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強迫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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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愛的老公。

    大凡世上所有相愛的男女,饒是最冷淡的性格,也會在熱戀之時情不自禁地說一些,獨屬於兩個人的甜蜜情話。

    “最愛”、“老公”這樣親密的字眼,無疑也是世上最好聽的情話。

    尤其是出自於蔣總這樣霸道清貴的男子之手,可以想像得出:

    那一刻的他,究竟是懷了多少柔情蜜意,才會悄悄地在她手機裏鍵入這個看起來俗氣、卻暗示著承諾一生的備注名。

    他曾經當著蔣夫人的麵,冷笑著撕掉她已簽過字的離婚協議書,嚴令她一輩子也不準離開他!

    他也曾經對蔣家所有的人公然昭告道,“江冪晚在哪裏,我就會去哪裏,我就會在哪裏!”

    他更曾無限溫柔地摩挲著她的小臉,莊重地允諾:這一生他隻“欺負”她一人,隻愛她一個!

    所有的情深迷戀,都化成了最簡單卻又最銘刻心扉的四個字

    最愛老公。

    豆大的字體卻莫名勾起了她心底的酸澀,眼眶也不受控地漸漸濕潤起來:“”

    緊緊地閉起水眸,江冪晚深吸了一口氣,才壓製住潮湧的思緒。

    再睜開眼,她已冷漠地在手機屏幕上按下了“否”的回複。

    手機退出電話薄的功能,通話信號已接通,話筒裏傳來了一記熟悉的低喑男音,“嗯,你找我?”

    江冪晚默然:“”不是他讓她回電話給他嗎,怎麽變成她找他了?

    不過,她早就習慣了他高高在上的行為模式,也沒有反駁他的話,隻是冷淡應對,“言秘書說,讓我給你回電話。”

    頓了一下,她又問,“離婚手續我已經委托宋律師代理,如果你還有什麽需要補充的,直接找宋律師就可以了。”

    蔣旭堯沒有回答她的話,反而聲線平和地問她在醫院怎麽樣,受傷的頭部會不會覺得暈,又問護士有沒有來換藥、輸液,在醫院裏呆著會不會很無聊等等。

    江冪晚聽他說了一堆無關緊要的話,不禁微微蹙眉:“蔣總,別這樣,好嗎?是你讓秘書通知我,給你回電話談離婚的事”

    卻又為什麽一直顧左右而言它?

    難道他不明白:越是纏綿的離別,越是肝腸寸斷。既然注定要分手,又何必再戀戀不舍?

    電話裏,一片沉默。

    隔了數秒,蔣旭堯冷了好幾度的聲音才從電波裏傳了過來,“是不是除了談離婚,我就不能找你了?”

    江冪晚:“”他這頓火發得完全沒有任何道理。

    從她和他結婚以來,蔣氏夫婦及蔣憶琳對她的敵意與刁難,就從來沒有消停過。

    他們怎麽對她,她都無所謂,可是不能殃及她的父母。

    然而,事情發展到今天,蔣家人的態度已經嚴重地傷害了她的父母,她又如何還能自私地堅持她的愛情?

    不過,她也能理解蔣旭堯的心情。

    對他這種得天獨寵的天之驕子來說,撇開愛不愛的問題不談,單就是被離婚一項,也的確已經深深地傷害了他的自尊心,待她沒有好臉色也在所難免。

    江冪晚沒有在這種時候跟他硬碰硬,隻是低聲道,“等你冷靜點,我再讓律師跟你談。”

    可是,她的刻意退讓,竟然也惹惱了男人?

    電話裏,蔣旭堯冷冷地拋來一句,“不談。”

    “”

    江冪晚怔怔地看著已經中斷通話的手機畫麵:他存心的嗎?

    特意命秘書轉告她給他回電話,就隻是為了親口告訴她一句,“不談”?!

    嗔怒地扔開手機,卻又傳來“嘀嘀”兩聲,提示手機有接收到新的信息

    發送人,正是剛才掐斷通話信號的男人:乖,取消離婚訴訟。相信我,沒有人能把我們分開。

    沒有人能把我們分開?!

    江冪晚隻掃了一眼手機屏幕上的信息內容,便伸手,悻悻然地將手機甩得更遠!

    明明是如此動聽的表白,此刻由他的手指敲出來,卻是清晰地透露出另一種暗示!

    聯係到前一句命令式的語氣,很顯然,他就是在告誡她:如果她不肯放棄離婚,他有的是辦法讓宋律師輸掉官司。

    甚至,他能讓宋律師接不了她的案子

    不隻宋律師接不了,是他根本不會讓任何人接手她的案子!

    這種霸道自負又咄咄逼人的方式,氣得江冪晚蒼白的小臉也不覺泛起一層微微的紅暈!

    氣結的微喘之中,蔣旭堯又給她發來了一條新的信息,是短得不能再短的三個字,我愛你。

    記憶裏,他似乎從未正式對她說過這句話?

    第一次,卻尖銳地刺痛了她的心!

    她紅著眼,飛快地捏了一行字,給他發了過去,“可我不愛你,以後也不會愛你!”

    信息發出去之後,她的手機便再也沒有響過。

    他沒有回複她的信息,也沒有再給她打過一個電話。

    愛情,在布滿荊棘的前路上,從來都是脆弱得不堪一擊。

    可是,江冪晚忘了,在這條布滿荊棘的愛情道路上,身陷泥濘的,隻有她一個人。

    下午,宋律師便神色沉重地匆匆趕至醫院,“江小姐,你是不是簽署過一份類似主動放棄行使離婚權利的協議?”

    江冪晚懵:“沒有”

    宋律師卻是眼神複雜地睨了一眼,從公文包裏取出一份文件

    文件隻有薄薄的兩三張紙,是她親筆簽署的結婚協議書:上麵除了列明她在婚後應該履行的各項義務之外,還有一條特別注明如若乙方悔約離婚的話,需要無條件支付甲方一千萬的違約金。

    這是在民政局登記結婚時,蔣旭堯夾在一堆程序文件裏麵騙她簽下的。

    直到那天晚上,她和他因意見不合爭吵,他才拿出來逼她就範。

    她也是後來才知道,自己竟然糊裏糊塗地簽了一紙“喪權辱國的賣身契”!

    宋律師說,因為這一份結婚協議,除非她能夠支付一千萬的違約金,又或者蔣旭堯願意簽字離婚,否則

    對簿公堂,她沒有一絲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