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改變與文官體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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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打算冒政治風險的老者相比,此時的李子木也需要做出選擇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秘境開啟者的處境也是越來越艱困,完成不了任務進而被殺更是常有的事情。
在這十天裏,整個台縣相繼出現了兩次秘境降臨事件。
一次是發生在北宋太祖年間的全師雄起義,另外一次則是發生在南宋建炎年間的鍾相、楊幺起義。
這兩個秘境的等級都不低,前者被評為二階,而後麵發生的鍾相、楊幺起義更是被評為三階,這也是兩宋時期最大的起義軍之一,在鼎盛時期,其勢力範圍甚至涵蓋了洞庭湖地區7個州所屬的19個縣。
手下的將領更是多達十餘人,像是首領楊欽、劉衡、金琮、劉詵、黃佐等,俱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每一個的等級都在玄鐵初階以上。
從情報上得知,這夥人盤踞在台縣下屬的建青鎮,就在鳳山鎮的北側。
整個建青鎮的人口多達58萬人,比之鳳山鎮還要多出兩萬餘人,是名副其實的大鎮。
即便是以最保守的預估,鍾相、楊幺等人也隻需兩個月便可完成一統。
這是比趙家還要可怕的勢力。
而這件事也讓李子木開始重新思考人手問題。
在他原本的規劃中,一直都是抱著搶奪的心思,也就是前期先苟著,等到時機成熟,再一舉滅掉趙家,到時候城池、糧食便全都是我的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李子木一直都采取著保守策略,前期所招收的這一百多人,僅僅隻是為了熟悉政務,同時也想看看政策的執行效果,為以後執掌鳳山城做準備。
但現在卻不行了,有鍾相、楊幺這個大敵在,他需要有趙家這個角色在前麵頂著。
而且從內心裏,李子木一直都不是很喜歡鳳山城的位置,距離梓河太遠,取水極不方麵,這相當於給自己找麻煩。
而他所選擇的地點卻很好,不僅旁邊有水源,由於梓河的流經路線,正好形成了一個類似u型的包裹圈,中間是平原,麵積足有五平方公裏,東西南三麵有水,隻有北麵一處出口,連護城河都省了。
即便以後擴建,也可將其當做內城來規劃。
……
做出了決定之後,李子木也不打算隱藏了,而做出的第一個決定,便是加快民居的建設速度。
由於缺乏水泥,所以民居的建造材料多是以石磚、泥土、木材為主,在堅固和耐久程度上自然要差一些,但至少可以遮風擋雨,隻要不發生地震,也不太可能出現坍塌的現象。
新曆元年九月二十四日,在經過十餘天的突擊之後,累計三十五座民居已經全部建成。
李子木按照之前的規劃,將總共十九戶、一百三十六人全部安頓好,設立了第一個衛所,取名左營衛。
左營衛下轄十個保,一百個甲,總計一千戶,預計人口將達到六千人。
其主要職能可簡化成兩個字,即“治、養”。
治即自治治理,養即自養養人。
這是一個著重發展的綜合性組織。
衛所的最高長官為知事,以左營衛舉例,也可稱之為左營衛知事,是最基層的官員。
再往上便是都所了,五衛設一都,都所的最高長官為給事。
至於給事以上,還有管理一鎮之地的鄉正、一縣之地的縣正、一市之地的太守、一省之地的牧守。
這個文官體係是李子木深思熟慮才做出來的決定,總結起來就兩點其一是待遇好,其二是權責分明。
以後在他的治下,將分成五個相對獨立的係統,即文官(負責管理農業、商業和人口戶籍)、武官(負責軍事)、司法官(負責案件的判斷與裁定)、治安官(負責治安管理與刑事案件的偵查)以及位居朝堂之上的閣官(負責律法的製定、政策的推行)。
如果僅從文官來看,整個文官體係隻有六個等級,也隻需要負責他們的任免(上級官員有提名權、統籌權以及直轄地區管理權)。
至於他們手下的“小內閣”,可自行招募人手,隻要上報就行,原則上不會變動。
當然,上麵會根據地區的發展水平統一將錢下發到官員的手上,你如果覺得錢不夠,也可提出來,等到下個年度再去調整。
這麽做雖然可以簡化官員體係,但也相當於放權了。
在交通不便的當下,信息的流通本身就很困難,如何快速地解決問題才是根本,這都需要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權。
至於由此而衍生的貪汙、受賄問題,李子木也有自己的想法。
抑製肯定是要去做,但想要完全杜絕根本不可能,你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是聖人。
隻要不超過紅線,地方的治理在你的手上可以得到發展,每年的“績效考評”都通過了,你就可以繼續做。
創業前期,發展才是一切的根本,如何讓更多的人活下來才是唯一的德政。
我給你地方充分的自主權,你隻要可以把發展搞好,隨你怎麽折騰,你如果搞不好,就算是清官,也得給我滾蛋!
在亂世,有道德潔癖的統治者是走不遠的,我既然給了你權利,你就要做好,能力始終要放在第一位。
而且在內心深處,李子木對於清朝所采取的中央集權製度極度惡心!
天底下就你皇帝一人聰明,文治武功無所不能,所有大小事務都要由你一人把關、裁決。
這種製度遇到一個勤勉的皇帝還好一些,一旦遇到個極品,權利就很容易被個人或者某個團體把控著。
試想一下,當這幫居於朝堂之上的大臣躲在一個昏暗的角落裏,三言兩語就決定了一個地方大員的前途,這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
光是想一想,李子木就覺得心中發寒,要知道,一個地區的發展,起決定作用的,不是那些善於鬥爭的朝堂大員,而且仰賴於一大批兢兢業業的地方官員。
李子木不想讓神聖的朝堂變成權利鬥爭的溫床,而應該成為政策的辯論之所、律法的討論之所、教育的推行之所、人才的選拔之所。
在以後,發展經濟、養活百姓交給地方,推行政策、普及教育、定製律法、選拔人才交給朝堂。
隻有權利分明,才會避免這種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