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十四歲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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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很不一樣,九十年代也已經過去,現在,二十一世紀都已經開始了……

    我十八歲那年上了大學。

    我進了一所師範學院,這不是我最想讀的學校。因此跟很多和我一樣有些想法的人一樣,我並不認為自己就是上了什麽大學。

    上了大學以後,我的感覺仍然不好,有若幹次,我躺在學院的雙人床上還在做那一次進考場參加高考而那個要命的地理課還有很多荒疏的夢。夢很幽暗,但特別殘酷,夢中我又落榜了。這是一件非常要人命的事,因為我已經落榜兩次了。落榜是讓人膽寒的事。天下最能讓人絕望甚至自殺的事就是落榜。

    我讀大學的那個城市叫廣陵。

    這個時候,我正經曆著我的初戀。

    我是這個時候才知道的,一次真正的戀愛也差不多和高考一樣,能讓人絕望甚至讓人自殺。

    不過,我知道了一點,有這種想法的人,心裏總有一個結,差不多是一個死結了。可是,人要沒有這個死結,一個人也差不多就是一個死人了,是一具僵屍,行屍走肉,是一個沒有心的人。

    我的意思你明白,隻有一個真正的人,才會經曆一次真正的初戀,而一次真正的初戀如果能影響你,你差不多就能算是一個真正的人。

    好了,不繞了。我說下去。

    其實,這場初戀可以追溯到更多年前——確切地說,應該是在我十四歲那年,那時候,我是水廓中學高中一年級的學生,一個土氣十足的鄉下少年。

    想到這裏,我打了個寒噤,這怎麽可能?十四歲就有了初戀?

    然而,我不能欺騙自己,是的,我十四歲那年開始了初戀。

    我之所以還清清楚楚地記得是在我十四那年發生了初戀,是因為我的記憶力太好的緣故。記憶力太好是一件要人命的事情,不但可以要人的命,還有可能要自己的命。這是記憶力好的危害性,也就是說,記性好,絕不僅僅是一個好的品質,因為記性這東西是有可怕的殺傷力的。一般而言,記性好的人往往總是讓自己的生命還在過去的那段時空裏呆著,出不來,想要走出來,可記性拉住了你,但是你的身子卻早就走到了現在,這就叫身不由己。你是毫無辦法的。人就是這樣,常常會拿自己毫無辦法,拿自己的身體,拿自己的記性,都有可能沒有辦法。記性好的人就這樣在過去與現在之間來來往往,莫衷一是,搖擺不定。一點兒主見都沒有了。別以為有個好記性是個好事。不是這樣的。

    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能記住二十八年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初戀。楊美霖也不會。這可能不是記性的事,這是時間的問題。

    楊美霖為什麽不像我那樣能記著過去呢?我感傷地想,時間真快,都四十多年過去了,(不,其實用不了四十年)楊美霖早就忘了我和她第一次是怎樣相見的了。

    我真的有點感傷。第一次是多麽重要。但第一次卻往往被人忽略。誰會去關注一個小男孩的一個幼稚的單戀?楊美霖也不會。

    第一次的時間當然還要再往前推移,那就應該到十二歲那一年,離現在整整四十年了。

    那一年我從小學升到初中。夏天裏,我們蒲塘學校的政治思想文藝宣傳隊到公社進行文藝匯報表演,楊美霖她們藕池大隊的文娛宣傳隊也去了。楊美霖是裏麵的演員。楊美霖在舞台上和幾個女學生裝扮成六個大嫂在認真地學偉大人物的著作。六大嫂頭上紮著方巾,身上穿著綠綢衣、紅褲子,腳上蹬著繡花方鞋,腰裏還紮著一條牙了邊的黑圍裙,圍裙下角繡了一朵紅花。本來是在不愛紅裝愛武裝的年代,可是,她們為了學毛選,堂而皇之地打扮得妖嬈不已嫵媚叢生,而且嘴裏唱著:偉大的著作閃金光,哎,閃呀麽閃金光……

    我沒有看見偉人的著作閃金光,那時候,我看見了楊美霖通身閃著金光,她把我的眼睛灼傷了,我的眼睛疼痛不已。從那以後,楊美霖便開始在我心裏永遠閃金光閃呀麽閃金光,雖然那時候我還不知道她就叫楊美霖。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楊美霖。當然,那一次有很多人第一次見到了楊美霖。我不知道這對其他人是不是很重要。但對我很重要。真的,很重要,而且沒有人能夠知道重要到什麽程度。

