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流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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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竟是大年夜, 還要回家守歲, 穆瓊和魏亭聊過之後就離開了。

    回去的時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戶戶的燈卻亮著, 隱隱還有一些歡聲笑語從中傳出。

    遠處, 更時不時傳來幾聲悶響——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瓊的嘴角勾了起來,他加快腳步,想快點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結果,他走到一個拐角的時候,竟然被絆了一下,差點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點月亮都瞧不見,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開老遠有個路燈,再加上家家戶戶窗口流淌出的燈光, 穆瓊倒也不至於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東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絆了一下, 穆瓊先是覺得自己倒黴, 突然又意識到了什麽, 臉色一變。

    絆他的不像是石頭, 這感覺……穆瓊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團。

    出來走夜路, 他是準備了些東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瓊點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線下, 他看到了一個瘦骨嶙峋,穿著一件破舊的單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這孩子的腦袋跟他的身體相比,有點過大了,他沒有穿鞋,腳上少了幾個腳指頭……

    火柴燒到了穆瓊的手,穆瓊才將之放開。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點燃。

    地上的孩子也許六七歲,也許更大一點,他身上有傷,身體已經僵硬了,整個人蜷曲在石板鋪成的路上。

    穆瓊又被火柴燒到了手指。

    穿越過來這麽久,穆瓊不是沒有見過窮人,就連死人,他也是見過的。

    之前去義診的時候,就有個孩子死在他的麵前,後來,他更是見過好些必死的病人,見識過各種慘狀。

    但在這樣一個闔家團圓的日子裏,在路上看到這麽一個也不知道是凍死還是餓死的孩子……

    穆瓊站在黑暗裏,一動不動了許久。

    良久,他才繼續往前走去。

    沒多久就到了家,穆瓊敲了敲門,朱婉婉就來開門了。

    “瓊兒,魏校長他在學校裏還好吧?”朱婉婉好奇地問道。

    “挺好的。”穆瓊道。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裏走,一邊走一邊道:“瓊兒,我煮了點荸薺,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個澡。”穆瓊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給你燒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廚房燒火是個苦差事,但冬天在廚房燒火,卻是個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鑽進廚房,點了火燒水,還找來一份報紙,借著灶膛的火光看了起來。

    “晚上少看點書,免得看壞了眼睛。”穆瓊道。

    穆昌玉朝著穆瓊吐了吐舌頭,卻沒放下報紙。

    而朱婉婉這時候,也搬了個小板凳坐到灶邊,和女兒一起看報紙。

    穆瓊看著她們,心裏總算好受了一點。

    他用滾燙的水洗了個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歲,到半夜才睡,但他卻早早地回了房間。

    每天晚上,他都會寫點《我在百年後》,但今天晚上並沒有寫,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讓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過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話《賣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個故事——《三毛流浪記》,更想起了在現代時看過的一些這個時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凍餓死在路邊的孩子。

    最亂的時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專門安排了一些撿屍人,負責將死在路邊的人撿走掩埋。

    穆瓊突然想到新文要...寫什麽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會是一個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個悄無聲息死在路邊的孩子叫什麽名字,但他會寫一個這樣的孩子,讓他活在自己的書裏,活得好好的。

    穆瓊想了許久,最後竟是沒了睡意,幹脆就從床上爬起來,然後寫了些新文的大綱。

    他不知道自己寫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準時起床的穆瓊起晚了,他往樓下走的時候,朱婉婉已經在做午餐了。

    這種日子,那些平日裏會每天挑著青菜來縣城賣的農民都是不過來的,沒處買菜,好在朱婉婉提前買了一些蔬菜備著,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經足夠他們三個人吃。

