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執子之手,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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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心池就在長和門外的一條小巷子裏。
如果林明想回家,首先就得穿過長和門,然後沿著雲中大道或者市一中的方向往家走。一路上,除了離家附近那一兩公裏路程會稍稍偏僻一點,都是熱鬧的繁華地帶。
12點,正是夜生活剛剛開始的時候。附近有西中路酒吧一條街,也有柳樹陂小吃一條街,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相當熱鬧。
林明舉著傘,還背著劉赫的吉他。離開酒吧的時候,吉他在林明的腳邊,他就順手背上。結果劉赫剛才走的匆忙,林明也忘了還給他。倒是讓他苦逼地背著,好在不是提琴盒,不算重,也就七八斤而已。
兩人走在昏黃的路燈下,在雨中向家方向走。長和門另外一個方向就是步行街,這裏離林明補課的地方不遠,遠遠地還能看到那棟商業大街矗立在雨中,即便是午夜12點,裏麵還是有人穿梭。
特別是步行街裏的電玩城,一般要營業到兩三點。這座後世全國最著名的娛樂之都,即便是在十多年前的2002,也依舊保持著青春和活力。
年輕人們或是三五成群,或是成雙結對,出沒在這裏,向世人展現著這個城市擁有的魅力與生機。
長和門外的廣場上,有年輕的歌手在雨中唱歌。
人們走來走去,沒有一個人在他身前駐足。
他唱道。
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
我的心,等著迎接傷悲。
想要給你的思念,就像風箏斷了線。
安然說:“不好聽。”
林明側耳聽了一下,說:“我覺得還可以啊。”
“但我不喜歡。”
安然搖搖頭:“這首歌太悲傷了,說的是失戀的歌,可我正戀著呢。”
她小臉微紅,眼睛裏像是在遞著情話,看向林明。
林明心裏仿佛被某種悸動勾住了心弦,他微微一笑,說:“那我唱給你聽?”
“好,我最喜歡聽你唱歌。”
安然開心雀躍。
林明從身上摸了摸,有兩張百元大鈔,這是他身上所有的財產。他來到年輕的歌手前,將錢放進了用一把傘遮住的琴盒裏。
那歌手感激地說:“謝謝。”
林明問道:“我能用你的設備唱一首歌嗎?”
歌手看了看林明投的200元,又看了看在雨中期待的安然,心中就有了數。直接將話筒給他,還熱情地問他需不需要自己伴奏。
林明笑著指了指自己的吉他,示意自己會彈吉他。
不過他的是民謠吉他,不是電吉他。隻有電吉他能插音箱,所以還是要借一下歌手的電吉他。
歌手把吉他給他,站在一邊。
小雨淅淅瀝瀝地下,打濕了林明的頭發。
安然打著傘,站在雨中,她想過來給林明撐傘,林明微笑地說,你就站在那裏看就行了,也不過是一點小雨而已。
他輕輕地調試了幾下,感覺就可以了。
年輕的歌手一直在雨裏彈唱,這樣其實很不好,因為會讓吉他發黴生鏽,影響音質。
但要說行,也的確行。
很多歌手開露天演唱會,忽然下起雨來,照樣又彈又唱,隻要事後用吹風機把吉他吹幹就沒問題。
林明輕輕地撥弦,他隻有兩個觀眾,可是他卻覺得很開心,就好像春天裏說的,哪怕唱著無人問津的歌謠,也讓人覺得一切沒那麽糟糕。
雨順著他的發梢流下來,他輕輕地唱。
你陪我步入蟬夏。
越過城市喧囂。
歌聲還在遊走。
你榴花般的雙眸。
不見你的溫柔。
丟失花間歡笑。
歲月無法停留。
流雲的等候。
他輕輕地敲擊吉他木板,發出咚咚的敲擊聲,配合著彈奏,發出悠揚的和聲。
他的歌聲通過音響在長和門外傳得很遠,這個音箱有些電流聲,但不並妨礙歌曲很好聽。很多人聽到這美妙的歌聲,開始駐足,特別是許多小女孩,站在他的周圍,圍城一個圈,一個個嘰嘰喳喳,低聲說著什麽。
“他長得好帥。”
“歌也唱得好聽,這是誰的歌,以前怎麽沒聽過。”
“不知道啊。”
“會不會是他自己寫的?”
“又帥又有才華,我要去找他要聯係方式。”
很多小女生雙眼冒星星,紛紛擾擾地說著。圍觀的人,也都覺得這個歌手很不一般,一首從未聽過的歌,一個從未見過的流浪歌手。
林明卻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裏,不問窗外事,安靜聽雨,安靜唱歌。
我真的好想你。
在每一個雨季。
你選擇遺忘的。
是我最不舍的。
紙短情長啊。
道不盡太多漣漪。
我的故事都是關於你呀。
林明一邊唱,一邊眸子看著安然,嘴角泛出陽光般和熙的笑意。
他一隻手敲擊,一隻手指著安然,深情地唱道。
怎麽會愛上了你。
並決定跟你回家。
放棄了我的所有我的一切無所謂。
紙短情長啊。
訴不完當時年少。
我的故事還是關於你呀。
他將歌詞的她,改成了你。手指著安然,現場圍觀的女生們發出高呼聲,紛紛看向安然。
原來,這個歌手不是在流浪,也不是在表演。
而是心裏有了一個家。
可是安然一個人撐著傘,就站在林明麵前不遠的地方,她們隻能看到一個美麗的背影。很多人說,真浪漫。如果有一個帥帥的少年,雨中為自己唱情歌,自己一定會嫁給他。
也有一些男生吹起了口哨,大聲喊唱得好聽,鼓起掌來。
放錢的琴盒就擺在安然的腳邊,有些人借著去放錢的機會,想偷偷一窺安然美麗的容顏。於是他們看到的那一幕,就愕然了一會。然後笑著發出真摯的祝福,這是一個絕美的女孩,像精靈一樣美麗,真的很好看。
難怪有這樣一位優秀的男生在雨中為她唱歌,因為她也很好。
紙短情長真的很短,片刻,林明就唱到了結束。安然撐著傘,來到他的身邊,拿出紙巾擦了擦他的臉,撲哧笑了起來。她說,你現在變成了落湯雞,就不怕回去感冒嗎?
