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衝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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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什麽,要質疑我們警方的辦案?”

    一聲,忽從我左後方傳出,緊接著,一隻寬厚大手搭在了我右肩上。我一臉嫌棄的往左一瞥,果不其然,那聲音的主人就是那個寸頭警察。

    錢育森是個慫包,見警察來了,脖子縮的跟個待宰的雞似得,緊皺眉頭哭喪臉,卻又強逼著自己弄出個笑來。我看如此,現在也指不上他,沒給張好臉,對著那寸頭警察就說道:“幹嘛,湊那麽近,是打算要“猥褻”我,還是要“傷害”我呀?”

    他聽我這麽道,臉上表情立馬起了變化,好似就寫著“不高興”三個字,對我輕聲道:“你膽子不小啊,行騙還敢行到我的案子來。”

    我一聽,樂了,想說這是趕哪門子的巧了?天底這麽大,雖說都是當差的,但一個陰差,一個陽差,行不對業不同的,哪成想會碰一塊啊;而且這茫茫人海,數十億人口,多的不敢說,這世上的警察至少得有千把萬個吧,怎麽就這麽湊巧的唯獨碰到了這冤家,查的還是同一個案子?

    所以這話我不信,哪能這麽巧啊?心說這孫子鐵是聽到了咱倆的談話,故意過來詐唬我們。原是說按理我不搭理他,或者抽他倆耳刮子,是直接些的做法,但我畢竟不是那種魯莽壞事的粗人;思來想去,我要不就乘這機會,接他話茬,讓過節緩和緩和?

    俗話說的好哇:伸手不打笑臉人,我和他又沒到什麽仇深似海的地步,不就是過往鬧了些小矛盾,搞了一些小摩擦嘛,這根本不算事。立馬賠了個笑臉,略帶驚訝道:“喲謔,敢情這案子是跟你一塊呢?”

    他瞧我臉色由陰轉晴,沒有想到,本能先是脖子往後一縮,緊鎖著眉,眼睛就直勾勾的盯著我。這眼神,別說看得我多寒心;像是家裏有個叛逆兒子,某一天突然給您端茶遞水哈腰捶背,用腳想都能猜出這兒子準是有事。

    又言道:“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他就這麽盯了好一小會,才反應過來,立馬撒開搭在我肩上的手,往旁撤了幾步遠,一遍捂著臉,急怯道:“你要幹嘛?”

    我笑了笑,主動湊了過去,似笑非笑:“上次不過誤會,這次我自然不會再對你做什麽。”說完,拍了拍他的肩。

    聽罷,他又是退了幾步,按著被我拍過的肩,生怕向上回那樣不受控製。等過了好一會,才確認根本沒事發生;此時他也不知該說什麽,隻得怒瞪著我,有些氣鼓氣漲的,像是覺得被我耍了。

    我心說不好,便又要湊過去,不過這回他可有了防備,我這才剛邁開腿,他後腳就已經撤了。隻聽道:“我可警告你了,不要再靠近了!”

    我一聽,尋思這沒了意思。原是想我帶著一片赤誠,跟他把過往的那些“小顛簸”給捋平咯;他可倒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我不就走進了些,還讓他給警告了。臉色立馬拉了下來,變得不悅,悶道:“怎麽,我個老百姓連走路的權利都沒有?”

    他聽我這麽道,一時不知道該怎麽回我,憋了半天的屁,最後才嘮了句:“這是公家的地!”

    “公家,公家怎麽了!”我吆喝著,踱步來回走了遭,左瞧又望的,道:“讓我看看,這裏是寫了“公有財產不得擅進”,還是寫著“機關要地不得闖入”?”

    他知我是在譏他,哪還記得害怕,抱著個肩,臉色差的跟吃了什麽似得。但他也不急著罵,盯著我走完來回,正要準備開口時,才搶道:“怎樣?要不要再拍一段錄像發到網上,說是執法人員欺淩老百姓?”

    我笑著看他,知他甚麽意思。他是公家人,因為礙於身份,所以不能對我做什麽;但這並不代表我為了解一時之快,就可以在這公家的地盤上胡搞瞎搞。

    現在,我也屬於半個涉案人員,調查的事情,明麵上還得仰仗著他們。而反過來說,我即使是現在拍,也不會起到任何的作用,他的舉動用詞必定會更加嚴謹,不會露出半點挑剔,給我有跡可循。

    所以意思很明顯,我和他誰再挑撥多餘的事情,另一方就會在說法上占有有利地位。

    我是什麽人,一個能屈能伸的大丈夫。人家都已經找台階了,我要是不下,我和他都吃不了好;於是我立馬衝著他笑,還道:“你把我當什麽人了,像是會胡亂造謠得人嘛?”

    “你們這些封建迷信者,最擅長的不就是坑蒙拐騙,糊弄那些無知百姓嗎?”

