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我要一件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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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雲已經迫不及待了,他澆上了之前準備好的醬汁,撕下了一個雞腿,深深的聞了一下,一口咬下去。
真是皮爽肉滑,骨肉鮮嫩,齒間流油,滿嘴留香。
不得不說,這胖老頭給自己的不知名野雞實在是味道太鮮美了,也難怪老頭子把雞肉烤成了那個德行,也吃得津津有味。
而且,這雞肉之中還蘊含了一股精純的能量,隨著易雲將雞肉吞下腹中,這股能量也流遍易雲全身,有一股暖融融的感覺,說不出的舒服。
老頭子給的酒也十分特別,鹽焗之後,這酒味不散,滲入雞肉之中,有醉人的酒香味。
這美酒之中,蘊含的能量更為精純,讓易雲全身舒坦得毛孔都張開了。
林心瞳好奇的望向易雲,光是聞這香味,看賣相就能猜到這雞肉肯定味道絕佳了。
這小孩子看起來最多十二歲,竟然有這一手?
“仙子姐姐,你吃麽?”
易雲這嘴巴,那是相當的甜,他看出來,這個少女身份、地位都不一般,這老頭子也把這少女當掌上明珠了,易雲不知道少女的名字,叫仙子姐姐肯定沒錯。
“呃……”林心瞳愣了一下,看著易雲撕下了另一隻沒有動過的雞腿遞給自己,她有些不知所措。
猶豫了一下,她還是接了過來,咬下了一小口。
果然鮮香沁人!
這一比起來,她師父烤的“黑炭雞”簡直是沒辦法入口了。
少女拿出手絹,擦了擦嘴角,笑了笑算是感謝。
這種烹飪方法她從沒嚐試過,味道極為獨特。
林心瞳雖然生性淡薄,對吃沒有太多迷戀,可是外出曆練這麽久,天天吃有苦糊味的“黑炭雞”,也是吃夠了。
少女雖讚賞,倒沒有什麽過於誇張的表現。可是,胖老頭就不同了,這胖老頭是一個貪嘴的老不休,他不知多少年前就達到辟穀的境界了,但是他從來沒有辟穀的覺悟,一日四餐不能少,早中晚飯加宵夜。
平時在家裏有下人供應著吃喝,味道倒是不錯,吃得也過癮,可是現在自己出來帶徒弟曆練,可就有點苦了,連續吃了這麽久的煤灰燒烤,早膩味了。
他饞的直流口水,但是也拉不下臉來向易雲要,眼看易雲是沒打算把雞分給他了,胖老頭不高興了,這小子真是忘恩負義,忘了是誰給他的雞和酒嗎?
“看不出,你這小孩還會做菜,老夫這些年也算是嚐遍天下美食了,品味的權威性就不用說了!來,小夥子,老夫幫你鑒定一下,看你的做菜技術怎麽樣,有什麽地方可以改進的我也會不吝賜教的。”
胖老頭說著,一隻油乎乎,還沾著黑灰的肥手就伸過來了,之前他吃了烤雞之後,手還沒擦呢!
易雲本能的想躲,然而這肥手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看起來速度不快,卻根本躲不開,讓他一把就扯下來了小半隻雞,兩個精華的雞翅膀全沒了!
尼瑪呀!
易雲在心裏咒罵,可是這時候,胖老頭已經一口咬上去了,咬的時候他那小眼睛還捉狹的看了易雲一眼,那意思好像是說,就你那小樣,還想躲得過老夫的手?
胖老頭這一口咬下去,頓時油脂四溢,芳香滿口,胖老頭頓時兩眼冒光!
雞肉本身的味道不用說,最重要的是酒的味道。
事實上,老頭以前也吃過不少珍饈美食,但是易雲這樣的做法,卻是首次見到。
美酒滲入雞肉之中,竟是更加醇香!
他不但是個吃貨,還是個酒鬼。他想不到,酒還能有這種妙用,酒跟雞,原本分開來兩種美味結合在一起,妙不可言!
對比而言,他之前自己做的烤雞簡直就是給狗吃的啊!
老頭之前明明就已經吃了一隻雞了,這不知名的野雞體型可是很肥碩的,易雲學過吞象術,他能感覺到這種雞肉非常耐消化,普通人隻吃下一隻雞腿,大概就可以幾天不餓了。
這老頭卻吃了一隻半,還完全沒感覺。
胖老頭吃起來雞看似很文雅,但是速度奇快。小半隻雞,他用了一分多鍾的時間就吃剩了一堆雞骨頭了。
而且這堆雞骨頭啃得那叫一個幹淨,哪怕纖細的雞肋骨也根根分明,連狗都要自愧不如了。
老頭不顧易雲驚愕的目光,很淡定的抹了抹嘴上的油,說道:“味道還行吧,再改進改進也能趕上老夫的烤雞了。”
老頭厚顏無恥的說道,易雲被噎著了,眼前這貨到底是什麽人啊,感覺他身份地位都很不一般啊,怎麽這副德行?
