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六十四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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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章

    這大概注定是個不眠之夜。

    宋詩意像條砧板上的魚, 在床上翻來覆去, 妄圖掙紮出這令人難熬的困境。可睜眼閉眼,公路上的那一幕都在重複上演。

    啊啊啊, 快要窒息了。

    就在她有氣無力第一百遍告訴自己, 該睡了, 再不睡明天就沒精神訓練時,房門被人敲響。

    “你睡了嗎?”程亦川的聲音像鬼魂似的幽幽響起。

    宋詩意渾身一震,條件反射說:“睡了!”

    說完就打了自己一耳光。

    “睡著了還能說話?”

    “夢話。”

    程亦川又拍了拍門。

    “我們把話說清楚,總不能就這麽藏著掖著, 讓我死得不明不白啊。”

    “你怎麽就死得不明不白了?光天化日之下, 你對我意圖不軌,這叫以死謝罪。”

    兩人隔著一道門, 針尖對麥芒。

    程亦川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有力沒處使, 磨了半天也沒磨開門, 最後隻能咬牙切齒:“你要怎麽樣才肯相信我是認真的?宋詩意, 你連個當麵辯解的機會都不給我, 就要判我死刑嗎?”

    屋內傳來女人無情的聲音。

    “那好, 我不判你死刑, 你現在立馬回你自己的房間,終身□□。”

    屋外沉默片刻, 傳來很輕的一句質詢:“我喜歡你就這麽罪大惡極嗎?”

    時間的指針被撥停, 房門兩側都寂靜了。

    大概過去一萬年那麽久, 宋詩意才動了動, 耳邊隻剩下窗外呼嘯的風聲,走廊上似乎人去樓空,又仿佛剛才有人敲門不過是她的一場幻覺。

    她輕手輕腳爬了起來,遲疑著走到門邊,哢嚓一聲打開了門。

    沒想到走廊上的人並沒有離開,而是倚在門上發呆,此刻背上一空,哎喲一聲,就這麽仰頭栽了進來,恰好躺在她趿著拖鞋的腳上。

    “……”

    “……”

    兩人大眼瞪小眼,程亦川終於回過神來,哧溜一下爬起來。不管怎麽說,橫豎他是進來了。

    兩杯熱水,一張茶幾,客廳裏,兩人隔著茶幾對坐,除了沒有西裝革履、係好領帶以外,嚴肅的氛圍儼然一場正待展開的自由辯論。

    “說吧,有什麽今晚一並說清楚,說完你就回國去。”宋詩意把熱水捧在手心,言簡意賅開了個頭。

    “我喜歡你。”程亦川的開場白比她還簡單,死魚眼盯著她。

    宋詩意深呼吸,告訴自己要穩住。

    “你那是錯覺。整個雷克雅未克都是白皮膚說英語的人,就我們兩個同在異鄉為異客,朝夕相處時間長了,又在同一個屋簷下住了一個月,你才誤以為這種相互依靠的感覺是喜歡。”

    “是不是喜歡,我比你清楚。”

    “你清楚個屁。程亦川,你現在的表現明顯就是腦子糊塗了。”

    “就算我糊塗了,那也不是來冰島之後才糊塗的。在哈爾濱就糊塗了,去北京找你的時候也糊塗了,隻是那時候我還沒想清楚,全靠本能接近你。”

    越說越叫人難為情,宋詩意隻覺得自己再厚的臉皮也禁不起他這麽折騰。偏偏說這些厚顏無恥之話的人還一臉坦然,仿佛渾身上下都是浩然正氣。

    她努力繃起臉,說:“程亦川,你知道弗洛伊德有個理論叫戀母情結嗎?”

    這是她剛才躺在床上思來想去後,得出的一個叫她自己都覺得匪夷所思的結論。但匪夷所思還是要說,隻要能打消他這種奇怪的念頭,說什麽都不要緊。

    幾乎是宋詩意說出那四個字時,程亦川就知道她要說什麽了。

    她想說他從小到大都沒有長時...間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理所當然對一個比他年長又對他關懷備至的女性產生了依戀感,並且錯把這種依賴歸結為喜歡。

    程亦川笑了一聲,輕聲念了句:“oedipus complex。”

    俄狄浦斯情結。

    作為外語生的他,在入學第一個月就學會了這個名詞,精讀課期末試卷上的名詞解釋題裏還出現了這個詞。

    她想用他所熟知的東西來打敗他?