    吃過飯,穆瓊提議:“我們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應了。

    自從穆瓊給她們買了麵霜口紅,麵霜她們是天天擦的,原本因為缺水變糙的皮膚,頓時就好了很多,至於口紅,她們兩個在家裏,幾乎每天都會少少地塗上一點。

    但這次要出門她們不僅沒有補一點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紅給擦掉了。

    穆瓊瞧見也沒阻止——這年頭長得好看,也不見得是好事。

    今天的陽光很好,也沒什麽風,石板鋪成的道路上散落著一些樹葉,間或還有嘰嘰喳喳的麻雀從空中落下,在路上尋食。

    這一切瞧著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這麽死在了路上。

    穆瓊說要帶朱婉婉和穆昌玉出來走走,真的就隻是走走——他以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開門的店鋪的。

    然而他想錯了。

    走到租界之後,他突然發現有些鋪子照常開門。也是,在能賺錢的情況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關門的,而租界這樣一個住著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兒更是不如別處濃。

    路過一家裁縫鋪的時候,穆瓊帶著朱婉婉和穆昌玉進去,打算給自己做一件西裝。

    穆瓊在陳老板那裏穿過西裝,但離開西餐館之後,就再沒穿過了,那套西裝也留在了陳老板那裏。

    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長袍。

    而這也是有原因的,在這個時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裝。

    此時的人們一方麵覺得洋人很厲害,洋人的東西很好,一方麵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裝的人。

    因著這種種原因,此時一般隻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會穿西裝。

    情況如此,穆瓊也就沒有穿過西裝。

    但按照魏亭的說法,霍二少喜歡穿西裝,他要去見霍二少,最好也穿個西裝。

    現代要穿西裝,直接花錢買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時都要找裁縫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貴,穆瓊這次選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後一套做下來要八塊大洋,光定金就要給六塊大洋。

    穆瓊爽快地付了錢,然後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塊錢買了一雙皮鞋。

    做衣服大過年來做不劃算會貴很多,穆瓊也就沒給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價格跟往常沒什麽不同,因而穆瓊不僅給自己買了皮鞋,還給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買了一雙。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瓊眼裏老氣的很,但在這個時代,有一雙皮鞋本身就是很時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貴的!為此,穆昌玉還特地買大了一號。

    穆瓊覺得沒必要,但穆昌玉堅持,最後到底還是買了大一號的鞋子。

    買過衣服,他們就回了家,然後,朱婉婉穆昌玉繼續學習,穆瓊則是寫起了自己的新書《流浪記》。

    在穆家的時候,初二初三家裏總有親戚過來,這邊卻清淨的...很,穆瓊安心寫了兩天的書,不僅將他寫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釋全部完成,還寫了一萬字的《流浪記》。

    而他寫這些的時候,傅家,原名霍懷安的傅懷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間裏,專心致誌地做了幾天翻譯,翻譯《安徒生童話》。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對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會來上海,可實際上,他年前就來了,然後就一直待在傅蘊安這裏。

    過年是多麽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懷安雖然答應了穆瓊要翻譯《安徒生童話》,但也沒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著自己母親千裏迢迢寄來的壓歲錢,多買些鞭炮請自己的同學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懷安硬是沒敢出門去玩。

    既然不出門,就隻能呆在家裏了。

    那些他都已經看過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沒別的事情做,幹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話》杠上了。

    他一個個單詞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發誓一定要翻譯點什麽出來……而這麽死盯著學久了,他竟然還真學出一點感覺來,以前那個洋人曾經教過他的一些東西,也從他的腦海裏冒了出來。

    他還發現,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現在正在看的這個,寫的是一個女孩子隻有拇指大小……

    傅懷安抓耳撓腮地想知道這故事到底講了什麽!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無奈地歎了口氣,他繼續研究。

    正研究著,一隻手突然抽走了他麵前的書。

    傅懷安的書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戶開著,他抬頭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書。

    他連忙把自己正要脫口而出的罵人的話咽回肚子裏,轉而道:“二……二哥。”

    “知道用功了啊……”霍英似笑非笑地看著傅懷安。

    傅懷安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我就隨便看看……”

    “這麽緊張做什麽?這書看看挺好的。”在霍英放下書,拍了拍傅懷安的肩膀:“好好看。”

    他說完就走了,走出一段路,又道:“畢竟這是國外的女孩子最喜歡的故事之一。”

    傅懷安:“……”這書是國外的女孩子看的?不會吧?!

