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一章 火燒暗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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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張感始終壓迫著我的神經,我明明感知的到他就在附近沒多遠,好像一動不動的在黑暗中凝視著我,我的相貌和體型,和他們之前擄走的土著相差甚遠,可能因此讓他們會有所警覺。

    而我清楚,真正讓他們猶豫不決的主要原因,一定是我手中的白骨刀。

    白骨刀作為傳說中克製他們的聖物,無形中會給他們很大的壓力,導致他們一時不敢冒然撲上來。

    這種徘徊不定,又一直被窺覷的感覺,令我非常厭惡,我巴不得此時他露出頭,正麵來搏分曉。

    爬在前麵的楚蕭生說的好聽,把白骨刀傳遞給我後,他跟著鐵頭爬行的更快了,好像我成了包袱,恨不得快點甩掉我一樣。

    倒是黎庶一言不發的始終跟我保持在一定的距離,我想如果不是因為通道狹窄的,不允許他翻身過來,恐怕此時他應該會擋在我的身前。

    一直縮在我身後的皮豆,蹭了蹭我,遞給我一塊不知從哪裏扣下的岩塊,我心神領會的接了過來,並隨手砸向十幾米遠的岩壁上。

    岩塊相擊的聲音在通道裏,特別刺耳,幾乎就在同一時間,暗黑人終於露出了頭,撲向了聲源處。

    我終於明白了,這些暗黑人果然是瞎子,主要是靠聽覺來判斷動靜,任何異常的大動靜,都會引起他們的不安,從而發動進攻。

    之前被拖走的土著們,在麵臨死亡的威脅,一個個都一邊哭叫著,一邊奮力的朝前擠,無意中製造了很大的動靜,導致暗黑人可以準確的定位,將他們輕易的擊殺或擄走。

    雖然此時我也跟著隊伍往後退著,但始終一聲不吭,保持著高度的警覺,導致暗黑人在短時間內無法準確的將我的位置定位。

    所以並不是我的長相或體型,也並非是白骨刀震懾了他們。

    我們移動時微小的動靜,使他們大體能感受到通道內還有陌生人,所以才會窮追不舍,假如我現在大喊大叫,他們一定會第一時間撲上來。

    弄清楚這個原理後,我一邊移動著,一邊從地上摸著石塊,但凡能被我抓到手裏的石塊,我統統丟朝很遠的地方丟去。

    在以岩塊相擊的聲音為掩護下,我一直保持著往後撤退。事實證明,暗黑人相對於人類並非沒有缺陷。

    十多分鍾後,通道在一個分叉口處開始變得寬敞了許多,人可以在其中半蹲著前進。我們後退的速度漸漸快了許多,看起來是好現象,其實不然。

    狹窄的通道,雖減緩了我們的移動速度,也阻止了同時有好幾個暗黑人追擊的現象,此時在我的身後,岩壁上,通道兩側開始出現並排追擊的暗黑人。

    他們的速度越來越快,似乎經曆了很長時間的徘徊,終於確定了我們就在他們前方不遠,此時我已經看到從岩壁上,像壁虎倒爬的暗黑人,和我已經不超過十米的距離,他一邊爬行,一邊側著耳朵,探聽著動靜,距離我越來越近了。

    我再次丟出石塊,兩側的暗黑人開始追擊,但岩壁上的暗黑人卻不聞不問,他們居然懂得分工合作。

    屢試不爽的方法失效了,也就意味著我在接下來的時間裏,還是要跟他們麵對麵碰撞。

    就在這時,黎庶側身擦過我,並從我手中躲過白骨刀,像個英雄一般擋在了我的身前。從岩壁頂部爬行的暗黑人立刻察覺到了這番動靜,撕裂著獠牙,尖叫著朝黎庶撲去,我小心還沒喊出來,隻見黎庶將白骨刀當劍使用,對準迎麵撲來的暗黑人,準確無誤的刺中他的腹部。

    令人無比驚奇的是,暗黑人被白骨刀刺中後,一聲不吭的倒地不起,昏闕了過去,緊接著就看到綠瑩瑩的,像是粘上了熒光粉的血液,從他的傷口處,像擠掉的膿水一樣,流淌了出來。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暗黑人的血液,之前跟鐵頭也獵獲了一隻暗黑人,被槍擊殺,被瓢蟲撕咬,被噴火槍噴燒,外表就像塑料一樣,壓根沒出現血跡。

    我還沒來得及追問,這是怎麽一個情況,隻見追擊的其他暗黑人,像蟑螂一樣,在通道的四壁,無所不在的朝著黎庶閃電一般的追來。

    看數量至少得有三十四隻暗黑人,單獨一隻黎庶利用神奇的白骨刀對付起來沒太大壓力,可數量一旦多了,也隨著通道變的寬敞,他要承受的不止一個方向的進攻,而是來自頭頂,腳下,兩臂,幾乎四麵八方的襲擊。

    黎庶瞬間解決掉最快奔來的一隻暗黑人,緊接著將白骨刀塞到了已經來到他身邊,和他並排蹲立的我手中,同時他立刻端起了噴火槍,對準同時撲來的三四隻暗黑人,立即將火舌噴射了出去。

    噴火槍的高溫,瞬間將追擊的暗黑人噴成了火球,火球在黑暗的通道裏,歇斯底裏的尖叫著,並不斷的在地上翻滾,企圖熄滅身上的火焰。

    除了能控火的人類,沒有動物不怕火,尤其是長期生活在黑暗中的暗黑人,他們對火有雙重懼怕,既怕火的溫度,又怕火光的刺眼亮度。

    之前若是黎庶走在最後,或許就能利用噴火槍,暫時阻止暗黑人的追擊。

    而噴火槍也隻能短暫的殺死暗黑人,到頭來,他們還是能快速的修複創傷,變成毫發無損的樣子。

    在我看來,好像隻有白骨刀能夠徹底擊殺暗黑人,之前被黎庶揮刀刺中的兩個暗黑人,粘稠的血液流了一地,看起來沒有了生氣兒。

    以科學的角度來說,任何動物,一旦血液流光,就不可能再救活了,我想暗黑人就算身體構造再怎麽神奇,沒了血液,難道身體還能憑空造血,再度“複活”不成?

    所以看似威力巨大的噴火槍,也隻是暫時阻擋了他們的腳步,他們始終還是會追來。

    因為噴火槍的氣罐裏,裝著的高壓氣,隻允許噴火槍噴射十多次,就沒了後勁兒。如果噴火槍有血條顯示的話,就好比每噴射一次,就少了一格血,到最後隻能成為一百多斤的廢品。

    這個道理,在我將噴火槍交給黎庶前,給他解釋的很清楚,能省則省,所以他隻噴射了一次,就將噴火槍收了起來,並從我手中再度搶過白骨刀,將我推到身後,又一人一邊後退,一邊擋在了後路上...