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歲那知世事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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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要說:  啦啦啦!開更大吉!

    本文以盛唐初期為背景

    女主和部分角色為虛構

    別看我描寫得貌似一本正經

    可女主就不是個正經丫頭!

    來吧!開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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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詞解釋:

    1、公驗過所是一種身份證明文件,相當於現在的身份證。

    2、典客令是一個外交官職,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翻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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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鬼們,別有了新文忘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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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啊,是景龍元年的九月在長安出生的,因生時正當明月高懸,此年又是丁未羊年,父母便給我取名玉羊,獨孤玉羊。我是他們唯一的女兒。

    我獨孤氏本是簪纓世胄,鍾鳴鼎食之族,先祖在北朝時便是食邑萬戶的達宦,世代男兒俱任官職,女兒中則出過三位皇後。然則曾祖輩以降,子息漸薄,門庭式微,及至我父一代,就隻餘他一人了。

    父親諱作獨孤靖,因五歲而孤,朝廷特下恩詔,將他教養宮中,與諸皇子們一同讀書騎射。年未弱冠,父親即封了從五品的男爵,同年婚配典客令鄭貞白之女鄭嫚,這就是我的母親。

    婚後,父母在長安東南的升平坊安了家。父親因自小在宮中長大,行止高尚,風度翩翩,不僅學識廣博,弓馬嫻熟,還通曉音律,琵琶的技藝很高。

    我的母親雖出身不算顯貴,卻也是端莊秀雅,頗通詩書,更還有一件令人折服的本領。她精通日本、吐蕃、大食三國語言,這都是我外祖傳授的。

    外祖乃鴻臚寺典客署的長吏,典客署的職責便是接待從各國來到大唐的使節,故而署內上至長吏,下至普通譯語人皆能曉暢兩種以上的外語。

    總之,在我的記憶中,父母才貌相當,誌趣相投,是一對人人稱羨的恩愛夫妻。

    然而,我雖生在長安,家世優越,卻並非就此順利長大。

    在我出生的第三年,唐隆元年的秋天,父親帶著我和母親離開長安,去了遠在江南東道的越州歸隱。我至今不知道歸隱的緣故,隻道自那時起,我的脖子上就佩戴了一枚玉羊吊墜。

    這吊墜並非父母所賜,而是父親的一個朋友相贈。父親沒有提過那人的名字,但他總是告訴我要好好珍存,行走坐臥皆不可離身。我無不遵從,也無意多問,隻想著那贈玉之人定然是父親十分要好的朋友。

    在隱居江南的日子裏,我們一家人就住在越州郊外的一間草舍。雖然簡陋,卻是處於一片靈山秀水之間,夏有涼風冬無嚴寒,愜意而悠然。

    自第二年起,父親便開始教我讀書認字,但他並非將我困在詩書堆裏,而是寄情於自然,帶著我一邊遊樂一邊傳授。我學得很快,記性也很好,但也正因如此,倒漸漸養成了率性灑脫,活潑爽朗的性情,至七八歲上,竟越發不拘,收也收不住了。

    父親原本還要教我他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最擅長的琵琶,可見我毫無定性,也隻得搖搖頭。至於我母親,她雖溫柔慈愛,卻也不會一味寵溺於我。她常常幫著父親督促我讀書,也將自己精通的三國語言悉心教授,不過我興趣有限,終究隻學會了一門日本語。於此類學業之事,我真的未能繼承到他們的一半。

    但是,我這個人就是這樣,用父親的話說:離了正經課業,簡直比那林間的猴兒還要歡脫百倍,活像個野小子。

    我敢下水,敢爬高,敢擺弄父親的弓箭,甚至六歲時就能獨自騎馬,好像沒有我不敢做的事情。我還愛吃東西,食量很大。每日的主餐不算,光果脯小食就能從睜眼吃到睡覺。我一度覺得,自己生來就是吃喝玩樂的。

    帶著這樣“吃喝玩樂”的理想,我無憂無慮地過到了第七年。可就是從這一年起,命運似乎開始妒忌我了,它用一場天災讓我擁有的一切幸福歡樂蕩然不存。

    這年春末,臨近草舍的河流上遊有一個數百人的村落突發瘟疫,凶猛的疫情很快隨流水蔓延到草舍附近。等到越州官吏聞訊前來救援時,村裏的人口已死去了大半,而體質文弱的母親亦不幸染病。

    父親將我隔離在草舍之外,自己則日夜不離地照料母親,可天不容情,母親一病不起,父親也隨即染疾下世。他們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就是,“快走遠些,千萬別過來”。

    我就這樣做夢似的一夕之間,驟失雙親。那天是開元五年的四月初八,父親剛過而立,母親未滿四七。麵對父母冰涼的屍身,我不知道怎麽傷心,因為在我前十年的生涯裏根本不存在“傷心”二字。

    而後,在善心村民的幫助下,我為父母辦妥了後事。我在草舍南麵的山坡上造了墳塋,將他們合葬。便在下葬後的第二天,我所有的情緒才終於爆發,我跪在他們的墓前哭得站也站不起來,直至嘔血昏厥。這是我平生首次體會到什麽是傷心,也因此瞬間長大了許多。

    一月之後,疫情消除,我也漸漸恢複了精神。我深深記得父親那句不是遺言的遺言,所以決定為他們好好活著。經過一番思考,我決定回長安尋親。

    父族中雖早無親人,外祖也在幾年前過世,但我記得母親曾說過自己的娘家在大業坊,她還有一個異母庶弟名叫鄭鎰,便就是我的舅父了。

    主意打定,遠行卻不是那麽簡單的。因是前往京都長安,路途遙遠,關卡甚多,未免被當做逃奴或是浮浪人,我先去越州官衙辦了公驗過所。過所到手之後,我留下一匹馬,將家中其餘值錢之物全部變賣,湊了幾百錢川資便上路了。

    因是毫無經驗,這一路不知走錯了多少次,待我曆盡艱辛終於抵達長安之時,已是開元六年的春天了。那幾百錢的川費早已花完,連馬都賣了,衣衫襤褸,徒步而行,我落魄得連乞丐都不如。

    然雖則如此,我也是很高興的,因為我很快就找到了舅父鄭鎰。他是一個儀容俊秀,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我一見甚覺麵目可親。

    可這般興奮之情並未持續多久,我就被這位麵目可親的舅父趕出了府門。他不肯認我,也聽不進任何解釋,還說我的公驗過所是偽造的,而我雖然氣憤,倒也確實沒有更多的證明。

    唯一的希望破滅了,我開始在長安城漂泊。我找回過升平坊的舊家門,但那裏早已是別人的家宅,於是輾轉多日之後,我在東市的雲來酒肆尋到了一份粗使的活計,聊以為生。

    從那時起,我改扮了男裝,塗改了過所上的姓名男女,自稱越人趙逸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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