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看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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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佼已經很小心了,可是說話的習慣一時還是改不過來,是以她雖然說話盡量用本地口音,但用詞上卻難免帶出來。不過看現在這樣子,鄭桂花已經適應得差不多了。

    不到兩點,林家明鄭桂花兩人先後去上班,林子佼正要躺下休息一會兒,大門響了,黑狗歡快地叫起來,拖著鐵鏈向大門口的方向跑過去,拚命地搖著尾巴。

    林子佼跑到窗前向外看。

    “黑子,給你吃的!”隨著清脆的女聲,一小塊金黃的東西被扔了起來,黑子扯著鐵鏈騰空跳起,四肢離地半米多高,在半空中就將這東西咬住,幾乎在四肢落地的同時,就已經把那東西囫圇吞了下去。

    黑狗動作極快,林子佼甚至都沒看清金黃的東西是什麽。不過她已經無心研究這個,因為,她牽掛了半黑夜又一早上的林子舒回來了。

    “黑子乖,今天剩的少,明天多給你拿啊。”林子舒一邊說話一邊掀簾子開門進屋,在外麵時看著她也就那樣,可一進屋她就開始打哆嗦,將手裏的油紙包往躺櫃上一摞,縮著脖子往火牆跟前靠:“哎喲可凍死我了!”

    可不是嘛,n省的十二月,室外氣溫至少在零下三十度左右,七十年代還沒暖冬,那天氣就更冷了,林子舒隻穿著件家做棉襖,又沒羽絨服什麽的,當然會很冷了。

    林子佼立即輕輕地推她:“姐你坐炕頭上,這邊又靠火牆又暖和,我去把爐子捅一捅,添點煤,讓它燒旺點。”

    林子佼快步出去廚房燒火,林子舒坐在炕頭上,還有點兒發懵。

    妹妹這是?

    以前她每天這個點兒回來,妹妹要麽就已經去了學校,若是星期日的話,就睡得呼呼的,她的動作稍微重一點兒,發出聲響,妹妹就會不高興。

    可今天,剛才她在院裏就看到了,妹妹沒午睡站在窗前,這就不說了,她還讓自己坐炕頭上,要去給自己燒爐子?

    這女子多會兒變得這麽會體貼人了?

    林子佼自然不知道姐姐心裏的詫異,她把爐子底部的沉積的爐灰勾掉,又填了半鍬煤,滿意地聽著爐子裏的火苗呼呼地響了起來,這才回到東屋。

    林子舒用毫不掩飾的,奇怪的目光打量著她。

    林子佼心裏也憋著一肚子的問號呢,姐你倒是說話啊,你半夜出門這會兒才回來,你到底是幹啥去了啊你?

    姐妹倆互相大眼瞪小眼,就在林子佼暗自組織語言,考慮著要怎麽開口,才能不顯山不露水地問出姐姐昨夜究竟去了哪兒時,林子舒打個嗬欠,一頭栽倒在炕頭上:“困死我了,我先睡了啊。”

    “……”

    林子佼簡直目瞪狗呆。

    怎麽這就睡了,也不跟我說說你昨黑夜幹啥去了?

    幾分鍾後,屋子裏便響起了細細的鼻息聲。

    林子佼看看林子舒,再看看外麵還衝著這邊使勁搖尾巴,毛茸茸的黑臉上滿是意猶未盡的狗子,踢掉鞋也上了炕——不管了,你們愛咋咋吧,我也睡!

    姐妹倆一人扯著被子的一頭,躺倒在炕上呼呼大睡,直到黑子瘋狂的叫聲把她們驚醒。

    林子佼睡得本就不是很踏實,聽到狗叫聲一個激淩爬起來,趿拉著鞋子到窗前去看。

    大門被拍得啪啪直響,門上留著一個小四方孔,上麵蓋著一片活動的鐵片,此時被掀了起來,露出兩隻眼睛一個鼻子,外麵的人顯然看到了窗口的林子佼,男聲大聲地喊著:“子矜,看住點兒狗!”

    林子佼看看外麵的瘋狂撲跳,卻被鐵鏈子拴著始終夠不著門的黑子,再回頭看看姐姐。

    她雖然有心去“看住狗”,可她對黑子的脾性並不太了解,都說狗最聰明最有靈性,萬一這家夥認出她不是原裝的林子矜,順便咬她一口呢?

    這個時代還不知道狂犬疫苗好不好找呢?

    外麵的人還在使勁拍門,同時從四方的門洞裏伸進一隻手,撥開了門拴,將院門打開一條縫兒,這個行動顯然刺激了黑子,大黑狗又跳又叫,露出鮮紅的舌頭和白森森的牙齒。

    林子舒終於被吵醒了,她揉揉眼睛坐起來,林子佼很高興,誰來“看住狗”的難題終於解決了。

    “姐,外麵好像來人了。”

    “我出去看看,外麵冷,你病剛好不要出去。”林子舒穿上棉襖往外走,邊走邊叮囑林子佼。

    “其實沒事,這狗拴著,鐵鏈子可結實。”林子舒將黑子堵在狗窩裏,一邊說話一邊招手,示意來人進來。

    來人是個二十上下的年輕人,穿著臃腫的藍黑色大棉襖,黑色褲子,腳上一雙手工家做的大頭條絨棉鞋,手裏拎著個細麻繩捆紮的報紙包,邊側頭看著黑子邊快步半走半跑地往屋裏跑。

    看著人進了屋,林子舒離開狗窩,黑子立即嗖的一聲竄起來,不服氣地大聲叫著,鐵鏈子被繃得筆直。

    林子佼看看這狗的厲害勁兒,直擔心鐵鏈子會繃斷,來人已經進了屋,將紙包往躺櫃上一放,笑嗬嗬地道:“今天不是星期日啊,子矜咋沒上學去?”

    不待林子佼說話,進屋來的林子舒接上了話:“子矜病了,給她請幾天假,強子哥你咋回來了,我哥呢?”

    李誌強指指躺櫃上的報紙包:“你哥沒回來,喏,這是他給你們帶的吃的。”

    林子舒沒有去看吃的,而是先給李誌強倒了杯熱水,李誌強捧著水杯在炕邊上坐下,打量林子佼道:“子矜長高了,看著也瘦了不少,害啥病了,看樣子已經好了吧?”

    他自說自話,林子佼不知怎麽回答,點點頭跟著叫了聲強子哥。

    李誌強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個子中等,濃眉大眼,皮膚粗糲,稍稍有點齙牙,看樣子很是熱情實在。

    林子佼所熟悉的隻是哥哥姐姐和大爹大嬸,對於他們的朋友根本沒有任何印象,而且她的腦海中也隻有自己的記憶,並沒有林子矜的記憶。

    所以,還是少說話,多觀察才是正確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