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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快更新穿成潘金蓮怎麽破。 !

    碎碎念

    看到大家關注男女主的感情進展,作者不敢說感情戲寫的多好,但一直是努力寫得順其自然符合時代特性。讀者中有批評的聲音我也都看了,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但最近發現被誤解的太多。評論裏很多朋友沉不住氣,批評男女主不娶何撩膩膩歪歪為什麽還不確定關係等等,本來不想回應,我認為不同意見的讀者都應該能平等地互相討論,作為作者不想去刻意引導什麽。但還是為很多人捉急:

    親,你是有多放不下“表白”“確定關係”這種雞毛蒜皮的東西?

    我知道很多人眼中的戀愛模式就是相互有好感-表白-做男女朋友間該做的事-結婚。不否認很多言情文都是這個套路,其中表白尤為重要,好像不表白這段關係就不“合法”,不“確定關係”就是不負責任。

    但你們不覺得這種戀愛套路太單一太乏味了嗎?不是所有人都這樣的好麽!答應我,請不要否認所有沒表白過的愛情好不好!

    引用網上一段話:

    【表白從來是勝利的凱歌,而不是衝鋒的號角。

    年輕人我告訴你戀愛中最大的傻缺是什麽——就是把表白當做是門票,當做通行證,當做協議書,以為表白,是感情開始的前提,以為沒有表白或者表白不被接受,就不能和喜歡的那個人攜手快樂的奔跑在愛情的伊甸園裏。】

    一定要“做我女朋友吧!”“好吧!”才算合法戀愛?

    寶玉什麽時候向黛玉表白的?

    張無忌什麽時候向周芷若表白的?

    張無忌什麽時候向趙敏表白的?

    郭靖什麽時候向蓉兒表白的?

    梁山伯什麽時候向祝英台表白的?

    上述問題,有人能快速達成一致的共識嗎?翻開書,指著一行字,說,從現在開始,我宣布,張無忌和趙敏在一起了!

    ?

    現代社會太浮躁了我們都變得畏手畏腳害怕失敗,希望從一段感情裏挑出一個“臨界點”,一個“分水嶺”,告訴別人,我們是在“這件事”確定關係的。這件事可以是表白、擁抱、親吻,總之,發生了這件事,才叫“挑明關係”,並且一定要“挑明關係”,男女主才可以合法的沒羞沒臊一路狂奔。

    很美好,很效率,很方便,很安全。一個可以套用的公式。

    這個套路是很好很好的,但、我、不、喜、歡。

    這個文的設定擺在這裏,男女主背景擺在這裏,指望一個古代男人說出“做我女朋友”這種話拜托他連女朋友這個概念都沒有好麽!

    我希望達到的效果是,當本文完結,回頭來看,你問自己:武二和潘潘到底是什麽時候好上的呢?

    翻開書,隨便挑一個有感情戲的章節,隨便指一段,你都可以把它把它當做是“分水嶺”“臨界點”“突破點”。並且每個讀者都可能有不同的見解。

    而不是一定要找到一個儀式性的“確定關係”。

    我明確的告訴你,這種情節沒有。而且永遠不會出現。不要等這個情節的出現了。他倆早就好上了。戀愛已經戀了幾個月了,隻不過沒有一個“戀愛開始儀式”罷了。

    如果有朋友一定要執念於“確定關係之後才能談戀愛”,送一個小劇場來腦補吧。

    武:六娘我好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好嗎?

    潘:(害羞)好……

    武:嫁給我好嗎?

    潘:……嗯,給我點時間……

    希望你們滿意。

    我是不會在正文裏寫出這種乏味情節的。對不起,這是個人喜好。從本文開始構思設定列大綱,就壓根沒計劃過一個表白事件。

    最後再說說結婚。

    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耍流氓。我實名反對這句話。

    當然很多戀愛是以結婚為結局的,這個很正常也很美好。婚姻象征著兩個人的承諾,因為愛情,他們建立契約,承諾財物共享、風雨同舟、並且互相不背叛。很高尚。

    但是夭折的戀愛呢?戀愛之後發現對方並非良人呢?為了“不耍流氓”,搭進去一生?

    打個比方,很多男女的見麵之後相愛,相愛之後開船。

    但我能說“不以開船為目的的見麵都是耍流氓”?

    戀愛,享受的是過程,是收到玫瑰之後一瞬間的心跳和驚喜,而不是手裏捧著玫瑰,心裏規劃著婚禮啪啪啪生包子。

    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那叫相親。

    以上的“婚姻”指的是現代婚姻,平等的那種。

    扯遠了,說這篇文。為什麽女主不想結婚。

    我覺得文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古代的婚姻是什麽樣?對女人來說相當於賣身契。當然古代女人沒有經濟能力,隻能通過婚姻來獲得經濟保障,因此必須付出什麽。

    任何有現代思想、經濟獨立的妹子,會自願走入一個“必須相夫教子生兒子,如果沒生兒子要給丈夫納妾,被家暴了隻能忍著,出軌可能丟命,隻能被休不能主動離婚”的婚姻?

