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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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   林明從刑警隊出來後,在外麵遇到了張邵安。

    城關區刑警大隊在吳興路派出所斜對麵,跟消防大隊一個院裏,是一條老街小巷,旁邊就有家小賣部。

    張邵安在那個小賣部門口買了兩瓶冰紅茶,坐在門口的板凳上喝著。

    林明走過去,接過張邵安遞來的冰紅茶,看了一眼外麵熱辣辣的烈陽天,擰開蓋子喝了一口。等那股透心涼的舒暢感去了後,才抿抿嘴說道:“安爺,咋回事。”

    張邵安穿著一雙人字拖,打扮得不修邊幅,站起來說道:“凱子估計待會就得出來,我們找個地方坐坐,邊走邊說。”

    “嗯。”

    林明知道這裏不是談事情的地方,就點點頭跟著張邵安。

    兩人走在馬路邊上,周圍自然音很大,遠處有個建築工地,不斷發出施工的聲音。保證誰都聽不到他們說什麽,張邵安邊走邊道:“凱子被人坑了,他去過案發現場,我幫他做了偽證。”

    “早猜到了。”林明翻著白眼道:“你們倆這種院子裏的乖寶寶,會忽然跑到外麵的ktv通宵一個晚上?傻子都能看出來你們在作妖,沒事你們跑案發現場幹嘛?”

    “凱子是被人騙過去的,有人告訴他,今天早上淩晨3點那裏會發生命案。不過凱子也不傻,猜到那裏可能會有陷阱,所以喊我去幫忙。”

    “你就不勸勸他?”

    “怎麽沒勸。”

    張邵安搖搖頭道:“凱子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真較勁的話,九頭牛都拉不回來。他每天沉迷破案,整日研究各種犯罪心理和犯罪理論都快瘋了。陡然遇上這麽有趣的事情,怎麽可能會善罷甘休?”

    林明深以為然地點點頭:“這倒也是,他的性格就是這樣,不過,既然有犯罪信件,為什麽你們不叫上警察一起過去?既能阻止案件,又能抓到凶手。”

    剛說完這句話,林明就後悔了,拍拍額頭道:“不對,叫警察過去,那破販毒案肯定就難了,而且凱子肯定也不會叫警察。”

    周運凱參與的這起販毒案,其實也是無聊到爆炸中找點樂子。真要把警察叫過去,販毒案肯定是沒法繼續下去。袁浩之前打入胡傑內部,正在搜集胡傑販毒的證據。警察這個時候上門,肯定會提高胡傑的警惕,讓販毒案無疾而終。

    而且周運凱其實也並不關心胡傑的死活,因為這跟他無關。他在意的隻是這個案子本身的趣味性,就跟他寂寞到瘋差點入了魔想自己製造案子一樣。要現實裏真發生這種很難破的命案,對於他來說反倒巴不得。

    張邵安道:“其實不叫警察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我和凱子也不確定這是否是一個惡作劇,報假案破壞一樁警方跟蹤很久的販毒案,後果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所以凱子提議去現場先觀察一下情況,遇到事情不對,再直接報警。”

    “終究是太過冒險。”

    林明搖搖頭道:“放任他一個人去的話,你就不想想,萬一他遇到凶手正在現場行凶殺人呢?出了事,後果不堪設想。”

    兩人找了個咖啡廳,點了兩杯飲料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在一個偏僻的角落坐下。

    張邵安倚靠在沙發上,說道:“也沒你想象的那麽危險,凱子跟我再三保證過,不會去案發現場裏麵,隻在周圍找個夜宵攤,保證人多的地方,遠遠地暗中觀察胡傑家裏的情況。你知道的,現實和偵探小說是兩個概念,小說裏的偵探不斷地作死,卻在案發現場七進七出毫發無損,那畢竟是小說虛構的情節。現實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事情,凶手估計早就會忍不住殺人滅口了。凱子又不是傻子,明知道那裏有命案會發生,還往裏麵鑽,不是自尋死路嗎?”

    林明點點頭。

    周運凱是癡迷犯罪和破案不假,但不代表他就一定要以身犯險跑去命案現場去圍觀。親眼目睹凶殺現場跟遠處旁觀是兩碼事,凶手為了殺人滅口,可是什麽事情都做得出來的。

    “說說你們怎麽讓服務員做的口供?花錢把他收買了?”

    周運凱能夠被證明無罪的重要因素,就是不在場證明。除了張邵安的口供,還有ktv幾名服務員、以及監控,能夠證明案發時間他一直都在ktv裏。

    張邵安搖頭道:“怎麽可能花錢收買,麵對警察的盤問,一般人在說謊的時候,心裏壓力其實很大的。老練的刑警,做筆錄時,隻要發現一點不對勁,就能找到蛛絲馬跡。就算把那幾個服務員全部收買,也很有可能被識破,從而暴露我們的計劃。所以那幾個服務員必須說的是真話。”

    “那是用的什麽辦法?”

    張邵安微笑道:“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我用了一個物理手段,將凱子的衣服架在了包廂最裏麵的唱台上,斜著麵對電視機背對門口,然後放提前錄好的歌,對著話筒,這樣我就喊服務員進來,他就誤以為裏麵有個人在唱歌。”

    “不會吧,那個服務員又不是傻子,看一次就完完全全相信裏麵的人是個真人?”

