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精妙絕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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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裏有裏長,亭有亭長,但是到了鄉這一級別,主管吏員就是鄉遊徼了。東山亭隸屬陳水鄉,陳水鄉的鄉遊徼是他直屬的上司,以後免不了打交道。

    一切都很正常,蘇昂帶了薄禮拜訪,也真是薄禮,厚了人家也不敢收。

    對方顯然聽過蘇昂的名聲,對蘇昂大加讚賞後,季然過去叫了聲叔父,那就更和諧了。原來還是季然的長輩,單從這方麵講,公孫撫就對蘇昂煞費苦心,做了特別妥當的安排。

    之後,鄉遊徼準備了酒宴,兩人用膳後,季然又順了幾壇子好酒,掛在馬匹上,和蘇昂一起趕路,很快到了東山亭地界,站在高處,已經能看見呈長條方格狀規整排列的房屋。

    都說望山跑死馬,這一點上,從山上往下也很適用,季然估算了下距離,對蘇昂笑道:“接下來的路就平坦了,我這愛馬放開步子,最多兩個時辰就到,可你這頭剛開啟靈智的驢,最少得三個時辰吧?”

    “三個時辰不止。”

    蘇昂笑了笑,讓灰驢加快步子走到季然的前頭,他還在倒騎驢,想和季然對麵說話,就得往前一點。

    灰驢這廝不知道怎麽了,想它代步就得倒騎,不然打死不走,說起來也沒什麽,他這個做人的,還能和一頭野驢強著性子不成?

    而且這灰驢開了靈智,就是能長成精怪,現在還跑不過馬匹,但以後能跑得飛快,蘇昂拍了拍驢背,又取出一卷青竹簡,才氣沁在指尖,青竹簡就啪啪碎裂。

    “風起南安時,刀弓密如織。

    疾馳三百裏,猶中囊中矢。”

    驀然,憑空響起略帶蒼老歎息聲的吟哦,季然聽了,眼睛忍不住瞪大。

    這是文掾朱昴的《長歎矣》,據說朱昴年輕時上過戰場,一介文傑卻非常英勇,逢戰必然衝鋒在前,然而他沒被敵人殺死,卻被後方來的箭矢射中,其後很有感歎,作出這首《長歎矣》。

    《長歎矣》不成名動,但有加速、作戰兩種功效,十分實用,季然曾經研習過,覺得很難,卻沒想到蘇昂揣度明白了三成以上,能夠使用出來了。

    他四處看去,隻見有狂風卷起,馬蹄好像踩著風一般奔跑,追到蘇昂身邊時,忍不住好奇問道:“有戰鬥力的詩詞上,我現在有自己的一首《天地鍾奇秀》,是精品名動,有亙古金光,也揣摩了縣公大人《八仙歌》的五成精妙。你呢?現在有多少篇章?”

    蘇昂想了想,回道:“單說作戰力的話,有精品名動一篇,大成名動兩篇,再加上朱昴大人的《長歎矣》。”

    其實該有更多,隻是蘇昂覺得學識淺薄,詩詞夠用就行,讓恩師傳遞體悟時,多是選的對學識的體悟,而不是詩詞。

    然而聽到這些,季然還是一個趔趄,差點從馬上摔下去:“兩篇大成名動?有亙古金光的那種?”

    蘇昂點點頭,詫異的看過去。

    肯定有亙古金光啊,恩師教導的,怎麽會沒有亙古金光?

    季然以手捂臉,實在沒話可說,蘇家子,你才做了秀才多久?

    他從指縫裏打量蘇昂和灰驢,想知道承載大成名動的簡在哪裏,名動篇章重百斤,他怎麽看,也不覺得蘇昂可以隨身攜帶。

    正想詢問,忽的蘇昂拽住驢尾,讓灰驢停下了,往左邊山林看去的視線也頗顯凝重。

    季然跟著看過去,胳膊猛然一抖,焦急扯住馬匹。

    隨後先於蘇昂之前,到達了蘇昂視線的焦點所在。

    “沒危險。”他回頭道。

    “是一株三百年以上的槐樹,已經能產生吃人槐倀,但不知道因為什麽,一直沒能凝練倀鬼。”他繼續道。

    之後,手掌撫摸槐樹的老皮,樹皮粗糙,有裂紋縱橫密布,看起來沒有什麽異常,但撫摸兩下,忽然愕然失聲,驚叫道:“好刀法!”

    沒錯,確實是好刀法,蘇昂之所以忽的停下,就是看見這株兩人環抱的老槐樹不太對勁。

    槐樹挺粗,然而不是很高,斑駁的樹皮表麵有灰白色的痕,看起來像是樹皮自然脫落造成的,但蘇昂昨夜在劍術上有所頓悟,對刀鋒劍痕極為敏感,莫名從痕跡上感覺到了一種特別圓潤的味道。

    他跨下灰驢,牽著韁繩走到槐樹下,手指在灰白痕跡上輕輕撫觸,敏感的指肚摁在樹身上,又繞著槐樹走了一圈後,左邊臉頰上的翠竹猛然一抖,跟著讚了一句:

    “好刀法!”

