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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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被官府懸賞通緝,在江湖人眼裏看來,似乎是一種榮耀。

    幾十兩賞金,是抓慣偷。

    百兩賞金,是抓土匪。

    千兩賞金,是抓殺人犯。

    而抓到春牡丹,可得萬兩賞金。

    春牡丹是一個很漂亮的人,漂亮得像多彩的牡丹。

    這麽漂亮的人,卻是一個男人。

    絕對貨真價實的男人。

    因為春牡丹是個采花賊。

    他專睡官家的千金小姐。

    想一想也知道,官家的千金小姐,一定比尋常女子更多才情,大多也更漂亮一些。

    百姓家的女兒,若被采花賊占了便宜,大多都會告到官府去。

    而官家的千金小姐,若是吃了這種虧,一般都不願意聲張。

    因為爹娘的麵子不能丟。

    性子剛烈的,要麽跳井,要麽上吊。

    能忍下這份羞辱的,隻有終日以淚洗麵。

    聽上去,似乎偷官家小姐的香,更能不招惹麻煩。

    但江湖經千年,采花賊往往都是淩辱尋常女子,隻出了春牡丹一個賊,是專睡官家小姐的。

    那些賊是不是沒有春牡丹聰明,一直想不清楚其中的奧妙?

    其實,並不盡然。

    官家的千金小姐,養在深閣。

    庭院深幽處,有伺候小姐吃喝的老媽子,有給小姐梳頭描眉的大丫鬟。

    還有睡在小姐房裏,形如姐妹的貼身丫鬟。

    除了這些人陪著,府裏還有家丁壯漢。

    想偷這樣姑娘的香,縱然有一副好身手,又怎麽能做得幹淨利索?

    春牡丹既然做得成,自有春牡丹的辦法。

    他的辦法,就是他漂亮。

    穿了春衫碧羅裙,戴了夏夜鳳尾花。

    描了秋月凝霜眉,染了冬梅點紅唇。

    他簡直比女人還漂亮,再加上他生的矮小,麵容清瘦,十足一副楚楚可憐相。

    隻要他看上了哪位小姐,就會想方設法的混進府做丫鬟。

    他做丫鬟時的名字,就叫牡丹。

    牡丹幹活靈巧,又懂琴棋書畫,還會說江湖故事。

    這樣的漂亮丫鬟,會討來府裏每一個人的歡心。

    更何況是養在深閨不出門的千金小姐。

    牡丹往往隻需要做一個月的粗活,就能混入小姐的閨房裏,做陪睡的貼身丫鬟。

    有了這種時機,再用一些迷香藥,還怕好事做不成嗎?

    所以他屢屢得手,香豔半世。

    因為家醜不可外揚,官家不敢聲張,所以好好的官小姐,也不知道被他糟蹋了多少個。

    自從出了這種事以後,許多官家千金的丫鬟,都不再敢找漂亮的。

    自家的女兒,在自家的府裏,遭人淩辱,叫當官的爹怎能不怒火衝天?

    即便是這樣,為了保住女兒的名節,也不敢將這件事昭告天下。

    當然,也不敢將這件事寫在通緝令上。

    萬兩賞金的花紅,不是官府的懸賞,是官老爺私下裏對江湖的懸賞。

    采花偷腥這種事,實在是太下三濫了,簡直敗壞江湖人的名頭。

    誰能拿住春牡丹,誰就能名利雙收,哪個賞金獵人會不心動?

    甚至,江湖上的老賭們居然放出了盤子,大家可以下注押寶,賭這萬兩賞金,究竟花落誰家?

