐子。

    結果裏麵還真撈了不少小魚。

    起碼有一捧米那麽多。

    侯誌端著魚回來了,晾曬著。

    然後穿上衣服,開始架鍋做飯了。

    本來,他還想把昨天的熏肉拿出來吃。

    後來一想:去他媽的!有這麽多肉,老子為什麽要吃陳的?要吃就吃最好的!

    最好的,當然是排骨啦。

    侯誌割下幾塊兒排骨,用石頭刀切割碎了放到鍋裏,有放了幾樣感覺可以當調料的野菜,便燉起來。

    過了十幾分鍾後,又把像土豆一樣的,長條形的根莖放進鍋裏,跟排骨一塊兒燉。

    快好時突然想起沒鹽,沒鹹淡味兒。

    就把另一個鍋子裏半凝固的血摳一塊兒來放到鍋子裏。

    顏色雖然不好看,但起碼有點鹹淡味兒。

    起鍋前,又抓了把新鮮野菜扔進鍋裏。

    然後就把鍋端下來開飯了。

    味道確實差了點。

    但再不濟也是最新鮮的大排骨。

    而那長條形的土豆更是驚喜,味道跟土豆一樣棒。

    有湯有水,有葷有素,這才叫吃飯嘛。

    侯誌本身就是個老饕。

    這一鍋的湯湯水水,轉眼間就讓他吃了個一幹二淨。

    嚼不爛的骨頭扔給剛子,他卻嗅了嗅不肯吃。

    看來這王八蛋也撐著了。

    天已經這麽晚了,這會兒就不能做熏肉了。

    不然就把人給熏著了。

    這會兒放在爐子旁的,筐裏的小魚也大多幹死了,沒幾個能蹦躂了。

    侯誌就把它們倒到草地上,鋪開晾曬著。

    然後又端著筐回到溪邊。

    繼續用棍子支著,用石頭壓著。

    這一晚又能撈到不少小魚。

    環繞周圍,有這麽多好吃的晾曬著。

    但有了剛子看守,侯誌可以好好地睡一覺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