    “那你無知嗎?”我反問了句。他卻沒有回答,隻是看著我,儼然這份無聲已是最好的回答。我擺了擺手,接著道:“雖說相遇即是緣分,但看你我二人,恨不得老死不相往來;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一些,交換彼此手頭上的情報?”

    寸頭笑了,轉身便要走。我見此走快兩三步,正打算要攔著他,隻聽道:“你一小老百姓、江湖混子,能有什麽情報跟我警方交換?”

    聽罷,我放下了攔他的手,讓了過去。等他走背道時,才還道:“作案的動機、手法,是獨狼還是團夥,最後又是怎麽將被害人的屍體棄置被害人家中的;讓我猜猜,這麽多天過去了,警方還是一點頭緒沒有?”

    說著,我回過頭斜著眼看他;而他也不出所料的停下了腳,聽著我說。這意思已經很明顯,他有興趣;這份興趣,有很大的可能性代表著我說對了,警方對此案真的一籌莫展。

    我笑了,回過身走進寸頭警察,拍了拍他的後背,輕言道:“就算是為過往向您賠個不是,透露些我掌握到的。”他這才回過頭來看我,意思讓我說來聽聽,便道:“這案子如果是一個人,那我和你找的是同一個;但如果不是一個人,那我和你的目標……就可能不同了。”

    乍一聽,我這說的全是廢話。可其實不然,細細琢磨,還是能品出些東西的。最淺顯的意思,傻子都該聽明白,就是這涉案的人員可能不止一人,並且不存在共同關係,簡單的來說就都是獨狼。

    要知道,案件無論是團夥或是獨狼,這都很正常。但如果一個案子,例如倆個人涉案,但這倆個人在涉案時並沒有任何關係,也沒有任何的組織,是存在先後順序的,那這起案子就該屬於獨狼作案。

    有可能是涉案雙方存有時間差,比如先竊魂的A,做完後將被害人屍體拋棄,卻被分屍者B給拾到,那這就已經算是形成了多名獨狼作案。這也是他作為警方,需要思考的地方。

    而開始思考時,也就正中了我下懷。剛才說的都不過是淺意,最深層的不過我的身份。當警方開始思考涉案人員存在多名時,那不管有幾人涉案,這作案的動機總得存在吧?

    這分屍的,甭管什麽理由,就算他心理變態,就是想剖人玩玩,那總歸也算是個理由,能當作是作案動機。但如果案件存在多名,那多出來得人,能對這屍體做什麽呢?

    說到這裏,是我的軟肋。畢竟考慮到我的身份,再加上他對我的印象,倆者加在一起,難免會讓他會懷疑我是不是又打著宗教的名義行騙。但隻要他再仔細琢磨,這軟肋就成了我的長處,這裏頭的事一定我知道些什麽,而他是真不知道的;畢竟我這等閑雜騙徒,還不至於敢頂著警察槍口上撞吧?

    “咱們第一次見麵的地方,那附件不是有家餃子鋪嗎?如果你有興趣,晚上就來。”

    我說完,便扭頭轉身,正準備走時,忽聽一聲慘呼,緊接著“噗通”一聲,有人倒在了地上。我別過頭,順著聲響方向看,就見錢育森已經倒在了地上直抽抽。

    寸頭警察這時顯出了本能,急著跑了過去,一把將錢育森抱在了懷裏,緊接著用手抵住了他的嘴,回頭向我急問道:“他是不是有癲癇病史?”

    這時我也已經趕到其身後,沒有急著回答寸頭,先是將錢育森上下打量了一遍,總結他這應該不是癲癇。怎麽說呢,癲癇的發作分為多種,但都以大發作為多。

    如是大發作,病人意識會突然喪失,呼吸暫停,口吐白沫,全身強製性抽搐,並大小便失禁。而小發作是分多種,但甭管是大是小,錢育森這症狀都不像是癲癇,而更像是中毒。

    有一種說法不知道大家聽說過沒有,講是凡中毒身亡者,必角弓反張,也就是將頭和腳往身體後彎,形成弓形。

    當然,這說法並不科學,有些中毒確實會讓屍體呈現角弓反張,但也不盡然全是。可這說法講了一個中毒者的現象,你可以當作是抽搐,也能稱作為掙紮;但不管是那個,現象確實存在。

    錢育森目前這情況,意識多半不清醒,抽搐痙攣是身體機能排斥的表現,特別是這後背部,最是嚴重;這背肌痙攣,確實少見。

    “你還站在這幹嘛!以為是拍戲呢?趕緊報120啊!”寸頭一句話忽然把我叫醒過來。

    “噢,120,差點把這事給忘了。”我拍了下腦殼,差點把正事給耽誤了;連忙從兜裏翻出我的二手手機,給120撥了過去。

    之後是一路無書,直到救護車到來,我和寸頭警察將錢育森送到了醫院。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