    “不,我在那個時間段,我會每過半小時左右喊服務員進來一次。”

    “那麽多次都不穿幫?”

    張邵安神秘一笑:“因為之前的凱子會故意找借口出去,在附近的服務員眼前晃悠,或者出現在監控底下,直到要離開的那個時間段,才會喊服務員進來一次,這樣就能保證不管是哪個服務員,都會看到他的存在。”

    林明恍然大悟道:“懂了,心理暗示。凱子其實出去了不到一個小時。所以你隻需要在那一個小時當中的半個小時裏,喊一次服務員就行。因為ktv很暗,再加上之前凱子一直在那唱歌,所以你支個架子,他就習慣地以為那是凱子。”

    “不錯,準確地說。我做了一個紙糊的人體模型,放在了唱台坐位上,然後把唱台上的燈關掉,隻開了一點點舞台的那種閃光燈。這樣光線會非常地暗,在服務員進來的時候,我還特意起身擋了一下他的視野。”

    張邵安道:“一般ktv的服務員是不會進入房間的,你喊他,他也會隻在門口等你吩咐。再加上我是站起來走到門口去假裝和他對話,其實是擋他的視野,這樣的話,他就隻能站在門口,用眼角的餘光,透過我的肩膀,瞥到一點點假凱子的人體背影。而因為之前的心理暗示,他就會誤以為那是真的凱子還在那唱歌。其實凱子在那段時間就已經進入了案發現場,等他離開不久,凱子就已經回來,我們再把人體模型和衣服收進背的雙肩包裏。第二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天再銷毀,完美無缺。”

    “也就是說,凱子隻需要在2點30喊了服務員,在服務員麵前表露自己是個真人後,就可以立即出去。等到3點,你再喊一次服務員,就可以證明他案發時候不在現場。到3點30,凱子回來,又可以繼續叫一次服務員加深印象。如此一來,哪怕ktv的服務員流動性很大,但你們包廂附近的那幾個服務員,就能保證他們人人都見過你們。比如1號服務員在2點30見過凱子,2號服務員在3點見過凱子,3號服務員在3點30見過凱子。相互印證,就能做到絕對的不在場證明。”

    “聰明。”

    林明無語感歎道:“你們這智商要是合起夥來去搞高智商犯罪,就有點可怕了。物理學、數學再加上心理學,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啊,警察拿你們半點辦法都沒有。”

    張邵安笑而不語。

    林明沉思片刻道:“讓我猜猜,ktv肯定也是特意選好的,一是離案發地近,二是要有方便出入的逃生通道,三是監控位置都讓你們摸清楚了。”

    “不錯,附近的監控位置一定要摸清楚。不然這個辦法就會功虧一簣。所以電梯和大門肯定不能走,隻能走樓梯逃生通道。這種場所一般是不會把逃生通道鎖起來的,也不會有人把守,隻要躲開ktv裏麵的監控,就能離開。”

    張邵安道:“所以就必須找一個監控較少,又不將攝像頭直接對準我們那個ktv大門以及逃生通道的地方。一開始找起來以為很難,沒想到很容易。這附近大多數ktv的攝像頭都很少,有的甚至幾乎沒有。我們經過篩選,就選了那家叫潮麥客的ktv。因為這家ktv的大門口和電梯有監控,走道裏也有監控。這樣就能證明我們的確進來過,而且呆在裏麵沒出去。然後我和凱子再利用數學知識,找到這些監控的死角,換一身衣服,就能輕鬆到逃生通道,前往案發現場。”

    “不用說,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你們肯定也調查過。”林明想了想道:“其實那種地方的監控反而最沒用,像素低、夜視功能差,而且數量比較少。最難的地方,還是你們怎麽出ktv,到達案發現場反而不難對吧。”

    張邵安點點頭。

    2002年,監控設備的安裝成本高,設備本身費用也很貴,所以並沒有普及開。像ktv這種必須安裝監控的地方,都裝得很少就能看出來,這種東西在民間還屬於昂貴的高檔奢侈品,一般的ktv根本安裝不起,並不像後世那樣隨處可見。

    而道路監控和區域監控,就更少。要到2006年,才大規模普及。因此在雲城,除了市中心一帶繁華區域,很多地方都沒有監控設施。而即便有些路口裝了監控,因為像素低,沒有夜視功能等原因,到晚上跟瞎子沒什麽區別。

    所以這個年代的警方辦案,其實並不怎麽依賴監控,主要以摸底排查和圍繞死者社會人際關係為主。像白銀案也是發生在市中心一帶,而且持續時間就是這兩年,可依舊到2016年才逮捕犯人。

    這就是因為那個時候沒有監控,加上指紋庫、dna等網絡識別係統還沒有普及完善,才讓很多犯罪份子鑽了空子。因為這種無差別隨機作案,是最難偵破和找到方向的。

    而到了後世,處處都是監控攝像,還有不少都是民間私自安裝的探頭,相互交叉,很多地方幾乎沒有死角。讓罪犯很難躲過所有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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