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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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此處雖為茶館,實際上隻是個提供給來洗浴的客官暫做歇息的地方,不論是環境還是茶水,都遠不如正經的茶坊來得講究。
不過會挑剔茶藝、茶水和茶葉的精細人,也根本不會往公共澡堂來。
鍾元對題壁詩毫無興趣,隻很不客氣地走前幾步,拿起陸辭順道給他倒的那杯茶水,仰頭來個一飲而盡,被苦得皺起眉來,匆匆灌了好幾口冷白開,才緩過這股勁兒來:“瞧你那悠閑享受的模樣,我還當他們換了茶葉,這不還是老樣子麽?”
自嚐過一次這苦澀的破茶,他就再沒碰過了。
陸辭成功騙得鍾元猛灌一口苦茶後,便不動聲色地將之前裝模作樣地飲了幾口、其實還紋絲未動的茶杯用手虛虛蓋住,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了起來:“有人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山水之間,我這亦然。”
鍾元哼了一聲,一屁股坐了下來,臉故意偏開,不看陸辭,憤憤道:“你總有一肚子歪理。”
陸辭看著朱說對那堆良莠不齊、好的值得一看,差的卻是胡亂塗鴉、狗屁不通的‘詩篇’也看得一樣入神仔細的模樣,不由感歎道:“你若能有朱弟一分的好學,兩分的認真,鍾叔他們也就不必操心了。”
鍾元翻了個白眼:“那你得先行行好,幫我娘將我塞回她肚皮裏去。”
陸辭莞爾,側過頭來,向朱說道:“朱弟若是有意,邊上便有筆墨,你可自便。”
能平白得附近書院那些往後說不定會前途無量的學子的墨寶,於盧老板而言,當然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可比現今那些亂塗亂畫要有價值的多。
朱說白皙的麵皮上還殘存著被熱騰騰的水蒸氣給熏出來的紅暈,聽了陸辭的提醒後,他微帶羞澀地抿了抿唇,當真挽起袍袖,研墨運筆,便在這堵很是磕磣的牆上認真留下了一首浣溪沙。
“莫取密城景氣佳,一杯新浴夜深吹……仁作鬆風霄漢遠,翠竹新浴半床陰。”
這詞作得中規中矩,以朱說的歲數,已算不錯了。
陸辭於詩詞一道並不出彩,賞析上倒還頗具天賦,鍾元就更不必說了——他可是能在卷子上大大方方地作打油詩的。
現見朱說小小年紀,詩詞卻是信手拈來,不但陸辭麵露微笑,毫不吝嗇溢美之辭,鍾元也暗暗吃了一驚。
心裏頭這‘瘦小的書呆子’的形象,便悄悄拔高了一些。
朱說手足無措地謙讓了好一會兒,才走筆成妍,把剛剛險些給忘了的花押也留上。
陸辭原隻是隨意一掃,結果盯著那形如花葩的漂亮花押看了好一會兒,才勉強分辨出是個淹字來,不免有些疑惑:“朱弟所押的,可是‘時繽紛其變易兮,又何可以淹留’的‘淹’?”
朱說點了點頭,不太好意思地解釋道:“實不相瞞,我本姓範,隻因爹爹早逝,後娘親改嫁,我才隨義父更了姓名。”
朱母改嫁時,朱說不過兩歲稚童,不知事情變故,稀裏糊塗地過了這麽些年,才偶然從義兄口中得知,自己並非朱氏血脈的真相。
那是他見義兄們一昧奢侈無度,忍不住以弟弟的身份去出言規勸,反得了‘你非我朱家子,憑甚管我朱家事’的譏諷。
他自然不可能怨怪因孤兒寡母、貧苦無依才不得不嫁於旁人的娘,可他雖被瞞住了,兩位義兄卻是曉事的,諸多下人也對他的身世無比清楚。朱父命他改名雖然出於幾分好意,可到底沒有血濃於水的親近感,終究有著不小的隔閡。
過去他隻隱約感覺出幾分,並不理解,如今知道了真相,自然不好在仰仗朱家的資產過活。
況且,被義兄那般蔑說,他如受當頭棒喝之餘,又如何不被激出烈性?
