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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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林明來到刑偵隊的時候,正好看到張邵安從裏麵出來。
有一個警察跟在他身後,等張邵安下樓梯的時候,還跟他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如果還想起什麽細節,請立馬來隊裏協助調查。”
張邵安一邊下樓梯,一邊對林明使了個眼色,示意自己在外麵等他。
林明點點頭,對那個警察說:“我是方俊龍的外甥,他讓我來找他的。”
“方隊在辦公室,我帶你過去。”
那刑警可能是聽到方俊龍有這方麵的吩咐,就點點頭帶林明一路來到方俊龍的隊長辦公室。
方俊龍正背對著大門,看豎起的白板上的線索。
上麵掛著照片,橫七豎八畫了幾條線索圖。林明敏銳地看到白板上有一條,凶手——不在場證明。
這意味著周運凱似乎有上麵辦法證明自己不在凶案現場。
“小舅。”
林明進門喊了聲。
方俊龍回過神,看到林明,一邊坐到辦公桌上,一邊指著桌前的椅子道:“坐吧。”
林明坐到了椅子上,說:“舅舅,案發是什麽情況?”
“你先說說嫌疑犯的情況,你們上次衝突是怎麽回事,一五一十說說。”方俊龍嚴肅地看著他道:“所有的細節都要回想,不要隱瞞。這是殺人案。”
看到方俊龍如此嚴肅,林明便將上次怎麽在四中跟劉正浩發生衝突,又惹上了劉正浩的表哥李默,又牽扯上胡傑的事情一五一十道來。
聽到林明說,胡傑最主要想打的人是林明,而非周運凱,甚至跟周運凱都沒有發生過直接衝突。方俊龍上下打量了一下這個外甥,道:“你確定胡傑跟周運凱沒有其它交集?”
“確定。”
林明點點頭說:“所以周運凱的犯罪動機是不成立的,因為胡傑追打的人是我,那次在鬧市街頭,很多人能證明這一點。要說動機的話,反倒我才有殺他的動機才是。”
方俊龍又問道:“那平時周運凱的為人,和性格方麵,你又沒有注意,比如有什麽反.社會傾向,憤世嫉俗,思想偏激等等性格?”
當然有。
上一次他還想挑撥袁浩和胡傑互相殘殺呢。
但林明不會這麽傻到去跟自己舅舅去說,而是搖搖頭道:“當然沒有,他是個三好學生,健康陽光積極向上,學校很多人都能夠證明這一點。”
“那行了,我知道了。你走吧。”
方俊龍要趕人。
他現在遇到這樁案子快愁死了,沒工夫陪林明玩偵探遊戲。
林明忙道:“小舅,你還沒跟我說案情呢。”
“小孩子打聽這些做什麽,就算是你朋友涉案,你也別管這些,快回去寫作業。”
“好啊小舅,這麽快翻臉不認人。小姨那20萬,我不借了。”
“你敢!”
“看我敢不敢。”
涉及到周運凱安危,林明也不怕和方俊龍拍桌子打椅子,這事兒別說方俊龍不讓他參與,就算是爹媽來,都不管用。
“你小子有意思嗎?你小姨是我姐沒錯,但她難道就不是你姨了?拿這事兒威脅我?”
&nb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sp; 方俊龍也生氣道:“而且這件事情是刑事案件,不是偵探遊戲知道嗎?殺人犯是很危險的,你不要參與到裏麵胡鬧,明不明白?”
“我就想知道案情,了解一下情況。”
林明倔強地道:“嫌疑犯是我朋友,死者又是我和發生過衝突的人。我有權利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如果不告訴我,我是絕對不會把錢借給小姨的。”
“你!”
方俊龍氣極反笑,拍了拍桌子喊道:“周晟,死哪去了,過來。”
外麵跑進來一個小刑警,道:“隊長。”
方俊龍指著林明道:“把案情告訴這小子,一五一十,什麽都不隱瞞地告訴他。我要出現場,告訴完他後,讓這小子給我滾蛋。”
“是,隊長。”
方俊龍把帽子往頭上一扣,橫了林明一眼,就走出了辦公室。
林明就與那個叫周晟的刑警,在辦公室裏聊了起來。
周晟告訴林明,案子發現是在今天上午。
7月23號上午11點13分。
胡傑被人發現死在市中心的出租屋裏,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初步判定死亡時間為淩晨2-5點鍾。死因是割喉,一刀致命。
凶器被丟棄在地上,上麵有周運凱的指紋。
那個年代指紋係統還不發達,全國錄入不像後來那麽全麵。但巧合的是,周運凱有段時間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被監控拍攝到,似乎在特意跟蹤胡傑。
關於這一點,城關區西中路趙家塘派出所的所長牛福來已經證實,他們在調查一起胡傑的販毒案,周運凱偶爾會參與到裏麵來,跟隨民警一起去胡傑的住所、活動範圍進行觀察。其實並不是專門在跟蹤胡傑,而是在胡傑不在的時候才到現場去看看,畢竟周運凱不是專業人士,沒有任何權力去調查此案,再加上為了安全著想,他們也不會讓周運凱真正參與到裏麵去。隻是讓周運凱實際了解一下警察是如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盯梢、跟蹤的,屬於進行一個模擬教學。