老頭似乎沒注意到易雲鄙視的目光,看了看易雲手上的鹽焗雞,說道:“你怎麽不吃,吃飽了麽?”
“沒!”易雲嚇了一跳,趕緊搖頭,快速對付起手中的鹽焗雞了。
開玩笑,自己要是慢上一秒鍾,怕是轉眼間,自己手中的雞也成了一堆雞骨頭了。
這雞肉,美味是一方麵,對身體也是大補,易雲感覺這一會兒的功夫,自己原本虧空的身體就補充了許多能量,讓他體內的骨血又開始蠢蠢欲動,似乎又要強化了一般。
難道這種雞是一種與荒獸類似的古禽?
易雲心中有些感慨,這富貴人家天天吃的都是這種東西,實力自然是一日千裏。
他剛剛還因為煉體圓滿而心情大好,不過這一下也冷靜了下來。
他的起點還是很低,在小部族中是孤峰突起,可是到了大家族之中,怕是也不見得多出彩了,他的路還長啊。
“喂,老夫看你這小孩做菜還算有幾分本事,老夫跟你結識一場,也算是有緣……”
胖老頭說著,去摸自己的扳指。
易雲已經是第二次聽到這話了,基本免疫了,他淡定的擦了擦嘴,等著胖老頭拿出東西來。
“嘿嘿,小夥子,這些拿去買糖吃。”胖老頭從扳指裏麵摸出了兩塊分量十足的金錠,看起來有四五十兩。
易雲這是第一次看到金錠,以前在地球的時候,也隻有在銀行的櫥窗裏才能看到展示金條,但也沒有這個大。
易雲不禁多看了兩眼。
“來,老夫這裏還有二三十隻雞,你加工一下,這兩錠金子就是你的了,能買好多糖。”老頭笑嗬嗬的,他雖然口上不承認,但也知道,自己的烹飪水平,跟易雲一比那就沒法看了,易雲做出來的鹽焗雞,尤其是酒味與肉香結合的這一手,讓胖老頭饞涎欲滴。
易雲聽了撇撇嘴,在雲荒,金子中看不中用。
要是在地球上,這兩大塊金子夠買一輩子吃的糧食了,但是在這異世,糧食可是很貴的,尤其在雲荒,有金子都未必買得到,自己要是用金子去跟連成玉那裏買糧食,那不是羊入虎口麽。
“我不要金子。”易雲根本不為所動,這老頭一開始給自己銅錢,現在又給金子,說到底,他始終將易雲當成一個走了好運的凡人小孩,而不是一個習武之人。“前輩難道不知道,孩童持金過鬧市,下場會很慘麽?”
“呃?”胖老頭一下子被噎著了,心想你自己不拿,也能給你父母吧。
在胖老頭身邊,林心瞳詫異的看了易雲一眼,懷璧其罪的道理是簡單,但是一個十一二歲的小孩子,看到這麽大的金子絲毫不動心,卻很淡定的說出這番話來,倒是讓人刮目相看了。
“那你要啥?”胖老頭把金子收了起來。
“我隻想向前輩要一樣東西。”易雲語調緩慢,平靜的與胖老頭對視。
胖老頭來了興趣,“說說看吧。”
“小子我一看前輩就知道您不是一般人,您定然身居高位,身份超然,擁有……”
“好了,別拍馬屁了。”胖老頭鄙視的看了易雲一眼,這小子,真是古靈精怪。
“嗯……小子我不是在拍馬屁,我隻是表示一下對您的敬仰,您會有擁有這一切,會讓包括小子在內的無數人敬仰,那是因為……前輩您有實力!!”
“在這大荒,有實力才能被人尊敬!”
“所以小子鬥膽,想向您要的這一樣東西,就是——實力!!”
易雲這番話說得極有底氣,語調雖然緩慢,但直入耳膜,讓胖老頭聽得猛地一愣。
林心瞳也是眨動著一雙美眸,意外的看向易雲,其實易雲說的道理很簡單,可是在自己師父問他要什麽的時候,他引出這樣的道理來,卻能更鄭重的表明他變強的願望,而不是像一般的孩子那樣,隨口說說。
這番話,真不像一個孩子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