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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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夏第一次見到溫展是在迎新晚會上,主持晚會的他西裝革履,舉止得體談吐大方,聲音溫潤飽滿又夾著淡淡的磁性,恰到好處的拖遝把他的話語連貫在一起,悅耳動聽。

    那個時候左夏還隻和蕭卿很熟,蕭卿指著遙遠舞台上的溫展,眼神有些火熱“那就是溫展,非常優秀的那個學長。”

    左夏眯著眼睛大致瞅了瞅,看不清臉龐,看身形倒是蠻不錯的,也沒放心上,隨口附和了蕭卿幾聲就置之腦後了。

    隔了兩個星期去食堂吃早飯,一大群人端了碗米線又看到土豆還不錯,紛紛又加了份土豆,可她們隻帶了一張卡,卡裏的錢卻不夠了,食堂阿姨不想吃虧她們又不願意放棄即將到口的美食,便僵持著。

    有時候就是這樣,本來不是非得要吃的,可有原因吃不到的時候反倒會異常的想吃。

    在食堂巡視了一遍沒找到熟人,正為難的時候有溫潤的嗓音淡淡的說“阿姨,刷我的!”

    他出聲時她才意識到旁邊還站著一個人,他們集體感激的看著他,他穿著淡藍色的牛仔褲和簡單圖案的白T恤,高高瘦瘦的,長得很好看。

    她們掏心掏肺的不斷說謝謝,他淡笑著輕語“不客氣!”。

    那個笑,禮貌而疏遠,她不是很喜歡。

    她們目送他端著自己的早飯緩步離開,蕭卿抓著她的手不敢置信“溫展居然請我吃土豆了……”。

    左夏有些意外“你認識他?”。

    蕭卿驚愕“你不認識他麽?他是溫展啊!”。

    不喜歡那些光芒四射的人,自己閃耀一點就非得全世界都認識崇拜自己。是溫展又怎麽樣,又沒有說過話怎麽能說認識,她端著碗頭一甩“不認識!”。

    嚴格意義上講,這才是他們的初見,從這時候開始,她才把這個人,同溫展這個名字聯係在一起。

    原本以為不會有什麽交集的,不曾想,才過了兩天又和他碰到了一起。

    源中人很多,地方卻不大,雖是老牌高中人人趨之若鶩,但因為周圍有居民沒法擴張校區,導致她們在還不知道什麽叫過日子的時候,就體驗了一把寸土寸金的生活。

    吃飯難,打水更難,為了打水大家絞盡腦汁,經常還沒下課就派一個代表借口肚子疼,或者其他五花八門的理由先去打水。

    這次是羅箐雯去打,左夏再三跟她強調自己的壺是草綠色的,在食堂門口的大柱子旁,還讓羅箐雯給她複述了一遍,感覺沒問題了才放她走。

    等她下課歡歡喜喜的找到羅箐雯時,羅箐雯剛打了水出來,興高采烈的遞給她一個天藍色的壺說是不是這個?

    左夏心碎的說不是她也急了,說她就是柱子那裏拿的,並建議左夏自己去找自己的壺,把水倒掉再把這個壺放回去,說完就急匆匆的走了。

    左夏一想覺得可行,也急匆匆的去拿自己的。還沒到食堂門口就聽到一個氣喘籲籲的聲音在叫“同學,同學,你壺提錯了!”

    左夏很有自知之明的停下來回頭,溫展跑過來停在她麵前還小喘著,看樣子是上完體育課剛跑過來的。

    她怕他誤會了趕緊解釋“不好意思,我同學把壺提錯了我正要還回去。”

    他爽朗的笑著擺擺手說沒事。

    左夏想把壺和水一起還他,他卻提出了和羅箐雯一樣的建議,還熱心的要去幫她拿壺,她尷尬的不能自已,縮寫頭紅著臉一一照做。

    倒完水再看,打水房黑壓壓的一片,看樣子溫展今天是打不到水了。她心裏挺過意不去“現在人太多了。”

    “嗯,我晚上再來。”他笑了笑“拜拜!”

    左夏站在看他淹沒在人海裏,對他的印象有了改觀,是好感!

    後來再見,是那次大雨。

    那天下午五點,她回宿舍給羅箐雯拿了件衣服才去食堂,出了食堂時卻發現外麵下起了瓢潑大雨,大大的水滴在食堂門口連成了一個晶瑩的雨幕,牆壁上路上到處都是肆虐的水流。

    她站在門口避了好一會也不見雨勢有絲毫的減緩。

    實在不想等了,反正食堂到教室也不是很遠,跑快一點的話也不會濕透了吧,她這樣想!

    一說服了自己就不再耽擱,抬頭擋著額頭一頭紮進雨中,腳尖落地時踏開一朵朵剔透的水花,抬腳又帶起一長串透亮的水珠子,玲瓏剔透的。像是一長串動人的音符,發著別人聽不到的聲音。天邊不斷閃爍著耀眼的閃電,耳邊是一個個悶雷炸開的巨響,轟鳴聲中感覺整個大地都在顫動。

    才跑過食堂門口長長的樓梯衣服就開始貼著肌膚了,那種感覺相當不舒服。跑到教室肯定要濕透了,現在回頭也幹不了,腸子都悔青了卻不得不堅持下去。

    可是,頭頂驀然多了一把藍色格子傘。

    像是古裝劇裏演繹的那樣,突然伸展開的傘擋住了傾盆的大雨,隔絕了外界的聒噪,給人一片安心的天地。

    她欣喜極了,以為是哪個熟人,一抬頭卻撞進一片溫潤的眼波裏。

    溫展撐著大大的格子傘,沒有任何言語,微笑著朝她微微點頭。

    就是那樣的眼神和那個明暖的笑容,讓她幾欲落淚。除了父母和哥哥,她就沒有在別人身上感受過這樣的安心。

    就那一瞬間他在心裏的感覺就不一樣了。

    這不是一見鍾情卻又像極了一見鍾情。從此她便開始踏上了喜歡他的漫漫長征路。

    其實剛入學的時候她就聽說過,他品學兼優,寫得一手好字彈得一把好吉他,人還長得不錯,身係源中大半女生的芳心,她每次聽聽就罷了,連多餘的讚美都不曾有過。

    那天她在雨裏微微失神,忘記了漫天的雨也忘記了咆哮的雷,整個世界都寂靜得隻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

    後來又發生了什麽呢?期中考試考語文的時候,她幸運的和他做了同桌,她開心不已,想要迅速的做完卷子,留下一個供人瞻仰的背影然後瀟灑的離去,在溫展的高中時代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印象。

    而實際呢?她是從第二張卷子開始做的,等她把作文寫了大半,心中吐嘈卷子超綱的時候,溫展說“同學,你的卷子拿錯了!”

    她抖著手,用一個半小時把自己的卷子寫完,成就了高中生涯語文唯一的一個不及格,成功拖了全班語文平均分的後腳並被語文老師提出來指責。

    溫展有沒有不可磨滅的印象她不知道,她隻知道那是她的恥辱。(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