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傍花隨柳,雲淡風輕! 第十二章 我不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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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看《功夫》電影,有一句話讓唐寧印象深刻。

    “這位少俠,我看你骨骼清奇,拯救世界的重任就交給你了。”

    所謂骨骼清奇,唐寧一直沒搞清楚是怎麽回事。但現在的劉令,很顯然覺得吳勝是個骨骼清奇的少俠。

    一陣亂摸之後,就把吳勝放在地上。吳勝一下子就衝過來抱著劉令的大腿,張嘴想咬,卻被劉令按住了腦袋。

    “這孩子我帶走可不可以?”劉令期待的看著唐寧。

    唐寧將吳勝喊過來,讓他站在自己身邊,然後笑道:“這不好吧,這孩子我今天中午剛花了十兩銀子買回來的。”

    劉令皺眉道:“跟在你身邊隻是暴殄天物,我帶他走,他日後的前程不可限量。”

    唐寧聳聳肩道:“其實也不是不行,你問他自己咯。”

    “我不去!我要跟伺候家主!”

    於是唐寧就笑著對劉令說道:“你也聽見了,不是我阻攔,是他自己不願意跟著你。”

    劉令煩躁的揮了揮手道:“不說這個,這次來,有事情找你。”

    唐寧這才點了點頭,對仍未搞清楚什麽狀況的劉依兒低聲說了句話,劉依兒就拉著一臉視死如歸的小吳勝一起去了後院。

    唐寧和劉令一齊入座,劉令坐下之後第一句話便是:“我要走了,在潤州呆的時間太長,該回京複命了。”

    劉令這個人在唐寧心中的地位很複雜,若說唐寧不喜歡劉令,那是假的。如果在南山寨的時候沒有劉令這麽個人伴著唐寧,恓惶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種折磨。

    但是劉令是皇帝的密探,這個人自身便帶著極其強烈的政治傾向。他對唐寧好,不是因為唐寧多麽有才華,也不是因為唐寧骨骼清奇,而是因為,他希望唐寧能夠跟自己一樣,為皇帝賣命。

    然而唐寧自從知道自己身處宋朝之後,就根本沒想過去給皇帝賣命。北宋末年六大奸臣的名頭太響,趙煦雖然是個極其強大的皇帝,但隱藏在他個人光環之下的,是無休無止的黨爭。

    自歐陽修扒灰一案之後,大宋朝臣之間的攻訐就變得毫無底線可言。烏台詩案,更是讓人人自危,生怕自己不小心說出來的一句話,被牽強附會,變成大不敬的證據。

    唐寧覺得自己小白兔一樣的人,跳上去連兩集都活不過。

    所以唐寧對劉令雖然感激,也把劉令當成自己的好朋友,但是卻總是在跟劉令對著幹。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讓劉令對自己失望的方式。

    於是唐寧拱拱手笑道:“恭喜劉公事了。”

    劉令歎了口氣道:“如果沒有你,卻不知這一趟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唐寧,你真的不想當官嗎?我朝如今雖然實行科舉製,但是我武德司也有發掘人才的職責。

    你若想要入朝為官,待我回京便稟明官家,官家不會虧待與你的。”

    “還是算了,都是些吃人不吐骨頭的老狐狸。我就一條命,還想好好活下去,將我師父的學問開枝散葉呢。拿什麽跟他們鬥啊?你還是饒了我吧。”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強求了。”劉令點點頭,似乎一點都沒把這事放在心上。

    這讓唐寧有些意外,前一陣子,劉令還在對自己極盡蠱惑之言。怎麽今天就變了?

    “那個孩子,能不能交給我?”劉令話題一轉,又回到了吳勝的身上。

    唐寧苦笑一聲道:“你知道我為什麽要花十五兩銀子買一個孱弱的少年和一具老婦人的屍骸麽?”