    夜蘭手自然名居榜首。

    這座城市的冬天很短,初冬時節,很少飄雪。

    今夜,冬雨。

    初冬的雨,甚至比雪還冷。

    冬雨綿綿,不像夏雨那般猛烈。

    但越纏綿的雨,就下得越久。

    這場冬雨,已經下了兩天,似乎還沒下透。

    青石路被衝刷的一幹二淨,雨落在地上,石頭映著天雨。

    冷雨纏綿時,有一雙繡鞋,踏雨而來。

    繡鞋已被雨水浸透,掉了些顏色,染了姑娘的霜襪。

    姑娘撐著一把漂亮的油紙傘,任油紙傘再怎麽漂亮,也漂亮不過姑娘的臉龐。

    姑娘的瘦臉清消,眉目俊俏,不施半點脂粉,身上卻不染自香。

    姑娘一身蔥綠,灑腿褲,俏花鞋,連走路的樣子都透著俏皮。

    眼見著就要走到城門,姑娘斜目瞥見一個人,在他人屋簷下避雨。

    避雨之人,緊抱雙肩,已有些瑟瑟發抖。

    走近一看,是個少年公子,麵目被凍得蒼白。

    公子穿得不富貴,但很整潔,不像是無家可歸之人。

    他五官平平,卻有幾分儒蘭雅氣。

    巧笑兩聲,姑娘走近公子,將油紙傘撐在他的頭頂。

    “公子是沒有帶傘嗎?”

    聽見姑娘輕聲問,公子窘迫的將頭轉向另一邊,嘴中低聲:“承蒙小姐照顧,天色已晚,還請小姐快些回家吧。”

    “喲,你這人,還挺守禮節的呢。”姑娘覺得公子十分有趣,竟然比大姑娘還害羞,不禁逗他一句,再站近一點:“我若是走了,誰來管你這個落湯雞呢?”

    一股異香,自姑娘的身上飄來,熏得公子更羞。

    公子緊緊低下眉目,不敢作聲。

    也許姑娘本就知道自己很香,她是故意讓公子聞的。

    “說說吧,你是不是從哪個姑娘的閨房裏偷跑出來的?”

    姑娘突然的問得清冷,著實嚇壞了公子:“小姐,萬萬不可胡說呀,我是讀書人,不敢有辱斯文。”

    “讀書人?”

    他真是有趣,隨便逗他一句,他就當真了。

    姑娘咯咯直笑,脆生生的問:“大半夜的站在雨裏,難道也是讀書嗎?”

    “我,我,我丟了盤纏。”

    公子臊紅了臉,緊緊咬著牙,低聲說出這幾個字。

    “所以呢?”姑娘仰起臉,好笑的問。

    她似乎很喜歡看他這為難樣兒。

    “所以,沒錢住店。”

    “所以,你就站在雨裏,是想感動老天,把你丟的盤纏還給你嗎?”

    “不是的,不是的,我有安排的。”公子連連搖頭,急忙解釋:“等明天天亮了,我就去找個活兒做,賺了錢,可以繼續趕路。”

    “切,想不到,你還挺有想法的。”姑娘撇嘴笑,揚眉再問:“說說看,你都能做些什麽活兒?”

    夜深人靜,獨自雨中,能得姑娘的幾句問話,公子也有幾分感動,回答得也格外真誠:“我會寫字,可以寫對聯,代寫書信。”

    “我聽說,會寫字的人都會算賬。”姑娘認真的問:“讀書人,你會不會算賬?”

    “可以的,可以的。”公子怕姑娘小瞧了他,連忙迭聲回答:“我雖然對珠算不精,但做做普通賬目是完全沒問題的。”

    “我可不懂什麽賬是普通的,什麽賬是不普通的。”姑娘有些刁蠻,似乎閑公子囉嗦:“讀書人,你就簡單的說,賣布的帳,你能不能做?”

    “布鋪的賬目,我可以做。”

    姑娘的刁蠻果然有效,公子再回話的時候,不再有半個字的廢話了。

    “既然能做,你就跟我走吧。”姑娘俏笑一聲,率先轉身邁步。

    “去哪兒?”公子不解其意,傻呆呆的問。

    “我家是賣布的,你跟我回家,幫我家裏做賬。”姑娘白了他一眼,補了一句:“不白讓你做,管吃管喝管住,還給你錢。”

    說完這話,姑娘立即就走。

    正在走投無路時,天上突然掉下來這樣一件好事。

    公子就算再傻,也立即正了正巾冠,緊緊跟在姑娘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