    “俄狄浦斯清潔,俗稱戀母情結。通俗地講是指人的一種心理傾向,喜歡和母親在一起的感覺。戀母情結並非愛情,而大多產生於對母親的一種欣賞敬仰,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程亦川直視宋詩意,“你想說這個?”

    “……”

    本來是。但現在她想說的都被他說完了,還比她組織好的台詞更專業。

    “五歲的差距而已,至於扯到母子關係?”程亦川嗤笑,“你五歲的時候連話都還說不清楚,就已經能生育後代了?”

    “……”

    宋詩意快沉不住氣了,勉強維持住氣勢,換了個方向:“好,那我們不談這個。程亦川,你今年二十歲,放在學校裏,也不過是個大二大三的學生。我問你,有幾對在校的學生能修成成果?原因是什麽?是這個歲數太年輕,心動來得太頻繁、太容易,所以你這不過是青春期的躁動,很快就會平息的。”

    “你以為心動是生理期,每個月來一次?”程亦川從容道,“我二十年就這麽一次。”

    宋詩意要崩潰了。

    “你口才這麽好,怎麽不去辯論隊,來什麽國家隊?”

    這話魏光嚴也說過,還害他做了一晚上的噩夢,夢見自己參加了辯論隊,一身西裝地步上講台,結果抽中了“論程亦川到底喜不喜歡宋詩意”的辯題。

    這個話題勾起了程亦川的回憶,他自己都怔了一怔,不敢相信在那個時候他就已經對她有了非同尋常的念想。

    到底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呢?

    興許是她要離隊,他頭一次察覺到從今往後也許就再也不能看見師姐了,所以要她信誓旦旦保證,不論什麽時候他去了北京,她都會盛情接待。

    興許是她為了他去找盧金元的麻煩,費盡心機策劃了一個精彩的圈套。

    興許是那個雪夜,他從醫務室跑出來,頂著一張被揍過的大花臉上門興師問罪,卻被她義正言辭教訓了一通,訓得他心服口服,紅著眼睛叫師姐。

    有或許是更早以前,在他剛入國家隊的那個夜晚,對著宿舍樓下的老樹發氣亂踢,她憑空而來,涼涼地說了句:“喲,這是誰啊?還大學本科生呢,老師沒教過你要愛惜植物、愛護公共財產嗎?”

    客廳裏一時寂靜,窗外的風卻比屋裏的人更加急躁,吹得草木搖曳、萬物招搖。

    程亦川兀自出神,被宋詩意敲茶幾的聲音召回了魂。

    她相出了最後一招殺手鐧,正色問:“程亦川,你忘了我們在日本見麵的時候,你說什麽了嗎?”

    “我說什麽了?”

    “你說你是要拿冠軍的人。”

    這下子程亦川愣住了。

    “你就是這麽拿冠軍的嗎?”宋詩意反問,“你進隊還不到一年,連魏光嚴都沒超過,就開始分心。你比誰都清楚我們的速降和世界水平的差異,技不如人,反而跟來冰島談情說愛,賴著不走,程亦川,你覺得自己能拿冠軍嗎?”

    少年的神色冷靜下來,略帶薄怒地問:“隻要身為運動員,就沒有誰不想拿冠軍,難道進了國家隊就等於進了和尚廟、尼姑庵,連喜歡人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有。”宋詩意靜靜地看著他,“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那都是你的事,沒人能攔著。”

    ...   他沒說話,直覺還有下文。

    果不其然,宋詩意給予他致命一擊。

    “但我不可以。你跟來冰島那天就對我說了,孫教練為了我煞費苦心,我媽為了我連住了一輩子的老房子也賣了,你說你是為了他們的心願不落空,所以來隨行做翻譯。既然你知道,那就更該明白我為什麽不可以了。”

    “我沒有你聰明,讀書沒天賦,做運動員也挫折多多。程亦川,我今年二十五歲了,丁師哥二十六已經功成身退,我卻在二十五要卷土重來。我不是二十歲初出茅廬的年輕小將,留給我的時間不多了。”

    宋詩意言辭平靜,但句句走心。

    “所以,為了你的冠軍,為了我的夢想,你體諒一下,別再提今天的事了。”

    屋裏很安靜,熄滅的爐火奄奄一息,桌上的熱水也涼了,寥寥白霧殘餘在杯沿。

    程亦川咬牙別開臉去:“你少找借口。”

    “是不是借口,你心知肚明。”

    “好,就算不是借口,就算是真的。”他霍地抬起頭來,目光灼灼地盯著她,“但我喜歡你也是真,我可以隻字不提、不影響你,但這不妨礙我對你好。”

