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日記消失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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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當年警局為了息事寧人草草結案,但我能肯定案發之初他們確實在很仔細的調查,不僅天天進出我家,還時不時來找我詢問資料,我想他們不應該會漏掉什麽重要證據才對。”顧知漫一皺眉,回憶道。

    “也許是警察也忽略的小證據吧。”方銘瀚對於這種情況倒是習以為常,“誰都不能保證不犯錯,就算是我,也會在查案的時候忽略一些關鍵的細節。”

    “也許吧……”顧知漫低著頭。

    “你心情好點了嗎?”方銘瀚用手撓撓頭,生硬的問道,“要不要吃點東西?”

    “噗呲。”顧知漫笑了出來,“我又不是飯桶,這才剛吃完午飯沒多久,又要吃東西啊?”

    “不是說食物有治愈悲傷的能力嗎?”

    “說起來,好像從我們認識到現在,你就沒少請我吃飯。”顧知漫用一種參透了什麽的眼神看著方銘瀚,“你對女孩子,該不會隻有吃東西這一套吧?”

    “誰說的?我隻是覺得和愛人……或者好朋友一起吃美食,是一件提升幸福感的事情。”方銘瀚依舊強行狡辯。

    “該不會你隻是自己想吃吧?也對,你這麽大的個子,剛才那麽點東西,怎麽能吃的飽?”顧知漫頭頭是道的分析道。

    “我隻是長得高而已,更何況,男人的飯量本來就比女人多!”似乎被顧知漫看穿了,方銘瀚有些著急。

    “看在你這麽可憐的份上,我就勉為其難的陪你再吃一頓午飯吧。”顧知漫笑著拍了拍方銘瀚的肩膀,“不過,在此之前,我還有件事情要做。”

    “恩?”

    說罷,顧知漫朝二樓的房間走去,方銘瀚也不做聲,跟在後麵。

    走到右邊第二間,顧知漫輕輕推門進去,由於長期沒有人住,一開門,一陣風便將屋內堆積的灰塵帶出來,顧知漫捂著鼻子,咳了兩聲。

    “這裏……是你的房間吧?”方銘瀚探頭進去,問道。

    “恩,很久沒回來了。”

    房間裏擺著一張木製的書桌,旁邊是公主床,衣櫃和壁紙都是粉白相間的顏色,床鋪上還堆滿了落了灰的玩偶,牆上掛著一副白雪公主的圖畫,可以看得出,這件房間原本的樣子應該是很夢幻的。

    “你爸爸媽媽一定很愛你吧。”方銘瀚看著這麽漂亮的房間,感歎道。

    “這個房間,是他們精心為我布置的。”顧知漫淡淡的說道。

    她又走到書桌前,拉開了最上麵一格的抽屜,裏麵放著一本很精致的粉紅色密碼本。

    “這是什麽?日記本?”

    “恩,我們那個年代很流行這種密碼本,就是在側邊有一個需要輸入四位數字的密碼。這樣就可以防止父母偷看了。”說著,顧知漫將本子側過來,“恩?我的鎖……”

    “怎麽了?”

    “我的鎖好像壞了。”顧知漫將本子打開,鎖和鎖頭已然分開,“我記得父母出事前一天的晚上,我才剛寫完日記把密碼鎖鎖好,奇怪……難道是時間太久所以壞了?”

    “笨蛋,鎖怎麽會因為時間久就自己打開了呢?給我看看。”方銘瀚接過顧知漫手中的筆記本,仔細端詳了一下鎖頭,“應該是被人用螺絲刀什麽的敲開了,這種鎖本來就很容易撬開。”

    “被人撬開?不可能啊,我爸爸媽媽從來不會偷看我的日記的。”顧知漫也是一臉茫然。

    “你這日記本裏都寫了些什麽?”

    “就是平時的一些記錄……我剛才突然想到這本日記,想著說不定這本日記能對我恢複記憶有幫助,所以才進來拿的……”

    “我能看看你的日記嗎?”方銘瀚問道。

    “喏,給你。”顧知漫將日記本遞給方銘瀚,“都是一些小時候的想法和心情,沒什麽特別的。”

    方銘瀚草草翻看了幾頁,日記本裏年幼的顧知漫用生硬的字體搭配著拚音,記錄著一些日常發生的事,大多是在學校裏和哪個小朋友一起玩,今天被老師表揚了,周末和爸媽一起出去郊遊,今天又認識了什麽字之類的瑣事,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

    翻到最後一頁時,方銘瀚發現最後一頁紙上有被人撕過的痕跡,應該是有人拿走了日記本的最後一頁紙!

    “這一頁好像被人撕過了。”方銘瀚將日記本遞給顧知漫看,“你記得原來上麵寫的是什麽嗎?”