    第一次見到楊美霖的時候,我有如遭到電擊,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痙攣起來,這樣的狀況持續了好幾分鍾。後來我在二胡獨奏的時候,我的手還在顫抖。這一來,那一曲《賽馬》便沒有能演奏好。在跳弓演奏和撥弦彈奏的兩個片段,我演砸了。我們的領隊也就是我的父親在下麵急得抓耳撓腮,可就是一點辦法也沒有。本來,我們蒲塘大隊今年不但要在樣板戲上再出風頭,而且,以一個十二歲的小男孩演奏二胡獨奏曲《賽馬》拿下弦樂比賽的冠軍的。上一年,公社所在地的水廓鎮出了一個二胡神童,自拉自唱了兩首歌曲《南泥灣》和《咱們的領袖》,引起全公社的轟動。我們蒲塘大隊當然不服了,於是讓大隊二胡拉得最好的剃頭匠老連理突擊教我學二胡。我的二胡天分其實挺好的,我一拿到二胡的時候,就覺得這種樂器特別適合我,一個上午,我就把《東方紅》學會了。老連理高興得不得了,我爸爸也高興得把我摟在懷裏慣了又慣。可現在,我爸爸有點傻眼了,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小兒子就在這個最要命的時候愛上了一個女孩子。一點辦法也沒有。我的父親怎麽可以想象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子會產生什麽愛情呢?一個男人是不曉得一個男孩子在什麽時候情竇初開的。知子莫若父,這個道理在這裏一點兒也無法成立。所以,這一年,我們蒲塘大隊想要出個二胡神童的幻想破滅了。在二胡神童與愛情之間,愛情來得沒有任何理由,瘋狂而執著。

    其實我也不知道這就是愛情。我知道這是愛情的時候是在很多年以後。甚至在我到了青年時代懂得了這就是愛情時我也沒有敢斷定這就是愛情。直到我感到這確實就是愛情而且正因為這愛情已經影響了我的一生的情感方式的三十五歲我才終於明白愛情與年齡有關,但愛情並不因為我十二歲就不產生。誰也沒有說過十二歲的男孩子不會產生愛情,就像誰也沒有說過十二歲的女孩不可能產生愛情一樣。雖然大人們都說愛情的花不在十二歲開放,但究竟應該在什麽時候開放誰也沒有說過。

    想起來是非常危險的事,台上唱著的是偉人的思想,可也是在這樣的舞台上,我的心裏卻滿是一個女孩子的樣子。我聽說了,大人有很多都是因為搞腐化也就是亂搞男女關係被揪出來狠鬥的,我不是大人,我相信不會有人來揪我出來批鬥。我一點兒也不感覺到危險,但我覺得這樣的心思不能說出來。

    我和我的好友薑二狗曾經就楊美霖是不是很漂亮作了很長時間的爭執。薑二狗那混蛋與我是同學,從小學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學。薑二狗到了高中已經不叫薑二狗而叫薑國林了。可是我仍然喜歡叫他薑二狗,二狗,多好聽的名字。一聽就知道他家裏還有一條大狗,那就是他大哥薑大狗。薑二狗一直認為楊美霖其實並不漂亮。那算什麽漂亮?嘴巴太鼓,呆得很。真搞不懂你方桂生為什麽要喜歡她的,這個世界上有那麽多的好女孩子,你方桂生的眼光有問題。薑二狗下結論般地說。

    我沒辦法跟薑二狗說什麽,我知道再說下去也還是白搭,他既然下了結論我還能再說什麽呢?他無法理解我眼中的楊美霖是怎麽個美法,單是那兩根又粗又長的辮子就能勾起我心中最美好的少年夢想。還有她的名字,楊美霖,聽聽,這名字多好!一般的女孩子會有這樣的名字嗎?

    我就這樣陷入了對楊美霖的單戀中,薑二狗說,你那樣那就叫想。我們對“想”的理解很不好,因為想是心裏的事。心裏的事就見不得人了,見不得人就不好了,所以“想”是一種下流的東西。每當薑二狗看到我發呆時,他就開始笑話我:怎麽,方桂生,你又在想她了?薑二狗的笑裏有一種很壞的東西,這是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的。而且,他把那個“想”字故意拖得很長,說得很重。真要命,薑二狗這家夥壞得很,他看出我的心裏有楊美霖了,藏都藏不住的。我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薑二狗那一次也和我一起去了公社參加匯演,在我看見楊美霖出場時,在我有如電擊的時候,我失聲地叫了出來。當時,薑二狗就在我的身邊,他捅了捅我,方桂生,你看中了這六個女的當中的哪一個了吧!你想人家做你的老婆吧?薑二狗很殘酷地講出了我內心最想要達到的那種欲望。這個狗它娘養的。我不知道他的感覺怎麽就那麽好能一下子相中人的心事。我推了他一下,說,去你的。薑二狗沒有再說什麽,壞笑了一下,走到一邊去了。

    薑二狗這個混蛋還好,他沒有把我“想”那個丫頭的話對人說,否則我就慘了,人家會說,方桂生,你好不知羞恥,才這麽大的一個人就想這種事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