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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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令自己熱了中飯,坐在床邊發了會呆,望著外麵的天空有些灰暗,不由的抱了抱雙臂,看了眼上午自己動勞動成果,不由覺得很糟糕,心煩意亂的就躺床上睡著了。

    等她一覺醒來天已經暗沉下來,她有點兒害怕,想去開燈,走到門邊意識到,燈的開關在門外,不由的開始驚慌起來,心裏有點毛毛的,尤其聽到外麵有貓叫,老城區住的都不願意搬走的老年人,有錄音機放花鼓戲的聲音。

    而她感覺有點風雨欲來的節奏,找到放在床邊的手機,一看居然沒有電了,這下她更加的慌亂了,走到筆記本麵前,登了qq微博之類的,發現一時間網絡也出現問題,根本上不去,而她去試了試微波爐的開關,這時候也沒有電,是停電了嗎,她慌亂了,整個人就像是被恐懼嚇到,渾身發軟。

    就像她跟當年一樣,被人關在廠房裏麵,不管她怎麽呼喊,都沒有人能來救她,身子像是有無數的蟲子在啃咬她一般,傻傻的走到床邊,可是外麵的天一會兒的功夫就黑了,也許是長年沒有人在這邊住,巷子裏的路燈也壞了,王令是越看就膽戰心驚。

    嚇得瑟瑟發抖的爬上床,眼淚就再也抑製不住,急迫的時候,又衝到門口,一陣胡亂的拍喊,可是回答她的,一直都是她的拍門聲,漸漸的她開始絕望了,嘴裏呢喃的喊著“李承”的名字,人也像是一趟水一般的跪坐在地上。

    而另一邊,沈銘剛準備下班,就被黃蓉蓉給攔下來了,哭哭啼啼的說,就算分手,也要一直吃頓散夥飯,沈銘本來想拒絕,因為根本沒有開始過,上次也是覺得她的名字好玩,不過人家女孩都說是初吻了,處於愧疚,又想著自己公司的職員,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就答應了。

    他原本想著一頓飯也就一個來小時,提前半個小時就帶黃蓉蓉下班吃飯,誰知道這一吃就是兩個小時,本來也不會這麽久,卻剛好遇到一個不速之客,而且那個不速之客還跟別人談笑風生的。

    “銘,你看看,她不是真心喜歡你,一個秘書,能有這麽錢,在這邊吃西餐嗎?”黃蓉蓉最近也是被嫉妒衝昏頭腦,一會兒王令,一會又來了個秘書彭莎莎,可是巧的這兩個人都是沈銘帶進來的,原本她也是,是她舅舅說,到這來近水樓台的,兩家旗鼓相當,隻要兩人有意思,到時候還不水到渠成,誰知道這程咬金一個個的來,她變得沒有一點機會。

    沈銘自然知道黃蓉蓉話中的意思,可他也不知道,就短短的幾天,就被彭莎莎氣的,也不知是腦子一時腦子短路,讓彭莎莎來公司上班抵房費,十來天裏,對這個生活白癡,工作上的天才,他很上心,曉得家裏還有個人兒等著他回去喂養,可是瞧見她在這裏吃飯,而且是一個人,點了兩人份,就惹不住好奇,想看她能不能吃完。

    隻是吃了一半,她接了個電話,就來了個男人,還是西裝革履,不知道他們倆說了什麽,曉得哪怕隔了一張桌子,他都聽到,某人開始很不耐煩,真的很不耐煩。

    最要命的是,彭莎莎把自己吃了一半的食物遞給那個男的,叫別人吃,沈銘坐不住了,口口聲聲說從國外回來,是專門來追他的,可是怎麽能一邊說追他,一邊跟別的男人這麽親熱,拿著桌子上的刀刀叉叉站起身,就往彭莎莎那桌走。

    他都想好了,去殺了這對奸夫淫婦,此刻他的模樣,活脫脫是被戴了綠帽,找人拚命的正牌老公。

    “銘?”

    黃蓉蓉其實有點小得意,依著沈銘的性格,驕傲如他,絕對不會再跟那人有任何來往,這麽說,她還有機會。

    隻是他才走了一半,就被人攔住,他看了眼前的人,氣呼呼的指著,“讓開,我不想看到你。”

    因為聲音大,正在笑著的彭莎莎扭過頭,就看見兩個人高馬大的男人站在一起。

    她興奮的放下碗筷,立即站起來,走到兩人麵前,“額,你們兩人這樣大眼對小眼,不明狀況的還以為你倆……”

    “閉嘴!”沈銘跟彭莎莎住了一段時間,知道她嘴裏說出來的一定不正常,立即嗬斥住了。

    “李承,你給我讓開。”

    他是去卸了坐在那裏無辜眨眼的男人。

    “王令在那?”

    李承已經急了,手機關機了,他想著找不到王令,隻能來找沈銘。

    沈銘被他這麽一逼問,才想起這事兒,隨即想到,把王令關起來的事情,一餐不吃也餓不死,反正他準備了那麽多水果,她又不是小孩。

    “這個不用你管,等她願意離你遠遠的,她自然就會出現了,對了,她的公寓我會幫她賣出去,以後你們也別做鄰居了。”

    看著李承臉一點點的暗下去,莫名就覺得高興,雖然公司上有業務往來,可是業界總是把他的名字,拿出來跟李承比較,其實他不爽很久了。

    “你覺得這麽關著她就有用,她是個人,不是東西,你也沒有什麽權利,隨便鎖著她。”李承說著就激動了,掄起拳頭,就要招呼過去。

    “等一下,你說他把令令關起來了?”彭莎莎聽了一會,終於知道兩個男人在爭鋒相對什麽了。

    “恩!”李承已經很著急了,此時手心還冒著汗,要是自由的,想必王令的手機就不會關機,在家住,晚上都不會關機。

    彭莎莎衝到窗戶口看了眼外麵,也急了,抓起沈銘的手,就往外麵走,“我告訴你,要是你把她的病弄發了,你就死定了,留她一個人,虧你做的出來,知道我為什麽千裏迢迢的回來嗎,就是怕她孤身一人,她曾經就跟一頭受驚的小鹿,在黑夜裏一點點消磨自己。”

    彭莎莎在國外的這些年是見過好多次發病的王令,而且她的媽媽就是王令的心理醫生,那些瘋狂,那些駭人的驚恐,會再次把那個女孩弄垮的。

    李承緊跟著兩人,他聽懂了彭莎莎話裏的意思,手上的拳頭握的死死的,今早,他其實要留下來,要陪著王令一起麵對困境,這一切都怪他。

    沈銘先是要去買點東西帶回去,他被身邊兩人神情給震住,像是憶起什麽,急匆匆的往車上跑,催促快點,然後一臉擔憂的說道:“老城區那邊的房子,沒有路燈。”

    李承眼睛聚滿了風暴,“然後呢?”

    沈銘發動車子,音量微不可聞的說道:“她房間的燈是要從門外開的,而我好像鎖了門。”(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