他暫還無力自立門戶,隻不顧娘親的竭力反對,離家至醴泉寺中,不再受家中資財,而是憑書院發下的一些米糧過活。
雖然清貧,心裏卻自在。
朱家人自是對他這形同決裂之舉極其不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滿,斷了他日常一切供應不說,也不允他母親隨意出門接濟亡夫之子。
出門時,朱說隻帶走了一些薄財——也就是屬於母親的奩產,她唯一能自由支配,贈予自己兒子的那些。
朱說還有一道隱秘的期盼,未曾好意思同外人道出,卻不知為何,願委婉地向今日才真正認識的陸辭暗表。
他想憑勤學苦讀,盡快出人頭地,還清朱家這些年來的養恩,再接出娘親奉養,恢複生父給他取的名姓,並以此立於人世。
朱說不可能背後道人是非,陸辭也不難猜出,其中定有一些難言之隱。
他眉眼微彎,並不故意做出什麽替人感傷的模樣去勾起朱說的自憐,也不去探究其中隱秘,隻溫和道:“不知我可有這榮幸,得知新友名姓?”
朱說不由自主地也跟著露出一個微笑來,接著一絲不苟地小揖一禮,鄭重道:“範氏仲淹,幸會陸郎君。”
朱說此刻心中正感釋然,眼簾無意間微微垂下,便未發覺——
在聽清他名姓後,笑如朗朗清月的陸郎君麵上先是掠過一絲茫然,緊接著,唇角的笑意就漸漸消失了。
“……”
慢著。
這個被小和尚排擠得隻能住山洞、早年喪父不得不跟著義父改名的小可憐,居然是那位從未到過嶽陽樓、隻憑一幅畫就洋洋灑灑寫下流傳千古的《嶽陽樓記》,且讓後世學生背這篇想象文背得頭皮發麻的那位大名鼎鼎的範仲淹?
同樣也有過‘背誦全文’的陰影的陸辭,對這如雷貫耳的名姓反應過來之後,就忍不住眼皮狂跳。
雖及時在朱說重新抬起眼來前把難以置信給收斂住了,渾身卻還有些僵硬。
或許隻是碰巧同名同姓?
雖說如此,陸辭卻隱約感覺出,此範仲淹,多半就是彼範仲淹了。
他勉強勾勾唇角,重新帶上一貫的溫柔微笑,一手不輕不重地搭上朱說……範仲淹的一肩,淡定道:“也該回去了。你若不嫌香水行雜亂了些,明日再領你去其他幾家逛逛。”
不隻是為了照顧朱說,幫他在密城裏混個眼熟,結個善緣,也順道幫了這些平日待他不錯的澡堂老板一把。
能得範公留下的詞作,哪怕隻是年少版的,這些店家往後也將受益無窮啊。
朱說則在應答之前,悄悄在心裏嘩啦啦地撥起了小算盤,計算了下自己帶出來的全副身家,目前還剩多少,以後又夠不夠用。
很快得出個能讓他鬆一口氣的結論來——要是省吃儉用,別再有類似今天燒壞鍋的多餘損耗的,再爭取七年以內考中的話,應該是夠的。
遂欣然應了。
回去路上,鍾元當仁不讓地擔起了同時拎三人家當、且在前頭撥開人潮開路的重任,已整頓好心緒的陸辭則落後一步,與朱說有說有笑地並肩而行。
剛拿到一筆不菲的分紅,陸辭索性以‘見者有份’為由,對這一新一舊的兩位友人十分大方。
鍾元對他的做法早已有所預料,板著臉啥也不看,徑直向前;朱說則還沒領略過陸辭的豪爽做派,就不慎‘中招’了。
他畢竟是頭一回到如此熱鬧的夜市上來,自然忍不住對琳琅滿目的各式商品多看幾眼。大多隻是單純好奇,陸辭卻比他還眼尖,但凡是被朱說看了幾眼的,都被陸辭大大方方地買下。
買之前,還沒少問朱說的看法。朱說以為陸辭是買給他自己的,本著對友人的一份赤誠真心,當然是認認真真地給出了建議。
有過無數類似經驗的鍾元在二人後頭默默站著,一臉的卒不忍睹。
等回到家中,陸辭照例將剩下的六成交予陸母作為家用,剩下的四成自己留著,而買下的那些零七八糟、加起來卻也有一百多文的物件,則塞給了猝不及防的朱說。
朱說大受驚嚇,當場差點跳得比兔子還高,要不是人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生地不熟,他怕就要被這好意惹得奪門而逃了——“陸兄美意,小弟心領,這卻是斷然不可的!”