    會的請舉手。

    更別提女主已經經曆過一次這樣的婚姻了剛逃出來。

    那些說女主磨嘰不爽快的,是希望她馬上跳進這樣的賣身陷阱裏嗎?抱歉我不會這樣虐待自己的親閨女。

    至於說這種隻撩不嫁的行為,性轉一下就是渣男的……拜托古代男女不平等,男人結婚用得著顧慮三從四德生兒子?

    有人會說不想結婚就別撩啊,有本事別跟武二戀愛。

    這是用結果來論證過程。戀愛是美好的,是人的天性。古代的婚姻製度是不美好的,是壓抑天性。為什麽要為了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放棄基本的人性?

    喜歡一個男生,想親他,這是天性。小園遵從了天性。我覺得沒什麽可指責的。

    至於說親了就要結婚的……

    有些人說現代風氣日下,很多人戀愛不結婚,婚姻和愛情分開,非常不美好。

    其實很想指出殘酷的一點。把愛情和婚姻綁定,是從民國的自由戀愛風氣開始的。民國之前的古代,誰說結婚一定要有愛情了?

    把婚姻和愛情徹底分開的,恰恰是古人。

    古人怎麽結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之前可能連見麵都沒有過。結婚考慮的是對方的背景家世生辰八字,婚姻的目的是聯姻和傳宗接代,女方健康有教養就行。有沒有愛情誰在乎。

    當然不排除極少數的自由戀愛修成正果,但都是以反麵教材出現的。

    而古(代男)人要追求天性追求愛情的時候怎麽辦?答案是不是很毀三觀:有錢人去找妓`女,沒錢的去勾搭別人家媳婦。(相應的,古代女人要追求愛情怎麽辦?隻有一個辦法,通`奸。不管是已婚還是未婚。典型事例參見鶯鶯。)

    去讀讀□□,讀讀三言二拍,這種反映古代生活的小說。看看裏麵的人物,如果ta愛上了誰,ta的第一反應是跟對方交往並且結婚嗎?

    錯。他們會交往並且上床。

    你有妻,我有夫,不妨礙我倆風花雪月。

    水滸裏的原版金蓮,愛上武鬆之後是怎麽做的?和丈夫離婚然後去追求愛情?

    錯。她想方設法勾引武鬆上床。

    被武鬆拒了。第二任男友西門大官人,依然是上床。(金瓶`梅安排西門慶把金蓮娶回家了,那是因為金蓮已經孤身一人,西門慶純為了人道主義不讓她餓死。水滸裏麵西門慶根本沒想娶金蓮)。

    當然如果上床之後敗露了,搞出包子了,為了名聲,也隻能結婚。三言二拍裏很多故事都是這樣的。

    當然金`瓶梅三言二拍主要說的是明朝的社會現象。本文是宋朝背景,風氣要稍微寬泛一些,但重點依然沒變:古代人的婚姻和愛情是分開的。

    少數人,結婚之後互相愛上(參見李清照趙明誠),那是百年不遇的佳話,不是常例。

    所以再回頭來看,武鬆為什麽求娶?純為了要負責,為了不損害兩人(主要是女方)的名聲。這個行為跟愛情沒關係。

    所以小園拒婚,不過是拒絕了他負責的好意。武鬆會很受傷嗎?不會,隻會覺得奇怪。

    舉個例子,你有一個閨蜜,兩人無話不談互相欣賞經常一起出去嗨森。

    忽然有一天,閨蜜跟你說,咱們定一個契約吧,從此你隻能跟我出去嗨森,你必須給我收拾家務照顧我,如果我發現你跟別人約飯,你會收到懲罰。這個契約你不能單方麵終止。

    你會點頭嗎?肯定會覺得閨蜜燒糊塗了。

    然而你拒絕了這個奇怪的契約,影響和閨蜜的友誼嗎?如果這個閨蜜因此而記恨你、不再跟你交往,說明什麽?

    說明你們的友誼不是真友誼,她隻是需要一個洗衣做飯的。

    把閨蜜換成“男性”,把契約換成“古代婚姻”,為什麽許多人的態度就變了呢?覺得不以契約為目的的交往就是耍流氓?

    ——

    囉嗦太多了。這些話閱後即焚吧,有緣人看到就看到了。也不想長篇大論寫在作者有話說裏,太費眼睛。

    總結我的重點:

    1.表白和確定關係並不是戀愛中的必須步驟

    2.古代婚姻和愛情是分開的。戀愛是美好的人性,古代婚姻(對女人來說)是壓抑的反人性。女主不想結婚隻想戀愛,這個想法可行性再論,但是很正常並且符合人性的,男主也不會因此少塊肉。

    ——

    最後,歡迎理性討論。但是看盜文的朋友,就請不要來免費章節指手畫腳了。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未必是耍流氓,但你這種行為確實是耍流氓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