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趙雲大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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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雲說的慷慨激昂,但李詩瀾並不動容,平淡問道:“既然趙公子有此雄心壯誌,那不知趙公子如今有帶甲精兵幾人、戰馬幾匹?”

    趙雲搖頭道:“僅有七名隨從,一名幕僚、兩名猛將!”

    “也就是說,加上趙公子在內,共十一人。”李詩瀾笑道,“三年之內,十一人,如何變成十萬精銳?”

    趙雲:“隻要能有三百勇士、一百戰馬,我便可帶兵出塞,先從小股鮮卑遊騎殺起,將草原上的物資帶回,與本土商人交易,將換來的錢財繼續招兵買馬,用此等辦法壯大實力。一點點積累,如同雪山之巔落下的雪球,待到雪球落地時,必為驚天動地的龐然大物!”

    李詩瀾看向趙雲,問:“若首戰不利,甚至趙公子剛入草原,便被鮮卑所殺,又當如何?”

    “哈哈哈!”趙雲大笑。

    李詩瀾皺眉:“公子為何發笑?”

    趙雲道:“我於深山學藝十餘年,一身武藝不說天下無敵,但也少有人能與我比肩。再者說來,我麾下兩名猛將,皆有萬夫不當之勇,我三人聯手,縱使千軍萬馬也難擋。除非十萬大軍圍困,否則當今天下,無人可取我等性命!”

    這話倒是有些誇張了,典韋還好,高順卻沒這麽厲害。不過這個時候,趙雲也顧不得這許多了,隻能把牛逼往大了吹。

    李詩瀾笑道:“既然公子與你手下二將如此厲害,那三百勇士有或無,想必差別不大。公子又何必執著於區區三百人?”

    話裏的意思很明顯,千軍萬馬都擋不住你們,十萬大軍圍困才能殺了你們。既然你們這麽牛逼,那三百勇士要不要又有什麽關係呢?你直接帶著你手下兩名猛將去不就行了?還來借錢?

    趙雲立刻說道:“三百人與我而言,確實價值不大。但若要從草原往回運送貨物,總要有人手。”

    這話讓李詩瀾無法反駁,但她對趙雲的印象,已經降至冰點,覺得眼前這人,皮囊雖好,卻太過狂妄了些。

    她說道:“既如此,小女子可做主,借公子三百木輪車,三百名苦力,跟隨公子進入草原,等你們打敗了鮮卑需要運送貨物時,這些人剛好可以派上用場。”

    趙雲暗暗咬牙,這女人是在抬杠啊!

    他心中想道:看來無論如何,光憑嘴皮子,這女人是不會對自己另眼相看了,必須要做出一點什麽事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否則人家還以為我特麽隻會吹牛呢!

    想到這裏,趙雲說道:“小姐的意思在下明白了,不知小姐覺得,我要怎麽做,才能讓你相信?”

    李詩瀾笑了笑,說道:“公子說自己武藝非凡,事實如何,小女子其實並不在意。公子誌向遠大,想要流芳千古,小女子亦不在意。想必公子已經知道,爹爹有意將我許配給公子。說到底,無論公子將來做什麽,小女子其實都不會幹涉,小女子在乎的,無非是自己的夫君是個怎樣的人!”

    “所以,公子無需證明什麽。”

    趙雲一想,也是這個道理。他要殺穿鮮卑、劫掠王庭,他要守衛大漢邊疆,這些跟李詩瀾都沒關係。李詩瀾現在在乎的是她將要嫁給一個什麽樣的人!

    於是,他問道:“那不知,在下如何才能取得小姐青睞?”

    李詩瀾說道:“小女子自幼便喜歡詩詞,我未來的夫君,不需要有多大的誌向。他是冠軍侯也好,是市井屠夫也罷,小女子隻要稱心如意!若公子能作一詩,令小女子欽佩,那便夠了。”

    趙雲頓時愕然,這麽簡單?

    他幾乎要狂笑出聲了,作首詩就行?沒開玩笑吧?

    妹子,你怕是不知道哥知道的詩詞有多少哦!

    這是什麽時代?這是三國時代!

    準確的說是東漢末年,唐詩三百首你們聽過嗎?