    宋詩意如坐針氈,不敢直視少年執拗的眼,隻低聲問了句:“何必呢?沒有意義。”

    “有沒有意義我自己知道。”

    他攥著拳頭,比誰都堅定。

    “隨你的便,反正我不會回應。”

    宋詩意又一次落荒而逃,由衷感慨,二十歲的發春少年啊,這他媽無藥可救了。

    *

    次日清晨,兩個失眠的人盯著濃濃的黑眼圈起床了。

    早飯吃得很詭異,程亦川虎視眈眈盯著對麵的人,大有望穿秋水之意。而宋詩意目不斜視埋頭吃麥片,反正就是我自巋然不動。

    程亦川洗碗時,宋詩意出了門,跑到房子後麵折騰去了。等到他出門時,赫赫然發現草坪上擺了兩輛自行車。

    宋詩意麵無表情站在那裏:“你猜怎麽著?我在車庫裏又找到一輛車。”

    “……是嗎?”

    “是啊。也不知道誰幹的,好端端一輛車,非給藏到閑置不用的廢棄家具後麵。”

    程亦川點頭,一本正經:“是啊,也不知道誰幹的,這麽無聊。”

    宋詩意懶得拆穿他,嗬嗬兩聲,騎上了已經擦幹淨的女式自行車,兩三下就把這個“無聊的人”拋在腦後。

    程亦川飛快地跳上了旁邊那輛,抓緊時間跟上她的步伐。

    他就要離開了,還能這麽黏著她的每分每秒,都要慎重對待。

    而在這剩下的幾天裏,程亦川很忙,首先是忙著和康複中心每一個熟識起來的運動員們告別。

    “jeremy,你要好好訓練,不要放棄啊,國際網壇等著你發光發熱!”

    “selina,這點小傷根本不算什麽,三年半之後,我在北京冬奧會等你。”

    “tommy,別灰心,你看你都受傷了還這麽牛逼,等你好起來了,誰還能是你的對手?”

    “jim……”

    “mary……”

    “johnny……”

    他在紅白相間的訓練場上和朋友們一個個道別,玻璃窗內的人低低地笑出了聲,罵了句:“臭小子,這是從a到z把所有名字的外國友人都交了個遍嗎?”

    gilbert也饒有興致地看著操場上的人,感歎了句:“他可真討人喜歡。”

    宋詩意連連說no,“討人喜歡是假象,討人厭才是真的。”

    gilbert大笑著反問:“你真這麽想?我聽說口是心非是全世界女性的通病。”

    “那可不包括我。”她信誓旦旦地說...,“我是真的不喜歡他。”

    視線落在玻璃窗外朝氣蓬勃的年輕人身上,她瞥了一眼,換中文對自己重複了一遍:“我才不喜歡他。”

    哪怕從abcdefg到uvwxyz都喜歡他,她這個s也不喜歡他。

    一點也不喜歡。

    誰會喜歡一隻成天招蜂引蝶,走哪兒都能廣交朋友的兔崽子?年輕人就是年輕人,朝三暮四是常態。不能相信什麽二十年來隻動過一次心的假話,像這種花蝴蝶,動心當真就跟來姨媽似的,一個月至少一次。

    宋詩意擦把汗,守住心神。

    “休息的差不多了,再來。”她從地上爬起來,重新站上了機械板。

    而忙忙碌碌的程亦川在與朋友道完別後,又開始著手忙起下一件事來。

    宋詩意不止一次對他說:“你都要回國了,別跟著我去康複中心,自己該幹嘛幹嘛去。”

    他沒一次聽她的話,直到這一天,他在早飯之後主動說:“今天我就不去gilbert那了。”

    反倒是宋詩意一愣,但“你要幹什麽去”也問不出口,她頓了頓,點頭說:“好。”

    程亦川似笑非笑:“你不問我打算幹什麽?”

    “我才不關心你要幹什麽。”她滿臉冷漠。

    程亦川坐在餐桌上,從窗口看見她騎車遠去的背影,撇了撇嘴。

    嗬,女人。

    沒關係,女人就愛口是心非。

    他打起精神來,回臥室換衣服,背上了超大的背包,數了數現金,怕不夠,又帶上信用卡。最後興衝衝騎車趕往市中心。

    這些天來他列了一張秘密清單,今天是采購日,他一口氣跑了好幾家商場,總算把東西買齊全了。

    臨走之前,他有一份大禮要送給她。

    哼,不把她感動得以身相許、淚眼婆娑,他就不叫程亦川!(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