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浪子回頭金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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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去揣測靜默如謎的夜晚,我連九月的秋風都不在意,舜耕山是一個巨大的背影,任往事在我手中滾動,我知道它會減速,會靜止,會從我的手中滑落,會像這個星球上每天發生的千百億事情一樣被抹去,被遺忘。我也不去猜測誰會留在我的心底,我連湖麵上的蕩起的漣漪都不在意,垂柳是一個愛情的虛影,任記憶在我心中翻滾,我知道它會減速,會靜止,會從我的心中遺忘,會像整個人類一代出生一代死去千百億人之間被繼承、被改變。我不願再去想你,我老的連寫出的詩句都帶著寂寞和歎息。——張緘《我不願再去想你》。

    胡東是唱著小曲拎著零食回來的。

    張緘這時已經把一頁內容的信紙看了八十多遍,連標點符號的位置都記得清清楚楚,甚至像狗一樣連信紙的都嗅了幾遍,猥瑣的樣子自己想想都惡心。

    “寫的什麽,拿我看看?”胡東把零食放下,手伸的比天橋上要飯的都專業。

    “你看什麽,寫給我的,想看讓王倩給你寫。”

    “收一封信把你狂成哪吒了,都飄的腳不沾地了,給看我還不稀罕看呢”說完坐床上哢嚓哢嚓吃他的魚皮花生去了。

    張緘瞄了一眼胡東,趁他不注意把信從一本書轉移到另一本書裏夾著了,胡東曾經偷看過張緘的日記,他是有前科的人,這信可比日記重要多了。

    天知道一個少年在吃零食的時候會思考什麽,況且胡東還露出了迷之微笑。

    二十多年後,張緘還能清晰的記得,燕子在第一封回信中一句話:浪子回頭金不換。

    曾經的張緘確實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孩子,陷在迷茫的青春不可自拔,他也曾想反抗但不知道如何反抗,蹉跎了幾年的光陰。

    人最幸福的事情應該是在相應的年齡做相應的事情。

    一步晚可能步步晚,最終成為終生的遺憾。

    在高家村複讀的這幾個月,張緘過的很苦,每天超負荷的學習看書,雖然疲憊不堪,還好成績也提高了很多。

    如果能一直進步下去,考上鳳城一中也是極有可能的事情。

    晚上張緘躺在床上的時候,還沒有完全從興奮中走出來,他雙眼炯炯的看著天花板,似乎想從天花板上不規則的石灰痕跡中找出信中暗含的隱喻,找出高家村通向張家村一條隱藏在時光機器裏的隧道,讓崩裂的相思可以在隧道裏肆無忌憚的衝撞。

    他那時候的興奮是屬於青春期獨有的,有著連綿不絕的動力,張緘現在回憶起來還能感到隔著電腦屏幕撲麵而來的力量。

    鋪床涼滿梧桐月,月在梧桐缺處明。

    在不斷跳躍記憶和紛雜的場景中,張緘迷迷糊糊進入了夢想。

    …………

    第二天下午,深秋的陽光正好,空氣中彌漫著莊稼收割後裸露的泥土的芬芳。

    這時候關於張緘的流言在整個初三一班已經蔓延開來。

    從教室第一排的張緘搞對象了的版本到最後一排張緘把他對象肚子搞大了,各個不同的版本在分裂和整合。

    “你談對象了?”高小丫從後排用筆輕輕的戳了一下張緘的後背,而散播流言的始作俑者胡東早就不見了蹤影。

    “別聽胡東瞎說。”

    “是叫燕子對嗎,在張家村中學讀書。”

    “對,隻是我一個老同學。”

    “不是你女朋友?聽講你收到她的信後,高興的大喊大叫的。”

    “他是不是還說我得狂犬病了。”

    “哈哈,反正他在你不在教室的時候,做在座子上大聲的講你收到信後種種表現,最誇張是你高興的還和化學實驗室的骷髏握了手。”

    “這個胡東,人品有問題,偷窺女生宿舍都不帶打草稿的,你講他的話可能信,他就是想看我的信我沒有給他看。”

    “對對,他最會胡說八道了。”高小丫說完有如釋重負的感覺。

    “小丫,你還太年輕,我從來不信胡東講的話,考試的時候他選什麽,就等於幫我排除一個,本來四選一的就變三選一了。小丫,請你睜開你那不大的眼睛好好看看,就憑張緘的這個長相絕對就是流言,他長得像是能找到女朋友的人嗎。”劉一鳳頭都沒有抬說到。

    “劉一鳳,你幾個意思,我不就偷吃你半袋瓜子嗎,你這樣詆毀我,前幾天我不還誇你長得好看呢,你不用瞪眼也能看出來,我這長相一刹那就能刷新和拔高你對帥的定義了”

    “哈哈哈,張緘就是帥,帥呆了。”高小丫忍不住笑了起來。

    “他是蟋蟀的蟀吧,我說小丫,你不會看上他了吧?”

