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 《頭文字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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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行人到達提前預定的酒店後,特聘的日語翻譯,才忍不住出聲道∶“方總,剛剛那些日本民眾舉的牌子,上麵都是辱罵的言辭,你為什麽不選擇報警。”

    這位日語翻譯由於是臨死特聘,對方景並不熟悉,所以才用方總稱呼。而在他感觀印象裏,方景雖然性格很隨意,但也不是會忍讓的脾氣。

    按照常理,方景應該當場發怒才對。

    沒想到一路上,他都是笑容滿麵,就好像那些人真來熱烈歡迎的。

    而在日語翻譯發問後,工作室的成員才反映過來。

    “他在罵我們?”

    “難怪我感覺表情不太對。”

    “機場的人還敢騙我們,投訴投訴......”

    方景還沒有回答,一旁其他人就紛紛躁動起來。

    他們踏上航班的那一刻,就知道是專門要來日島搞事情的。

    跟著方總搞事情,絕對是現在華娛最令人激動的事。

    工作室的成員不僅不害怕,反而內心充滿了力量,比方景還要興奮。

    而方景則沒好氣的瞥了他們一眼∶“別亂搞事啊,那些民眾在我眼裏,和可愛的粉絲沒有任何區別。”

    在他看來,那些蹦躂的民眾,全部都是人氣啊。

    畢竟日島的漫畫文化,可是早已成為了民眾的精神支持。

    這讓日島人民對漫畫的熱愛,早已超越了國家民族的分別。

    這一點是其他娛樂作品在日島都不可能達到的高度,因為無論再好的音樂,小說,或者是電影,在日島都有可能會被抵製。

    要知道日島民眾崇尚武士精神,在團結這一點上,完全效仿到了華夏的精髓,不是韓國可以相比的。

    如果方景的作品被日島民眾抵製,那就絕對不是一次營銷,可以解決的問題。

    可唯獨對漫畫,日島人民沒有任何抵抗力。

    隻要漫畫夠精彩,那麽日島人民才不會在乎作者是誰,更不會在乎作者的事跡。隻會為漫畫而瘋狂,毫不猶豫的買買買......

    要知道,手辦可就是日島漫畫全衍生的產物。

    就是指以漫畫人物原型的玩偶,一般隻有手指,或者手掌大小。

    一個正版的手辦,在日島可以賣到幾萬,幾十萬的價格。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日島民眾對漫畫到底有多麽的瘋狂。不過話說回來,手辦確實有它的藝術價值。但從全球的角度來看,歐美等地並沒有手辦的消費群體,日島消費者還是占了大部分。華夏和韓國等亞洲周邊國家,受到日島漫畫文化的影響,也有少數的消費者存在。

    手辦消費群體較少的原因,就是因為它的性價比太低。

    恐怕隻有像日島民眾這樣為漫畫瘋狂的人,才會選擇購買手辦。

    而方景想要在日島漫畫圈撈人氣,自然就要拿出漫畫作品。他相信這部作品,一定會引來日島民眾的瘋狂。

    因為這就是一部日娛漫畫,從裏到外都是純純的日島風格。

    方景在係統中購買這部漫畫,就沒有打算進行任何一點的修改。

    至於係統中的日娛板塊,也在他進入日島的時候,自動解鎖了作品商店。

    這都是老套路了,方景現在早已習慣,自然一點都不會驚詫。甚至板塊解鎖的提示聲,都沒有將他吵醒,隻是令他在飛機座椅上有些不舒服的換了個姿勢。

    而在回到酒店以後,就購買了這部日娛漫畫作品——《頭文字D》。

    這部作品,不僅是方景在日島收獲人氣的關鍵,更是他出庭時候要用的關鍵證據。

    特意趕來日島,方景可不是專門來接受審判的。帶來的證據,當然要能夠令他勝訴。

    抱著這部《頭文字D》,方景躺在酒店的床上沉沉睡去,為明天的出庭養精蓄銳。而第二天一早,方景便早早起來,和律師商議證詞。這次組建的私人工作室裏,就一位名聲遠播的大狀,是國內很知名的律師。

    一般情況下,這種大狀很少願意加入工作室,做某位明星的私人律師。基本上都已創辦律師事務所,掛一個法律顧問的頭銜,有案子都隻會讓事務所的學生出庭。

    這位黃大狀也因為他太喜歡方景的電影,才會答應加入工作室,成為方景的私人律師。

    對於黃大狀而言,這次案件並不複雜。

    雖然是在東京法庭出庭,依照的也是日島法律。

    但黃大狀對日島法律同樣也很有研究,用他的話來講,這一次的案件,就算沒有證據,也可以打平,完全不存在會輸的可能。

    當然,在法律裏不存在“打平”兩個字。

    實際上口語交流中的“打平”,在法律裏就等於是再審,或者和解。

    不過在方景眼裏,打平就意味著是輸,因為他這次需要用一場勝利來打開在日島的人氣。

    鬆山正太想要靠著打官司帶來的影響力,從而提升人氣。方景自然也可以用這個辦法,至於誰能夠真正獲得人氣,這次官司的輸贏,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所以方景將半本的《頭文字D》交給了黃大狀,作為出庭時提交的證據......

    六月十五號中午,方景在工作室眾人陪同下離開酒店,車隊駛向東京法院。另一邊,鬆山正太的座駕,也正從另一個方向駛來。

    當方景出現在法院外時,早已等候在此的記者們,立即就湧了上去。

    有人用英語,有人用華語,最多的還是日語。

    “方先生,您是第一位在日島出庭的華夏明星。”

    “您為什麽要特意前來日島,是在挑釁日島的法院嗎?”

    “請問您對這次出庭的結果,是否樂觀?”

    .......

    各種雜亂的語言,還有無腦的問題混雜在一起,令方景微微皺眉,並沒有作回答。同時四位保鏢非常敬業的分開了記者,開辟出了一個可供通行的通道,

    現在沒有絲毫一點停頓,邁開步子就朝法院內走去。

    但經過記者們的提醒,方景才發覺,他還真是華娛第一個在日島出庭的明星,而且還是以“被告”的身份。要是這次出庭沒有勝訴,那丟人可就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