    傅懷安鬱悶的很,特別想問問傅蘊安到底是不是這麽一回事。

    然而有霍英在,他根本接近不了傅蘊安。

    傅懷安隻能鬱悶地繼續跟《安徒生童話》較勁。

    霍英逗過傅懷安,就去了傅蘊安那裏。

    傅蘊安正在看原文書,霍英一看到那書,就覺得頭大。

    他也不去打擾傅蘊安,從旁邊的書架上取下穆瓊送的那本《留學》就看起來。

    他一翻開,就看到了扉頁上穆瓊的簽名。

    雖然他弟弟讓他別管這個穆瓊的事情,但他還是琢磨著,要找機會見一見這個穆瓊。

    興許這人也喜歡男人呢!

    他弟弟看上的人,總要弄回來!

    畢竟要不是他弟弟,他估計早就沒命了。

    這麽想著,霍英又看向自己的右手。

    他不管是抽走傅懷安的書,還是拿《留學》來看,用的都是左手,他的右手早就廢了。

    那場綁架,綁匪幫了他和大哥,還有母親小妹。

    綁架了他們之後,綁匪說是要砍幾根手指頭給他爸看,還讓他娘選人……他娘選了他。

    他的右手隻剩下一根大拇指,不僅如此,他的右臂因為被打斷過,又沒好好接受治療,雖然傷口愈合了,裏麵的骨頭卻是歪的。

    霍英早就調查過穆瓊了,但對穆瓊寫的,本是沒什麽興趣的。

    他並不是一個喜歡讀...書的人,跟他大哥一樣,當初要不是傅蘊安逼著,肯定認字都不樂意。

    但這本《留學》,他看著看著,倒是看出點滋味來了,尤其是在裏麵看到一些眼熟的情節之後,心情更是複雜。

    “這書寫得挺天真的,國外哪有那麽簡單?”霍英道:“不過確實挺好看……他寫這書,問了你很多事情吧?”

    傅蘊安道:“他不了解國外的情況,專門問過我。”

    “你們感情倒是不錯。”霍英又道。

    傅蘊安:“……”

    初四這天早上,霍英從傅蘊安這裏離開,去了他位於上海的宅子。

    他的宅子是上海最貴的房子之一,那一條街上,住的基本都是洋人,鮮少有他這樣的中國人能住進來。

    他能買到這裏的宅子,全靠在國外的時候,多認識了一些人。

    而今天晚上,他會在自己的宅子裏舉辦宴會,還邀請了很多生意上的夥伴過來。

    霍英對這場宴會並不上心,他喜歡賺錢,但實際上並不喜歡交際,不過有些事情,總歸是要做的。

    他們當初在國外,就發誓一定要做人上人,自然也要為此努力。

    初四是接財神的日子,上海這邊的普通人家,晚上都會準備一桌飯菜來迎財神,家裏人一般還會聚在一起拜一拜。

    但今天,很多人都沒有待在家裏迎財神。

    虛無縹緲的財神爺他們今天沒空去迎,倒是要見見那位來了上海的,真正的財神爺。

    如今局勢不明,但總歸波及不到那位的父親,他的地位穩得很,他的生意也穩得很。

    宴會是辦在晚上的,但天還沒黑,眾人就紛紛出發了。

    穆瓊也是其中之一。

    這天一大早,他去裁縫鋪拿了自己定做的西裝,又去理了個發,然後就換上嶄新的衣服,早早出發去了平安中安。

    接著,他又和魏亭一起,叫了黃包車前往目的地。(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