林明說,不怕,因為你能溫暖我。
傻瓜。
安然說,你是我的依靠,如果你都生病了,誰能溫暖我呢?
林明聽得動情,雙眸看著安然,兩人相視無言。
雨中。
路燈下。
他們麵對麵站著。
有人情不自禁地喊,親一個,親一個。
有一個人開頭,就有更多的圍觀群眾大聲喊。人們對於美好和浪漫,總是不缺乏當綠葉襯托的勇氣。成人之美,亦是人們的美好品德之一。
林明蠕動了一下嘴巴,吞了一口口水。
安然臉色微紅,卻固執地看著他的眼睛。不再羞澀,也不再覺得赧然。
他們就這樣靜靜地對視著。
一秒,兩秒。
十幾秒後,林明忽然在安然的臉上啄了一下。
“喔喔噢喔喔。”
人群發出歡呼聲,仿佛看到林明親到了安然,比自己親到了愛人,還要開心。
安然愣愣地看著他,然後笑了起來:“你就這點勇氣?”
話還未說話,林明堵上了她的嘴。
“噢噢噢!~~”人群爆發出了比剛才還要熱情十倍的歡呼,更多人,鼓起掌來。他們為林明的勇氣敬佩,也為這份美好的愛情,獻上真摯的祝福。
這個法式濕吻持續了十多秒,林明的舌頭靈活地在安然嘴裏打轉,安然笨拙地像隻小鴨子一樣不斷地想把林明的舌頭推出去,又想把牙齒和嘴巴緊閉起來。可又怕到咬到林明的舌頭,兩人就這樣糾纏了好一會,林明才被安然推開。
安然擦了擦嘴上林明的口水,狠狠地掐了一下林明的手臂,惡狠狠地道:“說,為什麽你接吻這麽熟練,是不是和別人練過?”
她沒有在意自己的初吻被林明奪去,可她在意林明的吻技為什麽這麽好。
林明捏住了她的瓊鼻,笑道:“在夢裏和你練過。”
“哼。”
安然冷哼一聲,說:“不信。”
“真的。”林明賭咒發誓道:“我發誓,剛才是我的初吻。”
他還真沒有說謊,這一世,他的初吻給了安然。
安然瞪著一雙大眼睛,歪著頭看著他,似乎在思考他說的到底是真是假。幾秒後,她的臉上忽然露出燦爛的微笑,說:“那就相信你吧。”
林明想摟住她,可是自己身上是濕的,遲疑了一下。
安然卻一下子撲到了他懷裏,喃喃道:“傻瓜,我喜歡你。”
“我也很喜歡你。”林明摟住了她的背,感受到安然身上的熱量和香味,心中隻有感動。
人們看著他們在雨中相擁,默默地再次鼓掌。
過了好一會,林明才鬆開手,他對著話筒鞠躬說道:“謝謝大家。”
要不是這些可愛的人如此襯托,他們也不會這麽浪漫。
“要想真的謝謝我們,就再來一首。”
有個之前說想找林明要聯係方式的小女生大聲喊:“大家說是不是。”
“是!”
人們紛紛起哄道:“再來一首,再來一首。”
安然的小臉紅彤彤的像個小蘋果,她從林明手裏搶過話筒,說:“這一次,我唱可以嗎?”
“好!”
大家紛紛說好。
林明看了她一眼,她輕輕地在他耳邊說了一句話。
林明便點點頭,開始為她伴奏。
悠揚地前奏響起來,有些人敏銳地發現,這首歌,跟剛才那首的調子不一樣。
又是一首全新的歌。
人們豎起耳朵,隨著這邊越發熱鬧,來來往往的人也越多。
人們撐著雨傘,自發地將他們圍在圈中心,除了原來的那個年輕的歌手,其他人離他們都在五米以外,就這樣靜靜地看著他們。
安然閉上了眼睛,一隻手撐著傘,一隻手握著話筒,緩緩地唱起了歌。
如果說。
你是海上的煙火。
我是浪花的泡沫。
某一刻,你的光照亮了我。
如果說。
你是遙遠的星河。
耀眼得讓人想哭。
安然看向林明,眼眸裏泛著深情的目光,唱道:“我是追逐著你的眼眸,總在孤單時候眺望夜空。”
林明。
你知道不知道,你像一束光,忽然闖進了我的生命裏。
你是我的太陽,照亮了我的全世界。
謝謝你帶給我這麽多美好與感動,也謝謝你成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我可以跟在你身後。
像影子追著光夢遊。
我可以等在這路口。
不管你會不會經過。
我願意仰視你的背影,隻做跟在你身後的安然。
也願意。
這一生,都隻屬於你。
執子之手,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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