    “我……不太記得了……”顧知漫皺著眉,“應該也像前麵一樣,記著的都是一些瑣事吧。”

    “可是最後一篇日記的日期,就是你父母死前的那一天晚上,在那之後,你應該沒有再寫過日記才對,況且,最後一篇日記和這最後一頁之間還隔著十幾頁的空白,這最後一頁一定不是普通的記日記這麽簡單。”方銘瀚分析道。

    “可是我……我真的想不起來了。”顧知漫用手揉了揉太陽穴,很努力的想要回憶起自己在這一頁上麵究竟寫了些什麽。

    “抱歉,我太著急了。”方銘瀚看見顧知漫這副模樣,便小心翼翼的道歉,“你之前說過,在你父母死後,曾經有一個穿著格子襯衫的陌生男人出現在現場過對吧?”

    被方銘瀚這麽一問,顧知漫也像是突然想到什麽:“難道說……”

    “如果把這兩件事聯係到一起,那個男人返回現場的目的,很有可能是為了你那一頁紙上的內容。”方銘瀚歪著頭,反複翻看著日記前麵的內容,“到底是什麽內容,要讓他冒著危險重返現場呢?”

    “難道我曾經見過那名凶手?”顧知漫喃喃自語,“日記本上記錄的都是日常發生的事,如果我和那名凶手有過什麽交集,說不定會把他記錄在日記本上,而那名凶手是看到了這一頁日記,擔心被發現才撕掉的?”

    方銘瀚又環顧了一下整間房,問道:“這房子裏,還有沒有什麽東西不見了?”

    “你這麽問……我也想不起來了啊,爸爸送給我很多的玩偶,媽媽也給我買過很多衣服,時隔這麽多年你讓我回想到底有沒有什麽東西不見,就算我沒有失憶,也想不起來了吧?”嘴上這麽說,顧知漫還是認認真真的掃視了一遍房間,試圖想起些什麽。

    “我是在想,這名凶手不可能事先知道你日記本上的內容,有可能的就是,他是無意間翻看的時候發現了,才撕下來的。”方銘瀚解釋道,“也就是說,撕去日記本上的一頁紙應該不是他原本返回現場的目的。當然,也不排除那個返回現場的人和凶手並不是同一個人的可能性,不過無論如何,撕走你日記本上這一頁的人一定和你有某種聯係。”

    “哎,真是傷腦筋。”顧知漫用手敲了敲腦袋,“如果是十五年前的話,我一定能想起來那一頁到底寫了些什麽。”

    “別著急,想不起來的話就慢慢想。”方銘瀚用手輕輕摸了摸顧知漫的頭。

    “可我有種預感,那一頁紙會是整件案子的關鍵線索。”顧知漫似乎沒有釋然,“之前催眠的時候,我也說過好像有某個人在遠處偷偷看著我吧?我有種預感,我或許認識那名凶手。”

    “依照你那個年紀,認識的人多半應該都是同齡的小孩吧?”

    “不,雖然這麽說好像是在誇自己,不過我小時候,在發生那件事之前,一直都很受到長輩們的喜愛。以前經常跟著爸爸媽媽走街串巷,後來他們工作忙起來,我就自己跑出去玩,整個仁合鄉百分之八十的大人都認識我,所以,如果那名凶手真的是仁合鄉的人,和我認識也並不奇怪。”

    方銘瀚溫柔的看著顧知漫:“想不到你從小就這麽受歡迎?”

    “是啊,如果沒發生那件事,說不定我現在也不會是這種孤僻的性格了吧?”顧知漫苦笑。

    “你可一點都不孤僻。”方銘瀚歪著頭看著顧知漫,“能和我這種怪人交朋友,很了不起了。”

    “切。”顧知漫笑了出來,“哪有這麽說自己的?”

    見顧知漫笑了,方銘瀚也跟著笑了起來:“所以啊,別那麽自卑,至少在我看來,你真的很了不起。”

    “對了,我們接下來要去哪裏?”

    “不是說陪我這個大塊頭吃飯嗎?”方銘瀚用手摸了摸肚子。

    “噗呲。”顧知漫沒忍住又笑了出來,“我發現你這個人其實挺可愛的誒。”

    “誇我可愛的你倒是第一個。”方銘瀚滿意的點點頭,似乎挺喜歡這個形容詞。

    “瞧把你給美的。”顧知漫輕輕用手推了推方銘瀚。

    “行啦,別浪費時間了,我們出去吧。”方銘瀚低頭看了看表,在這裏也已經呆了有兩個小時了。

    “恩……好。”

    說罷,方銘瀚大步朝門口走去,走到一半,又發現沒聽到顧知漫的聲音,便回頭看。顧知漫還站在自己的房間裏,依依不舍的環顧著四周。

    “或者……我們在呆一會?”方銘瀚意識到自己沒有考慮到顧知漫這麽久沒有回家的感受,又走回頭試探著問。

    “不用,我們走吧。”顧知漫淺笑,從房間裏走出來,輕輕的關上門,“我已經記住它們了,這一次,再也不會忘記。”(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