    強壓下心中的激動,趙雲笑道:“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小姐一生之心願,隻是找一個稱心如意的郎君,但在下的心願,卻是定國安邦。”

    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

    僅此一句,便說明了趙雲的心意。

    李詩瀾麵露驚訝之色,這句詩……其意境之深遠,其霸氣之磅礴,簡直道盡了男人一生追求的最高目標!

    活著的時候、要做人中俊傑,死去之後、亦要做鬼中雄豪,簡直是……太霸氣了!

    李清照這首《夏日絕句》的開頭前兩句,可謂是名傳千古,受到後世之人極大的推崇。此時念出,李詩瀾驚愕不已,能說出這種話的人,絕非平凡之人!

    趙雲見鎮住了她,又道:“既然小姐想聽在下作詩,那便如小姐之意就是。”

    李詩瀾點頭:“小女子洗耳恭聽!”

    有“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的珠玉在前,李詩瀾現在對他所作的詩句充滿了無比的期待。

    趙雲想了想,抬腳跨出一步,口中念道:“我有昆吾劍,求趨夫子庭。”

    一句念完,再跨一步:“白虹時切玉,紫氣夜幹星。”

    又是一步跨出,朝著李詩瀾的方向:“鍔上芙蓉動,匣中霜雪明。”

    最後一步踏出,已經來到李詩瀾座位的前方兩米處,他一雙星眸盯著李詩瀾,嘴唇輕啟:“倚天持報國,畫地取雄名!”

    我有昆吾劍,求趨夫子庭。

    白虹時切玉,紫氣夜幹星。

    鍔上芙蓉動,匣中霜雪明。

    倚天持報國,畫地取雄名。

    這一首《劍》,乃是唐朝宰相李嶠所作。李嶠此人,曾經三度擔任宰相,本事不言而喻。

    這首詩的第一句,我有昆吾劍、求趨夫子庭。意思就是:我有報國之能,希望能如士大夫一般,為國出力!

    這首詩盡顯豪邁大氣,又有對自己能力的表述,以及自己的心願闡述。

    也許文學底蘊不是很足,但是用在這個時候卻非常之好。自己剛剛才誇下海口,反而卻讓李詩瀾認為自己是個說大話的人,用這首詩來反駁她,當真是再好不過了!

    一步一詩,四步走完,趙雲來到了李詩瀾的麵前站定,麵目含笑的看著她。

    李詩瀾心中慌亂,不甘與之對視,卻在心中仔細的琢磨這首詩。

    雖然不甚滿意,還達不到讓她為之傾倒的程度,但她立即想到,趙雲走一步、念一句,四步走完,詩也已經作完,四步作詩,能有如此程度,已經可以讓她驚為天人了!

    良久,李詩瀾才輕聲說道:“公子大才,小女子佩服萬分。”

    趙雲點頭一笑,轉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李旭這個時候才“哈哈”大笑兩聲,“賢侄果然沒有讓我看錯,來來來,你我共飲此杯!”

    趙雲心中冷笑:老狐狸,你不是說你不勝酒力了嗎?

    表麵上倒是客客氣氣的,舉杯與其對飲。

    李詩瀾含羞抬頭,此時再看趙雲,卻是怎麽看怎麽喜歡!

    ……

    七日之後,李府上下歡天喜地,小姐終於要嫁人了!

    典韋、高順、荀攸三人毫無形象的坐在門外台階上,看著李府的下人進進出出,個個滿臉喜慶,都是一副佩服不已的樣子。

    典韋一口撕下一塊雞腿肉,邊嚼邊說道:“主公真是厲害,來這李府借錢,不但錢借來了,還把人家李員外的女兒都拐走了,真是讓俺佩服!”

    荀攸苦笑一聲:“也就你這憨貨能說出這種話,什麽叫拐走了?人家明明是傾心於主公,自願嫁給主公的。”

    典韋不服:“那又如何?總之主公厲害,這話沒錯吧?仲達,你說對不對?”

    高順性格冷淡,卻也點了點頭:“主公確實厲害。”

    荀攸無奈,“我也沒說主公不厲害,隻是說你這詞用得不好。”

    典韋道:“俺又沒讀過書,差不多是那意思就行了。”說罷,繼續啃雞腿。

    荀攸、高順相視一眼,各自無奈搖頭。

    有時候,像典韋這樣沒心沒肺的活著,倒也許是件好事!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