    “死一邊去。”高小丫紅著臉拿起一個本子就向劉一風打去。

    …………

    周日的傍晚,張緘和曹小山坐在輪窯廠的大壩上,要不就是坐在操場的草地上,也極有可能是曹小山家門口的桂花樹下。

    那時候他們確實沒有多少地方去,也不需要去多少地方,大家見麵了就非常的高興,是真正發至內心的高興。

    “燕子給我回信了。”張緘盡量壓抑著興奮的語氣,就像隨口一說。

    “你給她寫信她回信了?”曹小山一臉不相信,張緘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反差越大越好,很好的滿足了他的虛榮心。

    “我也就是聽你建議試了一下。”張緘把燕子給他寫的信一字不差的複述給了曹小山聽。

    “什麽世道呀,燕子在我心裏的形象全毀了,你自己說說看,你除了人實在,全身上下唯一的閃光點就是扣子。”

    “可能是因為我比較有氣質吧。”張緘並沒有因為曹小山的挖苦有一丁點的生氣,他情願曹小山把他說成癩蛤蟆,一個吃上了天鵝肉的癩蛤蟆。

    “幾個月不見,你都學會吹牛了,吹氣牛來都穩準狠。”

    “哈哈,你也羨慕我。”

    “切,我都有女朋友了,我羨慕你,你這才哪跟哪呢。”

    “先不說你的事情,我下一步該怎麽辦,你現在是半個城裏人了,肯定比我點子多。”張緘還是比較感激曹小山的,畢竟聽從了他的建議有了回報,他還是小小的拍了一下馬屁。

    “恩,看在你誠懇的態度上,我就再指點你一下,你下次給她回信的時候問她要一張照片,她要是給你,說明她可能對你真有意思了。”

    “給相片了還隻是可能?”

    “還有可能就是她太善良了,不給你她不忍心。”

    “那麽複雜,在這方麵你確實厲害。要是她不給呢?”

    “不給,你就該幹啥幹啥,好好的呆在高家村上學,。”

    “恩。到時才說吧”

    夕陽西下,張緘和曹小山並排的坐在一起,身後是長長的影子。

    相聚後是分別,第二天一大早,曹小山向東坐車去了鳳城,張緘騎著自行車去了高家村。

    一路上,張緘默念著浪子回頭金不換,一邊把自行車蹬得飛快。

    …………

    張緘寫這本書快一個月了,更的很慢,每一章都會花去他三到四個小時,從晚上九點到第二天的淩晨。

    寫作的時候,他聽著收音機,喝著濃濃的茶,用電腦艱難的敲打著文字,把它們組成句子,盡可能表達自己最真實的想法。

    他希望寫下的文字像先輩播下的種子一樣,留些一行行綠色,留下對生活的熱愛,留下對過往的不舍。

    到了中年,他常常午夜夢回,回到那個白衣飄飄的年代,那個年代有很多美好的回憶,單純的故事和善良的人們。

    張緘想把它們寫下來,給他自己看也給別人看,也給自己一個交代,在書裏有他永不再來的青春,不忍遺忘的愛情,這也是他堅持寫下去最根本的動力。在這本書內如果有某個章節或者某一句話能得到讀者你們的肯定,請讓張緘看到你的認可,讓他更勇敢的寫下去。

    他羨慕那些一天能寫上萬字的寫手,在這方麵他除了勤懇和堅持之外基本一無是處,他描述不好故事,無法掌控章節之間的銜接,無法把握讀者的需求,在每次寫作的幾個小時裏,這些問題一擁而上,對他進行折磨和嘲笑。

    但他堅信的是會把這部不像小說的小說寫完,去感謝那些給予他信任、鼓勵和安慰的人。(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