陸辭莞爾:“並不值什麽錢,隻想與你同樂,你若實在在意,不妨當做是暫借於你,待你高中,可是要還的。而且買都買了,我又用不著,難道還要挨家挨戶退回去,給人添麻煩?”
朱說還是搖頭,欲要再說,陸辭已將這些小玩意兒挨個展示了一下,唉聲歎氣道:“我今日去石洞居士家中觀看時,竟連把像樣的座椅都無。你要坐下讀書,就得一直躬身,若定了骨形或是養成惡習,往後待人接物,又如何像樣?再看這引光奴,是我見……”
經舌燦金蓮的陸辭一通說下來,這裏頭竟沒有一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加上陸母也在邊上幫腔……朱說著實推辭不脫,隻有羞赧地接受了下來,隻無論如何都要打下借條才肯罷休。
陸辭笑眯眯地把借條收下。
要是自己以後運氣不佳,沒能考中,能收藏了這麽一位名相的花押,也是挺不錯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周實在好忙qaq明天又是一天實習,肯定會斷了,這周六再恢複日更吧,實在對不住各位
注釋:
1.茶坊:宋人極愛喝茶,不過他們喝茶的方式有些不一樣,是將茶葉研成末,再以開水衝之,“碾茶為末,注之以湯,以筅擊拂”(點茶)。宋人點茶,對茶末質量、水質、火候、茶具都非常講究。日本的茶道,就是宋朝時的傳過去的。(《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宋代城市中茶坊到處可見,《東京夢華錄》說,汴京朱雀門外,“以南東西兩教坊,餘皆居民或茶坊,街心市井,至夜尤盛”。
2.花押:“押字,古人書名之草者,施於文記間,以自別識耳。”宋朝文人與友人通信,也愛用花押。這還是應用很廣的個人憑信,簽署公文,宰相簽發文件,都必須要花押。(王安石還因為花押像一個“歹”字而受到同僚取笑)哪怕是不識字的百姓,也可以有花押,且不管是狀紙,還是簽訂合約,都必須用花押。
3.引火娘:火柴。也叫發燭,已走入民間使用。《武林舊事》裏的商品目錄就有“……貓窩、貓魚、賣貓兒、改貓犬、雞食、魚食、蟲蟻食、諸般蟲蟻、魚兒活、虼蚪兒、促織兒、小螃蟹……蟲蟻籠、促織盆、麻花子、荷葉、燈草、發燭……”據北宋陶穀《清異錄》的記述:“夜中有急,苦於作燈之緩。有智者批杉條,染硫磺,置之待用,一與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貨者,易名‘火寸’。”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引火娘是不能自己發火的(跟現代火柴不同),隻能做為引火用。
4.奩產即為嫁妝。宋朝女性是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嫁妝的,哪怕改嫁了,也可以全部帶走(也隻有宋朝的時候可以這麽做,元明清都不可以改嫁後還帶走自己的奩產,而是會被前夫沒收。)
丈夫如果索要妻子的奩產,往往會被當時的風俗所鄙視。
宋朝女子也有財產繼承權“在法:父母已亡,兒女分產,女合得男之半”,也就是如果父母都已亡故,女兒得到的那部分遺產應該是兒子得到的一半。如果不分給女兒,還能去打官司(宋朝也有過因為這類財產糾紛打官司的例子)。
5.改嫁:宋朝女子改嫁十分常見,並不受歧視,還受到法律保護。皇帝的妃子也有改嫁的,如宋光宗有個姓張的貴妃就“出嫁於民間”。宋仁宗皇後曹氏也是改嫁女,原嫁與李家,但新婚之夜丈夫逃婚,“曹氏複歸,後曹氏選納為後,慈聖光獻是也”有錢的寡婦更是香餑餑(因為嫁妝豐厚),最誇張的一起發生在真宗朝鹹平五年,那是兩位當朝宰相(向敏中和張齊賢),為爭娶一位姓柴的寡婦打起了官司(這位柴寡婦特別有錢),最後因為鬧得太難看,都被罷官了……
範仲淹對再嫁女還會資助:他所訂立的《義莊規矩》規定:“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娶婦支錢二十貫,再娶不支。”
6.範仲淹的身世出自野史,不過按照我的邏輯推論(腦補),他在做官之後,就立刻將母親單獨接走並且恢複範姓,從這做法來看,隻怕關係的確好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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