但現在,胡傑忽然身死,在這個敏感時期,不僅周運凱也要接受調查,連之前調查這起販毒案的所有民警,也要進行詢問。
結果就是在甄別指紋的階段,發現了周運凱的指紋,與留在犯罪現場的指紋吻合。所以周運凱立即就被當做第一嫌疑人被警方傳喚,不過因為指紋屬於孤證,沒辦法作為直接證據,因此周運凱也並沒有被完全定罪。
而且。
最主要的是,目前的情況對周運凱非常有利。
因為他有不在場證明。
淩晨2-5點,周運凱和張邵安在市中心附近一家通宵營業的ktv裏唱歌,兩人點了很多酒,服務員可以證明,在那段時間,周運凱都沒有離開。
他們是在早上7點多鍾,才晃晃悠悠地離開了ktv。有張紹安和服務員的口供,周運凱很快會被釋放。
也正因為如此,方俊龍才覺得壓力很大。
目前的唯一嫌疑人被證明無罪後,這就說明案犯另有其人。並且現場的凶器上雖然有唯一嫌疑人的指紋,但這本身就不能夠直接給周運凱定罪。所以各方麵的壓力就會壓下來,堆積在他頭上,搞得方俊龍頭皮發麻,腦子快爆炸。
聽到周運凱目前狀態良好,林明放心許多。便問周晟:“周大哥,犯罪現場還有其它線索嗎?如凶手潛入方法,死者的死亡時間確定,以及別的什麽線索。”
周晟笑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道:“還挺專業的,別人我不告訴他,你也就是方隊的親外甥,不然這種性質惡劣的殺人案件,是不允許警隊以外的人插手。”
說著,他做出回憶狀,沉思了片刻,道:“勘察現場的結果,初步判斷是從窗戶潛入。門從裏麵反鎖,窗子是打開的,雖然有防盜網,但防盜網有個被鎖上的小門,應該是用萬能;鑰匙什麽的把這個小門弄開,從窗戶潛入。”
“最直觀的證據是凶手清理過現場,窗戶、地上的腳印被擦得幹幹淨淨,地板亮得跟白牆似的,連床底下,都被清理了一遍。方隊猜測,這案犯肯定是一位生活規律,有潔癖或者強迫症的人。”
“死者死亡時間的確定,是因為死者2點以前和馬仔在夜宵攤喝酒吃宵夜,1點50分左右,被幾個馬仔送回家。而早上6點的時間確定,是根據幾個馬仔口供,說死者本來打算第二天早上6點,召集幾個馬仔去某個地方堵一個欠債的人。他們有時候會接這種收債的活,而那個欠債的人生活規律跟他們不一樣,所以他們也得改變作息,盡早去堵他。因此在早上6點,幾個馬仔就起床打電話給死者,但死者電話沒接,他們就去家門口敲門,敲了半天沒有得到回應。”
“再加上法醫初步勘驗,屍體已經出現大麵積屍僵,角膜呈片狀混濁,發生這種現象,一般需要6-10個小時左右,而淩晨1點的時候,被害人還活著,早上6點,被害人應該已經死了。所以時間就被縮短到了2點到5點之間。”
林明插嘴問了一句:“既然6點死者就沒有起來,為什麽等到上午11點才被發現?”
“因為死者生活作息不規律,經常早上才回家睡覺,下午才起床。幾個馬仔以為他喝大了睡死過去,就沒有在意。直到11點鍾,按正常來說該醒的時間,發現死者還沒有醒來,意識到不對,才爬到窗子上看看。”
周晟補充道:“對了,死者住在三樓,旁邊有個排水管道和二樓的防盜窗,身手敏捷的人輕鬆就能爬到窗口去,費不了多大力氣。”
林明點點頭,西中路的牛塘一帶多的是老式居民樓,胡傑就住在這種巷子裏。這種巷子治安很差,因為它的防盜設施不齊全,晚上偷偷摸摸進賊是件普遍的事情。
周晟又道:“不過這隻是按照邏輯推斷,具體的死亡時間,還要等法醫解剖,看胃內容物,來判斷具體時間。”
林明表示明白,又問了一些周晟對案子的判斷。
周晟作為一名實習刑警,雖然一線探案經驗不多,但對隊裏一些破案方式還是比較了解。他告訴林明,一般這樣的案子,警方肯定會按照凶器上的指紋,來鎖定嫌疑人,進行單線調查。因為現實中的殺人案大多數屬於激情殺人或者過失殺人,警方很容易就能找到凶手。即便是有預謀的殺人,電影裏或者偵探小說裏那種高智商罪犯又不是遍地都是。很多有預謀殺人的人沒有反偵察手段,在現場很容易留下指紋、頭發、dna等等線索,輕易就能給警方帶來破案方向。
而即便是現場沒有證據,現代刑偵手段多樣化,特別是市中心一帶,主要路段都裝有監控探頭,雖然這個年代監控並不普及,數量稀少。但也有好處,就是普通人還不知道探頭這種東西,罪犯在犯罪的時候,就不會注意到探頭位置,從而特意避開。隻要從監控裏找到嫌疑人,同樣可以找到案子的突破口。
最後,就算是監控裏找不到嫌疑人。也可以從被害人的社會關係走訪調查,比如被害人的死誰能從中獲利,或者最近被害人得罪過誰,鎖定多名嫌疑人,再不斷進行排除法,順藤摸瓜,也能夠找到破案方向。
不過這起案子的嫌疑人第一是身份特殊,第二是有不在場證據,ktv的監控、張邵安和服務員的口供,都能給周運凱帶來有利條件,所以他犯案的可能基本被排除,方俊龍就得找別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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