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白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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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葉清歡早早來到了學校。正想晨讀,唐詩詩來到了她的桌前。
“清歡,你是不是談戀愛了啊?這些天都不找我玩了,還有,你一會兒笑,一會兒又皺眉的,今天眼睛又紅紅的,看上了哪個帥哥啊,是不是隔壁班上的校草啊?”
“哪有?”葉清歡生怕唐詩詩看出了自己的心事,連忙拿起晨讀課本擋住了自己的臉。
“嘻嘻,談戀愛有什麽好害羞的,這麽好的青春沒有愛情的滋潤多浪費啊!”唐詩詩搶過葉清歡的書,湊了過來,“告訴我嘛,是哪個啦?”
“哎呀,好詩詩,別鬧了,等下同學們都聽到了,還以為是真的呢。”葉清歡隻得求饒。
“好啦,好啦,不說就不說嘛,反正我遲早會知道的。”唐詩詩假裝生氣,可是剛過了片刻,她又綻開如花的笑靨,“清歡,這個周六下午兩點,你來教堂西邊那塊廢棄的工地,一定記住哦。”
“什麽事啊?詩詩。”
“嗨,別問,你來了就知道了。”詩詩甜甜一笑。
周六下午。葉清歡準時來到和詩詩約定好的地方。這裏是個廢棄的工地,非常空曠,很多地方已經長出了成片的野草,在秋風中顯得有些荒涼。
“詩詩,詩詩,你在哪啊?”
“在這呢!”是詩詩的聲音,她從一個腳手架後冒出頭來,而隨著詩詩一起走出來的還有三個看起來很陽光的大男孩。
“我給你介紹,清歡,我們的‘白日夢’樂隊,我是貝斯手,”唐詩詩把三個大男孩拉到她麵前,“這個是主唱木木,在鎮上中學讀高一,”她指著那個穿淺色襯衫,斯斯文文戴著眼鏡的男孩;“這個是鼓手小海,高二的,”旁邊那個皮膚微黑,身材健壯的男孩向葉清歡揮了揮手。“這個嘛,是我BF,吉他手阿午,也是高二的。”唐詩詩牽起中間那個男孩的手,誇張地在他的臉上親了一口。
“暈死,詩詩,你什麽時候有男朋友了?竟然不告訴我。”葉清歡朝阿午望去,隻見他個頭高高的,單眼皮,薄嘴唇,穿一件薄荷綠的T恤,看上去略微有些靦腆。
“清歡,你好。”三個大男孩都熱情地伸出手來。“每天都聽詩詩念叨,原來真是個大美女啊!”憨憨的小海個性最為直率。
“嘻嘻,我當然不會騙你們啦。清歡不但是大美女,還是大才女,她的文章寫得可好啦!”唐詩詩看有人誇自己的姐妹,特別開心。
“哪有?”葉清歡有些不好意思。
“好啦,我的大才女,別謙虛啦。今天不會讓你白來的,木木、小海、阿午,讓我們給清歡秀一下‘白日夢’的絕活。”
唐詩詩牽著葉清歡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工地的一側跑去,三個大男孩樂嗬嗬在後麵跟著。進來後葉清歡才發現,原來這裏還有一個如此大的舊工廠。“我們的寶貝都藏在這呢,開始吧,哥兒們!”唐詩詩跑到工廠的正中央,掀起那些覆蓋在大大機器上的汙漬斑斑的塑料布,幾把吉他,一麵鼓,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破樂器頓時出現在葉清歡的麵前。
一場不拘一格而又轟轟烈烈的青春“白日夢”演唱會就這樣開始了:小海的鼓聲激情四溢,阿午的吉他出神入化,詩詩的貝斯竟也配合得不賴。而最讓人驚豔的還是主唱木木,看上去那麽斯文一個男孩,一開口卻有著直擊人心的力量,高亢、幹淨、讓人血脈賁張。
葉清歡不懂搖滾,她不知道甲殼蟲和披頭士是同一支樂隊的譯法,不知道涅槃或者槍炮與玫瑰,甚至不太熟悉崔健、BEYOND和許巍,但她聽得懂青春深處的呐喊,就是那種感覺,靈魂飄蕩在空曠的路上,很寂寞又很驕傲,想不顧一切地喊出來,管他台下有沒有聽眾,有沒有燈光。
到了最後,葉清歡也隨著“白日夢”的歌聲一同尖叫起來,她從來沒有如此酣暢地在這麽多人麵前呐喊。
“怎麽樣,過癮吧?我的乖寶寶!”“演唱會”完畢,唐詩詩一手用紙巾擦著額頭上的汗,一手搭上葉清歡細弱的肩膀。
“過癮!”葉清歡也頗有些意猶未盡的感覺,但是她又有些擔心,“詩詩,你爸爸媽媽知道嗎?他們一定會不準你搞樂隊的。還有你和阿午的事,他們也不知道吧?”
“嗨,親愛的葉清歡小姐,”唐詩詩撇撇小嘴,“不告訴他們不就行了,我不說你不說他們又怎麽會知道。”
“對了,”唐詩詩猛地一拍腦袋,“清歡,我們可不是單純請你來聽演唱會的哦,還有一事相求。”
“切,我就知道你帶我來這別有用心。”葉清歡故意學唐詩詩的樣子,也撇起小嘴來。
“我們想請你幫我們寫一首歌!”阿午走了過來,一臉的真誠。
“是啊,詩詩跟我們說了,你文筆超好,我們希望有一首真正屬於自己的歌!”小海說道。
“寫歌,可我不會啊!”葉清歡急了。
“你寫歌詞就行,我譜曲。”在一旁默不作聲的木木也說話了。
“是啊,好清歡,你就幫幫忙吧,隨便寫什麽都行,隻要歌詞夠拽。”唐詩詩小孩似地撒起嬌來。
“好啦,好啦,怕了你們,我試試看哦,寫得不好可別怪我!”葉清歡隻得點頭答應。
“太好了,耶,我們終於可以有一首屬於自己的歌了!”唐詩詩一手牽著阿午,一手牽著葉清歡,在風中跑了起來。另外兩個大男孩也一臉的興奮。
五個人唱著歌兒從遍布荒草的工地上穿過,那是多麽愜意的少年時光。隻可惜,青春極美妙,也極殘酷;極難忘,亦極短暫。(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