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九十一。追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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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例是大文帝國在倉促中編寫出來的,肯定還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之處,在以後的應用和實踐之中還可以再繼續修改和補充,但對犧牲士兵的家屬的保護卻刻不容緩。

    以後的士兵家屬有條例的保護,不用再擔心撫慰金被侵占,而在條例公布之前的那些,就這樣算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大文帝國給條例一個追溯期,這個期限為十年,整整十年,大文帝國看來成心要讓那些混蛋好看了。

    條例在公布之日,就正式開始實施了,同時大文帝國要求各級政府一定要把這份條例宣傳、貫徹下去,特別是偏遠地區,更是要加大宣傳力度。

    地方政府也很聰明,把這些條例印成一張張的傳單,發放到那些犧牲士兵的家裏,一來,算是一個警告,讓那些混蛋小心些。二來給犯錯的家屬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如果真的要鬧上了法庭,那就不好看了,特別是那十年的追溯期,更是具有強大的威懾力。

    李儒晉也在條例公布的第一天起,就給煙台的相關人員通了電話,讓那名淒苦的婦女前往夫家討要撫慰金,如果夫家不給,就直接告上法庭,大文帝國會給他一個公道的說法。

    條例的公布,大文帝國的民眾是議論紛紛,有人說好,也有人不好,但條例卻獲得全體大文帝國官兵的讚同,隻要這一點,大文帝國就決心把條例堅決的推廣下去。

    但讓士兵立遺囑,卻有不同的聲音,畢竟士兵都還年輕力壯,就算有年紀大點的,也是年富力強之時,這個時候讓他們立遺囑,有點犯忌諱,最後大文帝國采取了一個通融的辦法,現在立不立由士兵自己選擇,但在上戰場之前,所有的士兵都要立遺囑。

    遺囑交於政委管理,等戰鬥結束後,也由政委做最後的統計,犧牲士兵的遺囑將隨同陣亡通知書一同送回士兵的家中。

    李儒晉在關注那家人的動向,實在就因為那家人的舉動卻是讓人惡心,做人不能太不要臉了,向那家人,簡直是畜生不如,如果要歸還撫慰金還好,否則,李儒晉一點都不會介意拿這家人當典型,來開刀。

    沒有幾天,煙台傳來消息,那家人沒讓李儒晉失望,並沒有歸還撫慰金,反而把那名婦女給打傷了,李儒晉毫不猶豫就拿這家人開刀,走法律程序。

    就在這個時候濟南把對“撫慰金”案的五名案犯的審判結果匯報給了帝都,不出李儒晉所料,這五人全部吃了花生米,同時勒令金氏家族,把被揮霍的贓款全部補齊。

    補齊的贓款根據賬本上的記錄再一家一家的返還,同時向士兵家屬賠禮道歉,這件事就有煙台市政府的相關工作人員完成,隨著最後善後工作的結束,“撫慰金案”算是徹底結束。

    李儒晉乘飛機趕往煙台,通行的還有內閣的四長老和相關的工作人員,這畢竟是條例公布後,第一起起訴,具有“裏程碑”的意義,再加上這起案件本身也具有代表意義,大文帝國不得不重視。

    李儒晉一行到了煙台後,立刻派工作人員把那名婦女接到煙台,在那名婦女的口述之下,和李儒晉所了解的基本一致,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那名婦女一紙狀書將公婆一家告上了法庭。

    這家人是典型的家裏橫,一旦真正上了法庭,這家人立馬就萎了,本來就心虛,到了莊嚴的法庭上,這家人老老實實的認了錯,表示回去以後哪怕是砸鍋賣鐵也會把錢給還了。

    最後雙方達成了庭外和解,男方回去後還錢,女方不再追究男方的其他責任,根據條例,15萬的撫慰金中有30%歸男方所有,也就是45000元不需要還,再刨除被克扣的20000元,和已經給女方的5000元,男方一共要歸還80000元。

    這起案件算是得到了一個圓滿的解決,但也暴露了一個漏洞,就是取證的困難,雖然在這起案件中,並沒有涉及到取證的問題,但在以後的案件中卻不能保證。

    其實在這起案件中,男方隻要抵死不承認,就說錢給了女方,大文帝國法律還真的不好指證,因為沒有任何的證據來指證,畢竟沒有收條或收據來證明。

    這個時候煙台市政府的相關人員把被克扣的20000元還給了女方,同時向士兵家屬表示了歉意,畢竟克扣撫慰金的是政府的工作人員,這個鍋,政府得背。

    李儒晉和相關人員在結束這件事後,返回了帝都,就這起案件中所暴露的問題進行研究,特別是取證的問題。同時,把這起案件樹立了典型,廣為宣傳,算是一種警告。

    果然,典型的力量是強大的,在這起案件之後,大量被侵占的撫慰金開始向受害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受害人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文帝國的法院一時是忙的不可開交。

    李儒晉的這次表現得到了大文帝國內閣和軍部的一致表揚,特別是內閣的大長老更是欣慰的一塌糊塗,畢竟大長老一心想把李儒晉拉到內閣來的。

    李儒晉休息了一天,在這一段時間裏就老老實實的在內閣工作,這個時候,李儒晉才發現,一個國家的內政是一件多麽麻煩、繁瑣而又要人命的事。

    在內閣待了不到十天,李儒晉實在是受不了每天處理繁瑣的政務,和大長老一番詳談之後,大長老無可奈何的把李儒晉給解放了出去,確實,要一個年輕人來處理政務真的不合適,特別是李儒晉這種妖孽。

    李儒晉適合在戰略上為帝國的建設出謀劃策,用繁瑣的政務把李儒晉困在內閣,確實是一種人才的浪費,在解放李儒晉之前,大長老還是在李儒晉的腦袋上扣了一頂大帽子,升李儒晉為內閣特別顧問,如果內閣遇到什麽難題,李儒晉有責任和義務為內閣出謀劃策。

    離開內閣的李儒晉還是返回了軍部的研究院,這裏才是他一展才華的用武之地。大帥對李儒晉能擺脫大長老的魔掌趕到欣慰和高興,畢竟當初是他把李儒晉給輸了出去的。

    現在李儒晉又重回軍部,大帥能不高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