    劉令點點頭,又搖了搖頭。

    唐寧的手掌攤在膝蓋上,握成拳頭,又再次攤開。他瞅著自己的手掌,低聲道:“在南山寨生活了一年多,我覺得我心中的戾氣越來越重。

    在牙行見到那些因為南山盜而流離失所的婦孺時,我恨不能將韓雄、王慶複活,然後再親手殺他們一次。此前半月午夜夢回,夢裏都是我舉著刀子屠殺的場景。

    你不知道這對我而言是一種怎樣的折磨。

    我師父教我與人為善,予己為善。還教我贈人玫瑰,手留餘香。卻唯獨沒有教過我殘忍,也沒有教過我殺人。

    所以我需要把這份戾氣化解掉,做好事無疑是一個最好的選擇。你知道不,我今天買下吳勝和他奶奶的屍骸,讓他去把奶奶安葬之後,我的心情好極了,就好似這些天悶在胸口的鬱氣一下子就排出去了。”

    劉令默然,就連他自己在南山寨生活了兩年之後,都有一種想要肆意妄為的衝動,更不要提唐寧這種小孩子了。

    人生來就是渴望自由的,自由的生存,自由的吃喝,自由的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有的人自由的做著令人拍手稱讚的好事,與之相對的,就有人自由的做著令人深惡痛絕的壞事。

    這樣不行啊,不能任由那些壞人為非作歹啊。

    於是一套不成文的潛規則出現了,它告訴人們,什麽是應該做的,什麽是不應該做的。

    然而還是有一些人無視規則,繼續為非作歹。這個時候就需要法律來約束人們,給好人褒獎,給壞人懲罰。

    而強盜窩,恰恰聚集著這個世界上最不把法律當回事的一群人。他們信奉著病態的自由,將破壞規則當成最快樂的事情。

    一個匯聚了人世間所有罪惡的地方,滋生出來的細菌,就容易將生活在這個地方的人們汙染。

    唐寧來自於千年以後的時代,在那個時代,人們用了很多的辦法,想要留住‘仁義禮儀信,溫良恭儉讓’,但這十個字還是愈行愈遠。

    道德觀,是非觀,完全靠著一個人的自身修養,而不是來自於社會要求。

    在強盜窩裏麵生活了一年多,目睹太多人間慘狀的唐寧,三觀雖然沒有被毀滅殆盡,但也差不多了。

    現在,就是唐寧極為困難,最為迷茫的時候。

    在這個清秀和善的外表下,隻有他自己才知道,裏麵藏著一個怎樣的惡魔。

    所以他讓自己忙碌起來,不論是弄豆油,還是弄白酒,亦或是等著看沈括的笑話,都是讓自己不去想起那個惡魔的方式。

    讀書已經靜不下心了,半夜夢到自己殺了人,起床時竟然一點心理負擔都沒有,甚至連愧疚的感覺都沒有,這幾乎已經讓唐寧崩潰了。

    劉令望著哀傷的唐寧歎了口氣道:“我會想辦法的,不過吳勝我還是要帶走,那小子是個練武的好材料,而且現在歲數還小,骨頭也沒定型,正是打磨的好時候。”

    “帶走吧帶走吧,他能成材,也不枉我花了這十五兩銀了。他的身契我回家的時候就扔到灶眼裏了,好好待他吧。”唐寧站起身低聲道,然後就背著手去了後院。

    “對了,你讓我找的人我還沒有找到,不過有人在負責,有消息他會聯係你的,你不要著急。”

    唐寧的腳步頓了頓,最後終究是沒停下。

    不知是不是錯覺,劉令竟然在這個並不高大的背影中看到了一絲落寞的味道。

    “你這個院子的布局不好啊,這棵樹可是個困字啊。”劉令突然叫道。

    “我不信命!”唐寧大聲的回道。

    ………………

    吳勝是被劉令夾在腋窩下麵帶走的,哭喊的慘烈至極,就連夢溪園裏的人都好奇的往外張望。

    可便宜了那些仆役,個頭矮的丫鬟想要往外看,就隻能騎在這些仆役的頭頂。

    劉令離開之前瞅了眼那個坐在自家台階上的老頭,衝著他笑了笑。老頭也咧開沒牙的嘴巴樂了,隨後就眼瞅著劉令騎上了馬,一路絕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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