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李家有女名詩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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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李旭派人邀請趙雲赴晚宴。

    偏廳之中,李旭和李夫人坐在上首位,左下方是趙雲的位置,在趙雲的對麵還有一個位置,暫時無人。

    四個位置,各有一張小桌,桌後有蒲團,人跪坐蒲團之上以用膳,距離甚遠,是這個時代的特點之一。

    趙雲到來之後,先行見禮:“小侄見過李叔、見過叔母。”

    李夫人生的端莊秀麗,雖年過四十,但容貌姣好、風韻猶存,可以見得,年輕時定是一位美人。李旭的外貌也很好,是個老帥哥,年輕時肯定風流倜儻。

    看到他們的樣子,趙雲心中倒是對李家千金有了些許期待,父母都如此好看,女兒自當美麗才是。

    李夫人看著趙雲的目光充滿了審視的意味,但結果是很顯然的,名傳千古的大帥哥,雖不如宋玉、潘安之流以俊朗傳世,但容貌方麵,趙雲不論是氣質還是長相,都足以讓任何人滿意!

    特別是其氣度,趙雲自身的修養,加上他後世的靈魂帶來的些許改變,讓趙雲整個人看上去精神十足,雙眸之中不時散發神采,令人滿意至極。

    李夫人沒有說話,隻是對著李旭輕輕點頭,顯然,對於趙雲她很是滿意,若是能成為女婿,她必然是同意的。

    李旭笑道:“賢侄不必客氣,請坐吧。”

    “多謝李叔。”趙雲保持著禮數坐下,雖然這種坐法讓他很不舒服,但此時也隻能忍著。

    菜肴很豐盛,四菜一湯,還有一小壺美酒。

    酒菜上齊之後,李旭說道:“小女聽聞賢侄誌向遠大,心生向往,欲與賢侄一敘。”

    趙雲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在侍女的攙扶下,李家千金款款而來。

    趙雲抬頭看去,頓時驚豔不已。

    漂亮!

    太漂亮了!

    蓮步輕移、白裙似仙,膚若凝脂。

    秋水為神玉為骨,杏臉桃腮映紅唇。

    美目盼兮如生波,巧笑倩兮似含春。

    趙雲心神震動,前世今生兩輩子,他從未見過如此美麗的女子。什麽閉月羞花、沉魚落雁,古代四大美人他沒見過,但就他想來,恐怕也不過如此了吧?

    可笑他之前還在想,這李家千金是否長相醜陋,故此沒人看得上,是李旭那老家夥在往臉上貼金。

    此刻他才知道,若此女真的眼光極高,那放眼當世,恐怕真的沒幾個人能入她的法眼!

    甚至於,趙雲自己的內心之中,都生出了一股微弱的自卑感。

    這種自卑感,並非趙雲不自信,而是上輩子的記憶對他印象太深,穿越之後還不足半年,心態難以扭轉。上輩子隻是個宅男,如此女神一樣的人物,隻能在電視上看到!

    如今出現在他麵前,不由自主的就會由一種緊迫感。

    但是隨即,他又將這種感覺壓了下去,老子現在是趙雲!

    天下間,什麽樣的女人我配不上?

    隻是一瞬間,趙雲恢複了平靜,目光清澈的看向李家千金。

    對方目光也看向他,趙雲淡然一笑,點頭示意,李家千金微微頷首以作回應。

    落座之後,趙雲眼觀鼻、鼻觀心,並沒有死盯著人家看。

    李旭笑道:“小女詩瀾,本名詩詩,七歲那年,逼著我給她改名。”

    趙雲略作沉吟,說道:“醉情於詩、波瀾生輝,李小姐好文采。”

    李詩瀾看向趙雲,問道:“趙公子也懂詩詞?”

    趙雲搖頭一笑:“雲自幼跟隨師父在山中修行,僅讀過幾年書,談不上懂。”

    李詩瀾舉杯示意:“趙公子不必自謙,醉情於詩、波瀾生輝,如此解釋,小女子之前也未曾想到過。”

    趙雲同樣舉杯,一飲而盡,說道:“獻醜了。”

    見他不願在這個問題上繼續,李詩瀾也不緊逼,節奏回到了李旭的掌控中。

    李旭伸手:“賢侄,用膳吧。”

    趙雲點頭,不時與李旭交談,李詩瀾則在一旁看著,至於李夫人,從頭到尾都沒說過話。

    酒過三巡之後,李旭不再多言,隻是笑道:“老夫出遊多日,有些乏了,今日不勝酒力,便由小女替代,與賢侄共飲。”

    趙雲道:“李叔不必如此客氣。”

    李詩瀾再次舉杯示意趙雲,趙雲又與其共飲一杯。

    放下酒杯後,李詩瀾問道:“聽爹爹說,趙公子誌向遠大,竟想效仿冠軍侯?”

    趙雲笑道:“男兒生於世間,總要有點夢想。冠軍侯一生波瀾壯闊、令人向往,奈何天妒英才,致其早亡,若冠軍侯壽數再多三十載,則匈奴無所遁形也。雲不才,願繼其大誌,出征塞外、護我大漢邊疆安寧!”

    李詩瀾問道:“趙公子果然誌向遠大,但小女子卻有疑惑,僅三百鄉勇,百匹戰馬,如何攻破鮮卑?莫非趙公子有天神之力?”

    趙雲心中一凜,頓時明白了,這一次的晚宴,搞不好就是這個李詩瀾要考驗自己啊!

    李旭說她眼光太高,常山郡無人能入其眼,恐怕所言非虛。

    這一次借錢,想不到借出這麽件事來。

    不過見到李詩瀾之後,趙雲已經不再抗拒這種事情。

    他雖然不是什麽見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動路的人,但李詩瀾確實貌美,是他生平僅見,如此佳人,若能為伴,當真是人生幸事!

    他如今已經二十四了,這個年紀,別說在這個時代,就是後世,家中父母也該著急娶媳婦兒了。

    再者說來,若是成功娶了李詩瀾,不單單自己可享天人之福,還能得到李旭的大力支持,買官募兵,積蓄麾下實力。

    古往今來,這種事情數不勝數,說出去也不丟人。

    種種因素下,趙雲甚至起了主動追求之心。

    三國時代的美人,貂蟬、甄宓、大小喬都是極為有名的,但是這些美人此刻要麽還沒出生、要麽年紀小得不行不行的,他可不是禽獸。再說,眼前的李詩瀾即便不如這些曆史美人,恐怕也相去不遠!

    如此良配,他怎願放棄?他雖然要效仿霍去病,但婚戀觀卻和霍去病不同。

    霍去病說“匈奴未滅、何以為家”,他卻無所謂,先成家、後立業,也不是不行。

    於是,他開始仔細的考慮,而後說道:“鮮卑勢大,善戰之士以十萬計數。鮮卑首領檀石槐可稱雄才偉略,野心勃勃,昔年先帝欲與和親亦被其拒絕,更放棄了異姓王位,可見其侵漢之心不死。鮮卑常年劫掠邊境,僅憑三百勇士、百匹戰馬,自然無法與之相抗。”

    李詩瀾又問:“既如此,趙公子憑什麽說要效仿冠軍侯之言?莫非隻是空口白話?”

    趙雲一笑,起身站立,說道:“現在的弱小並不重要,三百勇士、百匹戰馬,隻是開始而已。不出三年,我有信心做到率領帶甲十萬精兵、戰馬過萬之精銳,深入草原,殺穿鮮卑、劫掠王庭,揚我大漢之威!”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