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順手牽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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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報之以歌。

    ——泰戈爾

    後來有很長一段時間裏,阮沉舟都用這句詩歌作為個性簽名,在那段時間裏他問得最多的是“你喜歡泰戈爾嗎?”

    哦,對了,他還喜歡村上春樹。

    阮沉舟說,讀懂了泰戈爾和村上春樹,便是讀懂了人生。

    喬葉問他,“那你喜歡海子嗎?”

    阮沉舟搖搖頭,“我不喜歡海子,總覺得讀懂了海子,我就該抱著聖經去山海關臥軌了。”

    “對了,你喜歡泰戈爾嗎?”

    喬葉搖搖頭:“我不喜歡泰戈爾,我喜歡翔哥哥。”

    阮沉舟抿著嘴笑了,摸摸她的頭,像是在安撫一隻無知的小動物一樣,“那你喜歡村上春樹嗎?我很喜歡他,他的書中有一句話,我格外喜歡。”

    “哪句?”喬葉好奇地問。

    阮沉舟仰起頭來,看著青空下的飛鳥,那一刻,仿佛世間所有的光都籠罩在他的周身。

    喬葉被這樣的阮沉舟驚到了,她下意識地屏住了呼吸。

    隻聽阮沉舟緩緩地念出了那句話:“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報之以歌。”

    喬葉還沒回應,阮沉舟就把頭轉過來,仿佛要看進她心裏:“溫大榆,我把這句話改一改,再送給你好不好?”

    “好啊,你要怎麽改?改成泰戈爾的——你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嗎?”

    阮沉舟反手就是一巴掌,“放屁!那是村上春樹的。”

    喬葉似乎是翻了個白眼,假裝沒聽見,笑嘻嘻地跟阮沉舟轉移話題。掠過天際的飛鳥短促而嘹亮的鳴叫,像是傳達著自遠方而來的消息。

    秋季降臨時,沒有征兆。仿佛隻是一夜之間,遠山的楓葉就褪去綠色,紛紛染上了火焰一樣的顏色,在山與山之間連綿成一片,像一片紅色的海。

    明明前兩天,還在與漸黃的銀杏爭論著,誰的顏色代表了秋夏的交替。

    溫榆穿著小裙子去逛超市,看著四周的人,後知後覺地發現自己穿得貌似有點涼快。拎著大袋大袋的水果和日常生活用品走出超市門口,迎麵而來的瑟瑟秋風,吹得她雞皮疙瘩嘩啦啦的落了一地。

    回花散裏的路上意外地看見街角蹲著個瑟瑟發抖的沐遙,可憐兮兮的望著她,像是被拋棄的小孩。

    他旁邊還著個白色的大毛團,正在吐著舌頭盯著沐遙瞧,時不時伸爪子撓兩下,每撓一下,他就往牆角挪一下。

    溫榆看了一人一狗一眼,走過去俯下身順了順薩摩耶脖子上的毛,很快地拍了拍它的頭,“乖,一邊傻去。”

    薩摩耶委屈得像個兩百斤的孩子,喉嚨裏嗚咽兩聲,很快地竄走了,隻留下一串白色的影子,在沐遙忽然站起來之前溫榆看到它奔向了青春俏麗的女孩子,有點點眼熟。

    溫榆這才去轉頭去看被大毛團嚇到的沐遙,剛想安撫一下他受傷的小心靈就愣住了,除了地上那隻看起來挺舊的白色手機,哪裏還有沐遙的身影?

    溫榆撿起手機,眨了眨眼睛,這個沐遙,神出鬼沒的。

    那天回去阮沉舟笑她說,別人都是撿了被遺棄的怪小孩,你怎麽撿了隻被遺棄的破手機?

    溫榆一邊給手機充電一邊說,“人破手機還能換個盆呢,你呢,啥都換不了,你這個月房租水電氣交了嗎?”

    阮沉舟卷著泰戈爾的《飛鳥集》,一手負在背後,搖頭晃腦,“隻有經曆地獄般的磨練,才能煉出創造天堂的力量,隻有流過鮮血的手指,才能世間的絕唱……”

    溫榆撫額,“本來還想給你房租減半水電全免吧,不過鑒於你的人生領悟越來越高,估計我的提議會讓你覺得人生太簡單了肯定有詐,你還是交全款吧。”

    阮沉舟爾康手,“重播,我要求重播!”

    溫榆笑著拒絕,“這都是給你的人生曆練,不要拒絕。”

    又過了幾天,傍晚,溫榆去青大接喬葉去擼串站在春花樓樓下等人時第二次碰到了那隻薩摩耶。

    它似乎對她頗有印象,吐著舌頭靠近。溫榆渾身一僵,被大毛團逼到了樓道角落裏,她緊緊地貼著牆壁一臉警惕的看著大狗。

    ——講真,她是個會順手牽狗的人。

    餘光中,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從樓梯上下來,手臂上搭著一件薄款風衣。

    她不動聲色的瞄了幾眼。

    手工定製的灰色西裝,低調奢華,不羈中帶著明媚,挺有品味。

    溫榆抬起頭來的時候他正在拉扯領帶,修長幹淨的手指微微彎曲露出分明的骨節,那隻手晃啊晃,晃得溫榆心潮澎湃得像個兩百斤的孩子,覺得灰色真的是男人衣櫥中的上上選,性感的要命。

    不能再看了不能再看了!溫榆的理智在不停的提醒自己,可眼睛卻舍不得移開。

    幾秒後她毅然繞過薩摩耶出去,決定今晚不約喬葉擼串,改約西裝帥哥燭光晚餐。

    恰好薩摩耶嗚咽兩聲,滿心歡喜的撲過來,陸沉年的餘光掃到牆邊的人一陣風卷出來,衝上了樓,笑了笑,翻出手機瀏覽青木川的今日趣聞。

    陸沉年沒等太久,上樓的人就一陣風似的卷了回來,冒冒失失的模樣像個小姑娘。

    她纏住了他,攔在他麵前,瘦瘦小小的個子,高高的仰起下巴,說:“你要帶我去燭光晚餐嗎?”

    陸沉年問,“為什麽要帶你去燭光晚餐?”

    “因為我餓了呀。”溫榆理所當然的語氣,奔跑過後,一張臉稍微泛著紅,像化了淡妝。

    她笑嘻嘻地看著他,問:“那你要不要帶我去啊?”

    “好。”

    陸沉年笑起來,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他讀金仁旭的書,他寫《愛情物理學》——

    質量與體積不成正比。

    那個紫羅蘭一般小巧的丫頭,那個似花瓣一般輕曳的丫頭,以遠超過地球的質量吸引著我。

    一瞬間,我就如同牛頓的蘋果般,不受控製地滾落在她腳下。

    咚地一聲。

    咚咚一聲。

    從天空到大地,心髒在持續著令人眩暈的擺動。

    那是初戀。

    以前陸沉年不懂,可這一瞬間,他看著前麵小鹿一樣的身影,唇角不自覺地揚起來時,忽然間便明白了。(m.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