    整棵槐樹,從上倒下所有的樹皮表麵滿滿的灰白痕跡,竟然全部都是‘一、二、三’三個字體,而且寫字的時候刀鋒深入,挪開的時候斜斜切割,樹身上足足數千個字體,竟然首尾相連,書寫時刀鋒從未離開樹身,力道之巧妙,讓他驚歎不已。

    蘇昂又用才氣體會老槐樹產生的陰邪氣息,發現槐樹積年產生的力量全在修補樹身,如此體現刀法刀工的犀利畫卷,最多半個時辰就會全部消失了。

    “怪不得了。”

    蘇昂看向季然,頷首道:“這棵老槐樹之所以沒有產生槐樹倀鬼,原來是三百多年積攢的力量一直被人斬破。用刀那人沒有使用內息,僅僅憑借刀法的犀利,就斬破了老槐樹積攢的雄厚靈氣。”

    聞言,季然快步上前,再次探查後,冷峻的臉起了絳紅一片。

    要是照蘇昂所說,這人的刀法決然是精妙絕倫。他出身任俠世家,見過的任俠不知道有多少,論劍法、刀法厲害的,有豪俠百裏戈,有他的兄長、姐姐,然而別說這些人了,就算他的老父,在外地官居五百人將的任俠大俠,也沒有這種可怕的水準。

    “好好好!難得遇見這種英雄兒郎,當浮一大白!”

    豪士季然最喜歡交朋友,覺得是大幸運才能遇見這等人物了,他抓過一壇美酒,搗開封泥,又狠灌一口,之後把酒壇丟給蘇昂,自己翻身上馬。

    “駕!”一聲吼,快馬疾奔而去。

    蘇昂也很興奮,因為狄仁傑在神庭裏說,這人用的竟然是一把柴刀。難道是藏在民間的能人?又是否能為他所用?

    飽飲美酒後,蘇昂把酒壇一摔,讓灰驢撒開了蹄子。

    春雨濕潤,地上仍有足跡,要追趕的話,也是恰好此時!

    煙雨蒙蒙,整個山林籠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霧中。

    都說行道難,多歧路,今安在,行道在平常的時候就很難走,煙雨蒙蒙時有靈氣滋潤,更容易滋潤出懵懂的鬼靈精怪,然而茫茫山林中,有一人穿著草鞋,背著背簍,肩膀上還扛著一大捆濕柴。

    這人很矮小,比起來的話,腦門也就到蘇昂的腰間,頭一直低垂,偶爾看向肩膀上的柴火時,才露出很滿足的笑。

    趁著出門捎回去柴火,曬幹賣掉後,今天能吃飽肚子了吧?郵卒高歌想得特別簡單。

    啪,啪啪。

    草鞋已經磨破,腳趾踩進帶著青草的濕泥裏,拔出時發出清脆的聲音,高歌想著回去後要找時間編雙草鞋了,眉頭又皺起來。他是東山亭的郵卒,要負責東山亭和東山亭下屬裏之間的信簡傳遞,本來就沒有時間,可恩師吩咐的每日功課,他也不能不做。

    十年前,他救了一位滿身是血的任俠,任俠教了他內息功夫,收他為徒,可他太笨,‘一、二、三’三個字學了就忘,恩師一氣之下離開了,但恩師讓他每天把這三個字用劍寫一萬遍,他一直聽著。

    劍是恩師留下的,早就折斷,他找地方埋了,用柴刀也挺順手。

    “駕!”

    忽然有馬蹄聲響,有人從身邊飆射過去,高歌的肌肉繃緊,又連忙低下頭,他隻有一米的身高,特別矮小,彎腰鑽進草叢時,就好像沒這個人一樣。

    可這時,後方又傳來大笑的言語,有人高聲呼道:“季然兄,暫且稍等。”

    一頭灰驢在身邊停下,高歌還是低著頭,隻能看見驢蹄子,有人從驢背上下來,入眼是雪白的細布鞋,幹淨的鞋踩在青草泥地上,看得他心裏一顫。

    “隻是這一雙鞋,就夠我吃好幾天飽飯的吧?”高歌舔舔嘴唇,忍不住這樣想道。

    而此時,下驢的那人靠近了,也聽見駿馬往回奔馳,有人站在自己身邊,驚訝的咦了一聲,一隻修長有力的手掌就抓住自己的手。

    高歌忍不住縮了縮,他手掌有泥,不幹淨,怕得罪了貴人。

    而貴人抬起他的手掌,指尖撫過他攥著的破舊柴刀,驀然大笑:“季然兄快來,正主找到了!”

    找到了?找我?做什麽!

    高歌嚇了一跳,生怕什麽地方得罪了貴人,渾身抖如篩糠。

    不管找他做什麽,反抗的話,他不敢。

    他無爵,隻是庶民。(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